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30日星期五

未成年人飲酒禍害深遠 限酒令應盡快執行︳2020-10-30 訊報 宇論滔滔

政府公佈十月六日起就《預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飲酒制度》公開諮詢六十天,衛生局擬透過立法限制未成年人取得酒精飲品,具體建議是限制未滿十八歲以下人士在公眾地方接觸酒精濃度高於1.2%的飲料。

筆者多年來一直促請政府盡快就限制未成年人飲酒立法,因為研究證明未成年人飲酒對身體健康的影響遠大於成年人。未成年人過早飲酒對肝臟、骨骼、生長、內分泌及腦部發育皆產生不利的影響,更有可能導致酒精使用障礙;例如,在香港?生署於 2015年委託顧問研究香港成年人的飲酒行為,發現少年時期開始飲酒的人,較易於成年後經常飲酒甚或暴飲,而且未成年人越早開始飲酒,在成年後越容易面臨酗酒的問題,故限制未成年人飲酒,對控制整個社會的有害飲酒有重要意義。

未成年人酗酒傷人事件凸顯問題此外,有飲酒習慣的未成年人更易發生煙草使用、其他藥物濫用和危險性行為等,且亦有證據指未成年人飲酒和成年後的有害飲酒有直接相關性。再者未成年人酗酒除對自身生理和心理造成損害外,亦會衍生暴力或其他社會問題。

早於2010年1月,一電召的士司機凌晨時份在美副將一酒店門前被多名醉酒青少年圍歐及用玻璃樽襲擊致嚴重受傷,由於傷及頸椎,傷者下半身更一度失去知覺,涉案的八名青少年年齡由15至18歲。2012年底,皇朝亦發生未成年人在夜場因瑣事爭執圍毆另一15歲青少年致死的案件。兩宗案件均凸顯了本澳對禁止青少年酗酒及進入夜場的嚴重法律漏洞。

澳門自2003年起持續進行青少年飲酒情況監測,其中包括每5年進行一次澳門中學生健康行為調查,根據調查結果顯示,本澳青少年飲酒的情況呈上升趨勢,而2013年及2018年本澳中學生曾飲酒的比例約為八成(79.3% 及 82.0%),遠較鄰近中國內地(51.0%,2013 至 2014年)、香港(56.8%,2014年)及台灣 (29.7%,2013年)為高,情況不容忽視!

限年齡買酒有效但仍要多管齊下根據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經驗及研究顯示,訂立購買酒精對象的最低年齡限制,可有效減少酒精相關危害,同時對減少青少年飲酒及酒害十分有效。研究亦顯示,即使未必能完全嚴格執法,只要配合宣傳推廣,已可減低未成年人飲酒比率最高近四成。但必須承認,如英國自二零零五年禁售酒予未成年人後,11至15歲未成年人曾飲酒比例雖大跌,但比率仍高達38%,故要全面有效減少年輕人酗酒問題,更需要多管齊下,包括提供更適切的針對性輔導和加強飲酒禍害的宣傳教育等。

就限制青少年接觸酒精飲品的規範方面,世界衛生組織建議對購買或消費酒精飲料設定適當的最低年齡,並採取其他政策,以便提高門檻,防止向青少年銷售,或由其消費酒精飲料。世界各地具體操作也有不同,最常見是禁止向未成年人售賣或提供酒精飲品,根據其作的一項調查,在 164 個國家中,只有 15 個國家沒有對可購買酒精飲料的最低年齡作出全國性限制。在作出限制的國家中,大部分國家將年齡限制在18歲,其他國家則限制在16歲或21歲,最低的限制年齡在13歲,最高在25歲。

大部分國家對啤酒、葡萄酒和烈酒的年齡限制沒有分別,少數國家則有所分別。此外,也有很多國家禁止未成年人進入提供酒精飲品的場所如酒吧,或禁止未成年人擔任售賣酒精飲品的工作。馬來西亞、台灣地區等規範售賣酒類飲料的場所需張貼警告標語。

根據筆者找到的資料,加拿大和美國的合法飲酒年齡分別為十九及廿一歲。內地《未成年人保護法》亦規定,禁止十八歲以下未成年人進入歌舞類娛樂場所和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

澳入酒吧竟無年齡限制!

