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30日 星期五

電信特許資產公平使用只講不做 拖足十年仍獨家享用誰要問責?︳2021-04-30 宇論滔滔 林宇滔

  筆者去年底已在本專欄批評:“電信規劃立法一拖再拖,兩年後澳門有5G服務已屬萬幸”,一如筆者所料,郵電局日前表示,包括5G在內的電信匯流牌照法律草案已交到行政會討論,估計不能在今屆會期內提案!至於與澳門電訊的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將於今年底屆滿後的處理,劉惠明稱,這仍在高層討論中,暫時未有決定。目前當局不排除任何可能性,包括續批臨時短期合同。5G牌照問題也一樣,現也不排除另先獨立發牌的可能性。
“特許資產”合約期後處理應交待
  匯流牌照法案今屆交不到立法會,以及澳門5G至少下年才能投入運作,之前專欄已詳述不贅。但筆者對政府至今仍未就公共電信服務合同屆滿後處理定案,尤其是仍未肯交待“特許資產”年底約滿後應何去何從?筆者實在無法接受!
  必須指出,政府去年回應為何未能完成《新電信法》立法及發5G牌的關鍵原因,是要 “先理順政府電信特許資產的歸屬”才發5G牌,但半年過去,政府對“特許資產”年底到期後如何能夠實現公平使用,至今仍然採取一貫的迴避態度,甚至不排除續批臨時短期合同,根本就是HEA做的典範。
  要知道,根據政府2009年與"澳門電訊"簽署的《特許合同》第五條第二款:"CTM將於2011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包括“特許資產”的財產清冊予政府審批,因專營合同明確規定,專營期間建設的所有電訊網絡、管道、機房及總部等,專營期完結後應歸政府擁有。”
澳氹電信大樓新租金為何不肯公開?
  就以澳門電訊大樓(高地烏街)及氹仔電訊綜合大樓為例,根據1999年刊登過公報的合同,澳門電訊合同期間僅需要每年僅75,510元租用,且郵電局更要負責“物業之結構及保養,包括外部喉管、機器、發熱系統等以及外牆保養。”使用成本極低,加上新的特許合同未有交待新租金,本人兩年前曾去函郵電局,要求交待現時澳門電訊向郵電局及澳門政府租用設施的租金是否仍維持1999年的價格?若不是,具體價格為多少,為何沒有任何公佈?,但郵電局僅表示租金有調整,卻不肯交待實際租金。
  政府2009年簽署《特許合同》時一直強調,“特許資產”雖然由澳門電訊管理,但已有明確條款規定其他營運商應可付款公平使用,這應包括各種的地下專線、管網,甚至是上述的總機房及電信大樓設施等;但十年轉眼就過去,當局根本沒有制訂明確的公平准入細則、更沒有落實監管。
“特許資產”獨家享用十年明顯重覆犯錯
  還記得特首上任之初就多次強調:“不是不許公務員犯錯,但同樣錯誤不要犯兩次”。按此邏輯,2011年專營權開放後,“特許資產”未有依合同公平使用已是第一次犯錯,去到2016年中期檢討,本應就要糾正錯誤,但當局至今仍未肯面對問題,根本是第三次犯同樣的錯誤。十年後“特許資產”竟然仍維持澳門電信“獨家享用”,有官員竟可大言不慚不覺得有問題,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5G高速數據建基於更高速基礎固網
  目前流動通訊科技發達,除個別要求極高的打機戶,一般4G或WI-FI已能滿足大部分人士日常使用要求,不少家庭甚至早已取消固網電話,但不說不知,無論是4G、WI-FI,還是更快5G,經無線網絡連接後,仍要經基站或路由器接入光纖網絡運作,甚至全球不同國家地區及洲份通訊也幾乎是靠陸上或海底的光纜連接,所以再快的無線網絡,是需要建基於更快的固網作為網絡基礎。
  2011年前,因專營合同的關係,支援流動電訊和數據上網的營運商,只能向澳門電訊租用專線作為其流動電信網絡的基礎連接,當時有營運商指出,澳門專線租用費用較香港高六倍以上,這也是一直以來澳門電信費用較鄰近地區高昂的主要原因。隨著專營權在2011年完結,政府招標批出多一個固網電信牌照給Mtel,原有的固網特許資產只要能受政府監管下讓所有營運者以同一價格作公平使用,不單有助其他流動電信營運商降低成本增加競爭力,也有助新的固網營運商通過特許資產,盡快完成網絡覆蓋及提供服務。
“特許資產”獨立帳目清單應公開
  但令人驚訝的是,政府不單未能在固網開放之初,落實“特許資產”的公平使用,甚至在五年前合約中期檢討時,仍未將特許資產的詳細清單公開,甚至一直未有依法將政府特許資產的獨立會計帳目公開,讓業界和公眾監督有關資產的使用及入帳情況是否符合法例規定,有否對其他經營者造成不公等等,更遑論依約監督"特許資產"的定期更新維護!簡單而言,“特許資產”未能公平使用,一直是電信數據專線成本高居不下,市民電信收費無法進一步下調的核心性阻礙!
  5G速度上較目前4G高十倍以上,更重要是其"回應"時間快4G十倍,將大大提升自動駕駛或遙距應用的精確度和反應等,而且5G連結的設備數目較4G多百倍,令“萬物聯網”變成可能,因此鄰近地區已先後推出5G,期望盡快開發相關應用和發掘新商機。內地、香港及台灣分別在前年底、去年四月及七月也先後推出5G,據悉內地5G用戶去年底已逾2.5億戶。
5G網專線頻寬需求大將加劇不公平競爭
  必須指出,5G的高速傳輸速度及越來越多的應用推出,未來客戶對數據的需求將會同步大增,營運商需要租用的機站與機樓間的專線頻寬同樣需要以十倍計的增長,若政府仍不落實“特許資產”的真正公平使用,只會令營運商間的不公平競爭進一步極化,甚至會令行業重新走回壟斷時代。
  故此,儘管政府正推動的“匯流牌照”制度,表面上是取消過去固定牌照數目的限制,理論上可以有更多經營者進入巿場,但若當局不肯面對拖沓十年的“特許資產”仍獨家享用的問題,5G服務將來根本不能出現真正有效的競爭,甚至可能會如澳門互聯網巿場,開放近二十年,仍然維持假開放、真專營的狀態。
電信業良性發展須打破“特許資產”獨家使用
  客觀而言,相對於幾年前提出的三網合一,現在匯流牌照可以說成是“N網合一”,實施後,營運商理論上就可以推動5G服務,而不需如過往般等待政府5G發牌競投後才可經營,這個發牌制度在不少鄰近地區早已實行,也確實是完全打破本澳現有的電信巿場格局。但要真正推動電信匯流牌照制度的成功,關鍵在於真正完善特許資產使用的公平,以及將來網絡營運商同時兼營服務牌照時,有何機制確保網絡營運商對所有服務牌照都公平和劃一價格的使用等,以及確保所有網絡均有合理和充足的互聯頻寬等,都是匯流牌照制度是否能夠推動有效競爭的關鍵。
鐵塔模式統管“特許資產”及基站可行
  除特許資產的管理,未來本澳建設5G網絡時估計基站要較目前4G網絡大增,保守估計要2500-4000個基站,才能較好覆蓋全澳,雖然政府已協調部門提供二百多個基站點,但要不同營運商在民居設點將會吃力不討好。筆者認為,參考內地,政府可牽頭或由各營運商合股經營類似內地鐵塔公司,以獨立第三方身份,統一負責本澳的特許資產管理及公平使用,以及往後5G基站的統一建設及維護,也是符合本澳電信業未來發展的可行方向,政府應認真考慮及聽取業界意見。
  但必須指出,特許資產涉及相當複雜,不單包括大量的線網、網絡設施、地下管道、機房、總機站等,更要對專營期後的必要維護更新設施(屬政府)及新網絡(屬澳門電訊)作區分,單是要梳理清楚就極需時間,若要確保其運作正常更是艱難任務,政府若有決心收回“特許資產”作公平使用,推動電信業的有效競爭,就應盡快推行有關工作,而非繼續HEA做!


