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31日 星期日

傳新倡公開標書加強監督︳2021-01-31 澳門日報

【本報消息】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公共採購招標金額大幅提升,卻無同步加強監督及公開透明的機制,必然會衍生更大問題。要求政府將所有公開招標標書放上網,讓公衆監督。

招標金額勁升

政府已向立法會提交《修改有關工程、取得財貨及服務的開支制度》法案。現行法律規定,工程估計金額超過二百五十萬元必須招標,法案建議調升為一千五百萬元;取得財貨及服務的估計金額超過七十五萬元必須招標,建議調升為四百五十萬元,勁升六倍。

林宇滔反對提升採購金額而無增加透明度的修法方向,亦不接受當局解釋因涉及複雜情況而分步修法。"採購法"一八年諮詢,修改是上屆政府任內承諾,社會亦一直有修法聲音。

採購金額應隨着社會發展提升,但要同步加強監督及公開透明的機制,清晰程序指引,確保提升金額不會引伸更多採購問題。政府過去不論採購、公共工程招標,都存在很多被社會質疑的操作。突然將招標金額提升六倍,必然衍生更大問題,"呢個方向係危險",亦難以獲得社會認同。

政府可以主動將所有招標資訊以及招標結果,系統性網上公開,"這些只要政府同意,毋須修法"。可惜,去年底其去信要求行政法務部門增加招標透明度,至今仍舊"零作為"。

政府應先行一步,至少第一步將所有公開招標的標書都放上網。公開招標標書,本身是法律的原意,現行"採購法"允許任何人得查閱標書,過去因無互聯網,索取標書要支付印刷費,政府卻將此做法"習非成是"。再者,旅遊基金、社工局等部門均已將電子版詳細標書上載至其網站,說明政府是選擇性去做,好應統一公開。

增透明防濫用

他強調,只要有一套電子化流程,放上網不涉及額外工序,現時財政局均要求部門提交財政帳目。只要系統化,願意公開,已大大增加對公共採購的事前事後監督,亦可避免公衆質疑,"單靠政府監督,都唔夠資訊透明,同對資訊最敏感的業界監督。"

"資訊透明係公衆監督和行政效率之間最好的平衡。只要資訊公開晒,相信所有人都會小心處理,唔會濫用呢啲機制。亦可將濫用的門檻大大提高。"他強調,資訊透明公開的同時,提高必須招標的金額,才是應遵循方向。



2021年1月30日 星期六

關注網絡系統事故民眾講壇探討智慧政務︳2021-01-30 澳門日報

 【本報消息】由民眾建澳聯盟主辦、匯賢社承辦的"民眾講壇"昨日舉行,以"網絡系統事故頻發,智慧服務亟待優化"為題探討。

"民眾講壇"昨日上午十一時在民眾建澳聯盟轄下民眾頤菁中心舉行,澳門城市大學數據科學研究院課程主任劉文堅,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公用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澳門國際科技產業發展協會理事、博維業務顧問部總監吳鴻祺,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出席。

劉文堅指出,"一戶通"出現事故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及帶出積極的信號。建議有關部門一方面可加強網絡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網絡頻寬和網絡穩定性,同時關注軟體供應商的能力建設,提高軟體產品的穩定性和安全性。政府亦應加強部門及各行業間的數據互聯互通,通過物聯網和雲計算技術,讓數位城市變成智慧城市。

林宇滔認為,近期所出現的網絡故障,體現當局對基礎設施缺乏監管與維護,建議各部門可汲取經驗,提升基礎設施。另外,現時"一戶通"仍處於預約及查詢等基本功能,若涉及需要證件、簽名或指紋等識別認證服務則無法辦理,居民若想辦事仍需來回現場處理。建議政府透過技術手段將認證服務融合至網絡服務,達到真正便民效果。

保障個資防黑客

鄭仲輝關注網絡安全問題,隨着智慧化、電子化的發展趨勢,未來有更多居民使用網絡辦事,若遇到黑客攻擊,當局是否有萬全的措施保障居民的個人資料及數據安全,確保不會被更改、丟失或洩漏?建議當局加強關鍵信息及基礎設施的安全防護,提升突發網絡事故的應對能力,確保政府及居民數據的安全性。

吳鴻祺表示,《電子政務法》在去年實施,多項公共服務相繼推出電子化及網上服務。但"一戶通"接連發生事故,致使服務停頓。

他指出,智慧城市建設需所有部門共同協作及規劃,期望當局制訂規劃與時間表,加快建設速度,及時更新資訊與技術,推動智慧城市相關建設。

李良汪表示,除了近期發生事故的部門,亦值得其他部門檢討及評估自身情況,提升應急能力及縮短修復時間。他亦指出,現時各部門手機應用程式眾多,有部門更推出多達數個應用程式,建議未來逐步統一歸納,減少管理成本及行政資源,便利公眾使用。




2021年1月29日 星期五

私地古樹納入法定保護 剛起步健康欠佳難放心︳2021-01-29 訊報 宇論滔滔

 根據2014年3月生效的《文化遺產保護法》,市政署需要評估、擬訂和更新《古樹名木保護名錄》(下簡稱《名錄》),按民政總署早在2004年就發行《澳門古樹》一書,古樹名木標準為樹齡逾100年、樹種珍貴、樹形奇特、稀有,或具特殊的歷史或文化意義的樹木。

但政府在落實《名錄》工作進展極為緩慢,直至2016年9月,當時的民政總署才將555棵在澳門公共地方的古樹列入《名錄》保護,至於位於非公共地方的170棵古樹,則未有交待納入《名錄》的時間表,未能納入法定保護,做法明顯違反了《文遺法》的立法原意。

文遺法生效逾六年「樹王」才受法定保護更重要是,本澳最老的古樹正正是位處私人土地──美副將大馬路的觀音古廟(又稱觀音仔廟),該廟兩棵海南蒲桃樹齡分別達500年及480年,同廟另一棵古樹雞蛋花樹齡也達280年,均因非位於公共地方,《文遺法》生效逾六年多仍未依法列入《名錄》受法定保護。而青洲山也有36棵百年以上的古樹,有樹齡更達200年以上,也有澳門唯一一棵的血桐古樹,同樣因位處私人土地而全部未被依法列入《古樹名木保護名錄》受法定保護。

幸好,在社會各界關注,以及筆者在市諮會的推動下,現屆政府上任後確實加快了《名錄》的更新,單在去年就兩次更新《名錄》,6月的更新是首次將四株位於私人地段的古樹(均在前文提及的觀音仔廟內)以及位於公共地方的12株古樹及1株名木納入《名錄》。11月的更新則將位於宗教場所、文化遺產保護區等地點為主的53株私人古樹,以及位於公共地方的12株古樹及1株名木納入《名錄》。截至去年11月底,受《文遺法》保護的法定古樹及名木共584棵。

