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 星期五

「教發基金」不務正業癥結所在 把握契機理順教育機構資助|2021-12-31 訊報 宇論滔滔

    廉政公署日前公布《關於教育發展基金發放學校發展計劃資助之全面調查報告》,批評教育發展基金(下簡稱「教發基金」)制定的「學校發展計劃資助申請章程」存在各種漏洞:在資助分析、審批、款項發放和監察等各個環節中,教發基金的意識及作為都存有問題,致使很多能夠預見或預防的不規則情況發生;即使在2015年《審計報告》揭示部分問題後,改善工作仍未全面及到位,教發基金的監察粗疏且流於形式影響管理及監察公帑運用,也從沒主動跟進執行兼收制度,屬行政不當,在執行法定退款機制上甚至明顯行政違法。

兩署報告一再揭示「教發基金」結構性問題

    本人對廉政公署從行政程序和行政違法的角度揭示出「教發基金」的問題表示認同,但也必須指出,無論從2015年審計署《對私立學校財政資助的監察》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揭示出的問題,到今日廉署報告揭示的問題仍未解決,除了相關部門需要問責外,更重要是政府和社會重視報告揭示出目前免費教育資助的結構性問題。政府必須正本清源,從源頭做好免費教育資助模式的構建,確保澳門所有學生獲得公平的教育資助,讓澳門整體教育質素得到可持續的發展和提升。

    自二零零七年本澳正式推行免費教育後,本澳免費教育學校可獲得的資助主要來自「免費教育津貼」和「教發基金」,分別佔資助收入約九成及一成。「教發基金」的職責是「支援和推動在非高等教育領域內展開各類具發展性的教育計劃和活動」,主要用作非恆常、非定期的發展性教育活動項目資助。值得留意,佔免費教育總資助不到一成的「教發基金」申請,多年來一直被教育界及前線老師批評申請審批程序繁瑣、浪費人力物力;但審計署及廉署報告又批評,當局監管仍未符法定要求。故本人認為,免費教育資助的結構性問題才是政府和社會必須共同關注、面對和理順的核心關鍵,否則問題只會不斷重複出現。

一成資助行政審批程序較九成資助更多

    社會或有疑問,入網學校為何願意為了佔總資助僅一成的教發基金如此勞師動眾?為何政府部門多年來一直未能根治有關問題?這首先要了解「教發基金」近年的實際資助內容,翻查政府公報刊登的「教發基金」今年第二季的資助內容,就會發現「校舍修葺與設備購置、圖書與報刊購置,以及圖書館、資訊科技、實驗室、活動協調、健康促進員等專職人員的薪酬」,這些原本屬學校運作必要的開支,卻變成學校每年獨立申請「教發基金」的項目。

    正因如此,「教發基金」由首年(2008/2009學年)僅資助個別學校約二十個項目,到近年已變成每年批出數百個項目,而前述提及的專職人員本來就是學校運作的基本人員配置,但卻變成每所學校每年「恆常」須向教發基金申請的恆常項目。此外,校舍修葺與設備購置雖然未必屬每年申請的「恆常」項目,但校舍及設備折舊、恆常保養維修及更新等,本屬可預計及「定期」開支,卻仍要學校逐次申請,不單浪費學校行政資源,政府也要花大批人力物力進行審批。但盡管如此,兩署報告反映出目前的審批機制流於形式、形同虛設。本人認為,當局將上述「恆常」或「定期」的資助作為「教發基金」每年的獨立申請項目,不單邏輯和操作上有問題,也根本違背基金設立的原則。

「教發基金」應推發展卻變恆常資助為主

    我們再以與澳門「教發基金」有相近作用的「香港優質教育基金」比較,該基金在16/17學年為全港學校撥款1.69億,但同年澳門「教發基金」的撥款就高達7億元,考慮香港人口較本澳人口多逾十倍,數字也側面反映澳門「教發基金」雖然投放比例遠較鄰埠為高,但其投放明顯與其成立的初衷越走越遠。

更令人擔心的是,當局似乎未有對症下藥處理免費教育資助的結構性問題!廉署報告指出,「教發基金」出現問題後,在 21/22 學年的資助申請章程中,直接刪去中/長期計劃此一資助項目,避免繼續出現同類不規則問題。必須指出,推動學校發展的中長期項目才是「教發基金」成立推動的方向,當局因為個別事件消極刪除資助,意味「教發基金」未來將更集中在一些「恆常」和「定期」的學校資助項目,與基金成立的初衷越走越遠。

「教發基金」取消中長期計劃更違成立初衷

    本人同意廉署報告所指:「倘在涉及教發基金的全面調查中所發現的問題沒有被根治,可以預見當三個基金合併之後的問題將會更多,複雜程度恐怕更千絲萬縷、千頭萬緒,故宜抓緊時間先理順眼前亂象。」

    但關鍵在於,政府會否改變目前「斬腳趾避沙蟲」的態度,把握三基金合併的契機,針對目前免費教育資助的結構性問題作出改革調整,將包括校舍修葺與設備購置、圖書與報刊購置費用,以及圖書館、資訊科技、實驗室、活動協調、健康促進員等專職人員的薪酬的年度或恆常式資助作統一整合,讓這些原本屬學校運作必要的開支不需要每學年逐個項目申請。

修葺專職人員資助應整合成固定資助

    本人認為,「教發基金」可按照學校的規模、班級、人數等作為指標參考,計算出額定資助的標準,並以實報實銷的方式核實資助,並由教青局相應的「學校督導」核實有關資助是否有按申請要求使用,這個做法可大大減省學校申請及撰寫報告的行政成本,政府亦同樣可減省大量的審批人力物力,學校也能更有前瞻有序地安排未來一段時間的人員、採購和維修保養的計劃,實屬多贏之舉!更重要是,無論是目前免費教育包班津貼,還是學生畢業旅行按學生人數資助的模式,就是這種方式申請和審批,意味這方式是可完全符合政府的行政審批要求,此做法既依法,又符實際需求且效率又高,目前只差政府領導層有面對問題的勇氣和解決問題的決心!

    本人深信,只有政府敢於面對問題,解決問題,與教育界共同從源頭做好免費教育資助模式的構建,才能真正確保澳門所有學生獲得公平的教育資助,讓澳門整體教育質素得到可持續的發展和提升。

□ 立法議員、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21年11月12日 星期五

一日簽容許轉工種家傭大量流失 禁轉工種引新血方能根治外傭荒|2021-11-12 訊報 宇論滔滔

    自疫情去年初爆發後,特區政府因應防疫原因一直禁止非本地居民入境,變相導致本澳近兩年無外地家傭能夠入境,令本澳的外地家傭缺口不斷擴大。翻查統計數據,澳門外籍家傭數量由疫情初(2020年1月)的30,923人,不斷下跌至今年8月的26,798人,減少4,125人,減幅超過一成三,這還不計及疫情前本澳外地家傭年增達千多人的增幅,「請不到家傭」及「請家傭難」確實是目前不少雙職及家中有老幼要照顧家庭的錐心之痛 !

疫情至今外傭急跌逾四千人

    行政長官今年四月立法會答問時曾表示,短期內可能頒佈規定,當外地家傭接種兩劑疫苗後十四天,再接受核酸檢測呈現陰性的話,可以持簽證前來澳門,隨即接受二十一天隔離和七天自我健康管理,並明言:「這是我們暫時訂定的框架,若社會沒有爭議,衛生部門可以先行試驗。」但有關計劃至今仍未見蹤影!有關官員只建議僱主考慮聘請內地家傭,但內地家傭薪金高出近倍,且供應極為有限(去年只新增五、六十名),根本難以符合和回應目前龐大的家傭需求。

    有類似情況的香港,雖然疫情至今,其外籍家傭數字僅由四十萬跌至三十六萬,跌幅較本澳少得多!但香港政府表示:「疫情令經濟下滑,香港家庭現已承受很大的壓力,不少家庭更因外傭供應短缺而面對照顧家庭的壓力,可說是百上加斤。特區政府有責任在控制疫情為先的大前提下,滿足本地家庭對外傭的需求。為此,在風險可管控的情況下,逐步有序地恢復外傭來港。」

曾提打疫苗加隔離外傭可來澳無下文

    港府在今年八月起,已有條件准許來自菲律賓和印尼的外地家傭入境香港,已完成疫苗接種並持有認可疫苗接種紀錄、持有往港航班起飛前72小時進行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以及持有租住期不少於21日的香港指定檢疫酒店訂房確認書的外地家傭,就可入境香港接受隔離。由於有關計劃運作暢順,最近港府更將供外傭隔離的房間由最初的五百間增至目前一千間。

    考慮到澳門社會對外傭需求極為殷切,且全球疫情短期內難以減退,本人在此建議特區政府應在採取嚴格防疫限制的前提下,仿傚鄰埠香港,容許符合已完成接種兩針新冠疫苗、並持有出發前特定時間內核酸陰性證明的外籍家傭來澳作隔離,從根源上回應本澳急切的家傭需求。

特推一日簽原意方便滯留外僱重新續聘

    另一個亟待關注的問題,政府去年修改了《聘用外地僱員法》,原意是規範外籍人士以旅客身份來澳「搵工」,法例不單要求外地僱員必須在獲得聘用許可後以工作簽證身份進入本澳,對一些已完成勞動關係合同的外傭,同樣必須離境再入境才能辦理「藍卡」(外地僱員身份證),但受疫情影響,目前除內地、香港及台灣的外僱外,其他非本地居民至今仍禁止進入澳門,故疫情出現後,本澳就曾滯留逾千名無法辦續期的外地家傭滯留在澳門。

    直至今年三月十五日,行政長官批示容許自今年三月十六日零時起,非本地居民同時符合兩項條件(持中國外交部駐澳特派員公署發出的赴內地簽證,由澳門前往內地後在該簽證有效期內返回;入境前廿一天未曾到過內地或澳門以外的地方。),就可從內地進入本澳。同日,外交部駐澳特派員公署亦公佈,在澳外籍人士如已完成(國產)疫苗接種並持有衛生局頒發的有效接種證明,即可申請各類赴中國內地簽證。上述的措施,相信是特區政府與外交部駐澳特派員公署針對疫情下,本澳大量外僱滯留在澳又無法獲得新工作簽證困局的解套方案,值得肯定。

二千一外傭一日簽回澳僅剩七百重做外傭

    然而,有業界指出,上述原意幫澳門解困的臨時措施,執行上出現了新問題。例如目前約有二千一百名東南亞外傭通過俗稱「Covid 19一日簽證」方式離澳,再以工作簽證入境本澳而重新獲發外僱工作許可,但當中僅得不到三分之一、即約七百名外傭繼續在澳從事外傭工作,其餘三分之二的外傭已轉職至一般非專業外僱如清潔或一些相對厭惡性的工作職位,更令目前外傭市場薪酬由原來的四千多元增至七千多元,升幅達60%或以上。

    當然,按照現行《外僱法》,只要新僱主有相關外僱額,外傭有權在完成合同後選擇轉職至非家傭的一般工種,但在外傭零補充的前提下,原本是善意推出的「Covid 19一日簽證」變相大大加劇了本地外傭流失率。

    更令人擔心的是,目前本澳絕大部分家傭的合約期僅為一年,倘若當局不採取措施遏止這個情況,加上特區政府至今仍未開放東南亞外傭入境,按目前比例,本澳目前兩萬六千的外傭一年後可能進一步急跌至不到九千人,勢必嚴重影響社會穩定和造成動盪,結果實在不堪設想。

一日簽應加入只許入職同工種條款

    其實要處理此問題並不複雜,也不用修法,筆者同意業界建議,既然「Covid 19一日簽證」是特區政府與外交部駐澳特派員公署因應澳門情況特事特辦推出的臨時應急措施,雙方只需協商在相關申請加入申請人必須回澳入職相同工種的審批要求,就可遏止本澳外傭瘋狂流失的情況。或有意見認為,有關做法限制外傭轉工的權利,但有關要求並無妨礙外傭選擇返回原居地,只是在疫情特例下,如果要申請特別簽證的申請條件,既符合法律、也符合行政程序的酌情原則,更重要是此措施將可穩定本已極度短缺和扭曲的家傭市場,穩定社會效果巨大!

□ 立法議員、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21年10月15日 星期五

清零?與病毒共存? 澳門新冠疫情出路在何方?|2021-10-15 訊報 宇論滔滔

    新冠疫情爆發近兩年,澳門除去年初的多宗個案,曾經連續四百多天維持本地零確診,甚至被說成是抗疫模範生。不過,今年八月開始的一家四口群組,再到「隔離酒店保安群組」、以及由其傳播的「裝修群組」,尤其是後兩者的出現,明顯是當局的防疫失誤造成,具體細節本欄之前已探討,在此不贅。

    隔離酒店漏洞須徹查事實問責針對隔離酒店的明顯漏洞,待今波疫情過去後,筆者必會要求當局交待詳細調查報告,並根據事實要求改善措施和切實問責,確保同類的低級錯誤不再出現,更重要是主責官員應該主動排查所有可見的漏洞,避免本澳再次因為隔離酒店的漏洞而陷入疫境。

    今年暑假及十一黃金周檔期,對不少面向旅客市場的中小企,本來期望能夠打一場翻身戰,但八、九、十月連續三波疫情,徹底將商界的希望粉碎,更令本來曾經回復微熱的旅遊市場,再次受到致命重創,不單十一黃金周泡湯,由於珠海採取澳入珠要隔離十四天的變相「封關」安排,也將本澳旅客「清零」。

    故針對一些中小企,以至就業、自僱及失業人士的針對性支持和援助,已不是給不給的問題,而是如何給?給多少的問題,政府日前提出八項措施,社會對內容都有很多不同意見,包括如中小企銀行免息貸款補貼能否由原來三年期,延至四年?政府借貸能否涵蓋一些剛創業但未夠一年的微企?讓目前經營艱難的中小企不至於資金鏈斷裂?政府物業免租是否應設上限,避免一些如超市等不受疫情影響的大企反而獲得最多的補貼?年收入十四萬四限制是如何定出?以及單以總收入計算?還是應以減少收入作為資助標準等?