2021年4月23日 星期五

關步行台等中國官方機構遺址應作系統性考古發掘︳2021-04-23 宇論滔滔 林宇滔

   上月底城規會討論顯榮圍 5-7號 563平方米的土地規劃條件圖草案,地段位處大三巴街側,屬長期批租地,已有建築物,草案建議未來最高可建 12.4米。有城規委員指出,根據最新發現的文獻顯示,相關地塊座落於關部行台遺址範圍,如地下結構與關部行台有關,是中國對澳門自古以來擁有主權及治權的實物佐證,是愛國教育的重要項目,建議規劃及文化部門作深入研究。

城規會沒深入討論交由業權人定去留?
  文化局副局兼城規委員梁惠敏回應時稱,局方過去曾考古調研有關地段,論證不到有關地塊是「關部行台」的地點。地段內挖掘出有過去舊建築物的地基,這已作相應紀錄,至於零碎的陶瓷、瓦片等,已作收集處理。當局認為不具明顯的考古價值,作紀錄後已將場地歸還業權人,由業主自行決定是否保留。由於會上無其他委員發言,工務局局長兼城規會主席陳寶霞決定有關個案的討論獲通過。
  身兼中國古蹟遺址保護協會會員的呂澤強會後受訪時指出,關部行台(即現代的海關)於清康熙27年(1688年)設立,直至鴉片戰爭後,澳葡總督亞馬留見清政府日漸弱勢,於清道光二十九年 (1849年)實行殖民統治,將清朝所有的官方建築物拆毀,並驅逐官員。現時已經基本上找不到滿清政府遺留下來的官方建築物,故關部行台是中國對澳門自古以來擁有主權及治權的實物佐證,其遺跡考古是非常重要。再者,根據2017年澳門科技大學購入葡人軍事工程師Ozorio於1831年繪製的澳門詳細地圖可知,上述地段正正座落在關部行台範圍之內。這個新文獻發現,可以補充甚至推翻文化局之前“論證不到有關地塊是「關部行台」”的論斷。他認為這已非澳門層面的文物,而是國家級的文物,而且可以聯繫到愛國主義教育,但剛才的城規會竟然完全沒有討論就草率通過。
關步行台位置顯榮里一帶已屬廣泛共識
  事件在本澳歷史考古界熱烈討論數天後峰迴路轉,文化局局長穆欣欣四月中接受訪問時表示,有學者提供新發現的澳門昔日地圖,為「關部行台」遺址位於顯榮圍至關前後街一帶提供證據,當局認為應再檢視和分析;已與工務局溝通,建議暫緩發出顯榮圍 5-7號申請中的土地規劃條件圖,同時當局已通知業權人,並強調當局重視有關地段的歷史研究,過去曾邀請專家展開研究考古,但過去發掘到的考古物未能直接印證地段與 「關部行台」遺址有關,當局歡迎社會各界提供新資料。至於當局何時可完成論證,她則稱目前正內部處理有關資料,日後或請教專家學者,同時需作綜合考量分析;她又指,學術研究有別於其他行政程序,因此現階段暫時未能得悉何時可公布有關結果。
  就「關部行台」事件,筆者近期收到不少關注考古和歷史人士提供的史料或資訊,簡而言之,大關斜巷旁的顯榮圍至關前街一帶,肯定是當年「關部行台」所在地,這不單建基於前述新發現的古地圖,這是多個歷史學者的共識。目前的焦點在於,顯榮里五至七號過去的考古工作,是否能發掘到「關部行台」的遺跡或實際佐證,證實該處就屬「關部行台」的遺址?
考古兩次荒廢多年到底結果如何應公佈
  翻查資料,文化局分別於2008年及2010至2012年進行了兩次考古工作,但之後該地段一直被閒置,約到2019年才被回填變成現時狀況。據了解,首次考古當時受時間和考古面積所限,只能發掘約3米乘5米的類似建築物天井的空間,成果曾刊登於《香港考古學會會刊》。研究發現該處在明末清初時有一間房屋,房屋拆毀後,土地於清末填平建成顯榮圍5號。文章總結「這些聚落房屋與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在澳門關前正街和後街附近設立的關部行台可能有着密切的關係」到2010至2012年,顯榮圍五至七號房屋已被拆卸,文化局邀請北京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的專家來澳,在研究聖保祿學院遺址的同時,也重新對上述顯榮里地段進行考古工作,研究人員認為該署與「關部行台」有關 ,惟是次考古工作主要集中在聖保祿學院遺址的發掘,對顯榮里「關部行台」的考古發現幾乎沒有著墨,也沒有被發表,市民對於如此重要的考古成果一無所知。
  根據內地“田野考古工作規程”,考古工作結束後應及時編寫、發表發掘報告,多年發掘的大型遺址及時發表階段性報告,並確保內容客觀、真實、全面及系統,且考古單位應創造條件,盡可能使公眾了解考古工作的成果。
澳考古工作近年全部停止原因為何?
  翻查文化局網頁,本澳考古項目不多,只有:聖保祿學院考古遺址、草堆街80號(中西藥局)、前海島市政大樓地下室石結構遺址、路環船鋪街考古項目及黑沙遺址;但以內地考古結果標準,僅有路環船鋪街考古項目的成果有較相對全面的發佈,其實僅發佈極小量資料,這明顯與向公眾推廣普及考古的理念相悖!
  更有熟識考古的人士向筆者指出,由於政府至今未向公眾公佈顯榮里5-7號過去多次的詳細考古結果,公眾根本難以客觀判斷其地下是否還存有「關部行台」的遺址及相關證據。再者,局方雖然聲稱過去曾對該地段作考古調研,但論證不到有關地塊是「關部行台」的地點,但當局的考古是真的掘到“生土”層,是否真的有“發掘”完全而沒發現證據?還是根本未發掘完而未發現證據?這是當局有必要向公眾解釋清楚的。
歷史城區核心區應有系統性考古規劃
  再者,顯榮圍位處澳門歷史城區的核心區,加上大部分古地圖均明確記載「關部行台」確實位置該區,政府早應對該區進行系統性的考古規劃,確保附近有地段再發展之前,均能系統地進行全面完整的考古發掘,若發現明確的「關部行台」遺跡或實證,更應考慮作原地保留。或有人擔心系統性考古會否嚴重顯響該區發展,筆者覺得是多慮,一方面如果真能發展有價值的歷史遺跡,本身就可增加該區吸引力,再者,有需要時業權人亦可通過換地再作發展,且系統性的考古更能讓發展商更好預計發展時間,而非目前無了期等待!
  正如考古界人士向筆者反映,盡管《文遺法》第六章有專門章節保障考古遺產相關工作,但近年本澳所有考古工作幾乎進入停狀態,不單沒有整體的考古規劃和方向,近年不單沒有新的考古工作展開,原有的考古工作也停滯不前、甚至被中止,顯榮里5-7號第二次考古在2012年停止後,沒有後續考古或任何成果發佈就是一例。
中國在澳官方機構遺址應作系統性考古研究
  不說不知,盡管中國一直擁有澳門的主權,但正如前文所述,鴉片戰爭後葡萄牙政府有意系統地將中國在澳的官方機構建築逐漸消失,通過考古重新發掘有關中國在澳官方機構遺址的工作,無論從完整澳門歷史脈絡,還是體現中國在澳主權實證的角度,都是十分重要的。
  澳大社會科學學院歷史系教授薩安東就總結了被消失的五大中國在澳官方建築:一、清朝海關轄下的關閘,約在三角花園附近;二、澳門公館是負責在澳華夷事務佐堂或縣丞的住所及辦公地;三、關部行台(及其下轄的娘媽角稅館、大馬頭稅館、南環稅館)是粵海關駐澳門代表機構;四、訪澳華官驛館,建於十八世紀七十年代,與關部行台相距不遠;五、澳門議事亭中庭二石碑,分載明清兩代制澳律令,證明澳門葡人社群直到十九世紀仍受中國駐澳機構節制。但很可惜,當局至今並未重視相關工作。
將提請評定建議要求按文遺法作評定
  無論如何,為確保程序公義,筆者稍後會與關注「顯榮里5-7號」地段的人士,按照《文遺法》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向文化局提交評定「顯榮里5-7號」的建議,按照《文遺法》第二十一條,文化局雖然就有關建議啟動程序、事先聽取不動產所有人的意見、文化局評估及由文化遺產委員會發表意見,再作出是否啟動文物評定的決定。
  筆者必須指出,儘管現時未有考古實證明顯榮圍5-7號存在「關步行台」的遺址或遺跡,但當局有必要將過去兩次考古的詳細內容悉數公佈,一方面讓公眾知悉顯榮圍5-7號地段是否已得到全面的考古發掘,同時也讓公眾能夠在全面公開的資料下,客觀論證考古結果是否有任何「關步行台」遺址的痕跡或佐證。