應訂私地古樹納《名錄》限期市署亦明確承諾,今年會將位於青洲山和益隆炮竹廠內共約32棵位於私人地段的古樹納入《名錄》,再下一階段會考慮將位於學校和鮑思高青年村等地合共 50至 60棵古樹一併納入名錄。

政府近年更新《名錄》的進度和積極性的確值得肯定,但按上述數字簡單推算,市政署已納入及計劃納入《名錄》的私人地方古樹約140棵,數字仍較2016年約170棵少約30棵。筆者認為,若非有關古樹已枯死,否則當局應明確訂出將所有位於私人地方的古樹納入《名錄》作法定保護。

按現有機制,市政署定期會聯同樹木及生態保育專家對納入《名錄》的樹木進行整體性健康評估,且每年至少一次恆常巡查,監測古樹的整體生長勢、病菌蟲害、立地條件等,並根據古樹的健康情況進行評級,制定具針對性的養護復壯方案,透過修枝整形、加設支撐架、施藥防治病害、修補樹洞及損傷、改良土壤等不同措施,對不同級別的古樹進行護理。但私人地方的古樹能否獲定期保育確實是疑問。雖然根據《文遺法》,私人地方的古樹屬持有人管護,市政署亦已制定《澳門古樹名木養護指引》,供私人地方古樹持有人或業權人代表參考。但不諱言,古樹保育專業性要求高。筆者認為,只要業權人同意,由市政署負責古樹的保育工作在實際操作上似乎更可行。當然,面對既不負起自己保育責任,又不容許政府協助私人地段古樹保育的業權人,當局理應依法強制對古樹進行保育,並對業權人作出處罰。

六棵一、二級古樹竟五棵健康「瀕危」值得留意,若按國家古樹分級標準,500年、300年或100年或以上的樹木會依分別被評為一級、二級及三級古樹。本澳目前584棵古樹名木的健康狀況並不理想:有一棵一級古樹(觀音仔廟的海南蒲桃樹)健康狀況屬「瀕危」、5棵二級古樹中則有4棵健康狀況屬「瀕危」,另一棵則為一般;三級古樹的情況則稍好,575棵中,有7棵健康狀況「瀕危」、373棵為「一般」、194棵為」「健康」。4棵名木中,狀況屬「健康」和「一般」則各有兩棵。意味著本澳古樹名木僅約三分一狀況屬「健康」,情況確令人憂心!如市民發現古樹有異常情況,也應主動聯絡市政署跟進。

澳門世遺歷史城區雖受關注,但不說不知,澳門的古樹資源同樣極為豐富,例如以面積是澳門35倍的香港,其《古樹名木名冊》僅約有500棵,數目甚至較澳門更少,這突顯本澳其實擁有數量可觀、密度極高的珍貴古樹名木資源,這些古樹更是木澳四百多年中西文化交流的活載體,絕對值得好好保育。

推古樹網值肯定惟內容應度身訂造每棵不同過去本澳對古樹認知的推廣極為有限,市民大眾或教育界要了解本澳古樹狀況,除個別的政府刊物外,一直無其他網上及公開途徑可作參考研究。幸好市政署接受筆者在市諮會的建議,正陸續進行「古樹牌」的更新工作:於牌上加設古樹專屬的二維碼,同時亦於去年底正式推出「澳門古樹名木」專題網頁,列舉現有584棵古樹名木在澳門各區的分佈情況、位置、種類、健康狀況等,冀藉此讓更多市民能多方面認識本澳的古樹名木,這對推動全社會一同參與古樹保育、推廣古樹資訊普及,確實有里程碑的意義。

當然,筆者認為有關古樹的資料可以更加詳細及個性化,例如,古樹網對同種古樹的形態特徵的描述均一樣。但據筆者了解,市政署對每棵古樹的生長狀況、特性都有詳細記錄竊以為若能標標註每棵古樹的土壤情況和枝葉生長情況等,相信更有助古樹教育、科普和公眾監督。

徵古樹故事推導賞增歸屬感助保育此外,每棵古樹至少記載著過百年的歷史進程,是城市人文景觀和自然景觀的綜合載體,為加深對每棵古樹歷史了解,市政署也可公開向民間徵集每棵古樹的有趣故事及歷史記錄,整理發佈,甚至可通過古樹導賞,從另一個視角探索澳門的歷史發展痕跡,也讓公眾更全面理解保護古樹的重要性,對古樹保育更有歸屬感。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




2021年1月24日 星期日

林宇滔:與業界協調危險品法操作︳2021-01-24 市民日報

 【本報訊】特區政府昨日起就制訂《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展開為期45天公開諮詢。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有關法律填補了過往危險品缺乏法律監管的空白,如何與業界協調,確保實際操作和理順執行細節,才是最大的挑戰。他又指法律要清晰危險品可豁免的量,例如現時石油氣最多能儲存3罐,期望當局與業界商討,定出既能保障安全,又能確保業界正常使用和運作的豁免量。

林宇滔表示,是次《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文本整個制度相對完整,綜觀文本內容參考了不少其他地區的規例,對危險品作了清晰定義、分類和管理,相信法律可以產生效果。但他指問題是澳門過去一直沒有法律對危險品、易燃品進行規管,現在從沒有到有,過程中如何與業界有效協調,理順操作上的問題,才是最大挑戰。且正如當局所指,危險品、易燃品儲存的位置零碎分散本澳各社區,能否有效把所有危險品集中在永久儲存倉存放和管理,將來危險品、易燃品的物流如何安排等等一系列實際操作和執行細節,以至所有業界人士能否配合,才是將來最大的挑戰。

他又提到,將來法律操作的其中一個最大問題,是法律要清晰危險品可豁免的量,例如現時石油氣最多能儲存3罐,當局應與業界就豁免量的問題作出商討,定出既能保障安全,又能確保業界正常使用和運作的豁免量,但將來詳細如何豁免,在文本中並未看到。

定出既安全又正常使用豁免量

另外,對於政府把危險品永久儲存倉選址原九澳青年挑戰福音戒毒中心,林宇滔指有關選址在山谷中,周邊基本沒有甚麼民居,區內居民不會有太大反彈,但除了選址問題外,其他地區相關設施發生事故,均是沒有按既定要求處理危險品而產生。故本澳危險品永久儲存倉更重要,是將來如何確保做足安全措施,業界能否嚴格執行安全規定,在有規範下儲存好危險品和易燃品,如何確定運輸以至存放等所有程序和步驟都符合安全規定,但文本看不到詳細介紹危險品永久儲存倉如何管理。

他續說,有關選址另一問題是,現時只有1條很斜和狹窄的道路,故必然要為危險品永久儲存倉闢建新道路,配合九澳隧道,讓運載危險品的車輛可以直接前往蓮花路再到偉龍馬路等主幹道,因此有關選址的各項交通配套都需要處理,期望當局稍後向公眾交代更多資訊。




2021年1月22日 星期五

湖畔業興年年甩磚源於當局曲解法律卸責︳2021-01-22 訊報 宇論滔滔

 早前氣溫急降,?仔湖畔及石排灣業興經屋又再出現「逢冬甩磚」的情況,兩個經屋項目的業主都批評,經屋年年甩瓷磚至今仍未能根治,但負責招標興建的建設發展辦公室及負責出售經屋的房屋局均以湖畔及業興已於2017年及2015年完成確定接收作「例牌回應」, 強調現時須交由大廈小業主自行處理,務求洗脫甩磚責任。

年年甩磚房局將社屋改油漆經屋卻棄權?

