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30日 星期五

電信特許資產公平使用只講不做 拖足十年仍獨家享用誰要問責?︳2021-04-30 宇論滔滔 林宇滔

  筆者去年底已在本專欄批評:“電信規劃立法一拖再拖,兩年後澳門有5G服務已屬萬幸”,一如筆者所料,郵電局日前表示,包括5G在內的電信匯流牌照法律草案已交到行政會討論,估計不能在今屆會期內提案!至於與澳門電訊的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將於今年底屆滿後的處理,劉惠明稱,這仍在高層討論中,暫時未有決定。目前當局不排除任何可能性,包括續批臨時短期合同。5G牌照問題也一樣,現也不排除另先獨立發牌的可能性。
“特許資產”合約期後處理應交待
  匯流牌照法案今屆交不到立法會,以及澳門5G至少下年才能投入運作,之前專欄已詳述不贅。但筆者對政府至今仍未就公共電信服務合同屆滿後處理定案,尤其是仍未肯交待“特許資產”年底約滿後應何去何從?筆者實在無法接受!
  必須指出,政府去年回應為何未能完成《新電信法》立法及發5G牌的關鍵原因,是要 “先理順政府電信特許資產的歸屬”才發5G牌,但半年過去,政府對“特許資產”年底到期後如何能夠實現公平使用,至今仍然採取一貫的迴避態度,甚至不排除續批臨時短期合同,根本就是HEA做的典範。
  要知道,根據政府2009年與"澳門電訊"簽署的《特許合同》第五條第二款:"CTM將於2011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包括“特許資產”的財產清冊予政府審批,因專營合同明確規定,專營期間建設的所有電訊網絡、管道、機房及總部等,專營期完結後應歸政府擁有。”
澳氹電信大樓新租金為何不肯公開?
  就以澳門電訊大樓(高地烏街)及氹仔電訊綜合大樓為例,根據1999年刊登過公報的合同,澳門電訊合同期間僅需要每年僅75,510元租用,且郵電局更要負責“物業之結構及保養,包括外部喉管、機器、發熱系統等以及外牆保養。”使用成本極低,加上新的特許合同未有交待新租金,本人兩年前曾去函郵電局,要求交待現時澳門電訊向郵電局及澳門政府租用設施的租金是否仍維持1999年的價格?若不是,具體價格為多少,為何沒有任何公佈?,但郵電局僅表示租金有調整,卻不肯交待實際租金。
  政府2009年簽署《特許合同》時一直強調,“特許資產”雖然由澳門電訊管理,但已有明確條款規定其他營運商應可付款公平使用,這應包括各種的地下專線、管網,甚至是上述的總機房及電信大樓設施等;但十年轉眼就過去,當局根本沒有制訂明確的公平准入細則、更沒有落實監管。
“特許資產”獨家享用十年明顯重覆犯錯
  還記得特首上任之初就多次強調:“不是不許公務員犯錯,但同樣錯誤不要犯兩次”。按此邏輯,2011年專營權開放後,“特許資產”未有依合同公平使用已是第一次犯錯,去到2016年中期檢討,本應就要糾正錯誤,但當局至今仍未肯面對問題,根本是第三次犯同樣的錯誤。十年後“特許資產”竟然仍維持澳門電信“獨家享用”,有官員竟可大言不慚不覺得有問題,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5G高速數據建基於更高速基礎固網
  目前流動通訊科技發達,除個別要求極高的打機戶,一般4G或WI-FI已能滿足大部分人士日常使用要求,不少家庭甚至早已取消固網電話,但不說不知,無論是4G、WI-FI,還是更快5G,經無線網絡連接後,仍要經基站或路由器接入光纖網絡運作,甚至全球不同國家地區及洲份通訊也幾乎是靠陸上或海底的光纜連接,所以再快的無線網絡,是需要建基於更快的固網作為網絡基礎。