每人三公斤 廚餘日日清 家居廚餘回收 市民反應正面︳2021-04-23 力報

 近年環保局開始推動廚餘回收工作,在2018年推出「食肆廚餘回收先導計劃」,至今年擴至家居廚餘回收,藉著昨(22)日是「世界地球日」,環保局轄下的環保加Fun站,即日起新增回收家居廚餘。不少市民反應正面,表示會響應計劃,冀加強宣傳及逐步增加收集站點。有意見亦認同當局近年對環保推動的積極性,建議必須加強硬件,如加快廚餘廠的建設,以及繼續推動市民從源頭減廢。 【本報記者梁佩茵報道】

環保局昨日推出的廚餘回收好EASY活動,在轄下位於台山、青洲、石排灣,以及最新在永寧廣場開設的環保加Fun站展開。市民需要預先瀝除廚餘的汁液及水分,並把廚餘盛載於自備容器內,例如可重用的盒、桶、袋等,每次回收重量上限為三公斤。大骨或豬骨頭、貝殼類、藥物、牙籤及其他非食物類等都不可放入廚餘桶。

需瀝除汁液 挑出骨頭牙籤

環保局指,祐漢區加Fun站於上星期六起運作,運作暢順,區內居民反應不俗。市民帶廚餘到場回收時,加Fun站人員會先查問廚餘類別,再稱重,然後再放到廚餘桶,整個過程約一分鐘,當局將廚餘收集後,會製作成有機肥料。

據祐漢區環保加FUN站職員表示,昨日早上約六至七位市民帶備廚餘來回收,大部都是長者,所有廚餘都符合回收規格。有其他站點職員則指,家居廚餘回收希望市民能「日日清」,因衛生問題不希望市民積存太久再拿去回收,故每人回收量設定不能超過三公斤。

市民認同家居廚餘回收冀加強宣傳

不少市民認同有必要推行廚餘回收,有市民直言「終於等到!」,不過記者採訪時大部分市民似乎都不知道昨日開始有相關措施推出,建議在網上社交媒體多作推廣。市民謝小姐稱,內地很多城市已實行相關措施一段時間,澳門早應該實行。她又指,自己不知道有回收計劃,覺得宣傳不到位,若要市民養成回收習慣必需加強多方面的宣傳。鄭小姐表示,廚餘回收有助改善衛生情況,因經常看見大廈內推出的垃圾桶有很多積水,變相在街上走會有臭味。陳先生稱,現時僅四個回數點太少,希望能在公園及街市等增加回收點。

意見冀盡快興建中央廚餘滿足需求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受訪時稱,近年環保局對環保措施的確是較以往積極,值得認同。家居廚餘回收計劃也能令有環保意識的市民有多個選擇,對環保及減低焚化壓力有正面作用。他認為,廚餘回收比其他廢物回收的要求較多,試行期間先設四個站點做法合理,期望當局未來可按實際情況增加回收站點。長遠來說,關鍵仍是需要硬件設施去大規模處理廚餘,望政府盡快興建中央廚餘廠,否則回收再多沒地方處理也是徒然。

政府計劃在機場旁的建築廢料堆填區內,撥出三萬平方米興建中央廚餘及油脂處理設施。政府指規劃條件圖已獲通過,今年會招標建造。環保局局長譚偉文去年曾表示,希望以四年多的時間建好第一期設施,預計每天能處理200噸工商廚餘,並將透過發酵產生生物氣發電;又會視乎未來情況發展,投入第二期設施建設,可處理的工商廚餘擴至現時每天產生的300 至400 噸。



林宇滔:訂法規清晰監管電子支付︳2021-04-23 市民日報

日前有市民反映「澳門通」電子支付一度出現短暫故障,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至今政府對電子支付仍缺乏有效監管,他促請當局針對電子支付要有清晰的行政法規作出規管,嚴格要求細節的服務穩定性。同時,巴士服務亦應引入其他電子支付平台,當某電子支付平台發生故障,乘客仍能使用其他電子支付平台支付車資。

林宇滔表示,電子支付是新的支付模式,但特區政府到今天仍將電子支付按金融體系電子貨幣的特性進行規管。他直言一般銀行服務,或銀行的網上服務,即使暫停運作一段時間,對公眾的感受和影響相對較低,但電子支付日趨普及,既實時性,亦與市民生活更為息息相關,政府就應以新思維規管電子支付,特別對於電子支付的穩定性須提出要求。

以公用事業邏輯要求高穩定性

他續說,稍後電子消費優惠計劃能使用8個電子支付平台,更是好的開始,相信有足夠的競爭令各家支付平台提供各自的優惠,吸引市民綁定使用,亦有利政府推出規管的政策。他強調,針對電子支付必須有專門行政法規來規管,以公用事業、電訊服務的邏輯,提出高穩定性的要求。

林宇滔指,參考流動通訊服務有穩定性的要求,現時供電供水同樣有穩定性的百分比要求,若重複犯錯會被科處罰款,某區重複停電甚至要向用戶賠償。故他認為電子支付服務亦應有穩定性的規管要求,理解不可能有百分百不發生故障的系統,但對整年故障次數、故障時間等,要訂出一系列客觀的指標,超過了就應處罰。

須要求巴士兼容不同支付工具

另外,他又表示,日前正因「澳門通」電支付平台發生故障,對乘搭巴士的市民造成很大影響,他直言巴士只有一、兩種電子支付方式「肯定出事」。林宇滔說,政府自2011年開始,一直以「澳門道路集體客運電子收費及清算」服務直接判給,向「澳門通」每年支付逾1400萬元服務費,作為政府外判服務巴士收費、優惠和帳目結算等,其實間接造成單一壟斷。他強調,在新巴士服務模式下,理應要求巴士公司接受兼容不同的電子支付工具,以便推動電子支付工具的公平競爭和發展,及確保當1家電子支付平台發生故障,乘客仍能選擇使用其他平台,免於影響整體巴士服務。他指有關工作涉及跨司,期望經財司和運輸工務司認真商討有關問題。




2021年4月22日 星期四

政府需反思帶津培訓課程設計 林宇滔倡與企業合作設津助式實習培訓︳2021-04-22 力報

 行政會日前完成討論修改《帶津培訓計劃》行政法規草案。包括將參與「 就業導向計劃」和「提升技能導向計劃」最多各一次改為兩次,期望下周可實施。 修改後的「帶津培訓計劃」亦將會擴大「提升技能導向計劃」適用範圍至博彩業僱員,並取消僱主推薦僱員參加課程的五個名額上限,不獲僱主推薦或處於無薪假的僱員亦可自行申請。而「就業導向計劃」則放寬申請條件至2020年後畢業的大學生,未有受聘可以報讀。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前(20)日接受本報訪時表示,對於當局針對目前就業困難等因素進行放寬有關計劃,對此當然是不會反對;但如要從根源上來作調整的話,則仍有很大改善空間。

