2019年11月18日星期一

外港污水直排入海 澳渠網規劃落後顯見 2019年11月15日 | 訊報

外港污水直排入海 澳渠網規劃落後顯見
本人日前收到市民反映,外港碼頭通往漁人碼頭之間沿岸的一個雨水排放口,長期有大量污水直接排入海中,現場發出難聞臭味,且情況已持續多時。筆者到場了解,現場確實有不少污水經雨水渠口持續流入外港沿岸,且污水的臭味亦十分明顯!
據筆者向市政署及環保局初步了解,原因是隨著皇朝及新口岸區的新建築及人口不斷增加,污水量大增,令該處現有的污水渠網早已超出設計值,無法將皇朝及新口岸區一帶的污水全部運送到黑沙環的污水廠作處理;加上曾因污水管網壓力過高,導致有污水從友誼馬路附近路面的污水渠口溢出、甚至彈起渠蓋,嚴重威脅道路使用者安全。
污水超負多年頂爆渠蓋只能溢流入海
故在數年前,市政署在新口岸污水泵房(EP7)附近位置的污水渠,加設溢流口,以便在污水渠網出現滿載時,超負荷的生活污水會經溢流口溢流到附近雨水渠網,並經沿岸的雨水渠口排放到沿岸,此舉雖可避免友誼馬路再出現污水溢流或彈蓋的即時危險,但此舉卻令大量未經處理的污水直接流入外港沿岸。
按照本澳的用水習慣,污水高峰期一般會在早上七至九時、以及傍晚放工六至十時的時段,若污水負荷不太高,理論上只會在上述繁忙時段有污水溢流入海。然而,筆者曾在早上十一時用水低峰的時間到現場視察,發現仍有大量污水持續流入,意味著污水渠的超負荷已非限在高峰時段,而是幾乎廿四小時都超負荷,很明顯,未經處理的污水長期大量直接流入澳門沿岸,嚴重影響該處水質,臭味亦嚴重困擾途經居民,必須要盡快作出處理。
臨時截污處理污水 擴容渠網根治問題要根治上述問題,市政署必須盡快落實升級擴容EP7污水泵站到污水廠之管網,確保管網能運送所有皇朝及新口岸區的污水到污水廠,避免污水直接溢流到外港沿岸,考慮到即使立即拍板,工程完成仍需相當時間;短期內市政署應立即與環保局作跨部門協調,盡快採取短期臨時的截流措施,包括考慮在現場設置臨時污水處理設施,將污水處理完才排放入海,絕不應繼續任由大量未經處理的生活污水持續排入外港沿岸,影響水質和困擾居民。為此,筆者已通過市諮委要求有關部門落實相關工作。
近年,就本澳沿岸污染的問題,政府已對筷子基北灣、黑沙灣沿岸因為渠網錯接、長期有污水經雨水渠口排入沿岸進行了截污工程,避免問題持續惡化,待有關部門落實在沿岸種植水生植物或紅樹林吸收底泥中的污染物,臭味問題將有機會徹底解決。
人工島建新污水廠刻不容緩
今次外港污水直排入海的事件,正好折射出本澳污水渠網由於長年缺乏整體規劃作更新擴容,已導致不少渠網超出負荷,且已持續多年。情況與目前澳門半島污水廠六年前已超出設計負荷(原設計為十四點四萬立方米/日),已連續多年有逾半污水僅經過簡單格柵沉澱的一級處理就被直接排入海中,同出一轍!儘管當局已將排放口延長三點八公里至港珠澳人工島以南的外港航道北端,減少對沿岸水質造成直接污染,但作為發達城市過半污水未經二級處理排入海中,從環保角度是絕不能接受的!
政府雖已承諾在港珠澳大橋人工島興建處理能力為三十萬立方米/日的新污水廠,以便同時處理澳門及新增A區的污水,但到今日其規劃條件圖仍未批出,再次突顯跨部門協調的不力!