香港自2000年起已訂立酒牌制度,規定持牌人不得准許任何18歲以下人士在持牌處所(例如酒吧、食肆及會社)內飲用任何令人醺醉的酒類(含乙醇多於1.2%並適合或擬作為飲品飲用的酒類)。2018年11月底亦開始,也全面禁止便利店、超級市場,以及郵購、網購的網店等毋須領酒牌場所向18歲以下未成年者出售或供應酒精飲品,並須以中英文展示通知,以及全面禁止以銷售機售賣酒類飲品。

在實際操作而言,澳門並無香港的酒牌制度,任何零售店或食肆均可出售酒精類飲品,故今次文本具體建議包括:立法限制未滿十八歲以下人士在公眾地方接觸酒精濃度高於1.2%的飲料;所有澳門銷售的已包裝酒精飲料最大標籤上應清晰標示以容量百份比計的酒精含量;禁止在醫療單位、自動售賣機及專為未成年人而設的地點(如學校及教育場所等)供應、銷售和消費酒精飲料;禁止未滿十八歲人士銷售酒精飲料;任何酒精飲料銷售地點必須在顯眼處張貼出 " 嚴禁向未滿 18 歲士售賣或提供酒精飲料"的標誌;對購買者年齡有懷疑時,應要求其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並要求所有酒精飲料廣告要加中英葡"過量飲酒危害健康"的警語等。

執法機制類近控煙細則應吸取經驗文本亦建議將來執罰由衛生局主導、警察協助,機制與目前控煙法相似。處罰方面,文本建議除科處罰款,若違法情節嚴重及重覆實施違法行為時,可在科處罰款同時,附加包括"充公貨物"、禁止復事與作出的違法行為直接相關的活動最長兩年,以及著令場所關閉不超過十二小時等。

社會就《預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飲酒制度》方向普遍支持,但有意見認為應一刀切將所有含酒精飲品均視為"酒精飲品",而非目前僅將超過酒精濃度超過1.2%的飲品視為酒精飲品。筆者則認為,實際操作上將所有含微量酒精的飲品(部分是天然發酵生成)均視為酒精飲品,或會過嚴,但確實可以參考台灣等地,將酒精飲品定義的濃度降至0.5%,相信既符合從嚴限制,也符合實際操作。

根據過往控煙法、膠袋徵費執法的經驗,儘管社會方向上是支持未成年人限酒,但在法律的具體可操作性上,尤其遇到不合作人士時,商戶應如何處理才能符合法律,避免誤墮法網,以及市民遇到違法情況舉報後有關部門未能即時執法等,都是未來制訂具體法律條件時要多加考慮。

新法將限十八歲入酒吧卡拉OK修法無期?

筆者認為,禁止向未成年人售賣酒精類飲品等問題社會早有共識,只是當局遲遲不肯立法,但相對酒吧及卡拉OK未有統一嚴格限制十八歲以下未成年進入的法律漏洞一直未作修補,則是政府長年不作為的結果!政府今次的諮詢亦無提及進一步收緊青少年人進入夜場的限制。

不說不知,現時法例僅禁止未滿十六歲或穿著校服之學生進入卡拉OK(見第47/98/M號法令),但本澳對進入酒吧的年齡竟然無任何法定限制(見第16/96/M號法令),澳門在限制未成年人飲酒及進入夜場的寬鬆程度,實在"領先"全球!

為此,筆者多年來一直要求當局修法將未成年人進入卡拉OK、酒吧等夜場的年齡統一調升至十八歲,而正在立法會細則性審議的《酒店業場所業務法》(即修訂第16/96/M號法令)的草案第六十六條,已加入禁止未滿十八歲人士進入酒吧及舞廳的要求,但提升進入卡拉OK年齡則未見政府有修法意向。

客觀而言,在澳門取得食肆牌照的難度不較卡拉OK為低,且不少酒樓或食肆僅提供卡拉OK設備娛樂,而明顯不屬歌舞廳及酒吧類的夜場,若要求其一律禁止未成年人進入,或未必符合社會實況,但筆者認為當局有責任明確規範夜場形式的卡拉OK,並限制未成年人進入,以實現避免未成年人接觸酒精的目的。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