帶津培訓僅能作「應急」之用

林宇滔認為,職業技術培訓並非在經濟差時才開展,尤其對於本澳的就業市場選擇較狹窄,第二技能便更顯重要,尤其是對於中年人士來說,擁有第二技能才可令他們有更多元的職業選擇,轉移到更好前景的崗位發展。目前的帶津培訓措施僅能作簡單「應急」之用,缺乏「實戰」機會,因此最重要還是要真正就業才能解決問題。

津助式實習培訓更「貼地」

林宇滔形容,以目前情況來看各方都只是在「隔空對話」,疫情目前仍在持續,本澳失業、就業不足和放無薪假等系列問題仍未解決,因此勞、資、官三方是時候要認真「坐落嚟」好好對話,就如何令本地人在就業上和職業選擇上優先,合作制定出更有效應對措施。

林宇滔建議,當局可與中小企,甚至是大企業合作開展津助式實習培訓,由政府向企業提供津助,而企業出資小部分,從而為完成帶津培訓人士提供實習機會;他直言,如有關人士能真正到企業工作實習,相信效果必定能更加「貼地」,而亦能增長有關人士工作經驗。

另外,兩項「帶津培訓計劃」也存在課程不符合民眾需求的情況,林宇滔認為其實政府一早就該在有關熱門課程上增加名額,亦要就整個計劃作出反思,但更重要的是,當局需正視現實市場能否有足夠空間及崗位提供給有關人士。



2021年4月19日 星期一

就日將核廢水排入海 市民擔心輸澳日食品是否安全 有指本澳關鍵是嚴格把好關︳2021-04-19 華僑報

就日本決定將福島第一核電廠核廢水處理後直接排入大海,有市民表示關注,擔心日本食品輸澳的安全問題。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關鍵是嚴格把好關。百貨辦館業商會理事長梁穎秀表示,暫時仍未收到市政署相關新信息,但業畀一直有關注食品安全問題。

 日本福島核事故是全球最為嚴重的核事故之一,事故造成大量放射性物質泄漏,對海洋環境、食品安全和人類健康已經產生深遠影響,而就日本決定將福島第一核電廠核廢水處理後直接排入大海,鄰近國家地區已關注日本海產及相關食品的安全問題。

 在澳門,日本食品亦十分普遍,有市民稱,有留意相關的新聞,「唔多唔少都會擔心」,但對日本輸澳食品的相關資訊了解不多,希望政府有關部門可以發佈更多的相關資訊。

 長期關注環保、食水安全的林宇滔認為,客觀而言,日本自福島核事故發生後,澳門限制日本相關食品入口仍然是很嚴格,比鄰近香港更嚴格,不過,這是理論上的嚴格,至於中間有無交叉漏洞,改善地方,則一定有,例如,福島核事故一年後,本澳居民都開始陸續去日本旅行,亦會攜帶日本食品回澳,其中是否涉及禁止入澳的食品,該部份是比較寬鬆,因此,標準很似很嚴,但實際操作好寛鬆,有無用?相信大家都明白。

 他稱,日本決定將核廢水處理後倒入海,無論講得幾好都好,市民一定好擔心,可以理解,因掌握的相關資訊不多。但按目前情況,因技術有限,倒入大海似乎是暫時唯一方案,如果不處理,到滿瀉,亦會溢出來,後果更加嚴重。

 林宇滔認為,日本核事故後,澳門是非常保守,為減輕市民的憂慮,政府應重新檢視及調整有關標準,及時向公眾發佈更多相關新資訊,以回應市民的疑慮。

 至於入口食品方便,梁穎秀表示,業界一直都十分關注食品安全問題,亦嚴格遵守政府的規則和指引,就有關日本食品入口問題,暫時仍未收到新的指引或資訊。她稱,市民擔心憂慮是理解的,希望政府相關部門可適時更新及公佈相關資訊。她又稱,由日本直接入口本澳的食品比例不算多,因為不少日本食品,都已在中國內地設廠,生產後直接出口世界各地。◇



林宇滔:7成居民持有物業是屬誤導 增公私樓供應出現負資產機會微︳2021-04-19 捷報

本澳樓價高企脫離一般居民購買力,樓市出現不健康情況已成不爭事實,居屋問題已演變成了社會問題。但過去多屆政府都曾經以澳門7成居民持有物業,不能令其成為負資產作擋箭牌,拒絕興建更多公屋單位來調節私人樓宇市場。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批評,7成人有樓絕對是誤導公眾,統計數據是指過去10年有66%居民住在自置物業內,他們非所有人都是業主,且有物業的業主中只有3成人是還須要供樓,所以即使增加公、私樓供應,會令業主變成負資產的機會較微。穩定的公、私樓供應是樓市重回正軌和健康發展的關鍵,制訂整體房屋供應規劃與城市總規、詳規制訂並不存在矛盾,促請政府盡快制訂整體房屋規劃,讓居民看得見未來公、私樓供應。

增加公屋供應會令持物業者變負資產純屬誤導

面對高樓價,政府一直採取消極的態度處理,行政長官賀一誠更多次在立法會上表明,不會過量供應經屋和「夾屋」,政府已多次找銀行做壓力測試,確保現時居民所持7成私樓不會變成「負資產」。林宇滔批評,7成居民持有物業這個字眼並不精準,有關統計實際上是人口普查中「居於家庭成員自置物業」的比率,故與家人同住的年青人置業需求並未獲得反映。值得留意,回歸後4次人口調查,2001、2006、2011及2016年的人口普查顯示,居住在自置物業居民的數據分別為76.9%、72.9%、70.8%、66.2%,當中2016年的數字又比10前已下跌超過1成,高樓價且自置物業比率降低,正好反映本澳有相當數量的剛性置業需求被政府忽略。所謂負資產是指樓價大跌下,樓宇實際價值較按揭金額更低,業主就算賣樓也資不抵債,所以,沒樓按業主是不可能出現負資產的。其實人口調查中,自置物業比例中還有細分需要還按揭款項的比例,分別為38.4%、29%、27.6%、33.2%;只是政府對此隻字不提。林宇滔

他又以最近一次的2016年人口調查為例,有66.2%自置物業家庭中,當中只有33.2%需要按揭,意味著需按揭供款(即可能出現負資產危機)的住戶僅佔總住戶數的22%(約4.1萬戶),當中還未扣去供款額低的經屋戶,也未扣去已還大部分按揭的住戶等,真正有可能負資產的數目肯定遠低過兩成。他不排除樓市出現大幅調整時可能出現負資產,但比例一定會遠低於政府公佈的數字。從公共政策的角度,政府的責任是確保樓價是大部分居民負擔得起。

林宇滔又提到,回歸樓價升12倍人工僅4倍,本澳住戶數目僅得19.7萬戶,住宅單位卻有23.5萬個,即單位數較住戶數多3.4萬,當中更有逾1.5萬個長期空置,這正是本澳租金對比樓價相若地區為低的核心原因;若結合比較2019年與2004年的統計數據,期間澳門博彩收入大升6倍、GDP大升4.1倍、澳門居民收入中位數大升2.6倍、人口增長50%,但樓宇平均呎價同期卻飆升達12倍之巨,樓價極高脫離市民購買力、造成年輕一代恐慌性的置業需求,在私樓買不起、經屋申請不了的夾擊下,這才是年輕一代絕望的根源。