根據工務局「改善澳門半島排水系統」的研究顯示,目前澳門舊區的排水系統主要為合流模式,而所有新填海區 (如黑沙環填海區及新口岸填海區) 之排水系統已採用清污分流模式,現時清污分流僅佔澳門半島排水系統百分之六十八,由於合流系統缺點多,再加上本澳污水廠本身已超負荷,故全面規劃落實澳門半島地下排水網的清污分流,當局應該有明確的時間表。
地下排水系統須全面檢視重新規劃
筆者認為,當局除要盡快處理現時外港的污水直接排放問題,工務局、環保局、市政署及海事及水務局,更應通過跨部門協調,全面檢視本澳地下的雨水、污水及清污合流渠網,以及實地檢查澳門半島沿岸約一百個雨水排放口,以便進行全面排查和重新規劃,共同訂立明確工作時間表,落實全面升級擴容和地下渠網的清污分流,徹底處理積存下來長期的渠網錯接,導致沿岸持續受生活污水污染的問題,更要及早建成港珠澳人工島最南端的新污水廠,確保本澳所有生活污水均經過二級處理才排放入周邊水域,有關工作能否完成,就要看下任特首對環保基建的重視程度,以及是否真有能力推動跨部門協作!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工務局回應慢半拍危機處理差 2019年11月11日 | 市民日報

工務局回應慢半拍危機處理差
【本報訊】友誼大橋澳門往氹仔方向引橋路面昨日凌晨被發現出現裂縫,工務局至昨日下午始表示大橋結構安全。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批評政府在訊息發布工作上永遠「慢半拍」,發出新聞稿前社會已有不少傳言,對事件有不利影響,當局在事件中的危機處理和實際應對上絕不能接受,促請政府檢討。
林宇滔表示,當局一直有在友誼大橋投放資源和委託公司進行安全檢測,於2017年引入24小時實時監測系統,當局理應全面掌握大橋任何狀況,然而7月友誼大橋已經發生橋墩支座混凝土保護層脫落,工務局表示非結構性破壞,沒有即時危險。林宇滔直言友誼大橋接受24小時恆常監測和保養,很難接受接連出現裂縫和混凝土保護層脫落的情況,證明日常維修保養工作不到位。
促全面檢測大橋訂處理方案
他又指,當局昨日稱友誼大橋護欄及女兒牆高度差異為一直存在的狀況,並非新出現,即使沒有結構危險,但觀感上出現問題,為何當局一直未有維修?且當局既然知道引橋橋台與引橋主體結構支撐型式不同,長期使用後沉降量會有不同,因而出現裂縫,為何當局沒有在有關地點安裝實時監測儀器,倘出現輕微變化便可提早處理,相信便不會出現是次的裂縫。他促請當局必須對友誼大橋,尤其是次出問題的引橋進行全面檢測,制訂處理方案,避免同類沉降差異繼續出現。另外,林宇滔表示,是次引橋裂縫早於昨日凌晨被發現,工務局亦表示於零時15分接到治安警察局通知,但工務局一直拖延至昨日下午約4時30分才發出新聞稿,指友誼大橋引橋結構安全。他直言在發出新聞稿前,社會有不少傳言,對事件有不利影響,為何政府在訊息發布工作上永遠「慢人半拍」?且新聞稿亦沒有任何資料數據證明大橋真的沒有安全問題,促請政府檢討。

市政署義工隊 探訪弱勢家庭 2019年11月10日 | 大眾報

市政署義工隊 探訪弱勢家庭   
【特訊】市政署義工隊成員利用工餘時間繼續參與社區、服務社群,於早前進行社區關懷行動,前往祐漢、關閘及筷子基探訪十二個智障人士雙老家庭,向他們送上關心與溫暖,同時提供簡易的家居水電維修及檢查服務,改善生活品質及家居安全。是次關懷行動市政署義工隊探訪了澳門智耆之友協進會其中十二個會員家庭,一眾義工在聽取社工分享家訪技巧後,分成五小隊攜同心意禮物進行探訪。受訪家庭對於義工的探訪表達謝意,雙方並進行了真情交流,透過與家長傾談瞭解到家庭成員日常生活狀況或遇到的困難,包括出行不便、年長子女在學習生活及自理上的困難等。同時,亦為受訪家庭檢查家居水電裝置,並提醒注意家居安全。澳門智耆之友協進會由一群智障人士家長組成的非牟利自助組織,會員為年滿三十歲的智障人士及其年滿六十歲的父母,服務宗旨是喚起社會對智障雙老家庭的關注與支持,並提升智障雙老家庭的生活質素,透過同路人的互相扶持,建立支援網絡。