澳門油品市場壟斷及無形障礙多 新城批新油站引致競爭市民受惠|2021-10-29 訊報 宇論滔滔

    近期,由於全球原油需求增加,加上歐洲出現能源危機,導致國際油價飆升,亦間接令本澳的車用燃料和家用石油氣價格不斷上漲。據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所公佈的石油產品價格資料顯示,各間油站的車用無鉛汽油價格已由今年1月的平均每公升澳門幣10.46元,上升至10月底的澳門幣12.45元,上升幅度達到18.98%;車用低硫柴油價格由今年1月的平均澳門幣11.84元升至10月底的澳門幣13.84元,升幅達到16.89%。至於家用石油氣方面,今年5月的桶裝家用石油氣零售價平均每公斤澳門幣17.95元至18.5元;而今年8月的零售價已升至每公斤澳門幣19.24元至19.83元。

    去年油價大跌政府出口術才減價值得留意,去年初國際油價大跌六成,但本澳汽油、柴油和石油氣等燃料產品零售價卻未有跟隨下調,油價「加快減慢」自然引起坊間強烈不滿。特區政府罕有發出新聞稿,公開要求燃油供應商應馬上跟隨國際油價下調零售價。其後,中資南光石油隨即宣佈翌日無鉛汽油、低硫柴油每公升「大降」八毫及六毫,這是筆者印象中最大的單次減幅。社會必須反思,為何要政府出聲就可大幅降價?企業是蝕賣?還是毛利空間極大?答案明顯是後者。

    從另一個角度亦可反映出澳門燃油市場的的畸型現象,按照最新的相關統計,九月份本澳的無鉛汽油原產地分別為內地及沙特阿拉伯(經香港入口),每公升平均入口價分別為4.9元及10.26元,差價超過5元,但即使計及政府規定有額外折扣的新油站,其零售差價僅0.81元。

油品入口價差幾元零售價差幾毫?

    低硫柴油原產地分別為內地、沙特阿拉伯、新加坡,每公升平均入口價分別為4.53元、11.10元及6.7元,差價達6.57元,但零售價差僅0.89元,上述入口價和零售價差距懸殊,極不符市場規律,經營者的入口成本每公升差距達五至六元,但零售價卻只差不到一元,如果零售價只含合理利潤,這意味著必定有營運商蝕大本,若情況長期維持,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燃油行業的利潤太高可忽略油品入口差價,或入口價並非真實!

    受新冠疫情影響已接近兩年,本澳經濟和居民收入本已大受影響,近期車用燃料和家用石油氣零售價快速飆升,實在令社會大眾和中小企業百上加斤。

    雖然特區政府於2015年2月恢復「石油產品進口准照制度」,並透過特區政府網站和消費者委員會「澳門燃料價格情報站」手機應用程式定時更新各類燃料的價格。儘管燃油市場的資訊透明度已有大幅改善,但是未有辦法從根源上解決目前「加快減慢」、「捱貴油」的問題。

95油平九成九車可用平一成五竟無供應?

    本澳油價居高不下的原因,在於本澳燃油種類選擇較少。過往本澳油站按照第44/94/M號法令的規定,僅能售賣辛烷值為98的車用無鉛汽油。但是在2016年,特區政府頒佈第15/2016號行政法規《車用無鉛汽油及輕柴油標準》,容許油站售賣價格較「98油」低一成五、亦適合本澳九成九汽油引擎機動車輛使用的95辛烷值無鉛汽油。

    油庫18年到期應納規範政府懶理「香港競爭事務委會」2017年曾發表報告,認為香港是全球唯一只供應單一類98辛烷值汽油的地方(報告漏了澳門),而香港市場中除極個別名貴汽車外,香港九成九汽油引擎私家車均可使用95辛烷值汽油,也僅有一成五的車廠建議車主使用98辛烷值汽油,故競委會建議港府在新油站招標中,要求引入95辛烷值汽油。當然,要在澳門引入95辛烷值汽油肯定困難重重,例如油庫無獨立油罐等。