有業興業主表示,大廈年年甩磚對住戶造成十分大困擾,最初出現甩磚時,當局雖有維修,但維修完成後第二年相同位置又再繼續剝落「貼完又再甩」,質疑經屋設計存在安全及驗收質量問題。業主又表示,曾有業主向房屋局反映甩磚問題,希望把較高位置的牆磚改為油漆,但當局回覆表示,樓宇設計圖則不能修改,「因為則師畫?出?,係咁就咁」。由於當局以過保修期為由,不再負責維修,年年甩磚都要小業主夾錢維修,根本難以負擔。

湖畔的管委會亦擬舉行業主會表決將瓷磚牆改成油漆牆身,但在湖畔仍擁有一定數量單位的房屋局竟事先表示,因要 「尊重」多數業主決定,會對包括瓷磚牆改成油漆牆身決議投下棄權票,難怪有業主批評當局「玩?」。

如果大家記性好,甩磚問題並非經屋「專利」,房屋局擁有的社屋望善樓才是甩磚「鼻祖」,維修費如無底深洞且無法根治問題,擁有整個業權的房屋局早前已將望善樓公共地方的瓷磚全部改為油漆牆,事實證明該方法可行有效,為何房屋局在經屋改油漆牆投票要選擇棄權?外人實難以理解!

房屋局的官方解釋則指,經屋是按《經屋管理制度》作出管理,其規定決議由出席的分層所有人或其代表透過簡單多數票作出。但有官委議員也在報章批評房屋局投棄權票的做法,認為當局應從「解決問題」的角度出發投下贊成票,帶頭推動做好業主維修大廈的責任!

經屋投票簡單多數房屋局亦應投贊成筆者在這裏也必須提醒經屋業主,經屋是受第41/95/M 號法令《經屋管理制度》規管,其業主會投票方式是以「簡單多數制」,而非規管私人大廈的第14/2017號法律《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中,要「出席過半數通過」計票。簡單而言,經屋投票只需要支持票多過反對票,私樓投票則需要支持票多過反對加棄權票。但無論如何,小業主積極出席投票是最直接管理好大廈的辦法。

另外,對於瓷磚牆改成油漆牆是否屬於更新工程,需要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才能施工,還是一般維修只要15%業主同意就可施工,業界的看法不同。有意見認為此工程不屬根據第14/2017號法律第十四條「更新工程」的定義,故不屬更新工程;也有意見認為,按原設計更換才能視為維修,故瓷磚牆改成油漆牆應屬更新工程非一般維修;故有關問題確實存在爭議,房屋局應帶頭公開明晰政府法律觀點,以便讓經屋管委會能明晰方向。

改油漆牆是否更新工程應明晰政府觀點除投票表態問題外,有湖畔大廈住戶批評房屋局以疫情為由不借場地,其他願提供場地的機構則限制人數,不符合法律規定;而收費場地價格高昂,深感無奈。

房屋局組織法專門設立「樓宇管理廳」負責統籌鼓勵一切有利大廈管理的政策推動,現任局長上任前儘管《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仍未修訂,但房屋局已主動派人積極參與、協調場地及協助私廈及經屋召開業主大會,甚至專門成立樓宇管理仲裁中心排解管理糾紛。

至第14/2017號《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2018年生效後,本理順過去不少法律障礙,但房屋局不單未有把握契機加快協助私樓成立管委會,近年甚至倒行逆施,不單靜悄悄取消仲裁中心,也基本不協助私樓管理及借出場地,且幾乎不協調樓宇管理爭議,就連法定要參與的經屋管理也不積極配合,筆者敢斷言,房屋局作風若不變,本澳樓宇管理問題很快會積怨和爆發,將成為其中一個民生問題的大炸彈。

公共工程大工程投標只看經驗不理往績?

公共工程質量差的問題積存已久,其中的原因乃現行第74/99/M號法令《公共工程承攬合同之法律制度》沿用逾20年,由於法規的滯後加上當局長年不作為只是「行貨」地執行驗收工作,亦未有針對延誤、工程質量差的工程承建商,以及失責的監理公司採用扣分制或黑名單制,並給予相應處罰,令公共工程質量長年十分參差。

筆者過去一直倡議當局應該通過採購法的修訂一併更新此法令,系統地完善目前工程施工、工程驗收及承建商和監理的評分及黑名單制,筆者也倡議工程項目的評分應引入用家評分制,以便對設計、承建商及監理公司作出客觀全面的評分,並作為日後再投標的重要經驗參考。

由於就經屋甩瓷磚問題,建設辦及房屋局一再以項目已完成確定驗收為由與日後「甩磚」責任割蓆,筆者今日想深入採討現有的工程監管驗收機制及存在問題。

與坊間一般認為的偷工減料不盡相同,公屋甩磚問題或與用料太靚有關,如望善樓、湖畔及業興均使用地磚級別的大塊瓷磚用作牆磚,由於地磚材料較厚較重,對粘貼工藝要求更高,當年望善樓甩磚,建設辦就曾解釋是安裝時沒有預留伸縮縫有關;也有工程界懷疑,牆磚未吸夠水粘貼,以及使用粘合劑不夠等,都有甩磚風險;筆者也收到反映,維修甩下瓷磚時,當局雖有監督承建商按足程序粘貼,甩磚情況已大減,但仍有小部分翌年再次甩磚。

牆貼大地磚設計不合理工藝差更致命值得留意,望善樓同期的、由工務局興建的望賢樓,公共走廊是上油漆、下貼細瓷磚的設計,多年來未有出現問題,房屋局亦已將望善樓改成全油漆,及後的青洲、?仔東北多個公屋項目已改用細瓷磚鋪牆,大範圍「甩磚」已不復見。

事實證明,湖畔及業興的大牆身瓷磚設計確實存在「缺陷」,加上承建商工藝參差令問題更突顯。要避免此類問題重覆出現,政府應訂立制度,將湖畔及業興經屋的設計單位及承建商若不負責永久解決甩磚問題,將影響其日後政府工程的競投。

更令人不解的是,工務局早在2009年就對其250萬以下工程引入「工程諮詢標系統化制度」,並對承建商作出評分制度,以及對承建商聘請黑工、過界外僱及貪瀆作出扣分除名等,但制度卻不適用於金額逾250萬的工程,規管只監督細工程、放生大工程的行政邏輯確非常人能理解!

