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去年底已在本專欄批評:“電信規劃立法一拖再拖,兩年後澳門有5G服務已屬萬幸”,一如筆者所料,郵電局日前表示,包括5G在內的電信匯流牌照法律草案已交到行政會討論,估計不能在今屆會期內提案!至於與澳門電訊的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將於今年底屆滿後的處理,劉惠明稱,這仍在高層討論中,暫時未有決定。目前當局不排除任何可能性,包括續批臨時短期合同。5G牌照問題也一樣,現也不排除另先獨立發牌的可能性。
“特許資產”合約期後處理應交待
匯流牌照法案今屆交不到立法會,以及澳門5G至少下年才能投入運作,之前專欄已詳述不贅。但筆者對政府至今仍未就公共電信服務合同屆滿後處理定案,尤其是仍未肯交待“特許資產”年底約滿後應何去何從?筆者實在無法接受!
必須指出,政府去年回應為何未能完成《新電信法》立法及發5G牌的關鍵原因,是要 “先理順政府電信特許資產的歸屬”才發5G牌,但半年過去,政府對“特許資產”年底到期後如何能夠實現公平使用,至今仍然採取一貫的迴避態度,甚至不排除續批臨時短期合同,根本就是HEA做的典範。
要知道,根據政府2009年與"澳門電訊"簽署的《特許合同》第五條第二款:"CTM將於2011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包括“特許資產”的財產清冊予政府審批,因專營合同明確規定,專營期間建設的所有電訊網絡、管道、機房及總部等,專營期完結後應歸政府擁有。”
澳氹電信大樓新租金為何不肯公開?
就以澳門電訊大樓(高地烏街)及氹仔電訊綜合大樓為例,根據1999年刊登過公報的合同,澳門電訊合同期間僅需要每年僅75,510元租用,且郵電局更要負責“物業之結構及保養,包括外部喉管、機器、發熱系統等以及外牆保養。”使用成本極低,加上新的特許合同未有交待新租金,本人兩年前曾去函郵電局,要求交待現時澳門電訊向郵電局及澳門政府租用設施的租金是否仍維持1999年的價格?若不是,具體價格為多少,為何沒有任何公佈?,但郵電局僅表示租金有調整,卻不肯交待實際租金。
政府2009年簽署《特許合同》時一直強調,“特許資產”雖然由澳門電訊管理,但已有明確條款規定其他營運商應可付款公平使用,這應包括各種的地下專線、管網,甚至是上述的總機房及電信大樓設施等;但十年轉眼就過去,當局根本沒有制訂明確的公平准入細則、更沒有落實監管。
“特許資產”獨家享用十年明顯重覆犯錯
還記得特首上任之初就多次強調:“不是不許公務員犯錯,但同樣錯誤不要犯兩次”。按此邏輯,2011年專營權開放後,“特許資產”未有依合同公平使用已是第一次犯錯,去到2016年中期檢討,本應就要糾正錯誤,但當局至今仍未肯面對問題,根本是第三次犯同樣的錯誤。十年後“特許資產”竟然仍維持澳門電信“獨家享用”,有官員竟可大言不慚不覺得有問題,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5G高速數據建基於更高速基礎固網
目前流動通訊科技發達,除個別要求極高的打機戶,一般4G或WI-FI已能滿足大部分人士日常使用要求,不少家庭甚至早已取消固網電話,但不說不知,無論是4G、WI-FI,還是更快5G,經無線網絡連接後,仍要經基站或路由器接入光纖網絡運作,甚至全球不同國家地區及洲份通訊也幾乎是靠陸上或海底的光纜連接,所以再快的無線網絡,是需要建基於更快的固網作為網絡基礎。
2011年前,因專營合同的關係,支援流動電訊和數據上網的營運商,只能向澳門電訊租用專線作為其流動電信網絡的基礎連接,當時有營運商指出,澳門專線租用費用較香港高六倍以上,這也是一直以來澳門電信費用較鄰近地區高昂的主要原因。隨著專營權在2011年完結,政府招標批出多一個固網電信牌照給Mtel,原有的固網特許資產只要能受政府監管下讓所有營運者以同一價格作公平使用,不單有助其他流動電信營運商降低成本增加競爭力,也有助新的固網營運商通過特許資產,盡快完成網絡覆蓋及提供服務。
“特許資產”獨立帳目清單應公開
但令人驚訝的是,政府不單未能在固網開放之初,落實“特許資產”的公平使用,甚至在五年前合約中期檢討時,仍未將特許資產的詳細清單公開,甚至一直未有依法將政府特許資產的獨立會計帳目公開,讓業界和公眾監督有關資產的使用及入帳情況是否符合法例規定,有否對其他經營者造成不公等等,更遑論依約監督"特許資產"的定期更新維護!簡單而言,“特許資產”未能公平使用,一直是電信數據專線成本高居不下,市民電信收費無法進一步下調的核心性阻礙!
5G速度上較目前4G高十倍以上,更重要是其"回應"時間快4G十倍,將大大提升自動駕駛或遙距應用的精確度和反應等,而且5G連結的設備數目較4G多百倍,令“萬物聯網”變成可能,因此鄰近地區已先後推出5G,期望盡快開發相關應用和發掘新商機。內地、香港及台灣分別在前年底、去年四月及七月也先後推出5G,據悉內地5G用戶去年底已逾2.5億戶。
5G網專線頻寬需求大將加劇不公平競爭
必須指出,5G的高速傳輸速度及越來越多的應用推出,未來客戶對數據的需求將會同步大增,營運商需要租用的機站與機樓間的專線頻寬同樣需要以十倍計的增長,若政府仍不落實“特許資產”的真正公平使用,只會令營運商間的不公平競爭進一步極化,甚至會令行業重新走回壟斷時代。
故此,儘管政府正推動的“匯流牌照”制度,表面上是取消過去固定牌照數目的限制,理論上可以有更多經營者進入巿場,但若當局不肯面對拖沓十年的“特許資產”仍獨家享用的問題,5G服務將來根本不能出現真正有效的競爭,甚至可能會如澳門互聯網巿場,開放近二十年,仍然維持假開放、真專營的狀態。
電信業良性發展須打破“特許資產”獨家使用
客觀而言,相對於幾年前提出的三網合一,現在匯流牌照可以說成是“N網合一”,實施後,營運商理論上就可以推動5G服務,而不需如過往般等待政府5G發牌競投後才可經營,這個發牌制度在不少鄰近地區早已實行,也確實是完全打破本澳現有的電信巿場格局。但要真正推動電信匯流牌照制度的成功,關鍵在於真正完善特許資產使用的公平,以及將來網絡營運商同時兼營服務牌照時,有何機制確保網絡營運商對所有服務牌照都公平和劃一價格的使用等,以及確保所有網絡均有合理和充足的互聯頻寬等,都是匯流牌照制度是否能夠推動有效競爭的關鍵。
鐵塔模式統管“特許資產”及基站可行
除特許資產的管理,未來本澳建設5G網絡時估計基站要較目前4G網絡大增,保守估計要2500-4000個基站,才能較好覆蓋全澳,雖然政府已協調部門提供二百多個基站點,但要不同營運商在民居設點將會吃力不討好。筆者認為,參考內地,政府可牽頭或由各營運商合股經營類似內地鐵塔公司,以獨立第三方身份,統一負責本澳的特許資產管理及公平使用,以及往後5G基站的統一建設及維護,也是符合本澳電信業未來發展的可行方向,政府應認真考慮及聽取業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