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9日星期五

就最低工資公開諮詢提意見 2017年12月29日|星報

就最低工資公開諮詢提意見  

早於一九九八年實施的《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已明確本澳要訂立最低工資和定期調整,但特區政府對落實最低工資一直不積極,拖沓近二十年,本澳已成為兩岸四地唯一未訂最低工資的地區。必須承認,本澳確實錯過經濟上升周期落實全面最低工資的最佳時機,但作經濟發展地區,社會確有責任落實全面最低工資,保障基層僱員及其家人生活水平得到合理的保障,體現社會資源公平分配。

     鄰埠香港早在2011年5月已全面實施時薪28元的最低工資,並每兩年調升三次至目前34.5 元時薪,至今亦沒有出現當初有意見擔憂的大幅推高通脹、令職位減少,甚至會引發結業潮等。相反,根據香港最低工資委員會的資料,當地最低工資實施六年來,低收入工種薪酬期間升幅逾五成,扣除通張後升幅達22.8%,低收入僱員薪酬獲改善,且就業市場平穩,僱主亦能承受額外開支,整個機制運作暢順。

    回顧澳門2016年正式實施的《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制度,儘管實施初期曾引起大廈物業管理的加價爭議及混亂,根據政府調查,有超過七成的大廈管理費用有所調升,平均增幅超過20%,相關清潔員及管理員的最低工資也錄得超過 20%的升幅,反映制度確實惠及基層僱員,亦部分提升了行業的服務質素,更沒有產生物管行業的倒閉潮,對全年的通脹刺激亦僅為0.24%,屬溫和可接受範圍。必須指出,物業管理問題爭議的起因,最低工資僅是觸發點,要徹底解決必須待“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及“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明年生效才能得到較全面處理。

    本會認為,保障基層僱員有合理收入,確保其家庭能擁有尊嚴的生活,與社會經濟發展同樣重要,兩者當中如何取得有效平衡達致雙贏,更是社會真正全面發展的關鍵性指標。為此,本會認為政府應明確落實全面最低工資的時間表,並應按目前《為物業管理服務範疇中從事清潔及保安工作的僱員訂定最低工資》機制,每年檢討最低工資的水平,確保基層僱員的生計得到合理保障。

    就諮詢文本,本會有以下具體意見:

    一、就最低工資的適用對象:本會認為,最低工資概念上應適用於所有行業內的所有僱員,但鄰近地區也有因特定情況作適當豁免,但必須有相應的配套政策,確保被豁免群體及其家人的生活獲得合理和有尊嚴的保障。

    外傭可作豁免:根據政府統計資料,本澳外籍家傭逾24,200人,逾九成的家傭時薪低於三十元(以八小時計),考慮到將外傭納入最低工資可能產生的社會衝擊,以及家傭工作的特殊性,包括目前有六成家傭為留宿,且其供養外地家人當地生活指數較低等因素,以及內地、香港和台灣最低工資都有豁免家傭工作,本會認為本澳家傭可豁免納入最低工資制度。但必須強調,當局有必要立即檢視目前僅二千五百元的家傭月薪下限,並應有恆常檢討機制,也要儘快修法嚴格規管家傭中介公司,重罰濫收外傭中介費的公司,確保外傭的實際可支配收入和生活水平得到合理和有尊嚴的保障。

    殘疾僱員自主決定:本會認為,最低工資應適用於殘疾僱員,但顧及殘疾僱員實況,可讓殘疾僱員有權利自行選擇是否進行生產能力評估,以收取按生產能力釐定的相應工資水平。當局亦應有政策配套,對這類殘疾僱員作出適當支援,確保其就業收入能維持合理和有尊嚴的生活水平。

    二、就最低工資的組成及計算方法:有關最低工資的組成,本會認同應按正常提供工作而產生的報酬作計算,即應以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第59條所規定的基本報酬計算。而有關最低工資的計算方法,本會認為,考慮最低工資設立的目的,是確保基層僱員基本的生活保障,為避免每月收入出現太大波動,按僱員當月收入計算最低工資,會更為符合制訂最低工資保障基層僱員的政策原意。

    三、就最低工資的檢討周期:本會認為應該維持目前《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一年一檢的模式,確保基層僱員的收入水平得到及時合理的更新。

    四、就最低工資制度的生效日期:本會認為,在有明確具體執行時間下,討論具體最低工資的水平才有實際意義,考慮到當局立法進度長期令公眾信心極為不足,當局應向公眾明確全面最低工資實施時間表,並儘快將法案提交立法會,讓社會有更具體的實施時間表的前提下,就全面最低工資實施的水平作充份客觀討論,以便法案通過後能儘快實施。