經屋社屋化「夾屋」畫蛇添足

今屆政府重新構建房屋階梯,賀一誠日前首次公開表示,「本澳的房屋政策不再是『社屋為主,經屋為輔 』,而是要面對經屋、『夾屋 』兩方面的問題,且要兼顧私樓。」林宇滔重申,充足房屋供應,包括公、私樓供應,方令樓市重回正軌,特別是公屋供應要有足夠的量,才能起到調節樓市的槓桿作用;若不從整體房屋作規劃和增加公屋供應著手,澳門青年人置業難的問題根本無法解決,現時「夾屋」提出的包括收入限制、定價、轉售限制的建議等,大部分均是原有經屋的規定,只是政府近年一再修改《經屋法》,將經屋社屋化而取消的。再者,目前本澳經屋的收入上限已覆蓋8成的家庭收入,只要供應充足,澳門的經屋覆蓋面已達新加坡的組屋水平,根本毋須再設「夾屋」畫蛇添足。

經屋規劃「畫餅充飢」沒有實質落實時間表

他認同,今屆政府確實是想改變,希望盡力解決一些民生的問題,不過今屆政府把上屆政府已承諾的工作拖得就拖,延得就延,甚至是推倒重來。政府已收回了77幅閒置土地,土地面積合共有67萬平方米,是回歸以來土地儲備最豐富的時候,完全有條件制訂短、中、長期的房屋規劃,可惜今屆政府對社會呼籲總是視而不見,繼續在經屋供應問題上不作為,「畫餅充飢」一味強調新城A區已規劃了2.4萬個經屋單位,其他如偉龍馬路經屋項目,就只是研究再研究,沒有落實興建時間表。

私樓供應方面,自新《土地法》在2013年生效後,規定所有土地批給均需要透過公開競投方式批出,近年不少地產發展商亦反應沒有土地發展私人樓宇項目,令私人樓宇供應將在1、2年內出現斷層。日前賀一誠雖首度承諾未來會透過拍賣土地讓市場上有更多私人樓宇供應,然而卻要等總規在今年低出台後,待制訂詳細分區規劃後方能進行。林宇滔批評,城市總規和詳規已成為政府的萬能擋箭牌,當政府不想做,就會搬總規出來「擋一擋」,有總規後又會以未來詳細規劃為由不能發展任何土地項目。其實問題關鍵是政府「有沒有心做」,就如擋潮閘由2014年提出興建至今仍然停留在研究、再研究、且興建無期的死循環,這絕對是對低窪地區居民商號的不負責任。但政府的長者公寓項目,又可以「陷陷聲起」,計劃在3年內完成,可謂「龍門」任政府搬。

林宇滔又指出,城市總規應服從政府政策,政府已制訂了第一個五年發展規劃,並即將制定特區第二個五年展規劃。特區政府提出要把澳門發展成為一個宜居、宜遊城市,居住問題就是構建宜居城市的最點工作,整體房屋規劃是訂定本澳未來10年公、私樓房屋供應的計劃,總規和詳規則只是考慮將這些住宅單位項目放在哪塊土地上,所以制訂整體房屋規劃,與總規、詳規制訂並不存在矛盾,根本完全不需要等總規和詳規出台。

被問及拍賣土地推高私樓價格?林宇滔直言,如果只拍賣1幅土地,當然會推高地價,最終令樓價成本增加,但是倘若政府有恆常的土地拍賣規劃,則可避免出現炒賣土地情況。他再次促請政府盡快向社會交出一個整體的房屋規劃,讓社會對未來房屋供應「心中有數」。


2021年4月16日 星期五

無視低窪區市民商戶年年擔驚受怕 擋潮閘研究仿真無限輪迴政府耍賴︳2021-04-16 宇論滔滔 林宇滔

  二零零八年受到颱風黑格比的風暴潮影響令本澳低窪地區廣泛水浸,社會當時已提出政府要做好防災基建,但特區政府拖至二零一二年才成立跨部門治水小組跟進,二零一四年提出興建媽閣到灣仔的擋潮閘,以保護澳門西區,即媽閣、內港、筷子基到青洲一帶,免受風暴潮影響,二零一五年澳門人大更為此向中央反映爭取國家支持,但擋潮閘一直未見有實質進展,及後,經歷二零一七年的天鴿、二零一八年的山竹兩個超強颱風及風暴潮侵襲,造成人命傷亡及以百億計的經濟財產損失後,上屆政府已明確承諾會興建擋潮閘,二零一八年中央亦已明確同意其可行性,法定的兩階段內地環評也獲通過,上屆政府亦曾公開表示爭取最快在二零一九年底前動工。
黑格比後速建擋潮閘可免天鴿山竹風暴潮水浸
  新一屆政府上任後,包括筆者在內的社會不少意見均力促政府盡快落實擋潮閘工程,筆者唯一的意見,就是政府應加高擋潮閘的設計高度(現公開資料顯示擋潮閘的有效高度僅較天鴿測得的最高水位高七厘米),以應付全球暖化伴隨而來的越趨強勁颱風及風暴潮。但今屆政府上任後,對擋潮閘的態度似乎又有一百八十度的轉變,對興建擋潮閘的態度變得十分曖昧,一直不置可否,且以各種理由拖延。去年六月十二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稱“內港擋潮閘需延至年底動工"、六月十六日羅立文指"年底至明年初決定是否建造擋潮閘"、十一月十六日行政長官賀一誠稱因要求有關單位研究增加分析擋潮閘會否加重C區低窪地區的水浸,仿真研究有望明年中完成,屆時將對外公布,若有爭議會對外諮詢。
  四月十三日,羅立文在立法會受訪時稱,政府近期已收到內港擋潮閘工程水文仿真研究報告,但需時分析,現時會否興建內港擋潮閘仍然未有結論,只表示會盡快公佈但未承諾確實時間。
政府不建擋潮閘應拿出替代方案非拖字訣!
  根據工務局資料,"澳門內港擋潮閘工程實時數字仿真驗證"去年六月三日以詢價方式判給"亞洲仿真控制系統工程(珠海)有限公司",造價四千三百五十萬元,工期一百八十天,意味報告應在今年初就要完成,就算當中未包括特首後加的“會否加重C區低窪地區的水浸”的要求,研究需時也不會增加多少,因為熟知的都明白,模型構建好後及運作後的不同情景運算只要調整參數即可!
  再者,筆者實難以想像,政府連完成結論分析的時間都不肯交待?難道這份花費四千多萬的研究報告其結論難以理解?還是政府對報告的研究方式或數據有質疑?但這些都明顯不是合理理由!
  值得一提是,根據政府資料,單是2015年至2019年的五年期間,政府外判的研究、顧問項目、報告等性質的項目,就花費九點五億公帑,但當中僅12%有在網站公布,且最後兩年的公開比率僅約8%,即十份研究九份都不公開,反映當局不單沒有胸襟公開更多報告,而是更傾向選擇不公開,這明顯不是開放透明政府的方向。
擋潮閘有效高度應有足夠緩衝應對全球暖化
  筆者實難苟同政府今次大費公帑論證擋潮閘會否加劇周邊低窪地區水浸的問題。首先,中央早在二零一八年已批覆內港擋潮閘的可行性報告,意味著工程已經內地多個部門及中央完成論證及工程屬可行,當時五區填海也早已定案,有關論證早已包括五幅新填海區,何需再重覆研究?甚至判給後再增加"會否加重C區低窪地區的水浸"的項目?難道政府質疑當時研究的真實性?
  再者,如果擋潮閘能夠在2008年黑格比之後盡快提出和落實興建,擋潮閘最初設計有效高度為五點六米,建成後已可抵禦天鴿(五點五八米)和山竹(五點二一米)的超強風暴潮,令澳門可免去以百億計的經濟和人命損失,低窪地區更可免受水災之苦。但黑格比至今已十三年,擋潮閘仍然停留在研究、再研究,且興建無期的死循環,這絕對是對低窪地區居民商號的不負責任!再退一步,即使政府認為此方案有問題堅持不建擋潮閘,也應該提出改善或替代方案,而非無實際替代建議下不斷質疑擋潮閘會否出問題,這同某些人士批評坊間經常有人提出批評卻無實際建議有何不同?
擋潮閘經本澳中央多重論證再仿真乃混淆概念
  也有專業人士坦言,政府不單對過去擋潮閘多份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視而不見,更重要是政府提出:”會否加重C區低窪地區的水浸“的問題,也反映決策人或者將因颱風中心超低氣壓與天文潮叠加作用的風暴潮,與暴雨產生的洪澇災害的基本概念混淆!要知道,風暴潮是風暴中心超低壓再加上月球引力共同將海水"吸起",故只要閘門及堤壩足夠高,就可擋住風暴潮保護低窪地區,且不會加劇周邊地區的風暴潮高度;洪澇則由於該地區或河流上游出現暴雨產生,如果只擋不疏通讓水有地方流走,水位就會不斷升高,也會連累其他周邊地區!
  客觀而言,媽閣擋潮閘非唯一可抵抗風暴潮的防災基建,政府確實也可由媽閣沿內港到筷子基、青洲等岸邊興建全長約三公里的堤圍,並一次解決澳門西岸渠網整治、外環高架道路、輕軌及海濱整治等系列民生工程,但堤圍沿岸邊最少要高三米以上,且涉及面廣,以澳門政府的執行力,絕非十年八載能完成,故筆者才認為在媽閣與灣仔建長六百多米的擋潮閘,才是刻下處理風暴潮最務實可行的選擇。
威尼斯摩西閘實證成功為何視而不見?
  其實與澳門同處低窪鄰海地區的意大利威尼斯,同樣因為受風暴潮水浸影響,早在二零零三年拍板興建擋潮閘(當地稱"摩西工程"),計劃包括4個區段78片閘門(規模較澳門大十倍以上)預計可以阻擋3公尺高的大潮;工程原定2011年啟用,後因嚴重超支及貪污等各種問題一再拖延,預算也一路追加到55億歐元(約524億澳門元);直到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威尼斯慘遭五十年來嚴重洪災,水淹至1.87公尺高,當地古跡、商家、房屋等合計損失達10億歐元(約95億澳門元)及2死後,當局才加緊興建速度。去年七月 "摩西工程"完成閘門總測試,預計所有工程今年完工。值得留意,當地對其成效及有效高度是否足夠等同樣有不同意見及爭議,但威尼斯今年十月三日受到風暴影響,原本預計潮水將達一點三米,將會令當地地標——聖馬可廣場及市區三分之一地方受浸,但因擋潮閘成功啟動及發揮作用,令威尼斯全市避過風暴潮侵襲,結果似乎較特區政府委託顧問研究更實在!
擋潮閘一日未建成嚴重風暴潮陸續有來!
  根據資料,天鴿前一次的十號風球已是一九九九年的約克,澳門回歸後僅掛了一七年天鴿、一八年山竹、以及二零年八月二十日的海高斯三次十號風球,黑格比當年僅掛八號波。前兩者破壞不贅,但只要海高斯登陸時間比預期晚三小時,風暴潮加上當日天文大潮高位,海高斯風暴潮最高將達四點五米,即低窪地區最高有一點五米的水浸,災情雖不及天鴿與山竹,但已與黑格比相若。

