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2日星期四

輕軌停運半年不能矇混過關 須公開調查報告事實兼問責|2021-10-22 訊報 宇論滔滔

   特區政府於10月15日(上周五)召開記者會,表示經過建設發展辦公室和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聯合展開排查,發現輕軌?仔線系統內使用的22kV高壓電纜出現升溫,導致電壓不穩引發接地故障,即俗稱「跳掣」。

  當局表示,由於輕軌?仔線仍在保固期內,系統供應商三菱重工將負責安排無償為?仔線更換全新的高壓電纜,但需要由本周三(20日)起全線暫停營運一百八十日,事件再次引起公眾對天價輕軌工程的質疑。

運作不到兩年停運半年換電纜實屬奇聞  全長九點三公里的輕軌線自規劃走線、興建及啟用歷經重重波折,啟用不到兩年亦已發生多次故障,導致服務受阻,更數次出現壞車,有乘客被迫徒步行路軌回車站。其故障頻率高,且工程和營運費用驚人,加上疫情期間長期日均載客量不到二千人,令公眾對輕軌運作早已失去信心!

  雖然當局強調:「列車系統供應商建議使用的電纜及實際供應的電纜一致,不存在偷工減料。但其後營運時發現問題,才決定是次停運更換電纜。」此說法實在難以令公眾收貨!

  首先,一個巨額投資的公共項目,營運不到兩年就需停運半年更換電纜,本身就是一個奇聞,故輕軌停運的新聞確實獲得其他地方傳媒轉載。

  儘管當局解釋,由於需要更換整條?仔線共十二條、全長一百廿四公里的高壓電纜和固定構件,工作量大和涉及的工作程序較複雜,故工程團隊曾考慮在每天收車至翌日發出頭班車之間安排更換,但估計每天最多只能工作約三個半小時,完成更換全部電纜需要接近兩年,且較難保證更換期間不會出現同類故障影響乘客。為免拖長受影響時間,並配合疫後本澳整體經濟和社會復甦的步伐,最終決定暫停?仔線服務一百八十日,以便日間更換,加快流程。

日修三句半鐘要兩年 全面停運何需半年?

  但當局的說法明顯有矛盾,首先當局可考慮縮短輕軌營運時間(目前是早上六時半至晚上十一時十五分、周五至周日及假期為晚上十一時三十分)而增加每日更換時間,就可將工期縮短。就算是要全面停運施工,按原來每日三點五小時施工需時兩年計算,若以一日廿四小時計,理論上僅需三至四個月就完工,又何需半年呢?再者全面停運施工亦可多處共同施工,工期明顯可再縮短。筆者認為,政府應事前將不同的更換方案向公眾交代,讓社會分析箇中利弊,而非決定了才「話你知」。

  而今次的輕軌停運半年更換高壓電纜事件,雖然特區政府召開了記者會,講述更換電纜的原因,但相關部門卻僅是以記者會及數百字的新聞稿交代事件,未有向公眾公開建設辦與輕軌公司的聯合排查報告,更未有清晰交代整件事的來龍去脈。

  更重要是,當局雖一再強調列車系統供應商建議使用的電纜及實際供應的電纜一致,不存在偷工減料。但其後營運時發現問題,才決定是次停運更換電纜。

  重計保養其他運作費用三菱責難逃根據第478/2017號特首批示資料顯示,經多次修改的三菱重工「澳門輕軌系統第一期行車物料及系統」的合同價高達54.18億元,即三菱重工會負責輕軌行車系統及所有物料的提供,包括是次出問題需要更換的電纜。必須指出,按照政府的講法,即電纜質量與列車系統建議使用一致的話,就意味問題幾乎是出現在系統設計時要求電纜標準過低。

  政府在記招表示:「新更換電纜在現有技術要求上有提高,將來輕軌的媽閣線、石排灣線、橫琴線、東線均採用今次的新規格電纜。更換電纜後有信心能解決電壓問題。」實際上是引證了筆者講法!故三菱重工實難逃避設計失誤帶來的責任,因此筆者無法接受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一句「電纜沒有偷工減料,用料有按要求」而簡單解釋事件,應將詳細的調查報告向公眾清晰交代。筆者亦已按立法議員的職權,向特區政府索取包括今次事件的調查報告,以及輕軌?仔線所有導致停運的事故調查報告全文,以分析事件的成因,並追究當中責任!