    然而,這個問題本來不難解決,因為根據批地條款,九澳油庫的土地合同原本於2018年到期,按照協議,九澳油庫用量未滿,政府是不應容許建設其他油庫,若油庫未能提供新油罐儲存95油,政府可以招標興建新油庫;再者,政府曾公開表示,路環九澳油庫庫存仍有空間,可供更多油品入口商使用,將在2018年合同到期時,研究加入類似與油庫庫存量掛?的開放經營條款,只要油庫有一定空置比例,便可讓新經營者加入競爭,只是至今未見任何實際行動。

    新城區先批油站引95油居民即時得益油站土地是經營車用燃料的關鍵環節,大部分在回歸前已批出,「最新」的五幅油站批地在2002年招標批出,目前二十個車用油站中十九個由四大品牌經營,另一品牌的唯一油站因換地問題近年才正式營運,長年沒有新油站批地也是本澳燃油市場難以有效競爭的關鍵原因。

    為此,筆者認為,只要政府下定決心在新城A區或其他新填海區,優先批出油站土地,並在條款加入要求提供95汽油,九成九的車主可以選擇性能一樣,但價格平一成五以上的95油。在市場競爭壓力下,其他現有油站也必定會跟隨提供!

    在經營石油氣零售方面,儘管現有的青洲臨時燃料中途倉是由政府動用公帑出資興建,但在2011年實際運作時,卻只供五家批發商自行負責管理費作使用,其餘批發商竟要向五家批發商繳付租金,形成不公平競爭,政府當時解釋只有五家營運商有自己倉庫需集中搬遷至中途倉,當年預計只運作兩年,但過去十年並無變化,新中途倉變相成為新石油氣批發商想進入澳門巿場的最大障礙。相對車用燃料,本澳石油氣零售商進入障礙較小(現有廿五家),但經營者必須擁有中途倉的有利於消費者的硬性規定,令批發商零售商中衍生出不公平競爭,令石油氣批發和零售市場也難以推動更有效的有利消費者的競爭。

    澳油價問題口號喊十多年未對症下藥澳燃油巿場價格高度統一、無法形成有效競爭的老問題,單靠喊出打破壟斷、反對加快減慢等口號是無法治本的。更重要是,明確落實推動改革的牽頭部門,社會必須推動政府逐一打破燃油行業上、中游的無形障礙,包括要求油庫納入公共事業規管、再到完善油站招標經營及確保燃料中途倉能讓所有經營者公平透明使用等。現時可即時利用新城區土地,盡快招標新油站強制要求引入95辛烷值汽油,即時減低市民和中小企的燃油成本。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20年10月23日星期五

常態化防疫應外緊內鬆 公私防疫要求一致效益才高︳2020-10-23 訊報 宇論滔滔

執筆之時,澳門已連續207日沒有出現新冠肺炎的本地感染、118日沒有出現輸入個案,澳門仍是全球最安全地區之一。但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越演越烈,至今全球累計新冠肺炎病例已逾4,087萬例,死亡數也逾112萬人,且每日新增確診也達數萬,可以斷言今次大流行相信只有在新冠疫苗廣泛接種後才有機會終止。

新冠大流行最少三年不斷尾疫苗已成為阻斷新冠肺炎大流行的唯一出路,全球正研發的新冠疫苗有逾170種,但當中僅約十多隻已進入第三期臨床測試,就算個別最樂觀預期能在今年底或明年初正式推出,但考慮到疫苗生產及接種需時,且多數疫苗須接種一劑以上,亦非永久免疫,故要通過接種疫苗達至群體免疫(約七成人有免疫能力)最快也要2022年,甚至再之後!面對長達數年的大流行,除非能將社會經濟停運數年,否則如何學會與疫情並存,在防止疫情反彈爆發的同時,將其對社經影響降到最低,確實考驗各地政府的智慧、執行和決斷能力。