    缺大數據八項措施難精準應聽意見調整雖然政府強調今次是希望精準扶持,但客觀而言,在缺乏準確大數據背景下,政府任何的扶助政策,最多只能說是有針對性,遠遠達不到精準。由於八項措施仍要交由新一屆立法會通過,期望大家多提具體意見,以便細則操作能夠盡量令支援措施更有針對性和善用公帑。

    但正如不少朋友均向筆者表示,其實再多再精準的援助都非長遠之計,更重要是解決失業和恢復旅客入境最實際。這也帶出一個近日很多人討論的話題,就是澳門應否與歐美或新加坡等地,採取「與病毒共存」的政策?

    必須指出,內地面對去年嚴峻的疫情,堅持採取封城及「清零」等控疫手段,確是當時恢復社會正常運作的最有效手段,及後面對內地不同地區疫情爆發,內地亦摸索出一套通過大數據嚴格追縱隔離密切接觸者和全民核檢的「清零」抗疫模式。

    而歐美新加坡採取「與病毒共存」的抗疫模式,客觀而言是因當地無法「清零」而被動形成的,尤其在去年疫苗未推出前,各地也因此付出了慘痛代價,故「與病毒共存」的前提是疫苗接種率必須足夠高。

    打新冠疫苗無屏障但可變輕症疫情之初,專家普遍認為,待新冠疫苗推出後,只要疫苗接種率達到七成後,就可形成「群體免疫屏障」結束疫情。但實際上,隨著新冠病毒的不斷變種,新冠疫苗對感染新冠病毒的保護率出現明顯下降,這也讓群體免疫變得不再可行(因群體免疫是接種率和疫苗保護率相互加乘的結果)。

    但筆者必須強調,接種新冠疫苗仍然能明顯降低重症和死亡率達九成以上,故接種疫苗仍然能夠有效保護自己和避免醫療系統崩潰,足夠高的疫苗接種率,也是社會逐步恢復正常運作,以及「與病毒共存」的必然前提。

    執筆之日,澳門已完成二劑新冠疫苗接種的人數為卅二萬,接種率為百分之四十六點八,較內地目前完成兩劑接種人口達七成多,以及香港的六成多明顯較低,這也是政府近日不斷「谷針」的原因。筆者一直支持和鼓勵市民自願接種疫苗,只要堅持「自願和可選擇」的原則,就應做到「能打盡打」,只是不滿政府對新冠疫苗接種計劃由最開始的過度保守 ,一夜之間卻變成過度進取,中間完全沒有充足時間採取措施鼓勵和提供誘因推動自願疫苗接種!筆者最擔心夾硬谷針會加劇部分人士的「疫苗猶豫」 令到本來部分經勸說應會打疫苗的人堅持不打。

    星清零策略變共存日增近四千確診料半年才致新常態「與病毒共存」並非沒有代價,如新加坡近日就將抗疫策略由「清零」逐漸轉型為「與病毒共存」,近期確診數字急升至每日近四千宗,大批民眾因此求醫已令當地醫療系統壓力驟增,預計要三至六個月才能達至「新常態」,當地政府和社會能否捱過這半年過渡期仍待觀察。

    再者,近半月變相封關下,澳門受到的影響相信大家身同感受,澳門目前必須維持與內地正常通關才能維持社會正常運作,故珠澳聯防聯控也是澳門目前唯一的選擇,問題是九月底疫情,內地突然變相封關,反映珠澳兩地的聯防聯控仍未真正落實,這問題必須解決。但從整體而言,珠海是跟從內地的防疫政策,故澳門防疫策略是「清零」還是「與病毒共存」並非澳門政府能決定,而是必須跟從整體國策。

    筆者相信,只要今波疫情澳門能盡快在今月內處理好,澳門與內地通關應可盡快恢復,更重要是,香港正積極與內地探討通關安排,只要成功,也幾乎代表港澳也可同步恢復通關。

    翻查資料,疫情前單計內地和香港旅客,已接近本澳旅客數逾九成,只要本澳盡快能夠與內地、甚至香港通關,新冠疫情對澳門最大的衝擊影響或可消除,不少商界亦同意,只要能夠恢復內地和香港,本澳旅遊業基本可恢復。

    澳抗疫策略須與內地同步港澳內地通關或現小陽春更重要是,內地全民接種計劃雖然在三月才正式展開,但在「中國速度」下,至今已接種逾廿二億劑,完成兩劑接種率的人口已達七成多,估計今年底能完成全民接種的任務,但考慮到疫苗的保護率等因素,專家一般估計內地不會輕易開放境外人士入境限制,甚至可能要全民打第三針才逐步開放外地人士入境,估計最快要明年下半年、甚至後年才成事!

    換句說話,港澳在這段時間,將成為內地人唯一境外旅遊的選擇,澳門也會成為港人僅有的外遊選擇,故只要澳門能夠盡快處理好本地疫情,並與珠澳做好聯防聯控的細則協作,以及做好隔離酒店的防疫安排,未來一年,澳門只要防疫上不再自行犯錯,經濟復甦上確有機會迎來小陽春。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




2021年10月8日 星期五

全民核檢屬發現疫情後做保險 撥資源做好追蹤隔離才是關鍵|2021-10-08 訊報 宇論滔滔

   周一早上原本全澳準備復課,中午也準備與珠海恢復通關,但早上準備送女兒上學之際,突然在手機收到其他家長傳來學校門外貼出停課告示,來源雖然可靠,但我也半信半疑,即時搜索原因,原來是衛生局剛接獲鏡湖十合一樣本呈陽性的報告,故教青局要緊急煞停復課,只有無奈送女兒回家。

   裝修群組源自保安群組影響較低其實至上月廿五日開始出現隔離酒店保安群組(五名尼泊爾及一名中國籍保安監控)確診後,再經歷第二次全民核檢,以及「十.一」未如期通關後,社會本來期望爆疫十日後,能夠復課及通關,讓澳門運作盡快恢復,但好事多磨,十月四日單日爆發三例確診(裝修群組相關共四例確診),且源頭未明,確實令本澳社會再次出現恐慌。

  幸好,初步調查發現本澳第66例確診者(尼泊爾籍醫觀酒店保安)和第74例確診者(越南籍裝修外僱),曾在9月 24日乘搭同一巴士約 14分鐘,期間站在旁邊和坐在前後座位。根據車內監控證實 2人曾觸摸同一條柱,認為 2人有空間和時間上的交集,不排除因此受到感染,其影響肯定會較無源頭個案為低。

   復課通關決定有數據支持非倉卒 正如筆者在上月底公開支持疫情穩定應盡快復課,因為作為家長都明白,長期停課不單影響學生學業,更重要是雙職家庭難以照顧和兼顧學業,故盡快復課確是大多數家長的迫切訴求。而政府的通關和復課是否過急,確實有討論空間。其實隨著大家對新冠病毒的了解漸多,我們對其防控確實是可做到更精準,以便將其對社會的影響降到最低。

   因為根據現有的統計數據,新冠病毒在首 7天內發病佔比約為 93.2%, 10天內發病佔比為97.7%,14天內發病機率為百分百,(Delta病毒潛伏期更少),加上保安群組在9月24日已被隔離,雖然他們有一定的社區活動,但只要能夠找出密切、次密切接觸者和共同軌跡人士,以及展開全民核檢,所有人核檢均為陰性,評估總體風險低,故這就是粵澳兩地均認為是適合的時候恢復社會活動,包括通關復課等的科學基礎。

  故客觀從整體分析,當局決定在十月四日通關復課是合理的,因為十天後病發率已達97.7%,只是當局在追蹤共軌人士有漏網之魚而導致病毒被傳入社區。

十月四日爆出確診個案和裝修群組後,筆者也確實憂心會屬無源頭的確診,將令追蹤難度大增,也意味著疫情或已擴散。

   做好追蹤隔離不會出現裝修群組但幸好,經疾控調查發現第74例確診,曾在9月24日與第66例(當晚已被隔離)乘搭同一班巴士,不單坐在附近,且曾觸摸同一扶手柱,但第74例在9月25日時全民核檢陰性(仍在潛伏期),加上使用的是不記名澳門通卡,當局未有成功追蹤到第74例人士作隔離,讓病毒流入社區,並感染其他裝修群組,故客觀而言,如我們能做好保安群組的所有密切、次密切及共軌人士的追蹤隔離,就不會爆發第二波進入社區的裝修群組疫情。

  不少意見認為,單是一次全民核檢不能篩出所有染病人士,今次第74例就是一例,按目前初步調查,他極可能是在9月24日與第66例因同坐巴士感染,並在翌日核檢仍為陰性,故有不少意見認為,必須要進行多次全民核檢才可篩檢出社區潛在的病毒源。

   做好追蹤隔離較多次全民核檢更高效  但換一個角度,第74例雖然未能在全民核檢被篩檢出,但他本來就應屬有共同軌跡被隔離,只要當局能夠做好追蹤,社會成本明顯遠較多做一次全民核檢為低。

  從科學的傳染病管控,通過確診者的隔離,密切、次密切接觸者和共軌人士的追蹤和盡快隔離的「圍堵」方式,其實遠較全民核檢的「大海撈針」式更高效,只是因為新冠病毒傳播能力強,在「圍堵」之餘必須加上「全民核檢」作為保險,在內地經驗是能有效確保清零。

   按照珠澳兩地的聯防聯控的共識,相信未來本澳若再出現社區確診個案(即病毒有機會存在社區),本澳都會作一次全民核檢作保險,並會在確診者的居住及工作區設紅黃碼區作為精準防控,以及追縱隔離所有密切、次密切及共軌人士,並維持社會基本運作及通關,客觀而言上述防控措施只要切實執行,理論上是能夠達到有效防控,並能維持通關及兩地正常往來。

   追蹤隔離缺資源人手是最大防疫漏洞故筆者必須指出,尤其在第二及第三次全民核檢安排已較首次明顯改善,但筆者在這段期間處理個案時發現,衛生當局在處理密切、次密切和共軌人士的追蹤、檢測和隔離,以及紅黃碼區及高危場所的圍封隔離及檢測,礙於人手及資源極為短缺,實際工作效率不高,筆者在此認真呼籲,政府和社會更應集中精力,調配人手和資源,協助衛生部門做好上述工作,才是目前防疫的真正當務之急!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21年10月1日 星期五

醫觀酒店爆疫須查清來龍去脈給公眾交代|2021-10-01 訊報 宇論滔滔

    根據當局公佈,今次疫情的起因,是兩名負責為早前在中國大酒店隔離的第六十四例確診者樓層測量體溫的兩名保安,在執行職務期間未戴好口罩(口罩經常無覆蓋口鼻)而被感染。正如坊間不少質疑,作為醫觀酒店的高危場所,保安無戴好口罩,被感染、甚至有機會傳染社區,問題關鍵絕非在於無戴好口罩的保安,而是在於對明知高危的醫觀酒店,保安無戴好口罩竟然一直無被發現,要事後確診才被揭發,這更顯現是管理上的明顯疏失。

    醫觀酒店保安無戴好口罩責在監管方到底衛生局對醫觀酒店有何具體指引,負責找醫觀酒店的旅遊局在與酒店協商時有否落實相關指引及如何監管等,當局都有必要向公眾交代!

    有正在醫觀酒店隔離的人士更向筆者反映,隔離酒店的保安僅穿著保護衣及戴口罩,連防護面罩也沒有!保安無戴好口罩固然是問題,但真正問題是為何沒有人監管好保安戴好口罩;此其一,再者,高危地點工作連面罩也不佩戴,監管部分實在難以推卸責任!據隔離人士反映,出事後已即時停止由保安量體溫,且樓層人員及保安已佩戴面罩。

    政府事後記招上已表示,對隔離來自高風險地區的人士醫觀酒店的管理,將交由警方負責,人員亦會進行閉環管理。但筆者認為,是否由警方負責非關鍵,關鍵在於是否有足夠人員監督好醫觀酒店人員及其他流程是否均符合規定。

衛健委視察澳防疫已提漏洞無人理?

    再者,筆者一直收到的反映是,很多部門、機構酒店都願意配合衛生局指引,但在具體執行遇到問題時,即使向衛生局查詢具體執行細則時,往往得不到明確答案。筆者就收到酒店業人士反映,曾向衛生局查詢醫觀酒店的有關床單等清洗安排,只獲回覆由酒店及洗衣公司自行協商!