  再者,雖然今次是由三菱重工負責更換費用,但保養期是否由更換後開始計算,以及停運期間涉及其他開支,三菱是否會負責等,政府仍必要向公眾作出交待,絕對不能矇混過關!

  筆者已入信索取事故調查報告  筆者必須強調,政府過往絕少公佈事故的調查報告,令社會缺乏客觀的資料分析、研究和監督,此舉容易令問題一再出現,令社會每次都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政府公佈所有調查報告及方案資料,是為了讓公眾客觀知道事件的問題所在,並透過客觀的資料,研究如何避免問題再次發生,確保未來新建的路線不會重蹈覆轍。

  政府早前表明,今年底會就輕軌東線興建工程展開公開招標。但現時本澳經濟及政府的財政收入受疫情影響大減,社會一直質疑政府是否應該再展開新輕軌工程。

  為此,政府必須重新思考輕軌的整體規劃及建設。政府應全面審計歷年輕軌的投資和營運狀況,以便在有實質數據下讓社會客觀討論輕軌前路。對於即將招標的輕軌東線,筆者認為政府應在明確交代預算、工期及客流量分析的前提下,並獲得社會的認同後才招標施工,以免令輕軌東線成為本澳另一隻「大白象」!

□ 立法議員、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20年10月19日星期一

參考央積金發放現金分享顯公平︳2020-10-19 市民日報

【本報訊】行政長官賀一誠日前表示明年繼續發放現金分享,金額不變不會縮水,派發方式則會聽取民意。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政府首先應對現金分享計劃正名,釐清計劃目的是扶助居民抑或是盈餘分紅,清晰了計劃目標後訂立規則和機制,以免社會年年為此爭拗不斷;同時,他建議參考央積金發放模式,設定留澳時間下限,對身在外地又一向與澳門沒有任何聯繫的人士,不再發放現金分享,減輕庫房支出的同時,又顯公平。今年將有千億赤字,所以未來府政府對財政的運用,應持更審慎態度。

政府財政收入大減需要削減開支,近日不少社會人士建議把現金分享計劃發放方式由現金改為消費卡模式,引爭起社會熱議。林宇滔認為,出現上述爭議原因是社會對現金分享原意有誤解,現金分享和消費卡本身是兩種不同的概念和政策。消費卡屬經濟援助措施,目的是提振經濟,促進內需,同時又減輕居民生活負擔,故而計劃有限時性,消費範圍有限制,主要是扶助中小企,受惠對象沒有分澳門永久居民和非永久居民。現金分享則是永久居民和非永久居民獲派發的金額都不同。

政府對財政運用應更審慎

他希望政府因應今次疫情令澳門經濟變差,社會對計劃存爭議下,可以對現金分享計劃正名,清晰相關目的是現金分紅或是扶助,否則未來社會對現金分享的矛盾、爭議會愈來愈大,勢必造成社會內鬨。

現時現金分享受惠對象只要有身份證便「人人有份」,今次因政府縮減開支而險些影響明年現金分享的發放,坊間建議對現金分享發放對象設限制,例如長期居住在海外的人就沒有資格領取。對此,行政長官賀一誠日前表示難以對此作出區分,林宇滔表示,可以參考現時政府央積金的領取資格,規定每年至少在澳門居住183日方可領取,而在外地工作、升學、養老的人士則可以轄免。根據當局資料,過去每年有10多萬身在海外的人士,他們雖持有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但與澳門再沒有聯繫,當局應對這類情況作出處理。

他又認同行政長官表示,是否推第三輪經濟援助措施,要視乎明年疫情和經濟情況而定,毋需急於現時作出任何承諾。因為沒有人知道會否爆發第四波疫情,不過,有需要的時候出手便可以,不宜一如今年的消費卡計劃,早半年前就明言會推第二輪消費卡計劃,「今年上半年講定下半年嘅事」,所以扶助措施要因地制宜,針對當時實際情況推出為較佳做法。