特首賀一誠月前已強調本澳要落實"常態化防疫",尤其在未有本地疫情的前提下,盡快恢復正常社會運作,以及推動復甦經濟,將是特區政府首要解決和必須要面對的問題。

博彩稅收長期佔本澳公共財政收入的八成,今年新冠疫情令賭收大跌,以及政府防疫及紓困措施令公帑開支大增,回歸後水浸多年的澳門政府迎來首份赤字財政預算,粗略估算,賭收減少及公共財政開支的增加差額,今年政府庫房縮水達八百億元。根據官方統計,2020年第2季,在政府最終消費支出上升 14.0%下,澳門GDP按年仍實質下跌67.8%,較首季-48.7%跌幅更大,主要原因是服務出口(旅遊業為主)按年下跌 92.3%,其中單是博彩服務出口及其他旅遊服務出口分別下跌 97.1%及93.9%,而貨物出口亦錄得26.4%的跌幅。

整體防疫值肯定部分措施形式化由年初疫情爆發至今,特區政府至今在整體疫情的防控整體表現及最終結果,確實值得肯定。不過,在近月"常態化防疫"的具體執行和防疫指引要求上,當中確有部分出現形式主義!尤以政府八月初宣佈非高等教育九月復課,但在復課前數天,卻突然宣佈未滿三歲K1學生要生日後才復課的不合理安排,而原本預有條件九月復托的托兒所,突然變成復課無期等最為經典。

幸好經社會、家長及筆者等反映和據理力爭,最終未滿三歲K1生九月底已陸續復學,運作良好;經歷十個月停托後,社工局日前正式宣佈全澳 41間受資助托兒所將於11月3日起逐步復托,首2個星期將先行收托至准照名額的一半,其後將按各托兒所實踐情況,由托兒所自行安排逐步提高名額至准照規範水平。但托兒所須安排每名幼兒至少保持1米的社交距離;視乎環境的實際需要,裝設防水隔板等;另外,托兒所需要安排固定人員定點照顧固定的幼兒,同時暫停互動性的活動等。盡管這些防疫指引是否真是切實可行,筆者實在持懷疑態度,但全面復托也是常態化防疫的重要指標之一。

部分措施過嚴徒添成本無助抗疫必須強調,包括筆者及絕大部分市民,均尊重及配合特區政府的常態化防疫政策,但真正科學有效的防疫政策,必須平衡可操作性、政策效益及整體風險,正如木桶原理──防疫政策追求的是用最小的木板(資源和代價)儲存更多的水(提高防疫的安全系數),故平衡不同防疫措施的適度性(木板高度)及可操作性(木板可靠性)是確保整體防疫政策可靠性的關鍵,任何過嚴或過鬆措施(木板過高)或不具操作性的政策(木板不可靠),只會徒添成本且無助防疫。

現時市政署燒烤場仍要預約及限制人數上限至八人(室外燒烤較室內酒樓更嚴)、社團飲宴逾四百人須核檢(私人聚會則不限),以及最初未滿三歲不得上課和復托無期;此外,學校托兒所具體防疫要求離地(補習社、私人托兒所則屬勸喻性)等,都明顯是衛生部門防疫指引形式主義的好例子。

核酸放寬有效期風險高減價更實際考慮本澳目前已經長時間沒有本地感染個案,本澳防疫的重點應是"外防輸入",即對所有到過外地(不包括內地)入境居民必須強制隔離十四天,內地與澳門雖已實施"氣泡旅遊"安排,但往來人員必須有七日內的有效核酸檢測。不諱言,無論是疫情初期本澳與內地疫情期間的有限度通關,及後逐步過渡至正常通關、再到近日的"氣泡旅遊",在防疫上並非百分百安全,但考慮社會正常運作及復甦經濟等綜合因素後,七日內有效核酸檢測通關的安全,其風險屬合理可接受範圍,也符合常態化防疫的原則和邏輯。

故儘管最近有意見認為應將七日放寬至十四日,民意也有一定支持聲音,但內地地廣人多,就算整體疫情穩定,也會零星出現如日前青島發生本地感染情況,貿然在沒有充足科學數據支持下,將核酸有效期延長至十四日,除非有充足的科學數據支持,否則筆者難以同意。當然,如何令核檢收費更低、更快及更方便,以及提升檢測能力(目前日檢三萬人),這是常態化核檢須持續改善的方向!