  再者,全球暖化對澳門的影響已越來越烈,根據研究,一九七零年開始,本澳海平面每年平均上升4.2毫米,即過去五十年澳門海平面上升了廿一厘米。全球暖化亦令颱風速度更快、引起的風暴潮更高。經歷天鴿一役後,每年風季低窪地區的市民商戶都深受風暴潮侵襲的陰霾影響,就算特區政府今日拍板動工興建擋潮閘,低窪地區商戶、居民仍要擔心害怕多數年等待擋潮閘建成!如果政府堅持認為擋潮閘不合適,負責任的態度應拿出具體的改善方案,而非不斷研究、仿真,令低窪地區居民每到風季及打颱風時,要為風暴潮擔驚受怕!


 

2021年4月9日 星期五

TDM新九條低級紅添煩亂應問責 政府有自信接受傳媒監督方能善治︳2021-04-09 宇論滔滔 林宇滔

   近日有傳媒報道指,澳廣視(TDM)執委會向其葡文新聞部發出九條規定(下簡稱:「新九條」),其中包括傳播和促進愛國主義、愛國愛澳精神;以及TDM員工「不會散佈違反中央政府政治和特區採取的措施的信息或意見」等;若不接受或被合理解僱,事件至今已有至少6名TDM葡文記者請辭。

  澳廣視就事件發聲明指,「現行新聞編採方針不變,澳廣視作為提供公共廣播服務的機構,繼續履行傳媒社會責任,堅持愛國愛澳原則,是其是,非其非。」澳廣視執委會日前也與葡文部編採人員代表開會直接對話,並重申現行編採方針維持不變。
賀強調媒體均愛國愛澳未有新指示
  然而,事件近日引起國際傳媒以及媒體組織的關注,亦持續發酵,葡萄牙外交部長也為此發聲,期望中方遵守《基本法》所保障澳門的新聞自由。行政長官賀一誠被追問事件回應時指出,「所有澳門媒體都應愛國愛澳,而他本人未下達任何有關媒體的新指引」。
  葡國150名記者包括曾在TDM及澳門葡文媒體工作過的記者聯署發公開信,並送交葡國國會、外交和葡萄牙社區委員會、文化與傳播委員會以及國會議員。據葡新社報道,外交事務和葡萄牙社區委員會昨辯論記者來信中所表達的對澳門新聞自由受限的憂慮、呼籲葡萄牙國會對澳門新聞自由的局限性表示關注並監督對澳門新聞自由的情況。報道引述委員會對信中內容表現出「非常普遍地理解」,「對葡萄牙的承諾已20年,中方已真誠履行」。委員會認為,「委員會已就事件進行公開討論且向傳媒開放,故議會不必就所有問題採取立場。因為過於放大問題,對澳門或澳門的人,以及中葡關係都無濟於事。」
事件發酵至外交層面葡國會尷尬
  葡國國會就事件展開的討論及回應之尷尬實在言溢於表,也符合有學者早前的推測,事件將令葡萄牙政府處於尷尬位置,或令中國在國際社會失去支持「一國兩制」的重要盟友。
  綜合現有資訊,澳廣視至今從未否認有向葡文新聞部發出9條規定,加上葡文新聞部兩名總監的委任期突然縮短至半年、只到九月份,且至今有多位葡文記者離職,故TDM剛上任數月的新執委會有向葡文新聞部發出「新九條」已幾乎被肯定是事實;若行政長官「未落過新指示」屬實,今次事件無疑是新執委會胡亂揣摩長官意志的經典「低級紅」事件,更重要是澳門一個公共機構的內部管理,竟鬧至外交層面為本來已經戰雲密佈的中國外交添煩加亂,本就應被問責,且有關人士若自問真愛國愛澳,更應為自己的魯莽行為請辭謝罪。
不接受新九條可合理解僱無法律常識
  說回「新九條」,先不論條文內容,但TDM執委會成員中有成員曾官拜法改局副局,按理對《勞工法》應有相當理解,但單以傳媒引述指若葡文記者不接受有關內容會被「合理解僱」一說,就顯得制訂指引的執委會對《勞工法》第六十九條「僱主以合理理由解除合同」的十大理由的無知。
  從新聞角度而言,正如賀特首所指:澳門有哪個媒體不愛國愛澳?TDM葡文記者雖在報導風格上與本地中文媒體有明顯差異,但正如傳媒團體聲明所言,澳門葡英傳媒以不同角度關注不同種族、社群的福祉和聲音,這些都是澳門社會多元共融的重要養份。特區政府一再肯定其貢獻,也承諾會按照《基本法》的規定保障新聞自由。再者,從宏觀的外交層面來說,他們也是向外展示澳門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對外窗口,故筆者對今次「新九條」事件,只想到「低級紅」、「無智慧」和「添煩加亂」!
澳傳媒數量增影響力減原因眾多
  筆者回歸初期有幸任職傳媒數年,當年工作雖然日夜顛倒,但卻換來難得寶貴的人生經驗,以及對社會較全面的了解,且當年的傳媒環境至少能夠發揮到一定的引領社會輿論、監督政府、成為社會政策討論平台等作用,對從業員來說,確有非薪酬帶來的工作滿足感和責任感!
  澳門傳媒數量回歸後雖然不斷增長,但澳門新聞界、尤其中文傳媒的公信力、影響力和對政府施政的監督能力,實在難與當年同日而語,不少媒體甚至成為了政府新聞稿的複印機。
  澳門新聞界長期積弱的原因,有人簡單歸咎於政府資助或管控等,筆者只能認為這是其中一個重要原因,社交媒體急速發展對傳統媒體的衝擊、公眾對新聞價值的不重視、傳媒行業人才流失和青黃不接等多個因素影響疊加,才是澳門傳媒環境衰落的核心原因。
澳傳媒長期積弱政府難掌握真民情民意
  古語有云:「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一個開明的政府絕對不會自滿於沒有監督批評、只有讚好的一言堂環境,因為聽不到人民真正聲音才是為政者最大的危機,近日消費優惠事件就是典型例子!
  故越是有智慧、有能力、有自信的官員,越真心期望社會有更多專業且具公信力的傳媒能對社會事件和問題報導、批評監督和收集各界意見,以便政府更高效更掌握民情、持續改善施政,以達至真正的善治與社會和諧。
  澳廣視作為政府全資擁有、每年花公帑三億多元的的公共廣播機構,其運作定位目標一直未清晰。早在二零一零年,當時政府專門設立了《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策略發展工作小組》(下稱「工作小組」),全面檢討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整體改善意見和長遠發展策略,無論當時的批示原則,還是報告的結論均強調:「政府不干預澳廣視的新聞自由、採編自主及日常運作。」但實際上,就算不談今次TDM葡文記者「新九條」事件,TDM新聞中文部是否能夠做到「政府不干預澳廣視的新聞自由、採編自主及日常運作?」能否堅持報道追求相對客觀、平衡、多元、以事實為依歸?公眾已有清晰答案!
亡羊補牢恪守新聞專業方為出路
  筆者相信,今次事件已上升至外交層面,各方將以冷處理避免事件激化,而「新九條」也可能不會被重提,但事件對葡文記者界造成的傷害已難以彌補。正所謂亡羊補牢,未為晚也,筆者更期望的是,賀特首應有足夠的自信,通過今次事件痛定思痛,讓澳廣視整個新聞部包括葡文及中文新聞部,能有真正的空間,按照新聞專業追求相對客觀、平衡、多元、以事實為依歸的採訪空間和新聞報導,做到「有喜報喜,有憂報憂;有善必揚,有惡不隱」」讓其真正成為政府掌握真正社情民意的有效平台,及時調整施政實現善治,而非讓TDM淪為對施政只讚不彈的政府政策宣傳機器。