法規原意應另訂保養期習非成是兩年成慣例至於兩年保修期的問題,第74/99/M號法令第200條第一、二款規定:「應在承攬規則中定出保養期,訂定保養期時須考慮工作之性質,但在任何情況下保養期均不得少於兩年。」「如承攬規則未有規定,則保養期為兩年。」這意味著,公共工程應因應其特性,在標書中規定不少於兩年的保養期,工務部門講的「法律規定的保養期只有兩年」根本就是習非成是的結果。

據業界人士透露,政府多年前曾要求在公共工程加入更長的保養期,並因應供水、排水、機電設施(升降機)、消防設施等明確其保養期,以作為修訂《都市建築總章程》延長保養期的試驗,但隨著官員更替,計劃不了了之,幾乎所有公共工程標書也不再訂明保養期,變相只得最低兩年保養。業界亦認為,今次經屋瓷磚跌落屬結構安全問題,保養期應要十年以上。

確定接收僅涉良好部分經維修保養期應重計再者,第202條第一款規定:「保養期屆滿後,如透過檢驗證實存在應由承攬人負責之缺陷、損壞、坍塌或缺乏堅固之跡象時,僅須接收處於良好狀況並可被部分接收之工作;對其他工作,定作人須按為臨時接收之類推情況而定之規定處理。」法律規定保養期到僅需接收良好狀況的部分,其他的應按臨時驗收處理,以甩磚為例,經過維修後,保養期應該重新計算,而非當局所指的由小業主處理。

根據湖畔管委張貼的公告顯示,大廈入伙後同樣年年跌磚,且以2016年最為嚴重,承建商亦作了大規模維修,但問題一直未解決。2017年1月17日,房屋局約見湖畔六座管委成員商討成立管委會問題時,管委要求房屋局說明大廈保修期,及約見承建商及建設辦等,以便四方釐清責任,但房屋局直至4月底才發信通知湖畔大廈保養期在1月23日到期,日後維修問題要由房屋局負責。若所言屬實,房屋局、建設辦對保養期的理解和操作明顯是違反法律規定。

將入信廉署要求釐清相關責任避免問題重現就湖畔及業興的甩磚問題,建設辦和房屋局均以項目已確定驗收後拒絕負上責任。若以經屋買賣關係分析,經屋是房屋局(發展商)委託建設辦(承建商)興建,建設辦則再將設計及建設工程判給設計及建築商,經屋小業主向發展商購買單位,單位有任何問題,第一責任人應追究發展商(房屋局),房屋局不能以項目完成確定驗收為由,拒絕承擔大廈的明顯質量缺陷問題。簡單而言,若小業主向私人發展商買樓,發展商都不可能以承建商保養期已過作為卸責理由!

就上述問題,筆者會整理及發信有關部門及廉署,要求釐清相關責任,一方面讓業主能有辦法處理問題,同時亦要追究相關工程質量問題的責任,更重要是要通過第三方介入調查,避免問題再次出現。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21年1月18日 星期一

抨交局科陽欠溝通危機應對 傳新:登記免抄牌惹混亂︳2021-01-18 澳門日報

 【本報消息】路邊泊車咪錶位自上周五出現大範圍故障,科陽泊車管理公司近日積極搶修,修復率續升,料最遲於今周三全面修復,即前後修復六天。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任何公共服務首要是維持正常運作,對於咪錶大範圍故障且搶修長達六天感到不可接受。又指要登記免抄牌的做法引起公眾混亂及浪費行政資源,批評交通局及科陽公司欠缺溝通及危機應對意識。

科陽初步發現約九百台咪錶故障,工作人員近日四出搶修,昨日壞機第三日的下午三時,約六成咪錶修復;亦有車主反映修完又壞,又要再修,科陽稱屬個別情況。

無主動交代壞機

林宇滔表示,壞機首日見不同區份均有咪錶故障,翌日已不少恢復正常。但批評科陽公司一直無主動交代各區維修進度,而是被動接受傳媒查詢。

交通局新聞稿指咪錶故障期間,車輛不屬違泊。科陽公司卻稱車主向公司登記資料,若因咪錶故障被抄牌,公司將代申訴;若沒有登記,車主申訴後,公司則提供資料協助。

林宇滔有感交通局及科陽公司欠缺充足溝通,致對外說法及做法不同。若按科陽邏輯,即車主每泊一次車就要登記一次,全澳多台咪錶故障,但科陽接聽電話人員明顯應接不暇,首日已有車主反映多次致電但無法接通。

林宇滔認為,科陽在壞機首日就應主動向公眾匯報故障情況、修復規劃及處理方案。因咪錶收款涉及政府回報屬公帑,科陽當初就應主動向交通局及警方承諾,咪錶系統故障期間,所有咪錶收費由該公司支付,確保不會有車輛因咪錶故障抄牌,同時集中所有精力搶修咪錶,爭取早日恢復運正常。亦讓車主毋須因公司咪錶故障原因而又致電登記、又要驚抄牌,左右為難,甚至浪費行政資源申訴。另外應嚴格按照合同對科陽科行政處罰及公開內容。

涉黑客通報警方

科陽表示,咪錶故障不排除涉黑客入侵及報警追究。林宇滔表示,"網安法"生效後,管理公共咪錶的科陽公司應已納入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是法案保護的對象之一。若懷疑出現涉及黑客事件,必須主動通報保安部門,由保安部門介入調查事件,以免再有下一個公共基礎實體成為受害者,而非"不排除"報警追究。

交通局責成科陽公司最終於昨日提交調查報告。林宇滔表示,每次公共機構出事後,政府大部分部門的態度均是"責成提交報告"。但似乎都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初步調查報告通常只是簡述意外事件,詳細調查報告則消失得無影無蹤,未見對外公佈。

須公佈最終調查

林宇滔建議,最終詳細調查報告應公諸於眾,以免同類事件再度出現,其他公共機構亦可引以為戒及讓公眾監督。



2021年1月17日 星期日

促公佈咪錶故障原因 加強監管公共服務機構︳2021-01-17 濠江日報

 【特訊】本澳多處咪錶出現故障,不能正常運作,對不少車主造成困擾。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指,咪錶故障事件反映出作為公共服務機構的科陽公司對事件並無應急預案,導致出現一系列滯後問題。他促請政府盡快調查故障原因,同時政府應加強對公共服務機構的監管,調整處罰機制,提升阻嚇力。