基建投放可設本地人比例

他又指出:儘管日前經濟財政司司長表示目前澳門有6400多億財政儲備,但上述數字是2019年,去年澳門財政仍很正常,每年有過千億財政盈餘,不過今年因收入減少,加上政府開支增加,會有千億的赤字,所以未來府政府對財政的運用,應持更審慎態度。

對於政府公共財政開支,林宇滔形容,近年政府財政開支以驚人倍數增長,即使賭收亮麗,但近10年政府財政開支增長遠高於賭收增長,經過今次賭收大跌,加上疫情,敲響了警鐘,政府由儉入奢容易,要由奢入儉就難,在縮減開支的同時,應從結構思考,包括在不增加公務人員人數的情況下,研究如何合理調配人員,以及加強推行電子政務,減低行政成本和人員消耗,提升行政效率等。在縮減經常開支的同時,亦要避免因此而影響市民服務和民生福利,例如之前交通局因縮減部門開支,使多條巴士路線班次大幅削減,嚴重影響居民出行,令居民怨聲載道。

此外,明年政府將投放170多億元推出基建項目,希望創造就業職位,然而現時建築業工人外勞佔的比例很高,即使政府再投入更多,本地工人也未必能受惠,他建議政府設定工程應聘用本地人的比例,方能令政府所投入發揮應有作用。



2020年10月16日星期五

剛將經屋「社屋化」再以「夾屋」充經屋政府運桔? ︳2020-10-16 訊報 宇論滔滔

政府十三日起就「夾心階層住房方案」展開為期 60天的公開諮詢,政府提出兩個夾心階層定義,其中一個定義是收入水平超出經屋資格申請上限的人群,並兼顧及分流經屋排序靠後人士;另一個定義則是明確經屋和夾屋申請資格不可重疊。文本亦提出夾屋申請入息上下限及資產上限的建議,其中,夾屋入息下限參考經屋入息上限,分別提出與經屋入息上限一致,低於 2成或 5成;入息上限則分別建議高於經屋的 1成和 2成;資產上限為與經屋一致或高 2成。文本指夾屋因屬於私樓,定價應以相鄰區域市場樓價的一定比例折扣計算。

夾屋諮詢無方案無承諾任選擇文本提出「夾屋」面積和配置應不低於經屋標準,可較為接近私人樓宇水平。在禁售期方面,諮詢文本提出設 16年禁售期,或 8至 10年禁售期,亦向公眾諮詢於禁售期內是否可以轉售、於禁售期結束後轉售價格,以及禁售期結束後的轉售範圍,包括是否只限於永久居民。文本提出「夾屋」可以抽籤或計分排序作為取得方式,當中計分因素包括建議考慮家團、從未擁有物業為加分項,曾持有物業、長期不在澳門居住的因素作為減分項。

特首賀一誠在競選期間,就已提出會推出「夾屋」作為本澳房屋五階梯之一,所謂五階梯即社屋、經屋、夾心階層房屋、長者公寓和私樓。第一級是給基層市民租用的社屋,會接受恆常申請;第二級是經屋,即供特定收入(收入上限政府聲稱已覆蓋八成家庭)之無物業人士購買的公共房屋,今屆政府只承諾任內會建成A區的3,011個經屋,原經屋法是十六年禁售期後可補價出售,新法則是只能原價賣回政府。第三級則是「夾屋」下文再詳細論述;第四級是長者公寓,目的是供住於唐樓單位的長者租用,讓長者能住電梯樓方便出入改善生活。第五級則是私樓。

房屋階梯無銜接社屋租金計算礙上流筆者並非反對設置房屋階梯,但五個階梯間實際上沒有銜接和向上流動的具體措施,如政府近年正嚴格執行社屋「富戶」退場:只要社屋申請人或家團的收入或總資產超過社屋上限不到一倍,就須交雙倍租金;如超過上限一倍,就要限時退場及交三倍租金;以目前社屋四人戶收入上限28,490元為例,如果以夫妻有兩個小朋友計算,假設資產不超上限,若家團收入為二點八萬,每月租金僅為2,557元; 但若家團收入升至三萬,租金則要加倍至5,814元,意味著家團新增的收入也不足以抵銷加租,且租金已與私人市場相若。何以推動社屋人士向上流動?若家團收入超過一倍的,租金三倍計更高達兩萬多,已能租到豪宅,故富戶肯定會退場,但問題是社屋租戶必須退出後才能申請經屋,當中最少等數年且沒有任何銜接,只能直接流入私人市場,或乾脆不加薪、甚至不工作。