當日探訪活動包括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李偉農、委員馬錦強、市政諮詢委員會副主席鍾國榮、委員胡景光、辜文達、趙蘭瑛、梁鴻細、林宇滔、李良汪、黃淑筠,相關部門主管以及澳門智耆之友協進會理監事等四十多人參加。市政署義工隊,成立至今已踏入第十年,每年均進行社區關懷行動扶助弱勢社群,至今服務對像超過二千人次。市政署義工隊將繼續發揮守望相助的精神,共同推動鄰里互助、敬老愛老、參與社區等有禮精神。此外,義工隊日常亦會憑自身工作技能及興趣,為有需要的人士,例如獨居長者、雙老家庭、傷健人士等提供家居水電維修及檢查服務。詳情可致電市政署市民服務熱線2833 7676或公民教育資源中心2847 1371查詢。

林宇滔促廉署查樓宇防火行政失當 2019年11月9日 | 市民日報

林宇滔促廉署查樓宇防火行政失當   
就廣福祥大火再次令社會關注本澳防火安全的問題,傳新澳門協會已於昨日去信廉署要求就樓宇防火設施的巡查、跟進和執罰之行政失當進行調查。信件內容如下: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廉政公署張永春專員鈞鑒:
廣福祥大火再次令社會關注本澳防火安全的問題,根據24/95/M號法令核准的《防火安全規章》(下簡稱《規章》)第六十三條有明確有規定,大廈防火系統應由認可之專業實體監察及養護,並透過「與樓宇或樓宇部分所有人所訂定之合同對器材、裝置、設備、設施及系統之缺陷所引致之意外或不符適用規則之運作,擔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而該責任為連帶責任」。違反「可科以澳門幣五千到五萬元之罰款,而負責樓宇或樓宇部分養護之專業實體及樓宇之所有人應負連帶責任。」
但根據消防局就廣福祥大火的事後調查報告,消防局分別於今年5月9日、6月21日以及7月5日,因接到阻塞走火通道的投訴,隨即派員到肇事大廈進行消防安全巡查,期間除了巡查走火通道的情況外,亦有關注消防系統的情況,發現消防系統保養證明書已過有效使用期,故已即時通知管理公司需要盡快跟進消防系統、設施及設備的維修保養,並透過公函通知職權部門,然而,於火警發生前消防局仍未收到任何有關上述消防系統、設施及設備的維護訊息。事實上,大廈消防系統確實未能在火災時正常運作,影響救援和滅火速度。
必須指出,公眾一般認為防火系統的巡查、監察及執罰應屬消防範疇,但現行的《規章》唯一的監督部門屬土地工務運輸局,故消防局目前雖會抽查或應邀巡查部分大廈的消防系統是否運作正常,但即使發現有問題,消防也僅能將個案轉介給工務局跟進。
根據消防局網站內「投訴之處理」欄目內公布的統計,2016年至2019年6月,該局共收到1600多宗投訴,其中高達97%均屬「其他」分類(主要為防火安全投訴),所有投訴消防局均在6個工作天內完成巡查,並在30日內將巡查報告寄予權限部門跟進。而消防局局長梁毓森在11月1日接受傳媒採訪時表示,至今年10月20日,消防局單是住宅樓宇的安全巡查已有1023次,並將有關報告反映給權限部門。
不過,本會在公開途徑,並未找到工務局就消防局轉介的巡查報告的後續跟進及處罰的個案數字;事實上,廣福祥的消防系統多次巡查都被發現問題但一直未有作出處理和執罰,並在關鍵時刻未能正常運作,正好突顯本澳樓宇防火安全的巡查、跟進和執行工作存在明顯的行政失當,也威脅著市民的姓名財產安全。
為此,本會特函閣下要求針對本澳樓宇防火設施的巡查、跟進和執罰之行政失當問題進行調查,公開事實真相,向有關官員問責,給公眾一個交代。本會必須強調,今次投訴不應影響去年底本會就同一《規章》修法多年、當局未有嚴格執行《規章》防火標準,以及青洲坊防火捲閘更換的招標問題的調查結果之盡快公布。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巴士合同又臨續十四月 政府被動源於內部不一 2019年11月8日 | 訊報