    筆者也收到反映,國家衛健委九月曾派員到澳門指導防疫工作,針對內地和外地不少醫觀酒店都出現工作人員被感染及進入社區的教訓,衛健委早就提出本澳醫觀酒店工作人員無作閉環管理或成漏洞。筆者也明白,在澳門要人員閉環管理並非易事,但在衛健委提醒後,醫觀酒店的工作人員竟然連口罩也未戴好,以及仍未佩戴面罩等,正好映射出 "意見接受、態度照舊!"的澳門官場歪風!

共軌密切人士追跡人手不足仍未改善!

    客觀而言,第二波疫情的全民核檢安排較第一輪已有極大改善,前線同事努力和付出值得肯定,筆者上次提出包括每個核檢站應有站長協調、以及必須有強制預約等安排,政府確實都有接納跟進。但筆者收到前線人員和有同行軌跡需要隔離人士的反映,部門根本未有安排足夠人手處理密切接觸及同軌人士的分流、篩檢和隔離安排,例如有與確診者密切接觸人士需要隔離,在北安等候逾十多小時才被安排入住隔離酒店,期間並無任何飲食安排;也有人因遺失了的澳門通與確診者"共軌",接獲通知時已表明該澳門通是早已遺失,但仍被要求必須即時到北安碼頭作聲明異議,最後花了數小時完成異議及完成核檢,卻又不獲發任何時間證明,原因是現場沒有任何衛生局印章。

要求共軌人士坐巴士往北安等隔離?

    另一個筆者不能接受的是,由於今次有大量人士是與確診者共同乘坐巴士需要被隔離(相關人士逾千人),但所有人士今次均獲指示,自行"乘車"前往北安接受隔離(上次是由警方運送,但需時很長)。據悉今次絕大部分人士均是乘巴士前往,如當中不幸有人確診,我們又要再找出他們同軌的巴士乘客?

    筆者認為,疫情變化莫測,病毒也是無孔不入,要政府或前線人員完全不犯錯,確實是不合理的要求,但實際上,筆者在澳門整個防疫戰線,實在見到太多的明顯漏洞,且一直未被堵塞,澳門疫情不致失控,除了蓮花寶地和幸運之外,筆者實在找不到合理的原因。

    自從上次八月初的疫情後,不少市民均表示要追究責任,但正如我之前的專欄文章分析,上次疫情的漏洞關鍵,是在於清潔馬虎,且事後被確診者的下一班航班乘客無被列為關聯人士排查,澳門政府確實是被動的。但今次疫情,筆者看到是監管機制上的明顯疏失,且在衛健委視察提點後仍未有即時改善漏洞,當局若想蒙混過關,當然可以保住某些官員的官位或名聲,但賠上的卻是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

    公平透明問責非口號重在堵塞漏洞筆者心中真正有效的官員問責,並非口號式的下台,更重要是處理好眼前的問題和避免問題重覆出現。一個開明有責任的政府,更應有決心將每件事件的來龍去脈深入調查和向公眾交代清楚,包括衛生部門對醫觀酒店的實際指引,旅遊局有否要求醫觀酒店落實指引及作了甚麼監管巡查等,都應該要向公眾交代清楚,這才是真正透明公平和客觀的問責,我亦相信只要這樣的問責,才可真正警醒現任的所有官員,不斷檢視和改進自己的工作。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21年9月24日 星期五

政府宜制訂明確時間表 實現一窗式一戶通服務|2021-09-24 訊報 宇論滔滔

    政府日前宣佈,由九月廿一日起,「一戶通」用戶可通過手機應用程式,將已持有的相關卡證綁定於「一戶通」電子卡包,電子卡證的效力等同實體卡證,客觀而言,過往市民需要攜帶多張卡出門,除了帶來不便,所衍生的遺失、補領問題也浪費時間和資源,推出電子卡包是「向前行了重要一步」。再者,相對於過去個別形式逐一增加的電子政務,今次「一戶通」將廿八張卡證一次電子化,算是一個「大躍進」,足見有關牽頭部門確實有與不同部門磋商落實推進電子政務的工作。

    《電子政務法》生效所有政府手續已可網上辦理必須指出,自《電子政務法》及《電子政務施行細則》去年正式實施,明確網上身份認證的法定效力,基本上已為所有電子化政務掃除執行的障礙。,本澳任何的政府服務,理論上均可通過電子化或網上申請進行。以今次的電子卡包為例,再多的電子卡包納入「一戶通」,實際效益也不及將最重要常用的身份證、駕駛執照等電子化為大。當然,有意見擔心身份證或駕駛執照電子化會帶來個資或私隱的憂慮,但筆者認為,只要做好安全保障,電子化身份證或駕照是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更方便的選擇,而有憂慮的居民仍可選擇實體卡,相信問題不大。

    筆者同意官員所指,部分證照因為受到法律及行政法規監管,如身份證及駕駛執照等,需要修訂法律法規才能進行,另外是否所有卡證均能線上辦理等,仍需與不同部門協調。但如果任何部門「自願」配合,要實現本澳全面化的電子政務,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正因如此,筆者更認為政府必須要做好頂層規劃,包括在特區政府第二個五年規劃中,明確政府證照全面電子化及網上申請的目標。

    訂年限賦權問責實現政務全網上辦理政出多門、部門間的不協調、不配合,一直是推動一站式服務和電子政務的最大難關。原因之一是特區政府缺乏制訂清晰的時間表和目標,部門也因此沒有壓力把配合一站式服務和落實電子政務提到日常工作的日程表上。客觀而言,相對回歸頭二十年,自《電子政務法》去年生效,近期電子政務的進程明顯加快,但從目前政府能提供的電子政務內容,個別如「在生證明」能夠讓長者市民有真正方便感外,其他推出的電子政務都是以政府部門角度為推電子政務而電子政務的,故居民感知有限。

    其實近年政府先後在北區、中區及離島設立市民服務中心,通過代辦或部門派員進駐,為市民提供多元化的行政服務,確實為市民社會提供不少方便。但如果細心留意,就會發現不同服務中心能提供的行政服務會有不同,且同一部門也不是所有服務均能在市民服務中心辦理,這充分折射部門並未全力配合一站式服務或電子政府的發展,這才是本澳推行全面化電子政務的最大和最關鍵障礙。

    落實一窗式政府服務全網上化水到渠成熟識政府行政手續的人士都明白,只要不同部門願意配合制訂行政手續申請的清晰指引和作出授權,市民服務中心本可一窗式代辦所有部門的行政手續和申請。但目前市民服務中心不能提供所有部門的行政手續申請,不同市民服務中心提供的行政手續也有差異,且有些部門是派人進駐市民服務中心提供服務,有些部門則是委託市政署提供服務代辦,原因是各部門只站在自己的角度思考,而非配合特區政府整體的電子政務發展。

    上述這些問題一日不解決,本澳根本難以全面實行便民的一站式、甚至一窗式的服務,提升政府效率、便民便商!但若上述問題能夠得到特首及跨司協調正視、面對和處理,不單一站式服務和一窗式服務大有可為,全面化的電子政務的落實亦會水到渠成,離所有政府手續可全面通過「一戶通」作網上申請,就只有一步之遙!

    為此,筆者認為,現階段政府有必要從頂層制訂所有部門必須遵從的一站式服務及電子政務發展時間表,自《電子政務法》生效後,本澳所有政府服務,理論上均可通過電子化或網上申請進行,故特區政府亦明確電子政府的具體目標要求,例如所有政府服務須在三年或五年內全部實現電子化網上申請,並向牽頭電子政府的公職局賦權問責,讓不同部門自行制訂時間表,按「先易後難」的原則,配合整體電子政務的時間表和目標,按序落實電子政務。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21年9月17日 星期五

打工仔七成接種率仍逼針? 徒增疫苗猶豫得不償失!|2021-09-17 訊報 宇論滔滔

   新冠肺炎疫情席捲全球,全球每日平均新增五十七萬宗。世界各地包括本澳均積極展開新冠疫苗的接種工作,截至本月十三日,本澳已接種的新冠疫苗劑數為621,410劑,已接種至少一劑的人數為332,204人,按澳門總人口682,500人計算,接種率為48.7%。而已接種第二劑的約有291,195人,接種率為42.7%。

應鼓勵自願接種逼針加劇「疫苗猶豫」  但正如世衛所言,「疫苗猶豫」是世衛提出的重大公共衛生危機,所謂「疫苗猶豫」是指:「儘管可以接種疫苗,但仍延遲或拒絕接受疫苗。由於新冠肺炎的疫苗面世時間有限,且研究數據也不多,「疫苗猶豫」在新冠疫苗上更為嚴重,筆者認為,這更要相關衛生部門開誠佈公,透明更客觀科學的數據發放和教育,推動和鼓勵市民自願接種、提升接種率,減少「疫苗猶豫」的情況。

  然而,本月十三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卻發出新《指引》,要求「為預防新型冠狀病毒在工作場所傳播,所有工作人員均有責任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工作時須與服務對象接觸,或在有其他人的密閉空間工作,因而容易在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後傳染給他人者,若未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則應至少每七天接受一次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各公共及私人實體須根據實際情況,對本身的員工或受監管機構的員工落實上述指引作出相應安排,並在需要時諮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的專業意見。」打工仔接種率已近七成何需「逼針」筆者必須指出,根據衛生局資料,目前本澳二十至六十歲人士為主的工薪階層的疫苗接種率高達67.7%,已接近當初構建「群體免疫屏障」的高水平目標,但衛生局的《指引》並未有提供足夠的科學數據和理據下,就貿然不分工作種類、場所及風險程度,要求包括公私營實體「工作時須與服務對象接觸,或在有其他人的密閉空間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員接種疫苗或應至少七天接受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等。變相是向所有公私營機構僱員「逼針」,做法實有失科學,不單無助減少「疫苗猶豫」,甚至已激化坊間對接種疫苗的抵觸情況,對疫苗接種更反感和恐懼!

不打疫苗無核酸證明當不合理缺勤明顯違法  再者,根據行政公職局按《指引》發出的傳閱性公函竟然指出,若不在九月廿七日前注射新冠疫苗或提供七日內核酸證明,將被視為不合理缺勤,明顯違反《通則》有關缺勤的規定,若執行也必然受到法律挑戰!明顯可以看出,無論是衛生局欠缺科學數據支持的《指引》,還是公職局跟隨《指引》發出的傳閱性公函,根本「既不科學,也不合法」,這種低水平的變相「逼針」手法,實在已引起大部分公務員(包括已接種疫苗公務員)的不滿,只是礙於飯碗敢怒不敢言!

  但經筆者與不同層級的官員溝通,他們並不了解公務員的真正想法,這才是今日公務員士氣低落的核心原因之一!為此,筆者已去函衛生局,也在此再次促請重新檢視和修改相關《指引》,包括在提出合理理由及科學數據的前提下,科學評估和明確哪些高風險的特定人群需要接種疫苗或作定期核酸檢測,而非一刀切令公私營機構都出現更多「疫苗猶疑」,令疫苗接種率更難提升。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21年8月27日 星期五

天鴿襲澳四周年防風暴潮基建零作為!|2021-08-27 訊報 宇論滔滔

    周一是天鴿颱風襲澳四周年,經歷四年前天鴿蹂躪用人命換來的慘痛教訓,本澳在颱風和風暴潮預警和訊息發佈、民防機制、公共設施防災基建、災前預備、低窪地區緊急撤離及災後善後等被動式應對災害工作上,確實較四年前有質和量的提升。但筆者也必須指出,四年過去,本澳針對天鴿、山竹級別風暴潮的主動防災基建——擋潮閘,至今仍然是零作為,實在說不過去!

為黑格比建擋潮閘十二年後仍動工無期?

    筆者一再重申,自從零八年黑格比令低窪地區遭受嚴重風暴潮的影響。當時社會已有聲音要求政府做好治水基建,但特區政府拖至二零一二年才成立跨部門治水小組跟進;二零一四年提出興建媽閣到灣仔的擋潮閘,以保護澳門西區,即媽閣、內港、筷子基到青洲一帶,免受風暴潮影響;二零一五年澳門人大更為此向中央反映爭取國家支持。但擋潮閘一直未見有實質進展。及後,經歷二零一七年的天鴿、二零一八年的山竹兩個超強颱風及風暴潮侵襲,造成人命傷亡及以百億計的經濟財產損失後,上屆政府已明確承諾會興建擋潮閘,二零一八年中央亦已明確同意其可行性,法定的兩階段內地環評也獲通過,政府當時曾公開表示爭取最快在二零一九年底前動工。

    但今屆政府上任後,對擋潮閘的態度似乎又有一百八十度的轉變,對興建擋潮閘的態度變得十分曖昧,一直不置可否,且以各種理由拖延。去年六月十二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稱"內港擋潮閘需延至年底動工"、六月十六日羅立文指"年底至明年初決定是否建造擋潮閘"、十一月十六日行政長官賀一誠稱因要求有關單位研究增加分析擋潮閘會否加重C區低窪地區的水浸,仿真研究有望二零二一年中完成,屆時將對外公布。

擋潮閘終獲今屆政府同意但高度僅較天鴿高七厘米?