本地無感染做好基本防疫措施已可筆者認為,常態化防疫的原則簡單而言就是可控風險下,盡可能恢復社會和經濟正常運作,只要本澳守好"外防輸入"的防線,衛生部門對本澳內部運作的衛生指引邏輯應是盡可能放寬。客觀而言,本澳目前大多數私營機構、私人活動的實際防疫措施執行水平,幾乎只是要求戴口罩、加強清潔消毒、要求進場或參與人士作量體監測和出示健康碼等,故當局對政府部門受資助機構制訂再嚴的防疫要求,實際上都是形式主義的防疫政策。

例如,早前復課第二周,就曾有K2班級出現學生群集性流感,事實證明就算當局提出再嚴格的衛生指引,在有限的空間下,根本無法避免傳染病傳播(越低年班越難執行),故在務實角度,學校和托兒所只要加強清潔消毒、做好體溫監測、健康登記、戴好口罩和做好倘出現疑似個案的應急預案,就應符合防疫要求。

堅持全民戴好口罩心理警示也有實效常態化防疫不是口號,筆者會繼續支持政府的全民口罩計劃,因為口罩除可成為個人防疫的最後屏障,更重要是有心理警示作用,以免防疫鬆懈!但筆者也在此認真促請衛生部門全面重新檢視本澳的各項防疫措施及指引的適度、合理和可操作性,而非官僚地只對政府部門及資助場所制訂過嚴或難以執行的"離地"標準。但必須指出,當本澳出現社區確診、甚或不明源頭的感染,社會必須理解衛生部門有必要不分公私營機構全面提升防疫措施的級別,必要時甚至要即時停托、停學、甚至停工,限制所有人群聚集等,社會大眾也必須自覺配合,才能最短時間有效控制疫情,避免社區爆發。

此外,社會也要明白,新冠疫情全球流行最少要延續至明年、甚至後年,本澳要長時間維持零輸入性確診、零本地確診等並不現實,如何在盡量恢復社會經濟運作、甚至建立更多的"氣泡旅遊"安排的同時,輸入性確診出現實難以避免,如何避免本地感染或爆發、甚至不明源頭感染,才是政府要不惜代價堅持的防疫戰線。再者,長期不出現任何輸入性確診病例,也側面反映政府政策過份保守。

澳人直系外籍親屬及外傭應容許隔離來澳故筆者認為,針對目前有本地居民外籍直系家屬(配偶、父母、子女)未能來澳家庭團聚(當中甚至有本澳臨盆孕婦丈夫未能來澳),以及新外僱法生效後,外傭需以工作簽證入境,但非本地人禁入境政策令很多家庭未能聘用外傭等問題,也是政府在常態化防疫下應逐一處理的問題。其實針對上述有合理理由的非本地人士入境,只要嚴格執行入境前需持當地有效核酸檢測、來澳後自費十四天強制隔離等,並不會對本澳整體疫情增加風險,最多只會出現零星輸入性確診病例,正如內地目前幾乎每日都有輸入性病例;再者,當局早前為辦大賽車也容許外籍車手及工作人員經隔離後參賽(雖然最終沒有外地車手來澳),若不容許直系親屬家庭團聚及外傭依法申請入境,在情在理也說不過去!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20年10月22日星期四

輕軌停運半年不能矇混過關 須公開調查報告事實兼問責|2021-10-22 訊報 宇論滔滔

   特區政府於10月15日(上周五)召開記者會,表示經過建設發展辦公室和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聯合展開排查,發現輕軌?仔線系統內使用的22kV高壓電纜出現升溫,導致電壓不穩引發接地故障,即俗稱「跳掣」。

  當局表示,由於輕軌?仔線仍在保固期內,系統供應商三菱重工將負責安排無償為?仔線更換全新的高壓電纜,但需要由本周三(20日)起全線暫停營運一百八十日,事件再次引起公眾對天價輕軌工程的質疑。

運作不到兩年停運半年換電纜實屬奇聞  全長九點三公里的輕軌線自規劃走線、興建及啟用歷經重重波折,啟用不到兩年亦已發生多次故障,導致服務受阻,更數次出現壞車,有乘客被迫徒步行路軌回車站。其故障頻率高,且工程和營運費用驚人,加上疫情期間長期日均載客量不到二千人,令公眾對輕軌運作早已失去信心!

  雖然當局強調:「列車系統供應商建議使用的電纜及實際供應的電纜一致,不存在偷工減料。但其後營運時發現問題,才決定是次停運更換電纜。」此說法實在難以令公眾收貨!