    五、最低工資的水平:無論是2007年在公共部門的外判清潔及保安服務中推行最低工資,還是2016年實施《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訂定的最低工資時薪,政府一直都缺乏客觀、具體、可量度的計算指標和原則,為減少主觀因素和讓公眾監督,本會促請政府必須明確最低工資制訂的客觀指標原則和標準,並確保最低工資考慮到基層僱員及家人有尊嚴的生活,可考慮以「人口扶養率」、二人家團的最低維生指數或工資中位數的一半等作最低工資水平的計自基準,以體現關僱弱勢和積極就業政策。以目前二人家團最低維生指數每月7,440元為例,換算每月廿六工作天及八小時工作即時薪為35.8澳門元(取整數為36元),水平與香港目前35.5澳門元及台灣 35.4澳門元時薪相約,但實施時的具體水平應與實施時間及期間的通脹社會經濟情況作相應調整。
         *傳新澳門協會 林宇滔*

內地收緊廢料進口政策 澳府應設法減不利影響 2017年12月29日|訊報

內地收緊廢料進口政策 澳府應設法減不利影響

隨着內地產業升級,為減輕工業污染,內地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開始,將實施被稱為史上最嚴的廢料入口標準,包括禁止進口未經分揀的廢紙及生活廢膠,如廢紙必須按紙質分類,雜質若超過總重量0.5%便不能入口需原船送返出發地。廢膠則由過去僅需破碎清洗,變成需加熱拉粒成為原材料才能進口內地。
廢紙需分類無雜質 廢膠要拉粒成原料  內地長年收集發達地區的廢料循環再造,來應付製造業龐大的原料需求,是全球最大的進口廢料市場。英國過去六年就把國家三分二的塑膠廢料直接輸往或經香港轉口到內地。香港本地收集的廢膠,都會運往內地,因為內地廢料價格較運往東南亞地區高出三、四成。
為配合內地明年收緊進口回收物料相關要求,港府上星期展開「乾淨回收」宣傳及教育運動,重點教育市民把乾淨的「三紙兩膠」回收,而「三紙」是指紙皮、報紙和辦公室用紙,「兩膠」則是指盛載飲品和個人護理用品膠樽(即1 號和2 號塑膠物料)。
港府呼籲巿民廢紙妥善分類及綑紮好才放進回收箱,不要沾污或弄濕廢紙,杜絕淋水,並應盡量撕掉紙皮上的膠紙;至於廢膠樽,市民應稍為沖洗才放進回收箱;此外,如果把含有塑膠成分的封面和內頁撕去,一般雜誌大致上仍可當作報紙類回收。
澳門對收緊進口「零反應」?
反觀澳門,內地收緊廢料進口標準無論在傳媒或社會上卻引發不到任何關注,儘管本澳回收箱的污染情況遠比香港嚴重,但環保局仍無任何加強公眾「乾淨回收」意識的行動,情況實在耐人尋味。但只要細看近年本澳資源回收的統計數字,大家或會明白,由於本澳資源回收率長期偏低,內地收緊進口標準對本澳的影響確實「不大」,大不了繼續將廢物倒入焚化爐焚燒。
根據《澳門環境狀況報告2016》的資料,近十年本澳垃圾量不斷增加,但整體資源回收率卻呈下降趨勢,形容減廢工作艱巨。2016環保局及民署回收的玻璃、金屬及鐵罐等較前年有一成多到三成的增長,但2016年僅回收塑料249噸較前年大跌15.1%,更令人擔心的是,紙張屬較受歡迎的回收品,但環保局及民署全年紙張的回收量竟然錄得0.5%的負增長,數字反映當局有必要檢視回收計劃的成效。
固廢年年增回收率卻下降另一個值得關注的是,2016年本澳人均城巿固體廢物棄置量高達每人每日2.11公斤。數字較北京(1.0)、上海(0.7)、廣州(0.93)高出逾倍,亦遠高於香港(1.39)和新加坡(1.49)。針對減廢問題,環保局表示即將會公佈《澳門固體廢物資源管理計劃 (2017-2026)》以落實本澳未來十年的減廢目標,但具體內容快將踏入2018年仍未見蹤影。
明年施政報告的環保內容還包括推動「回收業設備資助計劃」、「澳門建築廢料管理制度」、「使用塑膠袋的限制」等三個立法工作;開展建築廢料堆填區地質改良工程,推進垃圾焚化中心第三期擴建工程的規劃;加快進行全澳污水處理系統基礎設施的優化及設計工作;籌建中央廚餘處理設施。
撥地二萬五廚餘回收可即上馬筆者除期望當局儘快完成拖沓多年的「回收業設備資助計劃」、「澳門建築廢料管理制度」、「使用塑膠袋的限制」三個與環保相關的立法工作外,最令筆者失望的是中央廚餘處理設施仍在籌建階段。按照2016年廚餘佔城巿垃圾38.5%的推算,本澳每日的廚餘量就多達531噸,但目前全澳全年作回收處理的廚餘僅得222噸,不到正常一日廚餘量的一半,回數率僅有0.1%!
必須強調,目前廚餘處理技術已相當成熟,加上法律上要求食肆需自行將廚餘等垃圾自行運送到指定地點處理,只要政府願意主動向食肆上門回收廚餘,既可減低食肆的營運成本,也可令佔本澳廚餘量約一半的商業廚餘得到回收利用,不單可即時將目前垃圾資源回收量由目前僅兩成大增至四成,亦大大減輕焚化中心的運作壓力和產生的污染,一舉多得!建廚餘設施並沒有任何技術問題,只是做與不做的問題,只要政府肯下定決心撥出二萬五千平方米的土地,廚餘處理中心就可即時招標興建。
政策傾斜推資源回收生態鏈今年環保局先後推出「澳門廢舊電池收集計劃」及「電腦及通訊設備回收計劃(包括手提電話、電視機、電腦、碳粉及墨盒、打印機及掃描器等)」再加上原本的「環保Fun」,回收範圍較過去有所增加,但在回收的量,以及推動本澳建立完整的環保資源回收生態鏈的工作上,確是乏善足陳。
內地政府明年再收緊廢料進口標準,短期必會令本澳回收行業雪上加霜,但若政府及業界能夠認真應對,坦誠溝通互動,藉內地對廢料新進口限制的機遇,尋找和重新制訂適合本澳環境的回收業持續發展策略,政府通過土地空間的傾斜及「回收業設備資助計劃」協助業界引入新設備和技術,確實有機會讓本澳回收業界在短時間內,由過去純收集轉運的低端運作模式,逐步轉型為轉廢為資源的高附加值模式。
初期應補貼後期由污者自付考慮到環保產業必然涉及一定的處理成本,政府在產業發展初期難免要通過補貼或購買服務等支援業界運作,但長遠而言,隨著社會環保意識的加強,只要政府推動相應的污者自付及生產者自付政策,回收業界甚至能夠在沒有政府補貼下仍有足夠資源作可持續運作。
內地收緊廢品進口資格,對澳門回收業界是危是機僅一線之差,期望業界和政府拿出足夠的智慧共同努力,化危為機並奠定資源回收業界今後持續發展的方向和基礎,甚至成為革新本澳環境政策的開路燈!但我更擔心政府對此無動於衷,讓本澳目前僅有的回收業界自生自滅,澳門的垃圾回收前景則甚憂矣!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林宇滔促檢視家傭二千五月薪下限 2017年12月29日|大眾報