    今年五月底,羅立文在立法會表示,內港擋潮閘數字仿真驗證報告初步結論正面,支持興建計劃,故政府初步決定會做擋潮閘。至於興建費用和時間表,由於涉及跨境工程,需要透過區域合作,希望今年底能透露更多細節,並指仿真報告結論顯示,若本澳再遇一次類似天鴿颱風,擋潮閘對內港一帶應可起到一定防護作用,但強調即使完成擋潮閘,也不能保證能抵擋任何天災,若未來有更強的颱風也難以保證所有地方都不水浸。

    新一屆政府上任後,包括筆者在內的社會不少意見均力促政府盡快落實擋潮閘工程,筆者唯一的意見就是政府應加高擋潮閘的設計高度(公開資料顯示擋潮閘有效高度為五米六米,較天鴿測得最高水位僅高七厘米),應對全球暖化伴隨而來的越趨強勁颱風及風暴潮。但政府至今仍未公佈仿真報告,也未解釋為何不增加設計高度,以應付越趨激烈的極端天氣?

    正如司長所言,若耗費以百億計及工期最少數年的的擋潮閘僅能應付天鴿級別的颱風(潮高五米五八),明顯是難以應付越趨極端的天氣。

    極端天氣風暴潮高逾六米非不可能 要知道山竹的風暴潮在低潮位襲澳其潮高已達五米二一,但原因是當時不是天文大潮且是每日低潮位,原潮高僅兩米;若山竹如天鴿一樣適逢高潮位,其風暴潮將達六米以上,相當於內港最低位的水浸高度將逾三米,即逾一層樓的高度,屆時水浸的影響將極大。這還未計及山竹因經呂宋島減弱等因素,故面對極端天氣,擋潮閘的高度設在六米以上、甚至七米也絕不為過!

    不過,筆者支持政府以"內港防洪牆因工程大,可能超支超時,工程風險較大,存在不確定性,決定與擋潮閘一併考慮"的方向,因為按政府原計劃,要加高媽閣至林茂塘全長2.4公里的防洪牆至一點五米高,但卻只能抵擋黑格比級別的風暴潮,再加上原有海事及水務局聲稱於二零一五年完成了可抵禦四點一米潮高"見縫施堵"內港臨時防洪工程,已存在眾多的滲漏問題,再將其加高無論是實效和成本效益並不划算!

    路環及各區防風暴潮基建同樣只聞樓梯響 內港擋潮閘理論上可以處理澳門半島西岸的風暴潮問題,但若遇上天鴿級別的風暴潮,澳門半島東北區、外港區(中區及新口岸),?仔巿區和舊城區,以及路環舊區一帶同樣會受水患影響,詳見氣象局"黑色風暴潮警告級別下受影響的地區",上述地區同樣需要加建渠網止回閥、加高堤圍等的措施,應對黑色風暴潮的影響,但實際上,有關工作至今仍未見有實質進展,例如政府在二零一九年表示,外港堤圍優化工程計劃將友誼大馬路近外港碼頭向關閘方向堤圍加高到海拔五點六米,全長三千六百米,但堤圍加高將對行車望海景觀有影響,局方正研究其他取代方案,但兩年過去不見任何新消息。

    至於路環西側的防洪(潮)排澇工程,可行性研究的研究單位已提交最終報告,現正徵詢內地相關部委對最終報告及專題報告的意見,報告核准後計劃明年開展工程初步設計工作,這也意味著至今仍未展開實質設計及招標工作。

    明確主動防災基建責任公開計劃供公眾監督必須指出,澳門回歸近二十二年,僅有的三個十號風球分別出現在一七年天鴿、一八年山竹、二零年海高斯,且它們帶來的風暴潮分別是歷史第一、第二及第八高!根據氣象局記錄,澳門十個有紀錄最高的風暴潮,有七個是發生在回歸之後,上述種種數據均說明,極端天氣對本澳的影響已越來越明顯。

    但本澳的主動防災基建,明顯缺乏統籌,包括媽閣至灣仔的擋潮閘、路環的防洪(潮)排澇工程,以及各低窪區加高堤圍工程等主動防風暴潮工程,有關部門只是不斷官腔回應稱正有序跟進,甚至在立法會專責委員會的要求下,多年來至今仍未交出清晰的治水規劃、藍圖和時間表。

    筆者再次促請,特首應明確由哪個範疇司長揹起統籌擋潮閘及其他防洪排澇基建的責任,並訂出明確的時間表供公眾監督落實進度,確保相關主動防風暴潮基建興建工作能夠得到有效協調及盡快落實。筆者也特別提醒,當局有必要將擋潮閘的安全系數提升到足夠高,並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將工程盡快完工,真正為澳門低窪地區的巿民和商戶擺脫風暴潮影響的威脅和陰霾。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21年8月20日 星期五

澳門防疫又過一關 惟推疫苗接種仍保守|2021-08-20 訊報 宇論滔滔

    本月三日本澳新增四例本地新冠確診病例,政府隨即全民核檢及追縱一千多接觸者,及對患者住處及工作地區多幢大廈列作黃紅碼區,經過十四日對區內及追縱者的多次核檢再無發現新個案,黃紅碼區周三凌晨正式解封,被停業十四日的電影院、美容、按摩院、健身院、酒吧等娛樂場所亦於同日重開。澳門面對社區出現的Delta變種病毒,算是過了第一關。

    不少朋友都向筆者表示,在外地傳染率達一傳九的Delta變種病毒,在四名確診者生活在社區活動近十日後才被發現,卻未感染其他人士,尤其源頭女生同團多天、包括同房都未被感染,實在難以置信。

    變種病毒無社區擴散實屬奇蹟筆者認為,除四名確診者外,逾千五名相關接觸人士結果均呈陰性,且全民核檢也未發現陽性個案,除有相當的幸運成份外,本澳市民長期堅持戴口罩,以及45%疫苗接種率(已接種最少一劑人數為31.3萬),也肯定是重要因素之一。

    正如筆者之前在本專欄所述,接種疫苗是目前人類主動應對新冠疫情的唯一的手段,全球各地、尤其歐美各國由於無法將疫情「清零」,一直希望推動全民接種疫苗達到「群體勉疫屏障」,讓社會盡快恢復正常。

    當時各地專家根據過去接種疫苗對付不同病毒的經驗推算,只要一地區的疫苗接種率達七至八成,就可形成「群體免疫屏障」,阻隔新冠病毒的蔓延;但這個推論是有前提的,首先接種疫苗人士能有效不被感染新冠病毒,且新冠病毒不容變種,確保疫苗保護力長期有效。但根據歐美等地的實踐經驗,這個推論似乎不能成立。

    根據世衛資料,新冠病毒在全球大流行下,病毒基因不斷洗牌,變種病毒的種類甚至連廿五個希臘文字母也已用完,需要考慮以星座等其他方式命名。第二,疫苗對變種病毒的不被感染保護率不足,所以歐美等先進國家正考慮為國民接種第三劑疫苗加強保護力。

    群體屏障無效只能夠全民接種對此,香港傳染病專家袁國勇日前就直言:「社會毋須再討論疫苗接種率要達到幾多成才能建立免疫屏障,參考英美等地情況,接種率超過七成,仍然出現嚴重爆發,相信就算香港疫苗接種率達七成,通關亦不可行。」必須強調,袁所表達的不是打疫苗無用,相反,是提醒社會、尤其是病毒的高危人群,尤其是長者、長期病患者等,應該盡快接種疫苗,因為原來通過社會年青強壯群體接種疫苗,令接種率達七成以上保護高危群體的「群體免疫屏障」已證明行不通!

    但袁的講法並非指疫苗無用,因為就算疫苗未能保護接種者不被感染新冠病毒,但仍然能夠有效保護接種者不會出現重整及死亡,故接種疫苗必然是保護接種者生命和避免醫療系統崩潰的最有效手段。

    只是歐美實踐經驗證明,目前的疫苗效用已證明不可能通過七成接種率實現「群體免疫屏障」保護長者及長期病患等高危群體,故袁特別提醒公眾:「(以香港為例)即使有九成人接種疫苗,剩下沒有接種的75萬人中,都可以出現隱性傳播鏈,若果涉及長者,死亡個案可能大增。他重申沒有急性免疫反應情況的人都應該接種。」母乳媽媽無法接種疫苗過於保守目前本澳疫苗接種率仍未到五成,其中一個原因當然是仍有市民對疫苗副作用及成效有質疑,這方面仍要靠政府提共更多客觀科學數據及資訊釋除疑慮,但另一方面,政府在疫苗接種指引過於保守也是一個重要因素。

    如筆者近日接到母乳媽媽的求助,她本身希望接種新冠疫苗保障自己及嬰兒的安全,但當她在衛生局「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預約系統」中預約,並填寫健康問卷時,發現在第11條問題「請問是否正在母乳餵養中?」只要選擇「是」時,就會出現「閣下由於正在母乳餵養中,暫時不接受預約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的字句,根本無法進行疫苗預約,變相令哺乳媽媽要在接種疫苗及停哺母乳作二選一。

    但筆者翻查香港、內地、台灣三地新冠疫苗接種指引,均對於在餵哺母乳媽媽接種新冠mRNA疫苗持正面態度。此外,根據不同專業人士向筆者提供的相關研究,都證明正在哺乳媽媽接種疫苗的利遠大於弊,當中包括一份以色列研究指,哺乳期的女性在接種包括本澳有提供的復必泰在內的mRNA疫苗後,不單沒有發現在母乳中出現病毒,且所有母親或嬰兒並未出現嚴重不良事件。相反,在母親接種疫苗六周內母乳中大量分泌抗體,顯示對嬰兒感染具有潛在的保護作用,有關研究更在今年四月廿二日獲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作官方轉載。

    需靠科學數據說服「疫苗猶豫」由於已有不少科學數據證明哺乳期媽媽接種mRNA疫苗能有效保護母嬰,包括香港、台灣和內地等多個地區都早已開放哺乳期女性的mRNA新冠疫苗接種,但本澳至今仍拒絕讓哺乳期媽媽預約接種疫苗,指引更新明顯不夠及時,且取態明顯過於保守!

    更有母乳媽媽指出,在本地出現四宗確診下,有不少屬高風險工種的母乳媽媽,因為想接種疫苗保護家人,而要重新「考慮是否應為接種疫苗而放棄哺乳?」這明顯與本地「鼓勵接種」疫苗和「餵哺母乳」的政策背道而馳!

    正如世衛所言「疫苗猶豫」是全球衛生重大威脅,普遍市民對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的安全性和科學認知就不深,加上新冠疫苗推出時間極短,公眾對其信心確實更低,再加上社交媒體經常流傳不少涉及疫苗的非全面訊息、甚至假新聞,在缺乏足夠科學醫學資訊下,不單會影響市民接種疫苗的判斷和獲得疫苗保護的機會,也不利於本澳疫苗接種率的提升。故要提升本澳接種率,絕不能單靠簡單不斷呼籲去釋除公眾疑慮。而要提供更多科學客觀的數據,讓公眾能有足夠全面訊息作出決定。

    筆者一直認同和支持特區政府提出新冠疫苗接種的「自願」和「鼓勵」兩大原則,任何人不應在非自願的情況下接種新冠疫苗。故當局目前最急切的,是以「循證醫學」的原則,持續及時更新新冠疫苗各項最新研究資訊,並以科學為依歸更新接種指引,讓所有市民能有客觀科學數據按照自身情況和需要,按個人意願選擇是否接種新冠疫苗。

    GDP跌六成津助轉業須推出最後,新冠疫情已經至今已持續逾年半,目前仍未看到疫情的終點,去年本澳GDP已大跌近六成,幾乎所有行業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正如本專欄多次提出如何落實真正的常態化防疫,最大程度地平衡防疫和正常社會運作,而非目前一出現本地疫情,很多防疫政策仍存在一刀切、不合理、甚至形式主義等,仍是特區政府必須認真面對和處理的問題。

    疫情期間特區政府多次推出針對全民、僱員和中小企的多項援助措施,確實舒緩社會各個階層的經濟壓力。但疫情持續逾年半、且未見終點,針對本澳目前以萬計的失業或長期半薪、甚至停薪人士,政府也必須思考更多中長期的支援,如政府津貼一定薪金的轉職見習計劃等也應盡快推出。

    針對中小企的經營困難,特區政府亦推出多項援助計劃,並因應疫情延續,政府已因應自己推出的《中小企業援助計劃》、《青年創業援助計劃》及《受「天鴿」風災影響的中小企業特別援助計劃》的推出延遲還款措施,減輕上述計劃的受助企業的經濟負擔,確實是雪中送碳之舉!