  首先,一個巨額投資的公共項目,營運不到兩年就需停運半年更換電纜,本身就是一個奇聞,故輕軌停運的新聞確實獲得其他地方傳媒轉載。

  儘管當局解釋,由於需要更換整條?仔線共十二條、全長一百廿四公里的高壓電纜和固定構件,工作量大和涉及的工作程序較複雜,故工程團隊曾考慮在每天收車至翌日發出頭班車之間安排更換,但估計每天最多只能工作約三個半小時,完成更換全部電纜需要接近兩年,且較難保證更換期間不會出現同類故障影響乘客。為免拖長受影響時間,並配合疫後本澳整體經濟和社會復甦的步伐,最終決定暫停?仔線服務一百八十日,以便日間更換,加快流程。

日修三句半鐘要兩年 全面停運何需半年?

  但當局的說法明顯有矛盾,首先當局可考慮縮短輕軌營運時間(目前是早上六時半至晚上十一時十五分、周五至周日及假期為晚上十一時三十分)而增加每日更換時間,就可將工期縮短。就算是要全面停運施工,按原來每日三點五小時施工需時兩年計算,若以一日廿四小時計,理論上僅需三至四個月就完工,又何需半年呢?再者全面停運施工亦可多處共同施工,工期明顯可再縮短。筆者認為,政府應事前將不同的更換方案向公眾交代,讓社會分析箇中利弊,而非決定了才「話你知」。

  而今次的輕軌停運半年更換高壓電纜事件,雖然特區政府召開了記者會,講述更換電纜的原因,但相關部門卻僅是以記者會及數百字的新聞稿交代事件,未有向公眾公開建設辦與輕軌公司的聯合排查報告,更未有清晰交代整件事的來龍去脈。

  更重要是,當局雖一再強調列車系統供應商建議使用的電纜及實際供應的電纜一致,不存在偷工減料。但其後營運時發現問題,才決定是次停運更換電纜。

  重計保養其他運作費用三菱責難逃根據第478/2017號特首批示資料顯示,經多次修改的三菱重工「澳門輕軌系統第一期行車物料及系統」的合同價高達54.18億元,即三菱重工會負責輕軌行車系統及所有物料的提供,包括是次出問題需要更換的電纜。必須指出,按照政府的講法,即電纜質量與列車系統建議使用一致的話,就意味問題幾乎是出現在系統設計時要求電纜標準過低。

  政府在記招表示:「新更換電纜在現有技術要求上有提高,將來輕軌的媽閣線、石排灣線、橫琴線、東線均採用今次的新規格電纜。更換電纜後有信心能解決電壓問題。」實際上是引證了筆者講法!故三菱重工實難逃避設計失誤帶來的責任,因此筆者無法接受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一句「電纜沒有偷工減料,用料有按要求」而簡單解釋事件,應將詳細的調查報告向公眾清晰交代。筆者亦已按立法議員的職權,向特區政府索取包括今次事件的調查報告,以及輕軌?仔線所有導致停運的事故調查報告全文,以分析事件的成因,並追究當中責任!

  再者,雖然今次是由三菱重工負責更換費用,但保養期是否由更換後開始計算,以及停運期間涉及其他開支,三菱是否會負責等,政府仍必要向公眾作出交待,絕對不能矇混過關!

  筆者已入信索取事故調查報告  筆者必須強調,政府過往絕少公佈事故的調查報告,令社會缺乏客觀的資料分析、研究和監督,此舉容易令問題一再出現,令社會每次都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政府公佈所有調查報告及方案資料,是為了讓公眾客觀知道事件的問題所在,並透過客觀的資料,研究如何避免問題再次發生,確保未來新建的路線不會重蹈覆轍。

  政府早前表明,今年底會就輕軌東線興建工程展開公開招標。但現時本澳經濟及政府的財政收入受疫情影響大減,社會一直質疑政府是否應該再展開新輕軌工程。

  為此,政府必須重新思考輕軌的整體規劃及建設。政府應全面審計歷年輕軌的投資和營運狀況,以便在有實質數據下讓社會客觀討論輕軌前路。對於即將招標的輕軌東線,筆者認為政府應在明確交代預算、工期及客流量分析的前提下,並獲得社會的認同後才招標施工,以免令輕軌東線成為本澳另一隻「大白象」!