林宇滔表示,根據科陽泊車管理公司回覆傳媒,截至昨晚才修復約5成的故障咪錶設備,由於要重新安裝咪錶系統,需要3至4天時間修復,且仍未確定故障原因。他指出,事件顯示出作為公共服務機構的科陽泊車公司無應急預案,事故發生首日亦有不少車主表示服務熱線打不通,難以登記資料,操作混亂,出現一系列滯後問題。然而該公司連續兩日仍未調查出事故具體初步原因,僅表示懷疑遭黑客入侵,將報警處理,同時對修復咪錶設備毫無計劃,他對此不能接受。

林宇滔指,本澳網安法於2019年生效,若此次咪錶故障涉及黑客入侵,即使科陽泊車管理公司未報警,當局亦應主動介入調查,並將咪錶系統納入監管。咪錶故障發生後,交通警員仍對停在故障咪錶內的車輛進行抄牌,也反映了當局與科陽泊車管理公司存在溝通上的問題。他認為,泊車與居民的出行息息相關,科陽泊車管理公司作為公共服務判給實體,對此次故障造成公共服務停頓應負上一定的責任,政府應責成相關泊車管理公司盡快找出咪錶系統頻繁故障的原因,並對相關係統進行整體提升及優化,同時日後在公共服務判給時應調整處罰機制,提升阻嚇力,避免有關事件再次發生。此外,應敦促科陽泊車管理公司出示具體的調查報告,交予公眾討論,加強公眾對公共服務機構的監管。



2021年1月11日 星期一

林宇滔促立法監管電子支付︳2021-01-11 市民日報

 【本報訊】政府今年首季推出「聚合支付」服務,屆時商戶毋需使用不同收費機具處理不同電子支付交易。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當局首要先做好「聚易用」宣傳資訊,讓商戶選擇最合適、收費最合理的電子支付結算機構,同時希望巴士也能加入「澳門通」以外的電子支付方式。他並促請政府對電子支付制訂統一明晰的發牌和監管標準法制配套,下一個重要工作應盡快建立由政府主導、全天候運作的在線實時金融「快速支付系統」。

宣傳聚易用供商戶選擇結算機構

林宇滔認為,「聚易用」下月推出,將大大方便和減省商戶管理不同電子收費的行政成本和時間,打破營運商因機具普及率差距造成的競爭壁壘。他認為當局首要工作,先主動制訂簡明的「聚易用」宣傳資訊,向商戶和市民詳細介紹「聚易用」使用流程、注意事項及常見問題,特別是讓商戶在充分衡量利弊及比較後,選擇最合適自身需要、收費最合理的電子支付結算機構,而非讓現時主要電子支付繼續壟斷終端機的市佔。

他又提到,「聚易用」的推出,也為巴士付費打破獨家優惠提供契機。政府自2011年開始,一直以「澳門道路集體客運電子收費及清算」服務直接判給,向澳門通每年支付逾1400萬元服務費,作為政府外判服務的巴士收費,理應要求承批人兼容不同的電子支付工具,或公開招標讓巴士接受不同的電子支付方式,以便推動電子支付工具的公平競爭和發展。

推動支付工具都享巴士票價優惠

他指,根據最新簽署的巴士合同要求:「用於營運車輛內的電子貨幣扣費儀器,其交易服務系統的制式、設備的規格及其營運商須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指定」,故只要交通局同意,居民便可以使用任一支付工具享受巴士票價優惠。

林宇滔續說,要推動電子支付市場長遠健康發展,必須制訂統一明晰的發牌和監管標準的法制配套,現行法律規定,只有澳門銀行或擁有「支付機構牌照」的機構才可經營電子支付服務,但當中仍有不少灰色地帶或不清晰的裁量空間。他又舉例,目前銀行存款有50萬元保障額,但電子錢包內的款項目前並沒有任何法律保障,性質不一樣,因此沒有設定保障額,萬一電子支付機構倒閉,消費者只能循民事追討,明顯保障不足,故更應對電子支付制訂統一明晰的發牌和監管標準的法制配套。

建實時金融快速支付破交易壁壘

另外,他強調,推出「聚合支付」和明確電子支付的監管機制,只是本澳金融實現電子化和智慧化首步,下一個重要工作應盡快建立由政府主導、全天候運作的在線實時金融「快速支付系統」,即類似香港的「轉數快」,讓市民及商戶實時在本澳不同銀行帳戶或電子錢包作資金轉帳,真正打破跨行、跨電子錢包的交易壁壘。他更舉例,未來政府若要向市民發放消費券等,只要通過為市民開設提供特定政府戶口,並訂立總額及每日使用金額上限的方式,市民就可選擇任一種電子支付提取戶口餘額,而不需如現時般必須依靠個別電子支付機構才能推出消費券。


2021年1月10日 星期日

南灣湖C區發展與否意見對立傳新:降低幾米可平息爭議︳2021-01-10 澳門日報

 【本報消息】政府計劃在南灣湖C區建逾五十米高的司法大樓,備受各方爭議。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相信,大部分市民並非不想發展。

現有終審法院及中級法院大樓、初級法院刑事大樓等建築物高度為社會接受,要平息爭議,只須降低幾米至現有建築物高度即可。

應以理據數據服人

公衆意見反對放高,城規會卻出現壓倒性支持,並演變成發展與否的對立。"討論本身是幾米的事,唔係起同唔起,點解變咗成件事發展過程中變咗起同唔起?"林宇滔表示,個別人士批評公衆的意見,委員應反映本身代表界別的理據、數據,以理服人,而非公衆純粹表達意見。事件突顯現有民意表達機制及諮詢溝通渠道不暢,"連諮詢機構都不能夠充分反映意見,決策機構更難作出符合公衆意見的決定。"

他強調,事件的核心是政府在"城規法"、"文遺法"出台後,無依法盡快完成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及景觀保護的行政法規,才要討論今次規劃條件圖草案作為過渡措施、出現今次爭議。"如果有城規委員批評個別意見阻礙城市發展,呢啲委員更應該盡自己委員嘅職責,施壓特區政府遵照城規法辦事。"

做法違反"城規法"

工務局長稱,按照"城規法"政府項目毋須城規會討論。他批評說法走灰色地帶、規避立法原意。反問按照法律,非政府項目才要工務局審批,是否代表政府建築毋須遵守澳門法律?政府項目應更嚴格,並接受公衆監督,將法律掉轉演繹是違反法律原意。

"城規法"第五十九條第三款明確規定,規劃條件圖尤須載有"建造條件,尤其包括最大許可覆蓋率、地積比率及樓宇最大許可高度,以及城市設計指引"。法律生效初期,工務局發出的規劃條件圖均明晰列出上述要求,後來工務局僅以根據第01/DSSOPT/2009號行政指引的相關規定標示,令公衆難以掌握地段實際覆蓋率、地積比率等規定,做法有違"城規法"公開透明的原則。