經過月前的修法,政府高舉「經屋姓經」、「去投資化」等民粹口號掩護下,成功將經屋「社屋化」,不單窒礙經屋未來的流轉,也會令經屋業主被固化,無法向上流動。今屆政府雖提出五個房屋楷梯,但筆者至今見到的卻是五個房屋「階層」,甚至會造成公共政策最不希望的社會階層固化!

無穩定公私樓供應才是房屋萬惡根源筆者一直認為,澳門樓市的核心問題在於缺乏長遠房屋規劃!在沒有穩定的公屋及私樓供應的前提下,要令樓市健康發展,關鍵不是有多少階梯,而是確保樓宇的穩定持續供應。正如筆者多年來一直提出,按照本澳回歸後人口年均增長萬三至萬四人,假設每個單位住三人,本澳每年就需要四至五千住宅單位供應,但本澳同期公私樓每年僅供應不到二千個,供需不平衡,再加上政府近年不斷修法收緊經屋的限制、甚至最近將經屋社屋化,妄想用行政手段限制鋼性的置業需求,自然造成樓價飆升。

沙士是本澳回歸後經濟樓市最低點,為此筆者羅列2004年至2019年的社經數字供大家參考,期間澳門博彩收入大升6倍、GDP大升4.1倍、澳門居民收入中位數大升2.6倍、人口增長50%,但樓宇平均呎價同期卻飆升達12倍之鉅!樓價與市民收入瘋狂脫節是近年房屋問題成為民怨主因的核心根源;再者,根據官方統計,去年底本澳住戶數目僅得19.8萬戶,住宅單位數為23.4萬,空置單位為1.6萬,空置率約7%;故無論從經濟背景因素:即樓價升幅遠超同期居民收入、GDP及賭收增長還是樓宇需求:住宅單位數較住戶數多3.4萬,空置單位逾1.5萬戶需求因素等等,澳門的樓價明顯處在極不合理的水平。

政綱重點「夾屋」卻是空心老倌?

必須指出,「夾屋」作為特首競選時房屋政策的重點,筆者本來還期望政府會推出具體方案,能夠為解決房屋問題提振信心,但筆者萬萬估不到今次「夾屋」諮詢竟然沒有任何具體方案供公眾選擇,而是逐項條件交由公眾「選擇」,且政府也沒有為「夾屋」計劃具體承諾數量及土地儲備,公眾如何能提建設性的意見。

如文本提出「夾屋」申請人的收入上限建議高經屋一成或兩成。筆者必須指出,根據政府當年的承諾,經屋收入上限已覆蓋八成的家庭收入,意味著八成的家庭收入並未超過經屋上限。其實只要經屋供應充足,本澳八成的家庭已可通過經屋解決居住問題。要知道組屋政策備受好評的新加坡,也僅八成半在組屋居住,故澳門經屋問題不是收入上限不夠高,而是供應嚴重不足,申請經屋無望、私人樓價高不可攀才是民怨根源。

經屋上限覆蓋八成家庭與新加坡組屋相若筆者也想政府反省,澳門的人均生產總值(GDP)去年飆至全球第二,但為何會有八成居民買不起私人住宅?根據政府數據,截至2016年,本澳私樓、經屋、社屋比例分別為78%、15%及7%。其中經屋加社屋比例僅為22%,遠較鄰近地區如新加坡的85%與香港的45%為少。

故夾屋上限較經屋高多少根本是偽命題,若不承諾夾屋供應量,夾屋也與經屋一樣是畫餅充飢,再者,若根據收入上限一、兩成的問題,可否直接調升經屋收入上限,增加經屋供應,至少也省回政府到時接受「?屋」申請再處理數萬份申請表的行政程序!