林宇滔促檢視家傭二千五月薪下限

【特訊】為期45日的《最低工資》法案諮詢期已於本月27日結束,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政府應明確落實全面最低工資的時間表,每年檢討最低工資的水平,確保基層僱員的生計得到合理保障。另外,本澳家傭可豁免納入最低工資制度,但當局有必要立即檢視目前僅二千五百元的家傭月薪下限,並應有恆常檢討機制,也要儘快修法嚴格規管家傭中介公司,重罰濫收外傭中介費的公司。

林宇滔表示,回顧澳門去年正式實施的《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制度,儘管實施初期曾引起大廈物業管理的加價爭議及混亂,根據政府調查,有超過七成的大廈管理費用有所調升,平均增幅超過20%,相關清潔員及管理員的最低工資也錄得超過20%的升幅,反映制度確實惠及基層僱員,亦部分提升了行業的服務質素,更沒有產生物管行業的倒閉潮,對全年的通脹刺激亦僅為0.24%,屬溫和可接受範圍。認為物業管理問題爭議的起因,最低工資僅是觸發點,要徹底解決必須待“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及“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明年生效才能得到較全面處理。

林宇滔又稱,保障基層僱員有合理收入,確保其家庭能擁有尊嚴的生活,與社會經濟發展同樣重要,兩者當中如何取得有效平衡達致雙贏,更是社會真正全面發展的關鍵性指標。為此,政府應明確落實全面最低工資的時間表,並應按目前《為物業管理服務範疇中從事清潔及保安工作的僱員訂定最低工資》機制,每年檢討最低工資的水平,確保基層僱員的生計得到合理保障。

