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3日星期六

商會認為申請發牌落後審批時間長需經年 贊同重新審視整個制度 2017年12月23日|星報

商會認為申請發牌落後審批時間長需經年 贊同重新審視整個制度

【特訊】政府有意優化飲食業發牌制度,澳門飲食業聯合商會認為現時發牌制度落後,審批時間過長,一般需要經年,贊同要重新審視整個制度,明晰旅遊局和民署負責的飲食牌照,避免影響業界投資意欲。傳新協會認為需要細化和簡化現行發牌制度及程序,制定一些發牌指引,可參考葡國的食肆發牌預審制度,讓投資者在申請牌照前掌握相關申請標準。

    現時民署與旅遊局都有發出飲食牌照的權力,但業界在申請牌照時,應該向哪個部門申請,就缺乏明確指引,政府有意優化飲食業發牌制度,清晰各部門的職能。澳門飲食業聯合商會副理事長馮健富表示,政府檢討現行食肆發牌制度及優化程序,省卻不必要的行政程序值得肯定。

    馮健富指,現時發牌制度落後,除了發牌的管理混亂外,發牌的審批時間亦因涉及多個政府部門的文件往來而變得很長,內地申領食肆牌照一般約三至七天,澳門申領食肆牌照逾一年,有個別例子則需兩年,最快也可能需要半年。他認為政府應同時明晰旅遊局和民署負責的飲食牌照,否則要兩邊跑多次,或會影響業界投資意欲。

    傳新協會會長林宇滔認為,本澳現行食肆發牌制度已沿用逾二十年,政府需要檢討,包括細化和簡化現行發牌制度及程序,制定一些發牌指引,更需從食安監管和公共衛生等角度一併檢討。

    他認為本澳可參考如葡國的食肆發牌預審制度,讓投資者在申請牌照前掌握相關申請標準等。現時旅遊局或民署的食肆發牌制度標準不一,例如民署對食肆的油煙標準有相關指引,但旅遊局沒有。


    林宇滔指現時有不少個案是業主不清楚自己的店舖是不具開業食肆的條件,例如樓底的限制,政府在相關方缺乏清晰指引,另外,現時只有堂食店舖需要發牌,隨著現時外賣店所售的食物種類,所需的衛生要求變得複雜,政府要從食品安全的管理角度上去重新審視整個發牌制度。

食肆發牌制度落後 團體促簡化設指引 2017年12月23日|現代澳門日報


辣招也徒然林宇滔﹕調控樓市核心問題在於供應 2017年12月23日|正報

辣招也徒然林宇滔﹕調控樓市核心問題在於供應

【本報訊】政府將推出樓市調控措施,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應該推出樓市調控措施。但是,政府不解決核心問題 ── 樓宇供應,沒有整體的房屋政策,沒有穩定的短、中、長期供應,政府再推出更多「辣招」,都是無效的,都是治標不本的。甚至,「辣招」的副作用會越來越大,將有一天是「副作用大過正作用」。

合理房屋增長係每年五千單位以香港為例,政府繼續維持未來十年的建屋目標是四十六萬,當中,六成是公屋,四成是私樓。林宇滔認為,澳門也應該有公屋、私樓的比例。然而,本澳不只沒有整體房屋政策,連公屋政策又不完整。他重申,回歸十七年,平均人口增長是萬五人,以三人一屋計算,合理的房屋增長是每年五千單位 ── 三千公屋、兩千私樓。

習主席不只一次訓示﹕房不是用來炒的國家主席習近平不只一次提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林宇滔質疑,澳門特區緊跟了很多國家政策,為何不緊跟住房政策?他相信,九成澳門人都希望緊跟這個政策。並提出,越多擁有房屋資產的人,應該更多納稅,從而抑止炒賣。不過,這是治標,治本是穩定供應。穩定供應和調控措施相輔相成,才更有效。林宇滔強調,持續興建公屋是更有效的槓桿。


市民怨政府偏幫地產商「如果政府重視房屋問題,就不會沒有房屋政策。其實,政府從來沒有重視房屋問題。難怪坊間十八年來一直質疑政府偏幫地產商。其實,實際的結果就是這樣。」林宇滔表示,連地產商也高喊沒有土地建屋,現在見到的興建工程,都是趕及在批地失效前完成。他警告,若是沒有整體房屋政策,拍賣的土地都將會是天價成交。