    政府應與銀行協商提供還息不還款選項但本會收到有中小企業反映,政府延遲還款措施僅僅針對政府自行推出的《中小企業援助計劃》,但未有包含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另外三個針對中小企業的支援項目,包括《中小企業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和《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中小企業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為中小企業提供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而兩個信用保證計劃向中小企業分別提供銀行貸款額百分之七十及百分百的信用保證,協助中小企業向銀行取得融資,最高信用保證額分別為澳門幣四百九十萬元及一百萬元,兩項目去年至今的申請宗數超過五千七百宗。

    不少中小企指出,無了期的疫情下生意大減,不少中小企的還款壓力大增,但若主動向銀行申請延期還款,又怕影響企業的信貸評級,故期望政府能夠主動與銀行協商,為參與《中小企業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的中小企提供暫停還款、或還息不還本的選項,減輕中小企業在疫情反覆之下的經濟負擔,助中小企業渡過難關,這也是相關部門目前首要的工作。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




2021年8月13日 星期五

關鍵時刻抗疫統籌差強人意 常態化防疫年多準備了什麼?|2021-08-13 訊報 宇論滔滔

    八月三日本澳確診一家四口感染Delta病毒後,本澳隨即圍封確診者所住及工作的大廈周邊,實行分區防控,並追蹤與患者有共同生活軌跡的人士,截至本周一,包括密切、次密切接觸者,以及有共同軌跡的人士,目前需於指定地點醫學觀察的重點人群已達1,253人,且並未包括患者及後擠牙膏式"交待補充的新增行程"。

    患者行蹤擠牙膏公佈令風險大增應變協調中心先在周日補充:女患者曾在7月27日16:11乘搭17號巴士連勝馬路/高士德站至南光大廈站)、8月1日20:52 乘搭19號(連勝/鏡湖醫院站至長壽大馬路/勝意樓站)和8月1日22:55分乘搭17號巴士(關閘總站至高園街臨時站)。目前衛生局已鎖定大部分同乘客,但仍有部分同乘乘客未能成功鎖定。並列出當日曾乘搭有關班次巴士的澳門通號碼。

    周三補充,兩人曾於上月廿七日、廿九日到過工商銀行置地總行,廿九日到過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三樓及水坑尾婦聯辦事處八樓。到周四執筆日,應變協調中心"又再更新" 2名確診患者於 7月 31日的行程,他們於當天下午 1時20至 1時 35分到過海擎天澳門電訊門市,下午 1時 45分至 2時 14分到過竹林寺和記電訊門市。

    確診者行蹤事隔多日才擠牙膏式陸續更新,明顯令追蹤接觸者難上加難,甚至令病毒在社區散播風險大增,實難怪社會有眾多質疑聲音,就算患者真的不記得,為何當局不採取更多的手段,包括"天眼"追?確診者的行縱?衛生局周三記招表示,是經銀行查核記錄發現患者行蹤,再與患者核實後公佈。現時仍努力幫助患者回想行蹤,但明白會有記不清的情況,將結合技術跟進。

    如懷疑虛報涉刑事可翻查天眼傳媒關注事隔十多天才再增加患者行蹤,會否為社區帶來風險?至於警方會否通過"天眼"追查相關人士的行蹤?治安警回應追蹤有多種方法,警方收到衛生局通知或有需要時,會用一切可行辦法協助追蹤確診者、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的活動軌跡。

    關於天眼的使用,根據《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使用錄像監視系統的目的僅限於確保社會治安及公共秩序,尤其是預防犯罪,以及輔助刑事調查,簡單而言,單是行政程序需要是否能使用天眼的,只有治安當局在涉及刑事偵查的情況下才可翻查天眼查核有關人士行蹤,故治安當局若有合理理由懷疑當事人未有依法講述自己的行跡,甚至虛報行程,法律上是有理據透過天眼核實行程,再對當事人是真忘記還是真隱暪再作判斷。

    此外,政府在訊息發佈上亦強差人意,例如政府只發佈與確診人士同軌跡的澳門通卡號PDF檔,要居民自行的巴士資料也要居民自行"對號",這操作會大大影響找到同班車人士的機會,當局本身應考慮要求澳門通配合,提供簡單查詢乘搭同類班次的網址,方便居民及協助周邊長者查詢。

    追蹤隔離安排問題眾多要治本不過,幸好本澳上周六已完成首次全民核檢,如有居民受感染應可發現,故全民核檢陰性確令社區傳播風險稍為降低,也證明當初展開首次全民核檢確有必要。但病毒有潛伏期,一次核檢陰性不代表之後無人病發,故筆者認為當局除呼籲共同軌跡的人士聯繫當局外,更應盡快法追蹤有相同軌跡的人士作檢測排查,而非單靠患者的記憶!

    此外,過去一星期,無論是傳媒、被隔離人士反映,還是筆者自身收到的求助,雖然大家都盡量配合政府的防疫安排和措施,也理解政府前線人員的工作壓力,但政府對於紅碼、黃碼區人士,密切接觸及次密切接觸者等追蹤、檢驗和隔離,在實際運作上都存在不少執行問題,不單令被隔離人士無助、傍惶,更重要是成為防疫工作的漏洞,令整體防疫努力付諸流水。

    筆者接觸到的個案有居民並非居住紅區,但健康碼變紅碼,但無法查詢得到變紅碼的原因,拖沓幾天也不敢外出及上班,也沒有人為他檢測,到最後自行到山頂檢測陰性健康碼即變綠碼,但在未知變紅碼的原因下,一次核檢就由紅碼變錄碼本身就是問題。另一個案是澳門居民由香港回澳,在酒店隔離期間健康碼突然由紅變黃,且接獲衛生局電話詢問為何不去全民核檢,獲回覆正在隔離及紅轉黃後,職員無法回覆。雖然有關個案已獲跟進處理,但若未能搵出根源問題,情況只會一再出現,也會成為防疫漏洞。

    集中全政府資源協助穩定更新衛生局系統此外,政府早在六月初,已表示當本澳出現新冠病毒社區爆發後,當局將推出類似香港"安心出行"的手機程式供本澳居民使用,程式可記錄各自行蹤,並可與確診者行蹤對比,有關資料只會記錄在自己手機內,不會上傳到政府資料庫。但到今日,有關程式仍未見蹤影,如果已有相關程序,患者的行蹤會更清晰,要找出相同軌跡人士的機會亦會大增。

    但以目前衛生局電腦系統"更新都幾乎出事"的往績,包括聲稱準備充分的"藍碼"無法在關鍵時刻運作,也未承諾下次全民核檢"藍碼"可用,甚至連自願檢測人士的結果也因"不想花費人手再輸入"為由,變成"默示陰性"。衛生局系統能否應付類似香港"安心出行"的應用,筆者實在高度懷疑!

    筆者認為,衛生局整個電腦系統的落後及不穩定已是公開秘密,筆者懇請政府必須重視,尤其協調電子政務的公職局亦集中資源作資源,協助衛生局更新及確保系統穩定等,包括盡快推出安心出行的手機程式等,才能確保今後本澳的抗疫不出漏洞,及將有效資源用在刀刃上。

    消毒後再驗環境樣本呈陽性須徹查交待另外一個值得擔心的地方是,四確診公佈翌日,政府表示已因應疫情迅速展開樣本檢測工作,由8月3日至8月4日早上8時,公共衛生化驗所共接收了1,903個樣本,包括來自路環衛生站、石排灣臨時衛生站、確診大廈及確診街道、各類排查及急診病例等,及環境樣本8個,結果全部呈陰性。不過,衛生局周一竟然公佈,在全面清潔消毒後患者多個生活和工作地點包括家居、家居所在大廈公共區域、各患者的工作場所和使用過的設施、所去過的超市、餐廳和圖書館後,再對上述場所進行環境採樣,在100多個環境樣本中有8個樣本對新冠病毒呈陽性,包括男患者工作時駕駛一部車輛的車廂及其內部工作地點存放飯盒的小型雪櫃空格。曾接觸過這些設施的人士均已接受隔離。

    「形式主義」不除前線再努力也白費雖然政府表示陽性結果可能是無活性的病毒片段,未必有傳染性。雖然外地也曾個別類似情況,但八個樣本都呈陽性,相信未按程序消毒的可能性更大,筆者必須指出,若衛生局的場所消毒都出問題,社會如何對當局的防疫監督有信心?當局必須就今次事件作出深入調查,包括翻查當日消毒的錄像等,確保找出原因,並採取措施或更新指引避免同類情況出現。

    筆者不諱言,在過去四百多天零本地感染的日子,確實見到太多"形式主義",例如今日本澳有社區病毒傳播的風險下,政府已關閉戲院、酒吧、卡拉OK、健康室等的場所,但坐巴士仍然只是抽查健康碼,筆者當然明白搭巴士強制驗碼將涉及大量人手,但這也難免有娛樂場所質疑,為何不通過限聚限人數措施,替代強制停業?本澳雖然一直要做好常態化防疫的工作,但"形式主義"防疫在澳門比比皆是,防疫限制措施矛盾和不合理也隨處可見。

    現在澳門真正需要的,不是簡單鼓勵"澳門加油",而是每項指引能夠落實執行,從根源上找出問題,認真檢視統籌協調上的問題,令前線人員的努力能夠事半功倍,而不是付諸流水!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21年8月6日 星期五

全民核檢首日亂晒龍 航班傳疫漏洞須堵塞|2021-08-06 訊報 宇論滔滔

    八月三日澳門一家四口被全部確診感染Delta變種病毒,不單打破澳門四百多日本地零確診,澳門更立即進入抗疫戒備,並啟動民防行動機制的 「即時預防」狀態,不單在即日下午三點半將通關核酸有效時間由七天大減至廿四小時,當日深夜更收緊至十二小時。

    全民核檢健康碼出事藍碼計劃胎死腹中特區政府深夜十一時左右宣佈,八月四日起啟動全民核酸檢測計劃,全澳四十二個檢測點(最初四十一個)廿四小時運作,預計三天完成全澳市民的檢測。

    不過,首日核檢就出師不利,按計劃全澳市民的健康碼將由綠轉藍,待核檢結果推出後會變回綠碼,若未在限期(八月七月早上九點前)完成核檢,健康碼將轉黃,出入公眾場所將受限制。

    然而,原本聲稱已做好準備及試煉的全民核檢 「出師不利」,不知是否推行倉卒,首日早上健康碼系統已出現故障,不少居民都未能正常生成健康碼,據政府事後解釋,原因是內地將通關核酸有效期先由七天縮至一天,再縮至十二小時,令健康碼系統出現問題,為此已擱置藍碼計劃。

    軟件出師不利其實事少,核檢中心首日的安排才是大問題。全民核檢原定早上九點開始,不少核檢中心早兩、三小時已有人排隊,但不少中心卻未能按時展開核檢,令到人龍越排越長,加上政府預約系統容許的預約量,遠高於各站點的實際處理能力,且政府又開放沒有預約的現場排隊,令到不少站點開外大排長龍,隊伍沿街道打蛇餅,不少北區站點或大站更數過千、甚至近二千人輪候。

    站點無人統籌協調做死前線等死市民加上當局未有公佈各站點實際檢測點數量及輪候時間,現場也沒提醒居民等候時間,不少居民只好一直等待,據反饋平均等候時間最快也要兩至三小時,大部分站點也要四、五小時,重災區如青洲坊站點,由於檢測點不多,但周邊居民多,由朝到晚長龍不散,輪候時間一直維持八至九小時。

    筆者於四日傍晚及五日凌晨時份專程到澳門及路?不同的站點察看,雖然大部分站點仍然排滿人龍,但秩序良好,人道基本上通宵未散,尤其凌晨三點本澳多處下起大雨,不少在戶外排隊的居民仍撐著傘默默等待,一方面反映居民的高度配合,但也反映當局安排極為不當!筆者看著全民全力配合核檢,但卻因為當局安排失當,要攜老扶幼日曬雨淋數小時,筆者實在氣憤!

    根據筆者現場觀察,各站點主要是由站點機構、衛生局及治安警人員負責運作,但並未安排站點負責人,加上指引不多,站點遇到的問題根本無法反饋到上級及總部作統一資源調配處理,前線人員只能自行處理執生,自然引起諸多問題,如當局並沒有統一老幼、孕婦或弱勢群體的優先安排,各站人員只能按自己判斷安排,如長者優先年齡由六十、六十五,甚至九十歲不等,兒童優先年齡也不一致,部分甚至未有安排特殊人群優先,爭議自然不斷,安排自然混亂,前線人員也成為被質問的對象,事倍功半、吃力不討好!更重要是,長時間大量人群排隊,更是防疫大忌!

    真預約高透明訊息次日排隊大改善筆者認為,首日核檢安排最大的問題有三個:一、當局預約系統的預約量與各中心實際能力差距甚遠,加上容許市民即場排隊人,令不少中心人流不斷累積,鏡湖護理學院學生和廣東省三百名核檢人員要第二日天加入後,各站核檢速度已明顯大增。二、四十二個核酸點主要由場所業主人員、衛生局人員及警方維持運作,但當局未有為每個中心安排協調員,協調現場的應對、安排及向上反饋情況整合資源,例如讓排隊居民在室內或有遮蓋空間排隊等,令各站大排長龍,或居民要在外戶外日曬雨淋輪候;三、當局未有實時公佈各站的檢測點數量、輪候人數及時間等,令居民未能合理安排錯峰檢驗。

    為此,筆者已即時通過多個渠道向部門反映,幸好上述問題第二日已得到明顯改善和落實執行,第二日全民檢測的輪候時間已大幅降低,由半小時至個半小時不等,且最多人的站點也僅有四至六百人,輪候狀況已大幅改善!事實證明,首日的混亂明顯是主責官員在統籌、安排、管理和應對不力,這與當局事前一直強調,已為全民核檢做好準備有極大的落差,難怪筆者收到不少反映: 「講了數百天的全民核酸檢測、又話啟動民防,又話有演習,但實際操作卻變成這樣?」今次事件,再次突顯官員的實際執行能力,似乎一如 「預期」!