文局冇守護景觀線

他亦批評文化局失職,無站在守護者角度守護景觀線。遇到爭議應主動提請諮詢文遺會,文遺會亦無主動要求就問題開會。

"政府唔應該同居民對立,可以降低幾米處理。正如當年松山高度爭議,中聯辦自己都降十米。連中聯辦都做回應民意的工作,點解特區政府唔識?"認為做法不能夠接受。



2021年1月8日 星期五

「聚易用」遲到好過無到 勢將打破電子支付服務壟斷︳2021-01-08 訊報 宇論滔滔

金管局聯同金融機構昨日舉辦了「聚合支付」服務——「聚易用Simple Pay」的介紹會。局方表示,該局協調的「聚易用」將會先推出「反掃聚合」, 「正掃聚合」會在下階段推出,但會在今季之內完成!所謂的「反掃聚合」,是指商戶現有的電子收付機僅需要通過簡單的軟件升級,就可用一部終端機掃??客戶選擇的所有本地二維碼支付工具,市民則可自由選擇任何一種本地支付工具的二維碼給商戶掃瞄消費。而下階段的「正掃聚合」,即市民可以任選任一本地支付工具,掃瞄商戶展示的二維碼立牌付款。

一機可掃所有電子支付錢入同一帳戶「聚易用」將覆蓋本澳所有電子支付工具(現有包括:支付寶澳門、極易付、豐付寶、MPay、LusoPay,以及中銀、廣發、工銀的電子錢包等)。

據金管局介紹,金融機構將陸續聯絡商戶,更新服務協議及升級機具軟件,所有已升級軟件及收費機的商戶就會張貼「聚易用Simple Pay」的標誌,市民到這些商戶消費時,可自由選擇任何一種本地二維碼支付工具支付,遊客亦可繼續使用境外錢包付款,支付方式和使用方式與過去一致!更重要的,當局去年八月已推出聚合支付業務監管要求,訂明金融機構須以公平合理的商業條款合作,規定不可作出不正當的競爭行為,故無論消費者在有「聚易用」標誌的商戶使用任何的電子支付,商戶在原有的銀行帳戶就可一次收取所有電子支付的款項,免去目前須處理不同電子支付結算帳戶的麻煩。

市民將有真正選擇權減省商戶成本筆者相信,「聚易用」正式推出必會成為澳門電子支付踏入真正競爭白熱化時代的里程碑,屆時無論商戶和市民,相信可在短期內感受到市場競爭帶來的優惠和服務費用下調,並打破營運商因機具普及率差距造成的競爭壁壘,方便和減省商戶管理不同電子收費的行政成本和時間。

金管局表示,倘商戶及市民對「聚易用」服務有任何疑問,可聯絡相關金融機構查詢。但筆者認為當局應該主動制訂簡明的「聚易用」宣傳資訊,詳細介紹使用流程、注意事項及常見問題,以便商戶能夠在充分衡量利弊及比較後,選擇最合適自身需要、收費最合理的電子支付結算機構,而非讓現時主要電子支付繼續壟斷終端機的市佔。

此外,「聚易用」的推出,也為巴士付費打破獨家優惠提供契機。不說不知,政府自2011年開始,一直以「澳門道路集體客運電子收費及清算」服務直接判給,向澳門通每年支付逾一千四百萬元的服務費,至2018年累計已支付1.1億元。根據澳門通向外表示,其在2018年每日70萬筆交易中,約60萬筆屬巴士支付(佔86%),數據充分證明澳門通長年依靠政府付費的外判服務,以「獨家巴士優惠」的優勢壟斷市場,而這個獨家優惠竟是政府沒有招標的外判服務!故若說澳門通由2006年成立至今已十多年,一直靠政府政策傾斜起家,絕對是客觀陳述!

破巴士獨家優惠交局「態度開放」等同不作為!

筆者多年來一直公開要求,作為政府外判服務的巴士收費,理應要求承批人兼容不同的電子支付工具,或公開招標讓巴士接受不同的電子支付方式,以便推動電子支付工具的公平競爭和發展,提供更多選擇和降低服務費用。但巴士新合同今年初已實施,而其實自2018年所有兩巴合同轉制後,車資統一歸巴士公司,故當年開始,已由巴士公司與澳門通簽署有關服務結算協議。

根據最新簽署的巴士合同,第十三條第七款「用於營運車輛內的電子貨幣扣費儀器,其交易服務系統的制式、設備的規格及其營運商須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指定。」只要交局同意,居民將可以使用任一支付工具享受巴士優惠。

金管局去年十一月亦曾公開表示,去年六月時已與交通事務局溝通,希望可在乘搭巴士時使用不同的支付工具,交局亦持開放態度,但因涉及轉乘免費等的優惠計算,要待下一階段將會研究。但筆者必須指出,既然合同明確指出,交局可指定扣款制式及營運商,態度開放實際上是不作為!除巴士收費優惠打破一家壟斷外,倘若政府未來再推出類似消費券的計劃,就不須再像去年沒有選擇地將消費券直判個別營運商。

消費卡營運商無得揀將成過去筆者認為,要推動電子支付市場長遠健康發展,制訂統一明晰的發牌和監管標準的法制配套,也是極為重要!根據第32/93/M法令(澳門地區金融體系法律制度)澳門銀行或擁有「支付機構牌照」的機構才可經營電子支付服務,立法時根本未有目前電子支付的概念,不單條文過時,也無任何明確的申請牌照標準,直到二0一五年底金管局才正式公佈「支付機構牌照申請指南」提供較清晰的申請流程,但當中仍有不少灰色地帶或不清晰的裁量空間。

以「澳門通」為例,多年來社會對其按金處理、收費標準、服務質素都有不少意見,去年舊「澳門通」不能在咪錶使用,用戶竟被要求實名或收費的爭議更屬公關災難。

 筆者認為,核心原因就是其牌照未有針對上述問題有細化要求和規定;且批准澳門通經營「電子貨幣儲值卡」的第8/2006號行政命令只要求公司資本不得少於一千萬,多年來也沒有要求調升,若相對於其公司數百萬用戶暫存帳戶的金額、每年數以億計的巴士收費、以及去年數以十億計的消費卡撥款金額等,澳門通一千萬的註冊金額明顯難以合理保障其金融安全。

應訂電子支付明晰監管制度統一規範 此外,又如目前銀行存款有 50萬元保障額,但電子錢包內款項目前並沒有任何法律保障,性質不一樣,因此沒有設定保障額,雖然政府聲稱有定期監察支付機構的財務狀況,但萬一電子支付機構倒閉,消費者只能從民事追討,明顯保障不足!