巴士合同又臨續十四月
政府被動源於內部不一
政府與兩巴士公司的臨時續約在十月底屆滿,但一直不肯交待任何續約方向和進展,最終還是「不出所料」地,再以現合同條款臨時續約十四個月。坊間有傳,兩巴希望以目前十億元補貼方案續約十年,但政府內部則有不同意見,故決定以臨時續約留待下屆決定。
近日不少坊間意見均指出,若在現屆政府任期末簽一個不符公眾利益的長期合同,寧願臨時續約由下屆政府處理,這番話套在今日不無道理,但任何公共服務合同的批給,政府從來都是掌握主導權,二零一一年公開招標實施的政府主導巴士服務模式,何來不是政府主導?目前,政府每年大幅補貼逾十億元的巴士服務,根據三巴會計帳目二零一八年的利潤就達一點一四億,新福利四千四百一十萬、澳巴三千六百二十二萬、新時代(七月底合併至澳巴)三千三百二十七萬,筆者實難想像,政府竟會在巴士服務續約談判中落在被動位置?
傾唔掂本應作公開招標
況且,政府在澳巴與新時代合併前,新時代已臨時續約一年,拖到去年八月又再臨時續約十五個月,到今日仍以「好多野傾唔掂」為藉口,再次短期續約,根本就是政府本身談判策略失當,就算無法與巴士公司達成符合公共利益的續約協議,當局早應提前一年準備公開招標重新掌握主導權,故此筆者在此提醒,表面上巴士合同明年底才到期,但新特首賀一誠現階段就要認真思考未來巴士服務模式和定調,若無法與巴士公司達成共識,就應在上任後即時準備招標工作,否則只會又落入不斷臨時續約的死循環。
更令人不滿的是,交通事務局至今卻一直沒有交待對巴士合約的取態,根本就是令政府置於被動和不利位置的元兇。局長林衍新九月被傳媒追問巴士合同的進展時竟以:「新巴合約討論過程中不宜有任何干預」作為不交待巴士合約取態的藉口,再次顯示出官僚高高在上、不屑與民間交待的思維!
續約商討應交待政策取向
筆者必須指出,作為公共服務的合同續約談判,公眾並不需要知道問題的微枝末節,但主責官員有責任向公眾交待清晰的政策取態和方向,就如二零一零年,政府與澳電的合同中期檢討,政府在續約時清晰向立法會交待,中期檢討會將澳電的固定投資利潤回報上限由百分之十二降至百分之九點五,公眾確實不須要當局鉅細無遺交代技術細節。
但政府今次處理巴士合同,連續約取態和方向都沒有向公眾交待,做法根本是不屑與公眾溝通,甚至有交諮委私下向筆者批評,作為法定諮詢機構,至今交局未就巴士合同召開任何會議,明顯是繞過法定諮詢機制,甚至笑稱現在連「交通知會委員會」也做不成!難怪有建制人士也公開批評林衍新的言論:「就算公開?合同方向,林局長從來都不受干預?啦!」
現制度巴士老闆是交局非公眾
另一個值得留意的點是,近日政界收到的消息均指出,兩巴希望比照目前十億元補貼方案延長十年合約,但政府內部則有不同意見,即有意見認為應改變這種無上限的支付公帑模式,故未有共識才臨時續約。據筆者綜合多方訊息,若此傳言屬實,政府不同意見最大可能源於主事的林衍新及其上司羅立文,從外界觀感,羅林兩人在很多政策上態度十分一致,甚至不惜激起民憤,但在巴士合約上,羅司多次在公開場合透露出政府不應過份介入公共服務,即管得越少就越好。
但熟識林的人都知道,林是權力欲極強的官員,尤其在目前每年援助巴士服務十億的公帑,因屬交通事務局的內部預算,詳細支出和調整根本不需要向公眾交待,加上與服務評鑑掛?的巴士利潤上限也被悄悄取消,目前巴士公司可獲財政援助(即巴士服務價值與票收的差價)的多寡,關鍵是巴士公司提前一年向交局遞交的客量票收估算,接納與否純粹取決於林局長個人裁量,簡單而言,巴士公司生死賺蝕與服務無關,只與林的個人判斷有關,故巴士公司只須向交局負責,並不用向社會負責。
臨時續約兩次官員應問責
客觀而言,巴士公司聽從政府指揮也無不妥,但問題是若一齊聽從政府指揮,何不由政府直接經營?既然以公共服務判給,政府即使要援助,也不應介入巴士經營運作,失去企業調動的靈活性,政府只要求服務質素達標、援助的方式越簡單越好,這相信也是羅司的邏輯!