林宇滔指再多「辣招」都不能治本促制定總體房屋政策 2017年12月23日|華僑報

林宇滔指再多「辣招」都不能治本促制定總體房屋政策

【專訪】行政長官崔世安早前表示,特區政府會在短期內再推樓市調控措施,將涉及稅務及按揭比例;坊間亦期望政府盡快出辣招調控樓市。不過,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指出,調控樓市措施只是治標,且愈多措施可能會做成愈多副作用,他認為,治本方法須從供應著手,但政府長期欠缺有效的總體房屋政策,以至清晰樓宇供應的規劃資訊,令到本澳房屋問題長期未能有解決之道。

 林宇滔昨接受傳媒訪問時指,增設房屋增值稅、空置稅、累進房產稅等等樓市調控措施,令到越多房屋資產納稅就越高,「這個係希望遏止炒賣用途。」但是,政府一日未有整體的房屋政策,以及短中長期的樓宇供應規劃,再多「辣招」都只是治標不治本,甚至效用會越來越低,副作用反而會越來越大。他稱,想上車的人卻更加上不到車,因為沒有供應的前景,所以,就會做成「再唔買就無樓買的恐慌心態更嚴重」的效應。

 林宇滔指出,過去十八年來,澳門年均人口增長一點五萬人,按三人一個單位計算,合理的房屋增長數目就是每年公私樓供應要有合共五千個單位。但現時政府沒有整體的房屋政策,當中,公屋失信於民,未來五年又講到明係無經屋供應;至於私樓更毫無政策可言,因此引發市場恐慌,供應出現問題,隨後就會衍生出一系列的問題。

 他認為,治本方法須從供應著手,如果有樓供應及清晰規劃資訊,其實無需出辣招的。但特區政府從來都不重視房屋問題,「如果政府重視房屋問題,就不會沒有整體的房屋政策。好難怪坊間過去十多年來都一直質疑政策偏幫地產商。」 顯然,現時有不少澳門人已經購買第二,甚至第三套樓,但更多的是上車無期。林宇滔指出,貧富差距越拉越大,會令樓價進一步推高。他引述國家主席習近平強調,房屋是用作居住並非炒賣,相信許多澳門人都會認同這個國家政策,但他質疑為何特區政府不作緊跟呢?

 另外,政府有意明年拍賣土地,不過,林宇滔認為,沒有整體房屋政策及規劃下,即使政府有地拍賣,亦是天價,甚或會衍生炒高樓市的效果。他建議參考香港的做法,制定明確的房屋政策,規劃未來十年總房屋供應四十六萬個單位,公私營房屋比例仍為六比四。這樣,有了供應目標,發展商投地時就會理性好多,因為知道政府的供應目標,未來定會有土地配套。

 他促請政府,須制定整體的房屋政策,制定短中長期的供應規劃,從而在根本上促使樓市健康發展,亦相信市民清晰知悉未來的前景,對樓宇也就不會有慌恐性需求。


2017年12月22日星期五

路環平民村帶出的土地管理混亂和資訊不對稱問題 2017年12月22日|訊報

路環平民村帶出的土地管理混亂和資訊不對稱問題

  近日有港媒頭版報導指:路環平民村是「澳門人間地獄、衰過清朝」,引起社會廣泛迴響!先不論港媒突然十多天關注澳門的原由,筆者今日先和大家談談由路環平民村帶出的澳門長年被忽視的土地管理混亂和資訊不對稱問題。

  根據政府和教會資料,位於路環疊石塘山西端聖方濟各街的路環平民村,是澳葡政府在一九一八年以長期租借批出給澳門教區,並由教區自行斥資依山興建十條街共一百間小屋的小社區,目的是為當時經濟有困難,沒有居所的貧困居民提供居所,讓他們能夠安居打拼生活,故命名為路環平民村。

平民村經歷三批村民  根據筆者按網上僅有的地籍資料估算,目前平民村一百間小屋僅佔當年澳葡政府向教會批出近二萬三千平方米的土地面積不到一半。隨著社會發展,首批村民因環境改善,愈來愈多人遷出;有路環村民指,直至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大批內地新移民以月租三元落戶平民村,成為大家所講的第二批居民,但由於租金與管理費用不成正比,教會決定放棄收租,直到九十年代中,澳門政府在氹仔黑橋興建平民新村,大部分原村民都搬到了平民新村。