  2011年前,因專營合同的關係,支援流動電訊和數據上網的營運商,只能向澳門電訊租用專線作為其流動電信網絡的基礎連接,當時有營運商指出,澳門專線租用費用較香港高六倍以上,這也是一直以來澳門電信費用較鄰近地區高昂的主要原因。隨著專營權在2011年完結,政府招標批出多一個固網電信牌照給Mtel,原有的固網特許資產只要能受政府監管下讓所有營運者以同一價格作公平使用,不單有助其他流動電信營運商降低成本增加競爭力,也有助新的固網營運商通過特許資產,盡快完成網絡覆蓋及提供服務。
“特許資產”獨立帳目清單應公開
  但令人驚訝的是,政府不單未能在固網開放之初,落實“特許資產”的公平使用,甚至在五年前合約中期檢討時,仍未將特許資產的詳細清單公開,甚至一直未有依法將政府特許資產的獨立會計帳目公開,讓業界和公眾監督有關資產的使用及入帳情況是否符合法例規定,有否對其他經營者造成不公等等,更遑論依約監督"特許資產"的定期更新維護!簡單而言,“特許資產”未能公平使用,一直是電信數據專線成本高居不下,市民電信收費無法進一步下調的核心性阻礙!
  5G速度上較目前4G高十倍以上,更重要是其"回應"時間快4G十倍,將大大提升自動駕駛或遙距應用的精確度和反應等,而且5G連結的設備數目較4G多百倍,令“萬物聯網”變成可能,因此鄰近地區已先後推出5G,期望盡快開發相關應用和發掘新商機。內地、香港及台灣分別在前年底、去年四月及七月也先後推出5G,據悉內地5G用戶去年底已逾2.5億戶。
5G網專線頻寬需求大將加劇不公平競爭
  必須指出,5G的高速傳輸速度及越來越多的應用推出,未來客戶對數據的需求將會同步大增,營運商需要租用的機站與機樓間的專線頻寬同樣需要以十倍計的增長,若政府仍不落實“特許資產”的真正公平使用,只會令營運商間的不公平競爭進一步極化,甚至會令行業重新走回壟斷時代。
  故此,儘管政府正推動的“匯流牌照”制度,表面上是取消過去固定牌照數目的限制,理論上可以有更多經營者進入巿場,但若當局不肯面對拖沓十年的“特許資產”仍獨家享用的問題,5G服務將來根本不能出現真正有效的競爭,甚至可能會如澳門互聯網巿場,開放近二十年,仍然維持假開放、真專營的狀態。
電信業良性發展須打破“特許資產”獨家使用
  客觀而言,相對於幾年前提出的三網合一,現在匯流牌照可以說成是“N網合一”,實施後,營運商理論上就可以推動5G服務,而不需如過往般等待政府5G發牌競投後才可經營,這個發牌制度在不少鄰近地區早已實行,也確實是完全打破本澳現有的電信巿場格局。但要真正推動電信匯流牌照制度的成功,關鍵在於真正完善特許資產使用的公平,以及將來網絡營運商同時兼營服務牌照時,有何機制確保網絡營運商對所有服務牌照都公平和劃一價格的使用等,以及確保所有網絡均有合理和充足的互聯頻寬等,都是匯流牌照制度是否能夠推動有效競爭的關鍵。
鐵塔模式統管“特許資產”及基站可行
  除特許資產的管理,未來本澳建設5G網絡時估計基站要較目前4G網絡大增,保守估計要2500-4000個基站,才能較好覆蓋全澳,雖然政府已協調部門提供二百多個基站點,但要不同營運商在民居設點將會吃力不討好。筆者認為,參考內地,政府可牽頭或由各營運商合股經營類似內地鐵塔公司,以獨立第三方身份,統一負責本澳的特許資產管理及公平使用,以及往後5G基站的統一建設及維護,也是符合本澳電信業未來發展的可行方向,政府應認真考慮及聽取業界意見。
  但必須指出,特許資產涉及相當複雜,不單包括大量的線網、網絡設施、地下管道、機房、總機站等,更要對專營期後的必要維護更新設施(屬政府)及新網絡(屬澳門電訊)作區分,單是要梳理清楚就極需時間,若要確保其運作正常更是艱難任務,政府若有決心收回“特許資產”作公平使用,推動電信業的有效競爭,就應盡快推行有關工作,而非繼續HEA做!