由於標準不清晰,令申請的風險和不確定性大增,本澳申請和成功獲批的電子支付牌照寥寥可數,更多是銀行兼營。但反觀香港,「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SVF)」牌照持有人共十八個,僅三個屬銀行兼營。

除應明晰電子支付牌照的申請標準,本澳銀行沒有公用跨行實時電子交易平台,令不同銀行帳戶和電子支付工具間資金無法相通,也一直窒礙本澳線上金融發展的關鍵障礙。例如最多人使用的電子支付工具無法用最多人使用的銀行帳戶及信用卡充值,不能在線上完成跨行轉帳,到櫃員機轉帳也只能轉到個別銀行及收手續費等!

聚合僅首步澳「轉數快」明年推出破金融壁疊 故此,推出「聚合支付」和明確電子支付的監管機制只是本澳金融實現電子化和智慧化的首步,下一個重要里程碑是政府應盡快建立由政府主導、七乘廿四全天候運作的在線實時金融「快速支付系統」(即類似香港轉數快),讓本澳市民及商戶能實時在本澳不同銀行帳戶或電子錢包作資金轉帳,真正打破目前跨行、跨電子錢包的交易壁壘。屆時不單可以大大減低市民、商戶資金往來的時間和難度;更重要是,屆時政府若要向市民發放消費券等,只要通過為市民開設提供特定政府戶口,並訂立總額及每日使用金額上限的方式,市民就可選擇任一種電子支付提取戶口餘額,而不需要如現時般必須依靠個別電子支付機構才能推出消費券。

但金管局指「快速支付系統」要構建數據中心及嚴謹配套,估計最快要2022年才能投入服務。

澳「轉數快」勢降交易成本時間助推電子金融 電子支付越趨普及已屬難以改變的趨勢。筆者相信,「聚合支付」的正式推出,再加上明晰電子支付的發牌標準推動更公平競爭,再加上本澳「快速支付系統」的開放交易平台能如期在明年投入運作,市民或商戶能隨時進行不同銀行帳戶、不同電子支付的轉帳和交易,完全打破跨銀行交易或電子支付工具間的交易壁壘,不單可吸引更多經營者進入市場、推動更公平有效的競爭,也勢必可以降低目前仍然高企的電子支付手續費用(本澳目前為百分之一點幾,內地微信支付寶收取商戶的交易費僅千分之幾),提升金融效率和減輕商戶成本,消費者也可有更多不同選擇。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21年1月4日 星期一

政府所有對外服務須按序上網︳2021-01-04 市民日報

【本報訊】特區政府提出發展電子政務多年卻成效不彰,源於當局可以網上辦理的服務實在太少,政府部門各有各做,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澳門電子政務最大的問題是政府的決心和沒有具體工作計劃,以及執行力等,部門為應付而應付。政府部門所有對外服務都應該網上化,而非由政府部門挑選一、兩項容易做的去做,他促請政府把現時各部門零散的網上服務整合,制訂政府所有對外的服務都全都可以在網上辦理的時間表,並要求各部門落實執行。

綜合中心一站式服務五花八門

林宇滔表示,電子政務早在回歸初期便已提出,只是政府一直都沒有推行,近年又重新包裝「攞番出嚟」,其他地區發展電子政務原因包括:資訊科技發展,居民使用電子政府的門檻愈來愈低,公眾對電子政務需求愈來愈大,歐美地區更希望透過電子政府減省政府行政資源,澳門則一直沒有上述需求,所以各政府部門從來都各自為政,政府更專門在多區設立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推行所謂的「一站式」服務,其實也只是把各部門集中在一個地方辦公而已,市民仍要排不同的部門窗口辦理各種手續,而最奇怪的是,各個綜合服務中心服務五花百門,一個部門在不同的綜合服務中心會有不同的服務,不能提供該部門所有的服務和申請,理論上一個部門在某區設服務站,該部門的所有服務理應可以接受申請,不可能黑沙環綜合服務中心受理30項服務,中華廣場綜合服務中心則受理35項,離島可能只得20項,從政府「一站式」服務可以看到政府的決心。

《電子政務法》去年9月27日生效,為電子政務提供法理基礎,使用者毋需再上傳簽名等身分資料,他又質疑,既然政府要發展電子政府,為何所有服務項目都不能在網上辦理?現時政府的情況似是部門求其交差,例如推出網上辦理在生證明,為何政府每推一項電子服務,都要大力宣傳,而非設定在一定年期內,例如兩、三年內政府所有對外的服務都全可以在網上辦理?等同銀行,現時銀行大部分服務都可以網上辦理,「商業社會做得到,點解政府做唔到?」

各自為政一戶通未納普及服務

政府一直對未來有哪些服務可以網上辦理避而不談,林宇滔批評官員思維落後,「唔係加幾多項服務的問題,而係政府所有對外服務幾時能夠全電子化?」若政府有決心推電子政府,便應設立具體工作計劃,接著便按相關工作計劃推動電子政務。他又以早年行政公職局推出「澳門e辦事(ePass)」為例,居民透過ePass只能查詢選民登記記錄、退休基金會的公務員公積金、衛生局的醫療報告申請、勞工局網上求職服務、財政局的電子服務等,對居民來說其實作用不大,所以很少人會申請。過去各部門很多小問題一直沒有解決,到今日政府又再推「一戶通」,但儘管衛生局也加入「一戶通」,但該部門又並非所有服務都上網,只有「我的健康」,最多人用的醫療券帳戶則不能用「一戶通」登入,需要另外用衛生局獨立手機應用程式登入。

另一樣最多居民用來繳付交通罰款的治安警手機應用程式,也沒有加入「一戶通」。所以,當局聲稱會把最多人用的服務加入「一戶通」,令人感到質疑。

林宇滔又表示,近日政府一直強調「一戶通」開戶人數不斷增加,至昨日為止更突破10萬人,惟當中有多少是開了戶但沒有再登入的「疆屍戶」?居民開戶後,網上電子服務使用人次、電子申請佔了多少百分比等,這些都需要定期交代。他相信當局交代不到,等同上市公市不敢交代活躍用戶數目一樣。




2021年1月1日 星期五

賀政府2020防疫戰報捷 2021年常態化防疫真考驗︳2021-1-1 訊報 宇論滔滔

 踏入2021年,首先祝各位讀者新年進步、身體健康,家庭幸福,事事順心!更希望能送走2020年晦氣,全球能夠盡快擺脫新冠疫情的陰霾,一切有新的開始!

若要選最能代表2020年的詞語,肯定是非"新冠肺炎"莫屬!疫情肆虐全球下,共令8,200萬人感染,逾180萬人死亡!全球各地經濟和社會運作也因應防疫幾近全面癱瘓和停頓,疫情甚至被認定是全球化進展逆轉的里程碑,故有人戲稱2020是被病毒偷走的一年,也有人嘲笑2020是"慢長的2019年",因為對很多忙於防疫的人或社會而言,2020年仿佛從未開始過!但無論如何,2020年將肯定被記入史冊,且有他自己的篇章!