□ 立法議員、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20年10月19日星期一

參考央積金發放現金分享顯公平︳2020-10-19 市民日報

【本報訊】行政長官賀一誠日前表示明年繼續發放現金分享,金額不變不會縮水,派發方式則會聽取民意。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政府首先應對現金分享計劃正名,釐清計劃目的是扶助居民抑或是盈餘分紅,清晰了計劃目標後訂立規則和機制,以免社會年年為此爭拗不斷;同時,他建議參考央積金發放模式,設定留澳時間下限,對身在外地又一向與澳門沒有任何聯繫的人士,不再發放現金分享,減輕庫房支出的同時,又顯公平。今年將有千億赤字,所以未來府政府對財政的運用,應持更審慎態度。

政府財政收入大減需要削減開支,近日不少社會人士建議把現金分享計劃發放方式由現金改為消費卡模式,引爭起社會熱議。林宇滔認為,出現上述爭議原因是社會對現金分享原意有誤解,現金分享和消費卡本身是兩種不同的概念和政策。消費卡屬經濟援助措施,目的是提振經濟,促進內需,同時又減輕居民生活負擔,故而計劃有限時性,消費範圍有限制,主要是扶助中小企,受惠對象沒有分澳門永久居民和非永久居民。現金分享則是永久居民和非永久居民獲派發的金額都不同。

政府對財政運用應更審慎

他希望政府因應今次疫情令澳門經濟變差,社會對計劃存爭議下,可以對現金分享計劃正名,清晰相關目的是現金分紅或是扶助,否則未來社會對現金分享的矛盾、爭議會愈來愈大,勢必造成社會內鬨。

現時現金分享受惠對象只要有身份證便「人人有份」,今次因政府縮減開支而險些影響明年現金分享的發放,坊間建議對現金分享發放對象設限制,例如長期居住在海外的人就沒有資格領取。對此,行政長官賀一誠日前表示難以對此作出區分,林宇滔表示,可以參考現時政府央積金的領取資格,規定每年至少在澳門居住183日方可領取,而在外地工作、升學、養老的人士則可以轄免。根據當局資料,過去每年有10多萬身在海外的人士,他們雖持有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但與澳門再沒有聯繫,當局應對這類情況作出處理。

他又認同行政長官表示,是否推第三輪經濟援助措施,要視乎明年疫情和經濟情況而定,毋需急於現時作出任何承諾。因為沒有人知道會否爆發第四波疫情,不過,有需要的時候出手便可以,不宜一如今年的消費卡計劃,早半年前就明言會推第二輪消費卡計劃,「今年上半年講定下半年嘅事」,所以扶助措施要因地制宜,針對當時實際情況推出為較佳做法。

基建投放可設本地人比例

他又指出:儘管日前經濟財政司司長表示目前澳門有6400多億財政儲備,但上述數字是2019年,去年澳門財政仍很正常,每年有過千億財政盈餘,不過今年因收入減少,加上政府開支增加,會有千億的赤字,所以未來府政府對財政的運用,應持更審慎態度。

對於政府公共財政開支,林宇滔形容,近年政府財政開支以驚人倍數增長,即使賭收亮麗,但近10年政府財政開支增長遠高於賭收增長,經過今次賭收大跌,加上疫情,敲響了警鐘,政府由儉入奢容易,要由奢入儉就難,在縮減開支的同時,應從結構思考,包括在不增加公務人員人數的情況下,研究如何合理調配人員,以及加強推行電子政務,減低行政成本和人員消耗,提升行政效率等。在縮減經常開支的同時,亦要避免因此而影響市民服務和民生福利,例如之前交通局因縮減部門開支,使多條巴士路線班次大幅削減,嚴重影響居民出行,令居民怨聲載道。

此外,明年政府將投放170多億元推出基建項目,希望創造就業職位,然而現時建築業工人外勞佔的比例很高,即使政府再投入更多,本地工人也未必能受惠,他建議政府設定工程應聘用本地人的比例,方能令政府所投入發揮應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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