2021年4月23日 星期五

關步行台等中國官方機構遺址應作系統性考古發掘︳2021-04-23 宇論滔滔 林宇滔

   上月底城規會討論顯榮圍 5-7號 563平方米的土地規劃條件圖草案,地段位處大三巴街側,屬長期批租地,已有建築物,草案建議未來最高可建 12.4米。有城規委員指出,根據最新發現的文獻顯示,相關地塊座落於關部行台遺址範圍,如地下結構與關部行台有關,是中國對澳門自古以來擁有主權及治權的實物佐證,是愛國教育的重要項目,建議規劃及文化部門作深入研究。

城規會沒深入討論交由業權人定去留?
  文化局副局兼城規委員梁惠敏回應時稱,局方過去曾考古調研有關地段,論證不到有關地塊是「關部行台」的地點。地段內挖掘出有過去舊建築物的地基,這已作相應紀錄,至於零碎的陶瓷、瓦片等,已作收集處理。當局認為不具明顯的考古價值,作紀錄後已將場地歸還業權人,由業主自行決定是否保留。由於會上無其他委員發言,工務局局長兼城規會主席陳寶霞決定有關個案的討論獲通過。
  身兼中國古蹟遺址保護協會會員的呂澤強會後受訪時指出,關部行台(即現代的海關)於清康熙27年(1688年)設立,直至鴉片戰爭後,澳葡總督亞馬留見清政府日漸弱勢,於清道光二十九年 (1849年)實行殖民統治,將清朝所有的官方建築物拆毀,並驅逐官員。現時已經基本上找不到滿清政府遺留下來的官方建築物,故關部行台是中國對澳門自古以來擁有主權及治權的實物佐證,其遺跡考古是非常重要。再者,根據2017年澳門科技大學購入葡人軍事工程師Ozorio於1831年繪製的澳門詳細地圖可知,上述地段正正座落在關部行台範圍之內。這個新文獻發現,可以補充甚至推翻文化局之前“論證不到有關地塊是「關部行台」”的論斷。他認為這已非澳門層面的文物,而是國家級的文物,而且可以聯繫到愛國主義教育,但剛才的城規會竟然完全沒有討論就草率通過。
關步行台位置顯榮里一帶已屬廣泛共識
  事件在本澳歷史考古界熱烈討論數天後峰迴路轉,文化局局長穆欣欣四月中接受訪問時表示,有學者提供新發現的澳門昔日地圖,為「關部行台」遺址位於顯榮圍至關前後街一帶提供證據,當局認為應再檢視和分析;已與工務局溝通,建議暫緩發出顯榮圍 5-7號申請中的土地規劃條件圖,同時當局已通知業權人,並強調當局重視有關地段的歷史研究,過去曾邀請專家展開研究考古,但過去發掘到的考古物未能直接印證地段與 「關部行台」遺址有關,當局歡迎社會各界提供新資料。至於當局何時可完成論證,她則稱目前正內部處理有關資料,日後或請教專家學者,同時需作綜合考量分析;她又指,學術研究有別於其他行政程序,因此現階段暫時未能得悉何時可公布有關結果。
  就「關部行台」事件,筆者近期收到不少關注考古和歷史人士提供的史料或資訊,簡而言之,大關斜巷旁的顯榮圍至關前街一帶,肯定是當年「關部行台」所在地,這不單建基於前述新發現的古地圖,這是多個歷史學者的共識。目前的焦點在於,顯榮里五至七號過去的考古工作,是否能發掘到「關部行台」的遺跡或實際佐證,證實該處就屬「關部行台」的遺址?
考古兩次荒廢多年到底結果如何應公佈
  翻查資料,文化局分別於2008年及2010至2012年進行了兩次考古工作,但之後該地段一直被閒置,約到2019年才被回填變成現時狀況。據了解,首次考古當時受時間和考古面積所限,只能發掘約3米乘5米的類似建築物天井的空間,成果曾刊登於《香港考古學會會刊》。研究發現該處在明末清初時有一間房屋,房屋拆毀後,土地於清末填平建成顯榮圍5號。文章總結「這些聚落房屋與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在澳門關前正街和後街附近設立的關部行台可能有着密切的關係」到2010至2012年,顯榮圍五至七號房屋已被拆卸,文化局邀請北京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的專家來澳,在研究聖保祿學院遺址的同時,也重新對上述顯榮里地段進行考古工作,研究人員認為該署與「關部行台」有關 ,惟是次考古工作主要集中在聖保祿學院遺址的發掘,對顯榮里「關部行台」的考古發現幾乎沒有著墨,也沒有被發表,市民對於如此重要的考古成果一無所知。