    確診女未與確診者接觸無被排查大漏洞說回今次疫情,根據當局公佈相信是由一位初中女生七月十九日至七月廿四日期間,參與濠江中學的交流團經珠海往西安交流,由於其乘坐班機剛接載完南京?口機場關聯個案,且一樣是坐在第五十四排,相信因為航班未有徹底消毒而感染,並在七月廿二日開始出現咳嗽、有痰等輕微病癥,廿五日回澳後出現了味覺嗅覺喪失。其父母及哥哥相信因同住被感染,哥哥雖然在廿八日下午由母親陪同到山頂醫院急診就診,但當時醫生未按指引對其進行核檢。直至父母八月二日晚上回珠海做核檢,才被檢出陽性,澳門政府在八月三日中午接獲珠海通知,並隨即尋找父母及讓其一家受檢。

    事件曝光後,坊間普遍質疑學校在內地疫情反覆時間,仍派團交流,甚至有意見批評確診少女及家人,但正如筆者去年疫情之初已明言,對任何確診者的指責對疫情毫無幫助。筆者翻查資料,交流團出發到回來的時間,交流團經過的珠海和目的地西安等,全部都屬低風險地區,當然內地疫情零聲爆發後學校是否應該 「出團」?資助部門應否主動停團都是值得討論,但筆者只想澄清,交流團出發到回澳期間經過的地區都屬低風險地區,且所有團員都未與確診患者直接接觸。

    父母經常往返內地揭發更 「快」根據資料顯示,由於確診女兒只是曾乘坐日後被確診的兩名無症狀感染者的下班航機同排坐位,疑因航班未完全消毒而受感染,加上該兩名無症狀感染者到五日及七日後才被確診,在內地目前的防控機制下,她並非要受排查的人群。

    此外,由於局方最初曾懷疑經常往來內地的父母是源頭,坊間也即時有意見批評疫情期間不應經常往返兩地,但根據現有資料客觀分析,若父母不是經常往返內地,今次確診可能要更遲才被發現,其影響更大!

    再多防疫措施均被動全民疫苗方能主動也正因如此,特首在記招上才特別提出,要求疾控中心主任要到機場檢視航班的清毒流程,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因為只要同類漏洞仍在,我們再嚴的抗疫防線也會隨時被衝破,但內地各省市是否已有措施堵塞漏洞,才是當局及社會要急須關注的議題。

    今次新冠疫情已延續年半,病毒至今仍與我們的防疫措施不斷角力,我們要最終打贏今次疫戰,我們最重要的任務是不斷汲取經驗和教訓,不斷完善防疫體系。執筆之時,與確診四患者相關的千多個排查核檢全部呈陰性,希望疫情並未傳開,算是不幸中之大幸。最後筆者必須提醒,再嚴的防疫措施都是被動抗疫,要真正打贏新冠最後一仗,還是要靠大家積極接種疫苗,形成群體勉疫屏障!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21年7月30日 星期五

談何休閒中心? 大型遊樂設施、泳池安全法律竟零規管|2021-07-30 訊報 宇論滔滔

    日前,路氹城新開幕的"水上樂園"發生意外,有居民在使用其中一個水上設施時,意外撞到設施導致受傷。事件發生後,事主批評"水上樂園"設施存在安全風險,而根據社交網站平台資訊,已有多人使用有關設施而受傷,質疑存在安全隱患。旅遊局廿二日亦證實接獲 1宗關於"新濠影?"水上玩樂設施投訴,會協調酒店處理,並轉介相關部門跟進。

    零六年火山船意外已表明修法規管過往本澳亦曾發生過涉及大型遊樂設施的意外,翻查資料,二零零六年一月,一對內地旅客遊玩澳門漁人碼頭火山內的水上遊樂設施時,疑因船上沒有安全帶,加上衝力太猛,一名女旅客被拋出船外,致嚴重骨折,另一名旅客亦告擦傷,全部送醫治理。事後,當時的民政總署表示會檢討研究是否需要修改法例,但之後並無下文。

    根據現行規定,前述的"水上樂園"及遊樂設施等,僅由回歸前制訂的第47/98/M號法令《行政條件制度》規管,且屬該法令"表一"第5項"在向公眾開放之娛樂場所或中心經營之娛樂活動",只要提前向市政署"預先通知",規管力度甚至不及普通食肆!

    一四年驗收指引不管恆常保養維修雖然,為填補大型遊樂設施規範的完全空白,土地工務運輸局二零一四年推出《大型遊樂設施審批及驗收制度指引》,規範大型遊樂設施的設計、入則、施工安裝及驗收等的標準,也要求工程所有人(設施營運人)須委託局方認證的第三方檢測單位對設施進行詳細檢驗及運行試驗,以確保設施的安全性,並由該檢測單位發出"遊樂設施檢測報告",並要求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內容包括緊急應變計劃、安全措施、第三者投保計劃、事故通報機制、使用者責任聲明及投訴處理程序等,"安全管理制度"須委託註冊技術員確認,並由其發出"遊樂設施整機安全評估報告"及"遊樂設施整機安全責任聲明書"。

    但關鍵是土地工務運輸局非相關設施運作後的監管實體,且工務局驗收時亦未有明文規定必須聽取日後規管部門的意見,很明顯目前本澳大型遊樂設施的日常營運安全、乃至其複雜設施維修保養規管等 ,單靠市政署及現時的"預先通知"制度明顯是難以作出有效規範的。

    一七年公眾諮詢修法至今無影為此,特區政府多個部門在年底,就第47/98/M號法令《行政條件制度》進行公開諮詢,無論是諮詢文本和諮詢總結報告,均提出加強大型遊樂設施的規範,並明確建議將"向公眾開放的娛樂場所或中心經營的娛樂活動"易名為"向公眾開放的遊樂場所或遊樂設施",並由原來受"預先通知制度規管"改為"受准照制度規管"。並要求發出准照前,主管實體需聯同工務部門就設施進行驗收;遊樂設施須進行季度檢查及維修,且每年須向主管實體提交相關證明,更好地規管有關設施的安全。

    《行政條件制度》諮詢總結報告早在二零一八年底已完成及公佈,但兩年多來,有關修法文本仍未見提交立法會審議,本人在此促請跨部門工作組須加快立法工作,及早修法以便對大型遊樂設施的運作安全作更全面規範,避免同類意外再次出現。

二一年設機電廳只管電梯?

    但筆者更擔心的是,澳門社會一向比較"健忘",除筆者一直推動的強制電梯年檢,在筆者入信廉署要求調查當局放任自願登記制度並獲證實後,政府終在月前完成升降機強制年檢的公眾諮詢,並會爭取今年內在工務局成立機電廳,並立法規管落實全澳九千多部升降機類設備的強制年檢,先不談政府在今次諮詢中突然提出捨易取難的"保檢分家"制度外,始終算是為本澳機電設施的規範踏出第一步。但羅亦預先打底,由於人手有限,大家不要對機電廳工作抱有太大期望,工作會由小至大開展,這是否意味筆者一直要求政府將包括燃氣爐具及設備、大型遊樂設施一併納機電廳及立法規範的要求又泡湯呢?

    要知道,澳門涉及燃氣爐具問題的重大意外事故並不少,例如二零一一年造成十三人傷的國際中心大爆炸,還有二零一八年造成一死六傷的百利新?食肆燃氣爆炸事故,以及每年都出現多宗熱水爐使用當導至一氧化碳中毒暈倒、甚至死亡的個案更多不勝數!故在香港同屬機電工程署規管的燃氣爐具安全問題,同樣應由新成立的機電廳專責監管及立法規範。

酒店泳池救生員竟非強制?

    近年本澳大型遊樂設施都不乏泳池、且大型的水上樂園也越來越多,但不說不知,本澳對公眾泳池水質、安全的規範,目前竟仍停留在指引及行政要求,幾乎沒有任何法律規範。

    目前,體發局對轄下向公眾開放的泳池雖強制要求開放時段必須設有足夠的救生員當值(二零一八年八月就曾因救生員罷工,多個公眾泳池暫停開放),但非政府管轄的泳池,如設在酒店、私人商住大廈,但向公眾開放的泳池,除了會由市政署定期對水質作出抽驗外,則沒有其他安全或衛生要求和規範。

目前酒店等大型娛樂設施的泳池,僅需符合旅遊局聯同衛生局、市政署和體育局共同制訂的"關於酒店游泳池的指引"中有關硬件設施設備、基本安全衛生、水質及管理等的要求就可運作。值得留意的是,指引只建議泳池開放時段內設置救生員,意味著救生員非強制,故在本澳不少酒店泳池入口處設有"本泳池沒有配備救生員"的指示牌。

酒店泳池溺斃事故遠高於有救生員公眾池翻查資料,過去十年本澳酒店最少發生四宗泳客溺斃的事故,同期設有足夠救生員的公眾泳池則未有任何致命事故,但政府有關部門至今似乎仍視而不見,不單未有立法強制規範所有向公眾開放泳池必須設置足夠的救生員,就連修訂"關於酒店游泳池的指引"強制要求酒店在泳池開放時間必須設置救生員的工作也沒落實,實在令人難以接受!

澳門既然已將自己定位成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必須及早下定決心面對大型遊樂及機電設施的規範,也必須盡早對公眾開放泳池強制設救生員及水質標準等立法規範,從根源和制度上保障市民及旅客的安全,為成為真正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打好基礎。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21年7月23日 星期五

澳門節能減排不能再空談口號 應交由環保局定目標監察執行|2021-07-23 訊報 宇論滔滔

     第12屆國際基礎設施投資與建設高峰論壇在澳開幕,特首賀一誠表示,將通過推進總體規劃和分區詳細規劃,以更精細化、生態化、安全化為方向,推動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環保基建,平衡城市建設發展與環境保護,並將配合國家環保發展戰略,認真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因地制宜,逐步實現清潔能源替代,爭取 2030年或之前實現碳達峰。

    中國有承擔提減排承諾澳不應拖後腿中國是《巴黎協定》的簽署方,提出在2030年使用非化石能源(如風能、太陽能等)佔"一次能源"消耗的比重約20%;單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60%至65%等。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九月在聯合國大會上更進一步表示:"中國二氧化碳排放力爭於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國,排放量佔全球約28%,能夠作出明確、長期的承諾,確實突顯中國對減緩全球?化的承擔!

    儘管筆者對於特首公開高調承諾澳門的減排目標雖感到欣喜,但客觀而言,有關目標僅與內地"睇齊",無疑極為保守,因為澳門地方小、人口不多,加上沒有高碳排放的工業,且澳門作為人均GDP達世界先進水平的地區,且作為特別行政區,也確實有責任堅定配合國家執行減排承諾,甚至應訂出更高的減排標準作為對國家支持的回饋。

    澳減碳目標過低應訂高目標回饋國家不說不知,2015年3月,特區政府成立了一個由運輸工務司司長任主席,成員包括民航局、海事及水務局、交通事務局、經濟局、統計暨普查局、教育暨青年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環境保護局、旅遊局、能源業發展辦公室、運輸基建辦公室、民政總署、房屋局及衛生局共十四個公共部門代表,並由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協助統籌的"應對氣候變化跨部門工作小組"工作。根據第7/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由於中國是《巴黎協定》的簽署方,協定同樣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並於2016年11月4日正式生效。但相信大部分澳門居民,對於"應對氣候變化跨部門工作小組"及澳門的具體減排目標、計劃及配套措施,幾乎是一無所知!

    為此,筆者只能自行翻查資料,2020年本澳因為疫情關係旅客大減,人均耗電量為7,873度,較五年前微跌3.4%,但若以"正常"的2019年計算,該年人均耗電量為8,481度,較五年前(2015年)大增10.5%,較十年前(2010年)更大增23% 。

    巴黎協訂在澳生效GDP能耗卻大升九成不諱言,澳門至今幾乎沒有任何節能減排的整體目標及規劃, 更遑論有實際的節能減排舉措,故本澳人均能源消耗近年不斷攀升。

    再者,澳門單位GDP能源消耗的高低,只與賭收增減有關——原因是澳門GDP波動主要受賭收影響,賭收多少與能源消耗沒有直接相關,簡單來說,賭收低時本澳單位GDP能耗就會大幅飆升,賭收高時單位GDP能耗就會被大幅"溝淡",去年本澳受疫情影響,賭收大幅減少八成,澳門能源消費強度就較2016年大幅飆升九成!

    這張成績單,明顯不符合我國在《巴黎協定》有關單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60%至65%等承諾!澳門在減排" 肥佬"實屬意料中事,因為多年來政府從未認真作出統籌和落實工作,其中階梯電費胎死腹中就是一個典型例子。

    能源辦早在2011年推出《電費制度與電價釐訂》公眾諮詢,目標是建立一個"少用者付更少、多用者付更多"的"階梯電價"框架,期望用電大戶能夠引入更具效益的節能設備及能源管理策略,也令用電量低的用戶電費更低,鼓勵居民節能,此環保措施在內地、港、台,以及日本、韓國、澳洲、美國等地區或國家早已實行!

    "階梯電價"胎死腹中忘節能減排初衷根據資料,當年澳門用電戶超過廿二萬,當中用電最多的五百戶B、C、D組商業用戶,用=. 電量竟佔全澳用電量逾一半,且其平均每度電價較一般用戶更便宜。第一次諮詢時,顧問研究甚至認為:"澳門電費存在大型用戶補貼小用戶的情況。"但筆者當時就公開批評有關結論,因為分析只從經濟角度考慮供電的固定成本和零售成本,並沒有考慮產電期間無形的環境成本(如污染物排放、溫室氣體排放等)。

    很明顯,包括六大博企各個度假村在內的用電量大企業,其安裝節能設備的效益更大,鼓勵其安裝節能設備及更平均地分時段用電,不單可更高效地實現節能減排,亦可以減輕電網負荷,以高電費槓桿推動大企減排節能,確實更具經濟和環保效益。而根據政府的計算,約五百戶B、C、D組商業用電大戶,電費只會增加數千元或不高於百分之八,這仍未計算投資節能設備的電費減少,實屬可接受的合理範圍。

    能源辦當年曾表示"階梯電價"最快可在2013年實施,但到2015年中,能源辦卻轉口風指,"階梯電價"會增加工商業經營成本,間接宣佈經兩次諮詢的"階梯電價"被打入冷宮,完全忘記當初推行電費制度改革和節能減排的初衷。但吊詭的是,同樣是節約環保政策,且較"階梯電價"更遲提出的"階梯水價"卻在2016年11月順利推出,反映能源辦的經濟論站不住腳!