筆者必須批評現屆處理公屋問題的官員,近年不單沒有積極增加經屋供應,卻一直通過民粹壓力不斷收緊經屋法,透過收緊經屋申請和轉售條件,數月前才把經屋「社屋化」,今日卻又搬出「夾屋」概念,將原有經屋的申請和禁售期等條件照搬到夾屋制度,根本是浪費公帑和玩弄社會!

夾屋無承諾供應量卻搬出原經屋規定?

不諱言,政府今次?出「夾屋」政策,但卻沒有配套土地儲備及興建數量及時間承諾,其所提出的「夾屋」階層的定義,其實只要透過微調現有經屋收入、資產及計劃制度便可以解決,根本毋需再僭建夾屋制度,至於提出轉售限制、禁售期及價格等,正正是原來的經屋方案,只是政府早前硬要利用民粹將經屋社屋化後,再照舊在經屋制度訂立夾屋制度依模依樣畫葫蘆,故整個夾屋政策根本是為諮詢而諮詢。

根據工務局資料,正在興建的樓宇約有1萬多個,加上未來4萬個公屋單位規劃,好像突然間未來公屋佔新建樓宇的八成以上,然而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多次強調,在任內只會承諾完成新城A區3,011個經屋單位,其他只會見步行步;在沒有新土地供應下,私樓未來供應也會不斷下滑,在缺乏穩定公私樓供應下,本澳樓價如何能健康發展,政府一直缺乏整體房屋規劃和配套的土地儲備,才是本澳房屋問題的核心根源。

筆者必須指出,房屋問題不是單一問題,只有公、私樓平衡發展和有持續供應,才可以令公屋發揮槓桿作用,令樓市健康發展,惟政府一直在公屋供應問題上不作為,私樓價格又持續高企脫離居民購買力,談何解決房屋問題?

「夾屋」無供應承諾料無疾而終倘若經屋和私人樓宇供應充足,政府細分多幾個房屋階梯,並做好階梯間的銜接,協助澳門人向上流動,筆者定會支持,但在沒有供應的前提下只徒添「夾屋」階梯,實在是為諮詢而諮詢,結果相信就如過去「置安居」討論一樣,無疾而終!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總規環保基建用地不明確 團體憂影響未來減污能力︳2020-10-16 訊報 論盡澳門街

澳門堆填區現已飽和,如何處理本地的廢物是澳門當下以至未來急需解決的問題。然而,雖然城市規體規劃草案中提到要「發展智慧綠色韌性城市」,但不論是「環境保護」還是「公用設施」都未有就此問題着墨太多。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同,客觀上澳門城市總體規劃草案沒有方向或計劃配合環保局於其《澳門固體廢物資源管理計劃 (2017-2026) 》所提出的、於2026人均固體廢物減3成的目標,而且針對各固體廢物的處理,總規也沒有清晰地規劃出所需用地,只是籠統地以灰色來標示公共設施區,即日後可能會被用作其他公共設施,而非環保基建。「沒有明文規定,難保原本給予環保基建的用地最後改變,或面積變小」,擔心會影響澳門未來處理污染問題的能力。

環保用地不明確

憂影響未來減廢成效

關注澳門環保多年的林宇滔直指,隨著世界各地日漸收緊可再用物資的入口,目前澳門回收物品已難再出口,澳門一定要面對「如何處理自己製造的垃圾」這問題。他認為,政府除了要考慮補貼本地回收行業,讓業界可以持續回收外,政府亦應在土地、技術、營運予以業界支援。他指,環保局爭取2026年人均減廢3成應是不難達到目標,目前廚餘的比重較大,政府需要儘快建設處理廚餘的設施,設施投入運作了,目標便不難做到。

然而,現正進行諮詢的「城市總體規劃草案」並未詳細回應未來減少固體廢物、減污、減排等問題。在沒有定明指標的情況下,用地規劃亦顯得不明確。林宇滔認同,這是總規草案內容有所欠缺。「乜都冇,係交白卷,純粹應付式,如交齊功課就得嘅學生。」