  根據內地“田野考古工作規程”,考古工作結束後應及時編寫、發表發掘報告,多年發掘的大型遺址及時發表階段性報告,並確保內容客觀、真實、全面及系統,且考古單位應創造條件,盡可能使公眾了解考古工作的成果。
澳考古工作近年全部停止原因為何?
  翻查文化局網頁,本澳考古項目不多,只有:聖保祿學院考古遺址、草堆街80號(中西藥局)、前海島市政大樓地下室石結構遺址、路環船鋪街考古項目及黑沙遺址;但以內地考古結果標準,僅有路環船鋪街考古項目的成果有較相對全面的發佈,其實僅發佈極小量資料,這明顯與向公眾推廣普及考古的理念相悖!
  更有熟識考古的人士向筆者指出,由於政府至今未向公眾公佈顯榮里5-7號過去多次的詳細考古結果,公眾根本難以客觀判斷其地下是否還存有「關部行台」的遺址及相關證據。再者,局方雖然聲稱過去曾對該地段作考古調研,但論證不到有關地塊是「關部行台」的地點,但當局的考古是真的掘到“生土”層,是否真的有“發掘”完全而沒發現證據?還是根本未發掘完而未發現證據?這是當局有必要向公眾解釋清楚的。
歷史城區核心區應有系統性考古規劃
  再者,顯榮圍位處澳門歷史城區的核心區,加上大部分古地圖均明確記載「關部行台」確實位置該區,政府早應對該區進行系統性的考古規劃,確保附近有地段再發展之前,均能系統地進行全面完整的考古發掘,若發現明確的「關部行台」遺跡或實證,更應考慮作原地保留。或有人擔心系統性考古會否嚴重顯響該區發展,筆者覺得是多慮,一方面如果真能發展有價值的歷史遺跡,本身就可增加該區吸引力,再者,有需要時業權人亦可通過換地再作發展,且系統性的考古更能讓發展商更好預計發展時間,而非目前無了期等待!
  正如考古界人士向筆者反映,盡管《文遺法》第六章有專門章節保障考古遺產相關工作,但近年本澳所有考古工作幾乎進入停狀態,不單沒有整體的考古規劃和方向,近年不單沒有新的考古工作展開,原有的考古工作也停滯不前、甚至被中止,顯榮里5-7號第二次考古在2012年停止後,沒有後續考古或任何成果發佈就是一例。
中國在澳官方機構遺址應作系統性考古研究
  不說不知,盡管中國一直擁有澳門的主權,但正如前文所述,鴉片戰爭後葡萄牙政府有意系統地將中國在澳的官方機構建築逐漸消失,通過考古重新發掘有關中國在澳官方機構遺址的工作,無論從完整澳門歷史脈絡,還是體現中國在澳主權實證的角度,都是十分重要的。
  澳大社會科學學院歷史系教授薩安東就總結了被消失的五大中國在澳官方建築:一、清朝海關轄下的關閘,約在三角花園附近;二、澳門公館是負責在澳華夷事務佐堂或縣丞的住所及辦公地;三、關部行台(及其下轄的娘媽角稅館、大馬頭稅館、南環稅館)是粵海關駐澳門代表機構;四、訪澳華官驛館,建於十八世紀七十年代,與關部行台相距不遠;五、澳門議事亭中庭二石碑,分載明清兩代制澳律令,證明澳門葡人社群直到十九世紀仍受中國駐澳機構節制。但很可惜,當局至今並未重視相關工作。
將提請評定建議要求按文遺法作評定
  無論如何,為確保程序公義,筆者稍後會與關注「顯榮里5-7號」地段的人士,按照《文遺法》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向文化局提交評定「顯榮里5-7號」的建議,按照《文遺法》第二十一條,文化局雖然就有關建議啟動程序、事先聽取不動產所有人的意見、文化局評估及由文化遺產委員會發表意見,再作出是否啟動文物評定的決定。
  筆者必須指出,儘管現時未有考古實證明顯榮圍5-7號存在「關步行台」的遺址或遺跡,但當局有必要將過去兩次考古的詳細內容悉數公佈,一方面讓公眾知悉顯榮圍5-7號地段是否已得到全面的考古發掘,同時也讓公眾能夠在全面公開的資料下,客觀論證考古結果是否有任何「關步行台」遺址的痕跡或佐證。


