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滔冀持續供應經屋調控樓市
市民日報 2014-07-20
P01 | 要聞
【本報訊】政府昨起就檢討《經屋法》開展為期2個月的諮詢,並對《經屋法》提出5點局部修改建議。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表示認同該5點修改建議,尤其短期內經屋未有穩定供應時,應向不同組別分配相應比例的經屋,具體比例應根據對上兩次申請所得的數字科學分配。長遠整體修訂《經屋法》時,林宇滔提倡應回歸舊有《經屋法》的理念,藉持續經屋供應,調控整體樓市重回正軌。
政府對《經屋法》5點局部修改建議分別是先抽籤後審查、保留申請人已遞交的申請資料、訂定不同組別的分配比例、增加申請資格的例外許可、規定申請者居澳不少於183日。
促政府快落實5點建議
林宇滔對此表示:認同政府提出的5點局部修改建議,尤其房屋局已明言需要兩年時間,才能完成手頭上4萬多份經屋申請表的審查,現在供申請的1900個經屋單位已到位,為了審批而讓居民去等兩年,除了浪費了政府的行政資源和居民的時間,故認為該5項建議政府應盡快落實。
就是次《經屋法》局部修訂的重點之一為訂定不同組別的分配比例,政府的原意是免卻非核心家團和個人申請的組別淪為陪跑。林宇滔明言一開始便認為分組排序抽籤的方法是不公平,因看不到排1.1的組別(以65歲以上長者為業主的核心家團)有最迫切的住屋需求,故他建議各個組別分配經屋單位的比例不應有太大的差距,平均分配予各個組別,尤其根據對上兩次申請所得的實際數字,科學分配具體的比例。
另外,政府同期亦會就整體《經屋法》的檢討作諮詢,林宇滔認為過去的《經屋法》設詳細的計分制度,不能說是完全能夠反映家團的客觀情況,但起碼能從家團的人數、收入、居住環境等,按分數去體現其實際住屋情況和迫切性,且計分排序方式必然複雜和嚴謹。惟現行《經屋法》按不同組別排序抽籤,凡有長者的家團將放在優先的隊伍中,此舉只能體現政府某種政策上的傾斜,居民的收入和實質住屋需求,卻不能反映在分組排序的優先次序上。
舊《經屋法》理念完善
林宇滔直言過去《經屋法》的理念是相當先進和完善,只是澳門回歸後長時間停建公屋,在經濟發展下沒有經屋作為槓桿去調控私人樓市,令社屋積壓巨大的住屋需求,在供應嚴重不足下只能以現在的《經屋法》去抽籤「鋪鋪清」,「拖得就拖」。
就整體修訂《經屋法》,林宇滔促請應回歸舊有《經屋法》的理念,以經屋作為回應社會住屋需求的重要政策,應將公屋政策的核心理念改為「經屋為主,社屋為輔」外,經屋亦應是作為調控整個房屋市場的槓桿,透過定期供應適當的經屋單位,只要能解決居民的住屋問題,私人市場的炒風亦不會如此瘋狂。
但林宇滔又指出,上述建議的關鍵是政府要有持續的經屋供應,否則以現在的巨大需求,過去的排隊機制又未能回應現在的實際需要,故於短期經屋未有穩定供應時,仍可沿用分別排序,向不同組別分配相應比例的經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