2021年4月6日 星期二

傳新協:消費優化計劃宜盡快推出︳2021-04-06 澳門日報

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因為操作複雜、未回應社會的普惠性訴求,當局允再優化,由消費立減、設啟動金,再循消費卡方向優化。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消費立減和設啟動金已向前行了一步,當有了優化方案應盡快推出,"唔係一講就縮,唔知拖到幾時"。對失業、就業不足人士亦要有針對性措施。

林宇滔表示,電子消費優惠計劃最初構想純粹從商業角度,將利益最大化,拉動消費,惟操作複雜,亦與坊間普惠性援助的訴求有很大距離,太過"離地",以致引起坊間強烈反彈。

採立減啟動金可行

優惠計劃因而調整,政府最新指聽到的意見是居民較傾向使用消費卡模式,將循此方向優化。林宇滔指出,第一期消費卡至去年六月十五日的消費數據,帶動的乘數效應約一點一七倍,即政府出一百元,才帶動一百一十七元的消費。採取消費立減方式已算簡單,有消費拉動性,亦為大家所接受的最大公約數;啟動金也與消費卡內容相差無幾,回應了普惠訴求,已向前行了一步。

推行簡單公平政策

至於金額多少視乎政府的財政衡量及力度,如果太遠離社會期望,社會自然會有下一期訴求,但先行一步,"好過收埋唔出",最重要一步一步穩步向前行,"唔係一講就縮,縮完又唔知拖到幾時,我諗呢個唔係一件好事"。

政府應當汲取今次教訓,推出任何公共政策時,簡單、明晰、公平是基本的原則,政府政策最重要是要讓公眾公平簡單使用,而非絞盡腦汁將利益最大化。這樣的政策只在商業上可行,在公共政策上不可行。

實際行動援助失業

更重要的是,對失業、就業不足人士要有針對性措施。他指出,報讀帶津培訓遠不足夠回應基層、就業不足人士的壓力,需要有實際行動,包括招聘會、對大博企減外僱額。政府工程或外判服務,包括建築項目、外判清潔保安、園林綠化等一系列,要真正優先聘用本地工人,由跨部門協調將公共行政恆常需要外判採購服務的工種,留給本地人做。

中小企方面,既然現時政府的借貸可以延期歸還,"只還息不還本",去年政府為中小企推出的"中小企業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也應考慮到疫情比想像中長,允許延長向銀行的還款期。

推動資歷架構認證

他還建議,要令中小企有更穩定的市場,市場、就業的多元,長遠要資歷架構認證,讓有上進心的本地人能夠選擇不同行業穩步向上流動。香港建築業有年輕人入行,除了基本上無外僱,還因為有資歷架構認證,不同的工種有不同的牌照,人工調整都有清晰數據可跟從。

"澳門過去經歷幾次的建築高峰都無去做(資歷架構認證),現在環境差當然難做,但是否任由行業無新人進入?長期依靠外勞的行業本身不穩定,值得政府關注。"他稱,餐飲、金融、科技同樣需要有計劃培訓本地人,以及勞資官三方的認證。政府每幾年有持續進修發展,但不涉及資歷架構認證,無助提升本地人專業發展,造成浪費。



2021年4月2日 星期五

公共工程超時超支須改善 拖延不招不判社會受損害︳2021-04-02 宇論滔滔 訊報

   日前的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有議員質詢政府公共工程超支延時的檢討改進機制等,但卻反遭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質疑,議員為何仍要「煩我」追問超時超支問題,認為對運輸工務範疇十分不公平,又稱議員有責任向市民澄清政府有進步。他重申現時本澳大型公共工程超支超時情況已有很大改善,超支方面能控制在 5%以下,結果引來議員:「問多兩句都咁惡?」的反諷。