翻查總規草案諮詢文本,現時有標注的環保基建有污水處理廠(位於港珠澳大橋珠澳口岸人工島澳門口岸管理區)及固體廢物處理設施(位於路氹城東邊),但其他設施例如廚餘處理中心等等則暫時未有被提上總規之內。這類「鄰避設施」要如何解決?總規中都未有太多着墨。

另一方面,林宇滔指出,污水處理廠及固體廢物處理等環保設施的所在地段,只是用灰色標示為「公共基建設施區」,意味着該區亦會用作興建其他公共基建,「沒有保證用地實會用來處理環境污染物」,「用地的面積或亦可能變小」,擔心會影響澳門長遠處理污染問題的能力。

建議設「環保角」

讓環保意識在社區生根

另外,為了配合環保局的減廢目標,提高回收率,林宇滔認為總規應提出「環保角」的概念,即每一社區可以有一小空間或小塊土地可以讓市民實行環保相關的理念如回收物品、更換電動車電池及「祼賣」物品等。若總規有此構思的話,「環保意識則有機會在各社區生根。」

他又建議,政府可以與內地政府溝通,讓可重覆使用的物品,例如玻璃樽,運回內地再使用。他認為,不少物品在內地生產,入口澳門使用後會留下一些玻璃樽或膠桶等可再利用的物資,重用這些物資的話遠比分解再造環保。



2020年10月14日星期三

林宇滔斥設夾屋制度畫蛇添足︳2020-10-14 市民日報

【本報訊】政府正就夾心階層房屋方案展開為期60日公開諮詢,當局強調夾屋與經屋不同,夾屋的定位是經屋之上、私樓之下,且不會與公屋爭奪土地資源云云。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批評當局為諮詢而諮詢,所提出的兩個夾屋方向,其實只要透過調整現有經屋制度便可以解決,根本毋需再僭建夾屋制度。政府把經屋社屋化後,再照舊在經屋制度訂立夾屋制度,是畫蛇添足。

林宇滔表示,夾心階層房屋方案表面上看似回應了社會訴求,但認真反思,在經屋和私人樓宇長期供應不足的時候,政府不解決上述兩種樓宇的供應量,而去增加多幾個階梯,都解決不到問題。現時居民住屋難問題不是差多少個階梯,而是欠缺供應量,以及給予居民穩定供應的信心。現在政府又在房屋制度增設多1個階梯,而澳門土地資源有限,政府強調不會與公屋爭奪土地資源,意味著就會與私人樓宇爭奪。

他又提到,政府表示,根據工務局資料,正在興建的樓宇約有1萬多個,加上未來4萬個公屋單位規劃,好像突然間未來公屋佔新建樓宇的八成以上,然而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多次強調,在任內只能完成新城A區3000多個經屋單位的興建工作,其餘3.2萬個公屋單位完全沒有興建時間表,只是「劃餅充飢」,即是未來幾年經屋方面除了新城A區3000多個單位外,就沒有任何新的房屋供應,私人樓宇方面亦如此,上述供應量完全不能回應社會需求。政府一直缺乏整體房屋規劃和配套的土地儲備,這一直是本澳房屋問題的核心根源。

公私樓持續供應樓市才健康發展

林宇滔形容是次諮詢,只屬無謂的討論,當局聲稱:「推出任何房屋,包括經屋、社屋、未來的夾屋,亦會爭取平衡發展,不會衝擊私人樓市。」意即未來夾屋不會在樓宇市場上起任何作用,是為做而做。房屋問題不是單一問題,只有公、私樓平衡發展和有持續供應,才可以令公屋發揮槓桿作用,令樓市健康發展,惟政府一直在公屋供應問題上不作為,私樓價格又持續高企脫離居民購買力,談何解決房屋問題?倘若經屋和私人樓宇供應充足,他不介意政府再新增多1個階梯房屋,但在經屋和私人樓宇欠缺供應下再增加夾屋,是畫蛇添足。

他又批評政府一直不斷將政策矛盾擴大,例如因為解決不到經屋供應問題,便想透過行政手段壓抑社會需求,透過收緊經屋申請和轉售條件,把經屋社屋化,產生一大堆問題後,現在又把過去經屋的申請和禁售期等條件照搬到夾屋制度,「成件事得個玩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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