每人三公斤 廚餘日日清 家居廚餘回收 市民反應正面︳2021-04-23 力報

 近年環保局開始推動廚餘回收工作,在2018年推出「食肆廚餘回收先導計劃」,至今年擴至家居廚餘回收,藉著昨(22)日是「世界地球日」,環保局轄下的環保加Fun站,即日起新增回收家居廚餘。不少市民反應正面,表示會響應計劃,冀加強宣傳及逐步增加收集站點。有意見亦認同當局近年對環保推動的積極性,建議必須加強硬件,如加快廚餘廠的建設,以及繼續推動市民從源頭減廢。 【本報記者梁佩茵報道】

環保局昨日推出的廚餘回收好EASY活動,在轄下位於台山、青洲、石排灣,以及最新在永寧廣場開設的環保加Fun站展開。市民需要預先瀝除廚餘的汁液及水分,並把廚餘盛載於自備容器內,例如可重用的盒、桶、袋等,每次回收重量上限為三公斤。大骨或豬骨頭、貝殼類、藥物、牙籤及其他非食物類等都不可放入廚餘桶。

需瀝除汁液 挑出骨頭牙籤

環保局指,祐漢區加Fun站於上星期六起運作,運作暢順,區內居民反應不俗。市民帶廚餘到場回收時,加Fun站人員會先查問廚餘類別,再稱重,然後再放到廚餘桶,整個過程約一分鐘,當局將廚餘收集後,會製作成有機肥料。

據祐漢區環保加FUN站職員表示,昨日早上約六至七位市民帶備廚餘來回收,大部都是長者,所有廚餘都符合回收規格。有其他站點職員則指,家居廚餘回收希望市民能「日日清」,因衛生問題不希望市民積存太久再拿去回收,故每人回收量設定不能超過三公斤。

市民認同家居廚餘回收冀加強宣傳

不少市民認同有必要推行廚餘回收,有市民直言「終於等到!」,不過記者採訪時大部分市民似乎都不知道昨日開始有相關措施推出,建議在網上社交媒體多作推廣。市民謝小姐稱,內地很多城市已實行相關措施一段時間,澳門早應該實行。她又指,自己不知道有回收計劃,覺得宣傳不到位,若要市民養成回收習慣必需加強多方面的宣傳。鄭小姐表示,廚餘回收有助改善衛生情況,因經常看見大廈內推出的垃圾桶有很多積水,變相在街上走會有臭味。陳先生稱,現時僅四個回數點太少,希望能在公園及街市等增加回收點。

意見冀盡快興建中央廚餘滿足需求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受訪時稱,近年環保局對環保措施的確是較以往積極,值得認同。家居廚餘回收計劃也能令有環保意識的市民有多個選擇,對環保及減低焚化壓力有正面作用。他認為,廚餘回收比其他廢物回收的要求較多,試行期間先設四個站點做法合理,期望當局未來可按實際情況增加回收站點。長遠來說,關鍵仍是需要硬件設施去大規模處理廚餘,望政府盡快興建中央廚餘廠,否則回收再多沒地方處理也是徒然。

政府計劃在機場旁的建築廢料堆填區內,撥出三萬平方米興建中央廚餘及油脂處理設施。政府指規劃條件圖已獲通過,今年會招標建造。環保局局長譚偉文去年曾表示,希望以四年多的時間建好第一期設施,預計每天能處理200噸工商廚餘,並將透過發酵產生生物氣發電;又會視乎未來情況發展,投入第二期設施建設,可處理的工商廚餘擴至現時每天產生的300 至400 噸。



林宇滔:訂法規清晰監管電子支付︳2021-04-23 市民日報

日前有市民反映「澳門通」電子支付一度出現短暫故障,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至今政府對電子支付仍缺乏有效監管,他促請當局針對電子支付要有清晰的行政法規作出規管,嚴格要求細節的服務穩定性。同時,巴士服務亦應引入其他電子支付平台,當某電子支付平台發生故障,乘客仍能使用其他電子支付平台支付車資。