  據估計,目前平民村真正的原村民只剩不足五戶,但因長期缺乏管理,上世紀末開始至今,有澳門人因個人理由搬遷到平民村,有部分村屋被人霸佔外租,當中有外僱也有外籍人士,令居民的狀況越來越複雜,亦開始出現一些僭建或非法開墾,平民村確曾有變得骯髒,混亂、治安欠佳的時候,但正如近日不少本地傳媒及網媒也到現場採訪,居於平民村的居民覺得該村環境不錯,絕非人間地獄。筆者數年前也曾因處理個案到過平民村,當時已有警察每日數次巡更,全村唯一的公廁和公共浴室也由民署定期清理,治安和衛生環境尚可。
教區想還地政府愛理不理?

  儘管平民村實況與港媒報導有頗大出入,但事件確又帶出值得關注的澳門土地管理混亂和資訊不對稱的問題。因為根據政府去年回覆議員書面質詢時曾表示:回歸前夕澳門教區曾提出歸還路環平民村所處之土地,但至今該地段承批人仍是澳門教區。意味著政府一早就應知悉平民村的土地長期缺乏有效管理,且教區願意歸遇的意願,但為何近二十年仍未有任何跟進?這根本就是反映本澳土地管理混亂的活生生例子。

路環平民村問題絕非今日才有,回歸後,路環居民和組織多年來都有向政府表達平民村長年缺乏管理的憂慮,近年亦曾因周邊大型地盤建設,曾有近五百外僱入住平民村,令環境變得複雜,但一直得不到政府、特別是管理土地部門的足夠重視,儘管平民村地段有業權人,政府確無合法身份直接介入,但教區早在回歸前已有意交還土地,為何政府不積極處理土地回收的問題,反而是每次有問題引發公眾關注,又是治安、消防、衛生、民署或社工局等前線部門逐一作即時作一些治標不治本的跟進?

類似的個案還有青洲山。儘管青洲山屬私人地段,但因業權人沒有履行管理責任,環境衛生、消防和治安問題經常引起社會關注。最終又是衛生局和民署動用公帑清理善後買單處理,業權人無履行管理義務的核心問題從未被關注和認真跟進!

私人地清理不應公帑買單  
根據「土地工務運輸局組織法」,該局轄下的土地管理廳之職責包括:「確保本地區所批出土地之實際利用,並負責監管批地合同或修訂批地合同條款之嚴格履行。」意味政府是有專責部門對批地合同作出恆常和嚴格的監管。

筆者期望經過今次事件,政府高層能夠責成土地工務運輸局及其土地管理廳,認真和教區商討收回平民新村土地的相關問題,盡快對地段作出管理、重新利用或規劃,不再讓平民村久不久成為新聞焦點。另外,如青洲山等私人地段,儘管目前法律賦予當局執罰的權限不多,但當局也應思考,若業權人沒有履行責任,從而影響到包括公共衛生和屬文物名錄的青洲山保育等公共利益,當局應該如何適當介入或要求業權人負責;若無計可施,也應通過修法確保業權人履行責任。

資訊不對稱易現桃花崗2.0   
無論是青洲山、平民村及社會早前高度關注的閒置土地問題,當局對原本應系統性公開的土地資訊一直諱莫如深。近年在《土地法》大限下,工務局才在羅立文司長的要求下,將較詳細的閒置和到期土地資訊公開上網。如有留意桃花崗一案的人士都會知道,儘管桃花崗地權案,終審法院裁定被告詐騙罪名不成立,但僅能代表法律技術上勝訴,一個普通人如何得悉桃花崗這塊一直由公眾使用的土地竟有私有業權且能神不知鬼不覺地依法和平佔有?桃花崗土地是否合情合理獲得,公眾心中早有定論。

  澳門目前還有多少幅私人或長期批租地屬無人管理狀態?作為權限部門有否積極跟進和處理?筆者期望特區政府責成相關部門認真汲取桃花崗一案的教訓,作主動排查和系統性公佈,讓公眾監督無人管理土地的狀況,並及時作適當跟進處理,否則輕者平民村或青洲山久不久成為新聞焦點,重則若繼續讓有關資訊成為部門秘密或個別有心人士的獨家資訊,隨時會有更多桃花崗2.0再出現,澳門的公產更難得到有效保障!


□ 林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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