議員批羅司問多兩句都咁惡?
  客觀而言,若單看政府現時定期更新的「運輸工務範疇超過一億之工程的狀況」的清單(下簡稱「清單」),工務範疇公共工程的超支、延期問題確實較過去有較大改善,當中政府加強監管肯定是原因之一,但運輸工務範疇目前是以招標的判給價及工期作為超支超時的計算標準,也是關鍵原因,這意味著政府一日不判給,一日也不會有超支、超時,這在審計角度或者算是合理客觀,但在公共行政和政治監督的角度,卻是規避社會監督的手段之一。
  例如超支方面,現時社會或立法會要求運輸工務司範疇交待新項目的預算,當局就會以未招標為由表示未有預算,但任何參與過公共行政程序的人都明白,項目由最初立項時就要有初步預算,政府也絕不可能沒有初步預算就進行招標,這根本不合公共行政的邏輯,故工務範疇所謂未招標就無預算的回應,根本就是規避監管的手段!
  至於超時也一樣,因為現時僅以合約判給為標準,而不是以項目何時竣工為超時標準,根據「清單」,路環九澳新監獄第三期工程將在2022年完成,僅較原計劃超時3.2%;但實際上,路環九澳新監獄工程早於2010年8月動工,分四期進行,原定於2014年底竣工。但目前第三期最快也要明年3月才完工,第四期亦未見招標,故仍未有確實竣工日期。
分期合同超時改善整體工期卻大延誤
  離島醫療綜合體早在2010年提出興建,根據2012年《醫療設施興建之階段性進度報告》,一期工程預計2017年底完成,第二期則在2019年完成,但目前最快也要2022年才能完工。但必須指出,上述工程均是羅立文上任前就出現,且監獄和醫院均涉及特別專業的要求,涉及跨司協調,將這個歷史問題全推卸工務範疇,筆者也覺得不公平,但施工逾十年的監獄開支已逾二十億、離島綜合體預算更逾百億計算,作為負責任的司長也應盡責統籌,並明確向公眾交待預算及開支,而非自我感覺良好!
  再者,工務範疇本身的協調也不見得做得很好,就以九澳隧道為例,整個項目包括隧道路段、南戶外路段和北連接線3項工程,前兩項工程均按計劃於2014年下半年施工,南戶外段已於2015年5月竣工,隧道路段則應在2017年完工,但由於炸藥運輸及儲存原因,最終拖至2019年11月才完工,先不談超支17.5%及超時91.9%;最令人不滿的是,本應在2014年同步公開招標及施工的北連接線,最後竟拖延了5年到2019年才招標及動工,按計劃在2021年底才能完工,令九澳隧道通車前後拖延逾五年,必須指出,羅立文司長2014年底上任,九澳隧道問題只要司長有關注及跟進,絕對可以避免隧道工期本身已延期一倍的前提下,北連接橋竟拖到隧道建成後才招標的低級錯誤出現!
石排灣線去年九月開標至今未判?
  以本專欄之前曾探討的輕軌為例,按照施政報告,氹仔連接橫琴線的初步設計已完成,石排灣線爭取2020年底前開展工程,2021 年下半年確定輕軌東線路線方案,意即今年的施政報告並未提今年內要判給或動工興建輕軌橫琴線,但上月底,政府突然宣佈將輕軌橫琴線的土建工程以35億元判給「南光(集團)有限公司」,爭取4 年內建成試營運。但輕軌「石排灣線」自去年九月八日開標後,至今逾半年仍未判標,政府也從未交待原因,按照羅司的邏輯,這也不計算入超時的項目。
  近期友誼圓形地(俗稱東方明珠)連接新城A區的行車天橋建造工程又是一例,按照工務局制訂的新城規劃,A區與澳門半島之間三條連接橋的交匯處均已設計立體交通安排避免交通堵塞,按照慣例,有關立交工程應該同步在連接橋建成時同步落成,但工務局一直沒有落實立交設計及招標建造,任由連接橋落成後用交通燈去處理A區連接橋的交通,自然備受社會指摘,更離譜是,工務局堅持不理下,該處最終竟由交通事務局負責設計,再交工務部門招標興建,這明顯是部門互相卸責、死不負責的拖延結果,若單以工程合同判給的角度,這工程表面沒有延誤,但實際上卻因為政府部門的不作為和卸責,由社會大眾承受交通擠塞的惡果。
A區共同管溝不動工等甚麼?
  就議員質詢道路重覆開挖的問題,羅回應時提到,去年運輸工務範疇公共工程的投資預算為 96億元,執行率 96%,今年的公共工程投資預算涉及 160億元,呼籲大家要有心理準備因應工程開展,今年澳門將會是一個「大工地」, 肯定會出現「亂」和「通街挖」的局面。
  針對重覆挖路的問題,筆者過去探討了不少協調機制的問題,今日不再深入展開,但當年社會推動政府長遠減少道路開挖的其中一個方向,是政府同意在新城A區的主幹道建設共同管溝(即一個可供人員進入容納不同地下管線的地下隧道),政府在2019年8月也以豁免公開競投方式將澳門特別行政區共同管道管理公共服務判給澳電,至今已逾年半,仍未見政府有任何在A區主幹道興建共同管溝的實際行動,難道要待A區包括經屋等項目陸續建成後,才開始大挖大掘興建公共管溝?
  另一個低窪地區居民最關心的防風暴潮基建──擋潮閘,上屆政府表示最快可在2019年底動工,但新屆政府上任後,以「仿真模擬」驗證為由,拖了逾一年至今仍未確實動工時間或替代方案,這種無了期研究的影響,其實與工程嚴重超時一樣影響重大!
質詢乃立會天職解說是司長責任
  筆者必須承認,羅司長就任之初,確實花了不少力氣將過去存在的多個嚴重超支、超時的公共工程「大白象」,如氹仔北安碼頭、輕軌車廠、望廈體育館重建等等處理;再者,政府近年對已判給的公共工程項目合同的超時超支控制,數據上確實已得到明顯改善。但從居民的實際感覺,大量公共工程未按承諾興建、判給及落成的例子仍然隨處可見,作為司長級官員,當然有權利向公眾宣講自己範疇已做了多少「功夫」,但社會和立法會監督和質詢焦點集中在政府部門未做好、做夠的「功夫」,也是天經地義,如果司長不學懂換位思考,換來的只會是雙輸結果!


2021年4月1日 星期四

扶助受困行業增加支付方式論壇講者建言電子消費優惠︳2021-04-01 澳門日報

由民眾建澳聯盟主辦、匯賢社承辦的"民眾講壇"昨日下午三時在民眾建澳黑沙環會址禮堂舉行,立法議員宋碧琪、社會綜合研究學會會長葛萬金、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及民眾建澳理事長李良汪任嘉賓,以"電子消費怨聲多如何優化貼民意?"為題,探討電子消費問題。

宋碧琪表示,疫情結束時間超出社會各界預期,現時不少家庭生活拮据,亦有不少居民處於失業或放無薪假狀態。因此當局今次推出電子消費計劃,以"先消費後優惠"的方式引起大部分居民強烈反應。在經濟復甦緩慢的情況下,市民更需要是經濟援助而不是拉動經濟,第三輪經濟援助應在前兩期基礎上更加優化,如針對特別需要幫助行業可投入多些資源,讓更多行業可度過難關。另外經濟援助是暫時,政府應以長遠眼光考慮經濟復甦及發展大局。

按消費習慣推政策

葛萬金指出,第三輪經濟援助中大部分與前兩期相同,受爭議在於電子消費問題,儘管政府希望推動新政策刺激經濟內循環,但推出時間卻未考慮到居民生活實際情況。加上該計劃中未考慮到未成年人及未滿六十五歲而不會使用電子支付的長者,以及消費習慣不同的群體。認為並不是所有居民都適合多消費、多優惠的消費習慣,期望當局以居民消費習慣為基礎,推行持之有效的政策。

林宇滔表示,去年政府七月公佈第一期消費卡成效數據,顯示消費卡在促進內需、提振經濟方面初見成效,但到現在未有第二期及第三期電子消費計劃的預期帶動效益。呼籲當局可公佈更多資料,並在電子消費券優化過程中,增加居民自由選擇的權利,如未成年人及長者可使用消費卡,有電子支付的居民可以自由選擇不同支付方式等。

李良汪指出,原計劃經參考內地多個省市相關措施而制訂,在科學層面沒有問題。然而,疫情影響澳門大多數行業,不少居民面臨失業及開工不足等問題,與內地經濟仍有增長的情況不盡相同,故出現民意反彈。另外,關注長期開工不足及失業的群體,建議特區政府推出針對性支援措施協助有關人士。認為是次問題值得特區政府反思,在今後推出政策時,應在科學施政及社會訴求間取得平衡,並建議檢討公共政策制訂、執行、評估、落實及監督等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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