林宇滔表示,電子支付是新的支付模式,但特區政府到今天仍將電子支付按金融體系電子貨幣的特性進行規管。他直言一般銀行服務,或銀行的網上服務,即使暫停運作一段時間,對公眾的感受和影響相對較低,但電子支付日趨普及,既實時性,亦與市民生活更為息息相關,政府就應以新思維規管電子支付,特別對於電子支付的穩定性須提出要求。

以公用事業邏輯要求高穩定性

他續說,稍後電子消費優惠計劃能使用8個電子支付平台,更是好的開始,相信有足夠的競爭令各家支付平台提供各自的優惠,吸引市民綁定使用,亦有利政府推出規管的政策。他強調,針對電子支付必須有專門行政法規來規管,以公用事業、電訊服務的邏輯,提出高穩定性的要求。

林宇滔指,參考流動通訊服務有穩定性的要求,現時供電供水同樣有穩定性的百分比要求,若重複犯錯會被科處罰款,某區重複停電甚至要向用戶賠償。故他認為電子支付服務亦應有穩定性的規管要求,理解不可能有百分百不發生故障的系統,但對整年故障次數、故障時間等,要訂出一系列客觀的指標,超過了就應處罰。

須要求巴士兼容不同支付工具

另外,他又表示,日前正因「澳門通」電支付平台發生故障,對乘搭巴士的市民造成很大影響,他直言巴士只有一、兩種電子支付方式「肯定出事」。林宇滔說,政府自2011年開始,一直以「澳門道路集體客運電子收費及清算」服務直接判給,向「澳門通」每年支付逾1400萬元服務費,作為政府外判服務巴士收費、優惠和帳目結算等,其實間接造成單一壟斷。他強調,在新巴士服務模式下,理應要求巴士公司接受兼容不同的電子支付工具,以便推動電子支付工具的公平競爭和發展,及確保當1家電子支付平台發生故障,乘客仍能選擇使用其他平台,免於影響整體巴士服務。他指有關工作涉及跨司,期望經財司和運輸工務司認真商討有關問題。




2021年4月22日 星期四

政府需反思帶津培訓課程設計 林宇滔倡與企業合作設津助式實習培訓︳2021-04-22 力報

 行政會日前完成討論修改《帶津培訓計劃》行政法規草案。包括將參與「 就業導向計劃」和「提升技能導向計劃」最多各一次改為兩次,期望下周可實施。 修改後的「帶津培訓計劃」亦將會擴大「提升技能導向計劃」適用範圍至博彩業僱員,並取消僱主推薦僱員參加課程的五個名額上限,不獲僱主推薦或處於無薪假的僱員亦可自行申請。而「就業導向計劃」則放寬申請條件至2020年後畢業的大學生,未有受聘可以報讀。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前(20)日接受本報訪時表示,對於當局針對目前就業困難等因素進行放寬有關計劃,對此當然是不會反對;但如要從根源上來作調整的話,則仍有很大改善空間。

帶津培訓僅能作「應急」之用

林宇滔認為,職業技術培訓並非在經濟差時才開展,尤其對於本澳的就業市場選擇較狹窄,第二技能便更顯重要,尤其是對於中年人士來說,擁有第二技能才可令他們有更多元的職業選擇,轉移到更好前景的崗位發展。目前的帶津培訓措施僅能作簡單「應急」之用,缺乏「實戰」機會,因此最重要還是要真正就業才能解決問題。

津助式實習培訓更「貼地」

林宇滔形容,以目前情況來看各方都只是在「隔空對話」,疫情目前仍在持續,本澳失業、就業不足和放無薪假等系列問題仍未解決,因此勞、資、官三方是時候要認真「坐落嚟」好好對話,就如何令本地人在就業上和職業選擇上優先,合作制定出更有效應對措施。

林宇滔建議,當局可與中小企,甚至是大企業合作開展津助式實習培訓,由政府向企業提供津助,而企業出資小部分,從而為完成帶津培訓人士提供實習機會;他直言,如有關人士能真正到企業工作實習,相信效果必定能更加「貼地」,而亦能增長有關人士工作經驗。

另外,兩項「帶津培訓計劃」也存在課程不符合民眾需求的情況,林宇滔認為其實政府一早就該在有關熱門課程上增加名額,亦要就整個計劃作出反思,但更重要的是,當局需正視現實市場能否有足夠空間及崗位提供給有關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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