若上述推測屬實,也更合理化巴士臨時續約結果,因為單純巴士公司不接受政府的方案,想維持現有補貼制度,政府早就可通過公開招標處理問題。今日新巴士合同臨時續約兩次仍未敲定,政府內部意見不統一、導致立場態度不堅定,明顯才是談判無結果的核心原因!筆者認為,無論從無法續約的實際結果,乃至一直漠視民意官僚態度,新一屆政府若真的要落實官員問責,交通部門肯定是大熱之選!
對於新巴士服務的方向,筆者認為,客觀而言,政府補貼確有需要延續,但當局必須回應公眾對巴士服務長期補貼旅客車資的不滿作出回應,且在財政援助制度上必須改變目前異常複雜、不公開透明、不需向公眾交待、無客觀科學標準、一味靠估的交局說了算的局內預算援助模式。其中,按乘搭人數實報實銷車資補貼是值得考慮的方向;同時,要設立由居民反映意見的機制,居民對巴士服務的滿意度需要影響到巴士公司的收入,政府亦應將所有原始營運和資助數據公開,以便持續接受社會和公眾的有效監督。
巴士補貼應透明客觀受監督
例如當局至今仍未肯全面交待兩巴不同車型的巴士服務單價,筆者為此已去信廉署要求交局交待,根據政府向立法會小組提交的資料,當局曾公開澳巴和新福利純電動大巴目前每公里服務價值分別為六十九點九三元及八十四點八元,兩者差距達兩成一。現時政府和社會對兩巴的服務要求並無分別,但服務價卻有巨大差距?這雖源於兩巴二零一一年的投標價不同,但續約後不合理的差距是否維持?會否向上或向下統一單價?都是政府必須向社會清晰交待的。
從改善巴士服務的角度而言,目前巴士服務的瓶頸在於繁忙時間搭車難,針對目前本澳巴士繁忙時間的瞬時單向人流的特性,筆者一直倡議在繁忙時段應恆常開出中途不停站、走外圍的直達巴士線,騰出繁忙路段和承載力運載中途站的乘客。此外,針對現有路線迂迴問題的路線調整、乃至在繁忙時間恆常增加「插中(空車到中途站載客)」和「飛單頭(即由總站直接回到總站以便擁載更多瞬時單向人流)」班次也是必須處理的問題。
補貼旅客電子收費要交待取態
對坊間不少意見認為不應為遊客提供巴士補貼,要區別旅客與本地人,就必須申請實名卡,這將牽涉核證和打擊違規使用的行政成本等問題,但目前電子支付已令行政成本大大降低,當局應該向公眾交待目前旅客使用澳門通車資優惠的比例,讓社會作出討論和客觀取捨。
另一個社會較少關注的問題是,當局與澳門通簽訂的巴士電子收費及清算系統服務,政府已多年支付每年一千四百多萬購買服務,澳門通二0一七年曾表示,每日七十萬筆交易中,六十萬筆屬巴士交易,政府的外判服務變相令澳門通在巿場擁有壟斷性優勢,但又不用接受公用服務的監管,對其他營運者造成不公,故政府在今次巴士續約契機,必須要求澳門通兼容其他電子收費方式,或引入新的電子收費推動良性競爭。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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