太陽能發電未普及先減上網電費?

    我國在《巴黎協定》的承諾還包括"在2030年使用非化石能源(如風能、太陽能等)佔‘一次能源'消耗的比重約20%;"對此,其實澳門在2015年制訂了《太陽能光伏並網安全和安裝規章》及上網電價,推動和鼓勵增加太陽能發電設施,雖然上網電價相對進取,但因安裝成本高、天台業權分散和消防安全等問題,政策推出以來僅有十宗申請個案,能源辦不單未有迎難而上推動簡化申請手續,卻竟然在2018年7月逆其道而行,以太陽能發電設備成本下降為由,將上網電價由3.9至4.8元,大幅下調至2.8元至3.7元,平均減幅逾兩成,變相放棄在本澳推動太陽能發電。當局既沒有增加本澳再生能源的發電比例,也沒有明確要求向內地購電時必須購買一定比例的再生能源,澳門根本不可能配合中國在《協定》提出在2030年使用非化石能源(如風能、太陽能等)佔"一次能源"消耗的比重約20%的目標,難道澳門又要拖國家減排的後腿?

    賭牌重新競投節能減排社會責任必不可少目前本澳六大博企的每個大型項目,其用水、用電、碳排放,以及垃圾產生量等,動輒佔澳門整體總量的幾巴仙,故從先易後難的角度,接下來的賭牌重新競投,博企的社會責任,尤其環保節能減排的責任肯定是續牌的重要條件之一。

    能源辦今年併入環保局,筆者善意希望這是本澳決心落實節能減排政策的首步,但要真正推動本澳的節能減排,當局有必要重新檢視疏理本澳的相關政策及措施,當中包括將目前由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協助統籌的"應對氣候變化跨部門工作小組"交由環保局統籌,並由其負責制訂本澳節能減排的規劃及目標,確保本澳有制訂具體的規劃落實國家的減排目標,並制訂短中長期的可量化指標,以便對措施的執行作持續的監督,確保有關的措施得到有序落實和切實執行,否則澳門的節能減排只會繼續淪為口號!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21年7月16日 星期五

中水回用先供大博企作景觀 綠化清洗較住戶沖廁更划算|2021-07-16 訊報 宇論滔滔

 政府2013年曾提出「再生水發展十年規劃」(下簡稱「十年規劃」),惟運輸工務司長羅立文2015年上任之初曾公開表示,再生水廠的建設費用數以億計,但生產水量有限,又質疑用作沖廁是否值得,計劃因此擱置。

五月底,立法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主席麥瑞權表示,環保局今年的投資計劃包括路環污水處理廠升級工程,政府擬在路環污水廠增加一條生產線,把污水過濾為再生水,將用作沖廁用途。但羅及後澄清,政府現時決定以「中水回用」取代再生水計劃,「中水」的成本較「再生水」低,但亦沒有那?潔淨,兩者「不完全同一件事」。

再生水決定降級成中水回用海事及水務局發新聞稿補充,該局聯同相關部門早前完成了「澳門中水回用深化研究」,計劃適當下調「重用水」的水質標準,並以「中水回用」取代以往的「再生水」規劃。「中水」主要應用在新區,並會應用在沖廁及綠化等用途。該局正聯同相關部門重點跟進和規劃「中水回用」的各項階段性工作,並將適時公佈具體方案。

從環保角度上,筆者從來不反對澳門使用中水、再生水,甚至更高質如新加坡的「新生水」,但希望政府更多考慮實際效益,因為環保也必須考慮效益,應將資源用在刀刃上。首先,全球大城市能成功普遍落實「分質供水」(向所有用戶供應不同水質自來水)的案例並不多,因為要重鋪額外一套管網,鋪設成本及日後維護成本都必須考慮,先不說在本澳道路再鋪設新水管的對交通的困擾,目前本澳單是一套供排水管的維護管理及滲漏問題已困擾不少住戶,要為所有住宅單位鋪多一套管網供應中水或再生水網,筆者實有保留。

住戶「分質供水」量小複雜效用成疑本澳2005年受嚴重鹹潮影響,供水鹹度高達五、六百度,為此社會熱議要仿效香港用海水沖廁,但經過研究,與香港海水經簡單過濾消毒可作沖廁不同,澳門海水要用作沖廁其處理成本及能耗與自來水處理相當,故研究沒有繼續。

翻查歷史,香港推行海水沖廁已經七十年,管網的覆蓋人口也只覆蓋八成半人口,且管網主要覆蓋人口稠密區域,很多地區仍未覆蓋!再者,海水駁錯會被即時發現,但本澳連註冊水喉匠制度都沒有,未來中水入家入戶若出現駁錯喉,或者很長時間也不會被發覺,所以當年再生水計劃也曾考慮加入食用色素,防止錯接及濫用,成本、日後維修保養、到避免錯接濫用等,都是推動住戶「分質供水」要面對和處理的問題。

正正由於「分質供水」鋪網成本高及維護複雜,同樣缺水的的新加坡,就是考慮到「分質供水」的困難,一不做二不休,決定把污水直接處理成「新生水」,即將污水直接處理成較一般飲用水更嚴格、近似純水的級別,目前當地七成的「新生水」用於工業用途,剩下三成考慮到市民心理感受,不會直接供到水網,而是送到水塘與自然界的淡水混合,再作一般水處理供應用戶。

路?有博企早已鋪管等再生水必須強調,筆者一直支持推動中水或再生水的應用,減少淡水資源的耗費,但前提是應該考慮效益及維護的複雜性。由於立法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當日討論再生水項目是閉門會議,但根據工務局聯同環保局的新聞稿,路環污水處理廠升級並不包括任何的中水處理設施。若如是,早年已鋪設的澳大橫琴校區及石排灣公屋群的紫色再生水管仍然只能供應一般食水。由於澳門污水廠至今仍有逾半污水未經二級處理,故按常理推測,在港珠澳大橋人工島東南側正在規劃施工、負責處理澳門半島及A區污水的污水廠,最有機會增設中水回用設施,但由於「分質供水」必須獨立管網,在未修法下,政府最多也只能將A區二萬八公屋增加中水沖廁系統,用量其實有限。

從先易後難的角度,推動中水回用理應先在路環污水廠開展,一方面澳大橫琴校區及石排灣公屋群已有管網,更重要是可直接供應路?城區多間大型博企用作綠化灌溉以及博企景觀用水,介時中水回用量必可大升,且成本維護亦大大降低,據了解因應政府早在2013年提出再生水規劃,路?城有大型渡假村興建時已自行鋪設「分質供水」的管網,只是政府一直未兌現承諾供應再生水!筆者也相信,近年博企對負起社會責任都相當主動,只要政府落實向路?仔供應中水,各大博企定必作出配合,且中水更可用作市政署緣化灌溉及CSR作洗街等用途,其實不愁出路。

供排水規章廿五年未修訂早滯後中長遠而言,如果政府已明確中水回用規劃,其實更應及早修法,要求所有新建築物應有獨立沖廁供水管,以便將來接入中水,但參考香港經驗,要普及起碼需數十年的時間。

無論是要求所有新建築物鋪設獨立沖廁供水管,還是中水的水質標準,都需要修訂已廿五年無修改的《核准澳門供排水規章》。不說不知,該規章還包括本澳的飲用水法定標準及排水管網的承受能力,這也意味著本澳供水水質及排水管網設計仍停留廿五年前的標準,早跟社會脫節!排水問題之前其他文章已提及,如目前本澳飲用水含鉛量的法定標準,較世衛每公升十微克的標準寬鬆五倍,必須強調,現時自來水公司及市政署的飲用水檢測是按新的世衛標準進行,但當要處罰時,原則上只能按明顯過時的舊法標準處理。

本澳水資源不單長期靠內地的政策傾斜,目前本澳每年用水約一億立方米,九成八以上是在珠海的西江抽取、儲存及運到澳門,近年氣候暖化導致的極端天氣令鹹潮不斷加劇,西江流域經濟發展及人口增加導致河水污染的風險也越來越高,澳門長年單一依賴的西江原水,也是面臨水質下降、枯水期水量不足的雙重風險。

故本澳除應思考更符合效益的「中水回用」外,也應及早為本澳供水做好前瞻規劃,如同樣缺水和依據馬來西亞供應原水的新加坡,過去多就是通過擴大雨水收集面積、投資再生水、海水化淡等開源措施,期望長遠實現供水自給自足的目標。

缺水新加坡「三招」開源目標自給自足新加坡目前的雨水收集面積已達總面積的三分之二,當地政府更計劃將收集雨水區的面積增至總面積的九成。澳門歷年均雨量約二千毫米,雖較全球均值高一倍,屬雨量充沛地方,但由於沒有做好雨水收集系統,目前僅靠數個水塘收集雨水,集水區僅佔總面積的3.6%(約1.2平方公里),僅是新加坡的二十分之一。當然,本澳用水密度強大,即使全澳土地均用作集水面積,每年也僅可收集不到六千六百萬立方米的雨水,只能滿足用水量的三分之二。

新加坡目前有四間「新生水」廠及兩間海水化淡廠,可分別應付30%及25%的總用水需求,並計劃在馬來西亞供應協議2061年約滿時,將兩者的佔總用水需求的百分比進一步增加至55%及25%,連同幾乎全面積的雨水收集,屆時新加坡基本完全可實現自給自足的目標。

澳前瞻拓水源或成新經濟增長點澳門背靠祖國,依靠中央不惜代價的政策傾斜,確實可不擔心水資源的問題,但若從負責任的角度說,極端天氣加上西江流域的不斷發展,周邊地區的用水需求只會越來越嚴峻,且在枯水期必然會更明顯,澳門作為富裕又細小的發展地區,更應未雨綢繆,參考新加坡制訂及規劃水源多元化的策略,只要做好規劃、資源投放及人才培養,有關的技術經驗甚至可外銷至其他地方,成為多元產業及經驗的新增長點,只是我們相關部門的主事官員能有危機感及視野嗎?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21年7月9日 星期五

舊街市印記隨處見 靠新管理制度注入活力?|2021-07-09 論盡媒體

根據《澳門街市》一書記載,澳門最早的街市可以追溯至16世紀末,而「街市」已在澳門存在幾百年 。澳門現存的9個街市,包括營地街市、雀仔園街市、下環街市、紅街市、台山街市、祐漢街市、水上街市、氹仔街市和路環街市。當中,僅有紅街市及雀仔園街市建於20世紀早期,原狀至今幾乎不變,其餘均已經歷重建及改建。據記載,已經消失的街市有泗𠵼街市、青洲街市、南京街市、海鏡街市及娛樂街市。 
而一些我們習以為常的街名、地方也記錄著那裡曾有街市存在過的痕跡。如街名賣魚巷(Travessa do Alpendre)、賣菜街(Rua da Estrela)、賣菜巷(Travessa da Mosca)、賣草地街(Rua da Palha)仍可重現它們昔日足跡;又如位於十月初五日街與海邊新街之間的原泗𠵼街市舊址。
街市作為重要的社區設施記錄著澳門歷史的變遷,同時也記錄著人們生活習慣如何隨時代轉變。
現存的街市為了更迎合大眾所需,其舒適度以及管理制度不斷隨時間革新求變。以祐漢街市為例,除賣魚肉菜,也賣乾貨,更有熟食提供,附近也有活動中心及社區中心,完全是一條龍服務。當局也多次提出要重整紅街市及雀仔園街市,加裝現代化設施如冷氣、升降機,以及乾濕貨分開擺放等,雖有關重整仍無期,但至少給了一些生機和希望。
另一邊廂,政府也以法規革新街市的管理。現時所適用的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是1960年制定的《市立市場章程》;而小販管理制度則沿用於1987年頒布,適用於澳門半島的《澳門市小販、手工藝者及收賣舊貨者市政條例》,以及於1974年頒布,適用於澳門離島的《海島市自治規約》。為此,政府早前擬訂《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及《小販管理制度法》法案,以規範街市、攤販的管理。
《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案6月時已在立法會通過,將於明年1月1日起生效。該法訂明,以公開競投替代現時抽籤分配攤位的制度,引入競爭元素挑選有利街市長遠發展的經營者;逐漸在街市推廣電子秤,統一度量衡,同時會逐漸推廣明碼標價、收款出具憑據等做法;市政署可在公共街市的範圍內裝設視像監察及錄影設備。另,為避免「殭屍檔」,訂明街市攤檔的租賃合同為期3年,且每一曆年內,承租人親身在攤位經營業務的日數不得少於240日;如在某一曆年的合同期間不足一年,則按該曆年所經營的日數以比例計算,不足一日亦作一日計算。
至於《小販管理制度法》法案,其已完成公開諮詢,但目前政府未透露立法時間表,暫未見進展。然而,這些現代化管理是否貼地,抑或弄巧成拙?需視乎政府有否做到「以人為本」。
街市裝錄像設備憂洩露私隱?
有關安裝錄像設備的規定,曾在立法會審議法案時惹起爭議,街市攤販擔心難以保障私隱。政府解釋,安裝錄影設備是要配合執法,比如確認攤販親身經營等,基本上是因應街市不同環境設置,非每一攤販設一個錄影設備。又指,錄像設備只會在街市的公共地方安裝,位置及角度只會是讓市政署監察到攤檔,有否按照合同規定的經營時間,開門及關門時間,有關錄影設備也作為街市控制室人員監察街市日常運作情況,以及有需要時取證之用。以符合持續經營、親身經營的法律規定。並強調有關錄像行為需要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要求,若需翻查相關錄像資料須獲市政署主席同意。
林宇滔:將經歷執法陣痛期