他指出,根據政府統計資料,本澳外籍家傭逾24,200人,逾九成的家傭時薪低於三十元(以八小時計),考慮到將外傭納入最低工資可能產生的社會衝擊,以及家傭工作的特殊性,包括目前有六成家傭為留宿,且其供養外地家人當地生活指數較低等因素,以及內地、香港和台灣最低工資都有豁免家傭工作,本澳家傭可豁免納入最低工資制度。但他強調,當局有必要立即檢視目前僅二千五百元的家傭月薪下限,並應有恆常檢討機制,也要儘快修法嚴格規管家傭中介公司,重罰濫收外傭中介費的公司,確保外傭的實際可支配收入和生活水平得到合理和有尊嚴的保障。

就最低工資制度的生效日期,林宇滔認為在有明確具體執行時間下,討論具體最低工資的水平才有實際意義,但考慮到當局立法進度長期令公眾信心極為不足,當局應向公眾明確全面最低工資實施時間表,並儘快將法案提交立法會,讓社會有更具體的實施時間表的前提下,就全面最低工資實施的水平作充份客觀討論,以便法案通過後能儘快實施。



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

林宇滔認為諮詢文本參差太密 2017年12月27日|星報

林宇滔認為諮詢文本參差太密 

【特訊】政府正就三個項目展開公眾諮詢,而三個月內已有七個公眾諮詢項目,有市民認為本地人不關心立法諮詢,有社團認為政府應檢討諮詢期是否太密集,以及公眾難獲取政策諮訊的情況。政府正就最低工資、網絡安全法與規管醫學輔助生殖技術三項目展開公眾諮詢,政府規定一個月內公眾諮詢項目不可多於四個,但由九月至今已有七個公眾諮詢項目。

    有市民在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反映,勞工局舉辦的《最低工資》公眾諮詢場,甚少本地打工仔參與,反而家傭團體有十多人發表意見,她希望市民不要做沉默的大多數。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雖然政府一連推出多個諮詢,但甚少市民關注。他認為公眾很難獲取政策資訊,要形成討論的氛圍,政府應該把資訊數據系統化整理,讓公眾更容易搜尋。


    林宇滔稱,現時的諮詢文本質素參差,政府應規範文本需提供一定數據分析和方案比較,協助公眾了解法案修改的目的和內容,也要檢討諮詢期是否太密集。

林宇滔稱對火葬場需設嚴格監管制度 認完備法制可予居民信心 2017年12月27日|華僑報

林宇滔稱對火葬場需設嚴格監管制度 認完備法制可予居民信心

【專訪】社會有意見希望本澳建有火葬場,政府亦有可能選址於氹仔沙崗墳場內,不過相關社區則存在質疑聲音。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指出,澳門需要設置火葬場,但選址對周邊居民的心理會有一定影響;對於這厭惡性設施,政府需要盡快向居民清楚交代火葬場的規格、焚化標準以及選址理據等。

 他認為技術上需要設定高標準,且建立嚴格的監管制度,並盡快就重大固定空氣污染源作出立法規範,相信完備法制可有助居民信心。

 一直以來,本澳都要借用珠海火葬場,由於有「過關」的手續比較麻煩,故在本澳設置火葬場的議題在社會討論了很長時間,另外,社會也質疑現時的殯葬管理亦存在壟斷經營狀況。林宇滔認為,如果澳門能夠設置火葬場,可以供市民多一個選擇。

 不過,在選址上,相關社區就有較大爭議,政府幾年前曾放風,在路環墳場設置火葬場,但引起居民強烈反對。林宇滔指出,若僅從地理位置而言,路環墳場地點偏僻,也是適合之選。但因為前往的道路狹窄,尤其運送遺體的道路需經過民居,這對社區的居民生活及心理有較大影響。

 至於現時當局考量的氹仔沙崗墳場的選址,「可以說是無得揀當中較好的選擇」。他認為此選址與民居有一定距離,再者火化遺體只要溫度足夠,不會有太多污染物,「燒街衣的污染比較火化遺體更嚴重」。不過,他強調,政府須規劃指定靈車路線,主要走外圍,以避免對居民生活有較大影響。

 另一方面,沙崗墳場附近的氹仔北安工業區,已經集合多個厭惡性設施,現在若再設置火葬場,整個區域的社區生活環境也備受關注,包括政府正計劃的偉龍馬路公屋群。


 林宇滔指出,這是關乎城規的問題,譬如路環聯生工業區域內已建有住宅群,但這種工業設施與住宅區混在一起的做法,未來可能衍生不少矛盾。他認為其實本澳已無需那麽多工業區,面對本澳公屋及社區設施一直都不夠的情況,政府應該要考慮將全澳所有工業區重新規劃整合,集中為一個區利用,這在集約利用土地下,釋放其他區的空間興建公屋及其他社區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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