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市場有效競爭始能改善服務
市民日報 2017-05-07 P04 | 澳聞
【本報訊】早前澳門電訊互聯網大斷網,引起社會再度對現行電訊服務質素的不滿;郵電局局長劉惠明隨後表示,將完善整合現時電訊法例及處理牌照到期,更明言當中會有「大動作」。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當局絕對可以在電訊牌照中增加補償的條款和提升罰則,更重要是形成有效的競爭促使營運商不斷改善服務。他又建議政府委託消委會作為獨立第三方,定期客觀監管電訊營運的日常服務。林宇滔表示,公用事業負擔的都是必不可缺的公共服務,相對一般私人企業有更大的社會責任,當服務出現不穩定時,影響比一般企業大,早前政府與電力公司檢討合同時,重新加入補償條款,故他認同政府應在電訊服務合同中加入保障消費者的條款。
澳門電訊前日宣布向受斷網事故影響的用戶提供補償,林宇滔直言,補償絕對不可能完全彌補客戶受到的損失,本澳互聯網服務是全開放,不是專營服務,現時其實有超過10個營運商提供互聯網服務,部分是提供伺服器或網站服務,行政當局絕對可以增加補償的條款和提升罰則,但單純依靠增加罰則很難完全解決問題,更重要是形成有效的競爭,才能促使營運商不斷改善服務。
倡消委會當獨立第三方加強監察最近社會不少聲音都認為政府對電訊營運商的監管力度不足,林宇滔認為,電訊服務是否穩定,能否接通都牽涉個人感受,往往出現問題時,營運商反而歸咎用戶的手機軟件出現問題。他建議政府應該委託獨立第三方,定期客觀監管電訊營運的日常服務,香港消委會亦有進行有關監察,故本澳郵電局可以與消委會合作,監督一些消費者沒有辦法證實的項目,例如網絡速度、接通的穩定性等指標,並向社會公布,讓消費者可以根據有關資料和價格選擇營運商。通過客觀第三方的監督和科學調查,可推動營運商更全面改善服務。
另外,他又批評說,電訊特許資產因涉及專線費用,惟現行電訊特許資產的政策傾斜向澳門電訊。現行特許專營合同中,清楚規定營運商必須要就特許資產所產生的帳目獨立分帳,亦要求每個分帳都要向政府繳交若干百分比的回報金,政府卻沒有嚴格要求澳門電訊作出分帳。
澳門電訊因沒有清晰分帳,將幾個服務混合為一個帳目,意味有部分服務即使使用特許資產盈利,卻毋需繳交回報金。他強調政府必須依法要求澳門電訊將所有帳目清晰分帳,澳門電訊使用特許資產才能一視同仁,與其他營運商繳交相同的費用,市場方能在公平之下競爭。林宇滔強調,只有清晰分帳,才能知道澳門電訊管理特許資產的維護及使用的真正成本,計算收取其他營運商專線費用的合理性,衡量是否有牟取暴利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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