4、6月賭收插水不及去年日收入對一直依?旅遊博彩業單天保至尊的澳門經濟及公共財政收入,2020均受到前所未有的衝擊,首11個月的博彩收入僅得526億,儘管10及11月份賭收已重上6、70十億的水平,但累計總收入仍較去年同期大跌8成,當中221億更是一月錄得(當時澳門仍未因疫情封關),甚至在4及6月賭收僅得七億多,較去年平均日賭收八億更低!

賭收大跌自然拖累公共財政收入插水,首11月幸運博彩稅收僅271億,僅約原預算982億的四分之一(過去預算一直過於保守,賭稅只有多不會小)。經過三次的預算修改,政府已動用近600億超額財政儲備,還未計及原來財政預算中逾220億的結餘,以及在澳門基金會撥出一百億的疫情財政援助款項。簡而言之,澳門庫房因疫情今年就已蒸發掉近千人億。

截至2019年底,本澳財政儲備的資本金額按年上升13.9%至5,794億元;其中,基本儲備及超額儲備分別為1,489億元及4,305億元。由於普遍預期就算疫情完結,賭收也難以重回過去約3,000億的水平,可能只有過去一半或三分之一規模,在預計未來賭收入跌下,過去感覺本澳極豐厚的近6,000億儲備,扣減今年疫情耗掉的近千億,澳門的"身家"絕非大家想象中豐厚!

賀決定人人有口罩打好防疫基礎面對新冠肺炎全球肆虐,澳門至今已連續270多天沒本地病例,連續181天無境外輸入病例報告,累計確診病例46例,沒有死亡病例,至今也從未出現新冠肺炎病毒社區傳播,無醫務人員受到感染;澳門抗疫成績表放眼全球確屬最佳之列,這與新特首賀一誠商人思維的決斷作風有莫大關係,尤其在疫情之初,各地在搶口罩時,特首明確承諾保證澳門全民日日有口罩,以及停運賭場兩周等的安排,成功穩定民心,為抗疫戰打好良好基礎!

但不諱言,近月本澳面對常態化防疫,特區政府的防疫政策鬆緊不一及不協調的問題也逐步顯現,這也突顯澳門長期積弱的公共行政問題。在危急關頭,單靠領導層個人的決斷力或許就能力挽狂瀾,但若要真正做到常態化防疫,政府部門間的高效交流、分工協助、科學決策及能與民意溝通的公共行政能力,才是真正的核心關鍵,特區政府這方面的短板,近月已非常特出;其中幼稚園K1學生未夠三歲不能復課的安排就是經典之一。

常態化防疫目標為社區零確診非零輸入筆者認為,未來常態化防疫政府應該繼續緊守"外嚴內鬆,口罩不放鬆"的原則,意味著本澳地外地入境的人士,除了內地或將來評估可作旅遊氣泡外,必須堅持指定酒店隔離。在社區運作上,政府要確保口罩計劃持續,社會上也要堅持戴口罩、勤洗手、常申報健康狀況等的防疫意識,才能真正落實常態化防疫,將社區運作最大程度常態化。

筆者也必須提醒,澳門要守住的防疫核心指標,應該是本地沒有出現社區感染、特別是不明源頭的社區感染堅持為零。但筆者必須指出,內地目前每日都有輸入性確診,政府若不惜代價麻目堅守在指定酒店隔離期間的人士確診為零,即"輸入性確診為零",其實並不科學,也絕對常態化防疫的真正目標和指標。11月特區政府願意邀請外地賽車手及工作人員到澳門參加大賽車,就是明白澳門可以接受隔離期間出現確診的風險,何以同樣的邏輯定,不能適用到澳門居民的非居民直系親屬?又或急需聘請外地家傭的家庭身上,這才是部份民怨對疫下辦大賽車出現反感的核心原因!

賭牌臨時續約表面合理不利行業發展如何能夠以最合適的代價,確保不出現本地確診及社區感染,做到真正的恆常化防疫,當中不單涉及公共衛生和防疫的科學分析,也涉及政府內部的訊息溝通及民意反饋能力,當然更涉及民眾對政府信任程度等,環環緊扣、缺一不可,這將是考驗特區政府官員智慧和管治能力的指標性考題,也是今年的必考題!

更令筆者擔心的是,經濟單一的澳門,特區政府在過去一年不惜代價以千億代價穩住民心經濟,但2021年能否照版煮碗?將是很大疑問。雖然去年賭收大跌,但在賭牌續期的敏感時刻,各大博企雖然收入大跌,但仍保住本地僱員的飯碗,不敢輕易裁員,最多只是用買一送一的名義讓僱員選擇無薪價,是本澳穩就業保經濟的重要支柱,但長貧難顧,若賭收未能回升,博企是否願意長期不裁員,將是要密切關注的。但近日檢察院以不可歸責僱員的理由,僅按《公職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的提前六十日通知規定,終止一公務員的不具期限行政任用合同,做法等同裁員,政府在敏感時刻自己開了一個極差的先例,多少也反映政府智慧和敏感力不足!

政府敏感時刻帶頭"裁員"極不智最近有外媒報導,政府有意將賭牌續期(應為重新競投)時間由2022年中,再推延三年至2025年中,政府對此不置可否,但表示2021年下半年會就《博彩法》修訂作公開諮詢,按這個進度,連同諮詢細節、加上立法提案、立法會審議及賭牌招標程序等,確實未必能趕及2022年中完成,政府雖沒正面回應,但也側面引證賭牌將會延遲續期的講法合理!

疫情令澳門賭收插水,延期新賭牌的競投表面上合適,但筆者從來都認為,臨時續約、尤其不止一次的臨時續約,對任何公共事業的發展其實都不利,因為臨時續約表面上是維持公共服務的運作,但真正高質的公共服務都涉及到長期投資,包括基建、硬件及人力資源等,在前景不可預期,只會令營運者不會作任何長期投資,只會延長折舊或不投放人資培訓,令服務質素下降。澳門巴士服務多次臨時續約,令巴士公司無法購置新巴士就是一例,只是這些影響短期內較為隱蔽,公眾未必會察覺!

儘管針對新冠肺炎的疫苗已推出,澳門訂購的140萬劑疫苗明年也將陸續抵澳,確保本地居民每人能接種兩劑,但除非全球人口均成功接種(估計最快也要2022年下半年),且疫苗有效期夠長,否則新冠疫情將仍會與人類繼續糾纏不清,揮之不去!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



精選文章

傳新感言--林宇滔 2017-06-28

傳新角度-林宇滔(Ron) 由 論盡媒體 AllAboutMacau Media  發佈  ·  6月28日 22:51  ·       人到中年, 先後做過記者、傳媒主持、議員助理、社諮委和都更會的公職等,亦成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