市諮委委員、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
對於這些街市新規,市諮委委員、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有關規定只是管理的框架及基礎,是否管理得好要看後續的細則操作。他表示,法律的實施將經歷一段「陣痛期」,或有不適應法律的攤販,又或是執法上存在的問題,甚或統一度量衡的技術支援等。
對於當局所指的修法後或可為街市注入新血及引入具新經營概念的人士,他持觀望態度。因目前作補充的行政法規尚未出爐,難以看出有何實際成效。有關的補充性行政法規將規範展開公開競投的方式、申請辦法和甄選標準,以及宣告公開競投結果的方法等。
林宇滔亦批評政府現時立法邏輯有問題,每次社會或委員會對有關法案提出質疑,總是以行政法規會寫明作推搪,但認為「魔鬼總在細節位」,政府應該是一併拿出行政法規在立法會討論,這才有價值。

匯流牌無影「特許資產」仍獨家 5G就算推出市民也無真選擇|2021-07-09 訊報 宇論滔滔

 郵電局局長劉惠明早前表示,預計第 3季將公布5G發牌工作方案,由於《新電信法》未完成立法,5G將沿用獨立發牌機制,與之前的 2G、3G及 4G牌照一樣獨立招標。澳門電訊的「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即電信「特許資產」管理)年底到期,她預計未來的相關工作將在第 3 季公布消息,現階段雙方仍商討細節。

5G發牌推翻原規劃無交待原因單看新聞,似乎一直被拖延多時的5G發牌終見曙光,但實際上,政府完全推翻之前已作諮詢及表明會落實的電信匯流牌的電信業發展策略,更重要是,特許資產管理似乎仍會續期,若仍然維持一家獨享,澳門未來5G服務將難以推動有效競爭,變相令用戶沒有真正的選擇。而5G牌照不以匯流牌照模式發放,也極可能意味著營運商又需要獨立建網,大大增加5G的營運成本,市民亦可能面對基站眾多及不停掘路的困擾。

  必須指出,政府去年六月回應為何仍未完成《新電信法》立法及發5G牌時,曾稱:「先理順政府電信特許資產的歸屬」才發5G牌。但筆者翻查資料,政府早在2013年時,當時的電信管理局就提出電信牌照未來會朝「匯流」或「三網合一」的方向作考慮。

2017年7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向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交待未來電信發牌制度時強調,未來將以匯流牌照規管電信業,牌照會分為設施為本和服務為本的營運商,設施為本的營運商要向其他營運商提供網絡資源,服務為本的營運商則以零售形式提供服務。郵電局局長劉惠明稱,澳門電訊現行特許合同亦已規定若有新法規便需執行,即會自動納入匯流制度。2019年2月,電信網絡及服務匯流牌照制度正式諮詢業界。匯流牌照初步構想至今已八年,明確提出已四年,但實際發牌時間表仍未清晰。

「特許資產」公平使用拖沓十年無寸進雖然筆者同意,「先理順政府電信特許資產的歸屬,才發5G牌的方向」。但一年過去了「特許資產」的公平使用毫無寸進,甚至合同到期後的處理仍然未有任何交待,給筆者的感覺是沒有最HEA,只有更HEA!

要知道,根據政府2009年與澳門電訊簽署的《特許合同》第五條第二款:"CTM將於2011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包括「特許資產」的財產清冊予政府審批,因專營合同明確規定,專營期間建設的所有電信網絡、管道、機房及總部等,專營期完結後應歸政府擁有。」合同第九條已明確規定其他營運商應可付款公平使用,當中包括管道、網絡及特許資產的接入等等。

不說不知,就算是目前位於高地烏街的澳門電訊大樓及?仔電訊綜合大樓為例,根據1999年刊登過公報的合同,澳門電訊合同期間僅需要每年僅75,510元租用,且郵電局更要負責「物業之結構及保養,包括外部喉管、機器、發熱系統等以及外牆保養。」使用成本極低,加上新的特許合同未有交待新租金,筆者兩年前曾去函郵電局,要求交待現時澳門電訊向郵電局及澳門政府租用設施的的具體租金,但郵電局僅表示租金有調整,不肯交待實際租金。

合同要求公平使用實際獨家享用當年定立特許資產的管理合同,其中最重要的目標就是希望已屬政府擁有的電信特許資產,能夠以成本價格公平給多個不同營運商使用,推動真正有效的競爭,因此在有關合同中,有明文規定不得歧視任何經營者,政府也有權介入實際的接入安排及收費等,確保特許資產管理人不會濫用主導地位及作出違背競爭的行為。但十二年過去,有關條文只是一紙空文,完全沒有被依法執行,特許資產甚至仍是「獨家享用」的資產,與原來的政策原意完全背道而馳!當中不單涉及政府資源的捐失及浪費,更重要是窒礙了整個電信行業的發展。

隨著流動數據的速度不斷提升及技術應用的不斷發展,現代人的通訊除基本的語音通話外,其他幾乎都通過數據流的方式處理,例如現在IDD用量大跌,人們主要通過聊天或社交媒體軟件作長途語音或視像通話,不少人的生活、社交娛樂都在手機上完成。5G的網速大概較4G快10-100倍,時延大減則可實現更精細靈敏的遠程操作或自動駕駛,可同時連接的設備數目大增則可實現「萬物互聯」。

 但任何流動數據網絡都要通過基站接入光纖網絡傳輸,甚至全球不同國家地區及洲份通訊也幾乎是靠陸上或海底的光纜連接,所以推出5G,就意味著需要更多固網頻寬支持!

寬頻上網開放廿年仍「真專營」 2011年前因固網仍屬專營範圍,流動電訊營運商只能向澳門電訊租用專線作為其流動電信網絡的基礎連接,但由於沒有競爭,澳門專線費用較香港同類專線貴5到7倍,國際專線倍數更高,這也是一直以來澳門電信費用較鄰近地區高昂的主要原因。

 隨著專營權在2011年完結,政府招標批出多一個固網電信牌照給Mtel,原有的固網特許資產只要能受政府監管下讓所有營運者以同一價格作公平使用,不單有助其他流動電信營運商降低成本增加競爭力,也有助新的固網營運商通過特許資產,盡快完成網絡覆蓋及提供服務。

 然而,政府不單未能在固網開放之初,落實「特許資產」的公平使用,甚至2016年合約中期檢討時,仍未將特許資產的詳細清單公開,甚至一直未有依法將政府特許資產的獨立會計帳目公開,讓業界和公眾監督有關資產的使用及入帳情況是否符合法例規定,有否對其他經營者造成不公等等,更遑論依約監督"特許資產"的定期更新維護!為此,筆者稍後會入信廉政公署,要求就「特許資產」有否嚴格按照合同監管,作出合法性調查。

5G專線量較4G大增競爭更不公平5G速度上較目前4G高十倍以上,意味客戶對數據的需求將會大增,營運商需要租用的基站與機樓間的專線頻寬同樣需要以十倍計的增長。若政府仍不落實「特許資產」的真正公平使用或大幅降低專線費用,營運商間的鉅大營運成本差距,只會令流動電信的不公平競爭進一步極化,甚至會令行業重新走回壟斷時代。簡單而言,政府過去十二年任由「特許資產」獨家享用的情況持續,即使政府今年獨立發出5G牌照,未來5G服務根本不可能出現真正有效的競爭,甚至可能重蹈互聯網巿場開廿年仍然維持「假開放、真專營」的狀態!

「特許資產」應收回及大幅降價 按照政府匯流牌照管理電信服務的方向,只要營運商獲發匯流牌照,就可經營任何電信服務,包括5G、光纖上網、有線電視,甚至未來的6G等,而不需要等政府逐一發出有關牌照,匯流牌在很多地區已實施,也可令電信服務商更靈活配合市場需求。

 但要真正推動電信匯流牌照制度的成功,關鍵在於真正完善特許資產使用的公平,以及將來網絡營運商同時兼營服務牌照時,有何機制確保網絡營運商對所有服務牌照都公平和劃一價格的使用等,以及確保所有網絡均有合理和充足的互聯頻寬等,都是匯流牌照制度是否能夠推動有效競爭的關鍵。

 目前離「特許資產」管理合同今年底到期只剩不足半年的時間,從實際操作角度,合同到期後政府即時收回「特許資產」自行或外判管理已幾乎不可能,但政府會否有實際措施落實「特許資產」的公平使用?政府會否即時大幅下調專線費用等,都是關乎市民是否有真正5G服務選擇的關鍵。

5G獨立發牌重覆建網弊大於利 除特許資產的管理,未來本澳建設5G網絡時估計基站要較目前4G網絡大增,保守估計要2500-4000個基站,才能較好覆蓋全澳,雖然政府已協調部門提供二百多個基站點,但要不同營運商在民居設點將會吃力不討好。再者,政府突然推翻之前通過發出匯流牌照推出5G服務的規劃,這也意味著獲牌照營運商需獨立建網,需要的基站必然會更多,這將大大窒礙5G的發展,不單基站爭議會更多,也牽涉更多的掘路工程,社會成本極大。

 故筆者一直建議,政府可牽頭或由各營運商合股經營類似內地鐵塔公司,以獨立第三方身份,統一負責本澳的特許資產管理及公平使用,以及往後5G基站的統一建設及維護,也是符合本澳電信業未來發展的可行方向,政府有必要及早作出研究部署!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21年7月8日 星期四

各地都更重建大對比 林宇滔:無地方可「照抄」政府需有決心|2021-07-08 力報

祐漢七樓群系列

祐漢七樓群至今樓齡已接近50年,由澳門回歸之初當時的特區政府便提出對該區進行「舊區重整」,然而回歸已逾20截,七樓群在歲月的洗禮下,大廈石屎剝落、鋼筋外露、塞渠漏水等普遍,並衍生衛生、治安、安全等問題,困擾區內居民。歷屆政府也只是「空談」重建問題,至今都更法仍未出台,且亦未有具體規劃,工作可謂毫無進展。都更工作多年來仍未有起色,只因業權收集、補償方式等核心問題一直未能解決。環顧世界各大城市均有經歷過都市更新、市區重建等進程,各城市的實施模式、範圍標準、利害關係保障等各有不同,當中又是否有地方值得澳門參考和借鑒?前都更會委員林宇滔認為,當中新加坡的市區重建由行政主導最具效率,較具參考價值;但他又坦言其實每個城市都都更工作均是一個「慘痛經歷」,認為沒有一個城市例子可供澳門「照抄」;認為都市更新應由規劃主導,但多年來當局一直沒有具體方案出台,更直指特區政府對都更工作「無決心」!【本報記者陳宇東特別報道】

香港—收購業權推動重建

與本澳僅一海之隔的香港,都市更新實施模式依照發展局於2011年制定的《市區重建策略》,重點圍繞重建、樓宇修復和文物保育三大板塊;以公私營實體並行參與的方式,香港市區重建局(下稱市建局)一方面推動並落實各項重建計劃,另一方面其全資附屬機構也為有興趣重建樓宇的業主或發展商提供顧問服務。

當香港政府公布要對相關樓宇重建後,下一步便是凍結人口,後續便是落實收購業權和重建工作。而收購方面現金補償金額定為被市建局收購住宅單位的市場價值,加上特惠津貼;除了現金補償外,香港政府也提供單位置換,選擇「樓換樓」的住宅自住業主必須先接受按「七年樓」呎價計算的現金補償金額。 但據資料顯示,「樓換樓」計劃在執行上困難,且行政成本高,因此成功案例並不多,受影響市民較多接受現金補償。

但對於香港方面的都更方式,行政長官賀一誠早在其競選時便曾表示,澳門都更不走香港模式,因為香港是透過降低業權百分比而強制收購拍賣,因此引起好多爭議。強調澳門的模式「唔係收購、買斷你個間屋,而係臨時畀個地方你出去住」,待建成後再回遷,相信此方法居民應該可接受。

台灣—贈送地積比致都更變質

至於台灣方面,都市更新實施者可以包括政府機關、專責法人或機構和團體,是公辦民辦並行。 台灣在都市更新的推動以單位置換為主,原業主需要攤分重建時所需的建築成本及其他間接成本;如不願意參與更新後權利分配,權利義務關係人得到現金補償。補償金額由第三方估價師估算,並經過都市更新審議會審議。

然而,台灣的都市更新便是提供誘因,吸引舊樓進行重建,包括贈送地積比,容許發展商即使在重建地段不能使用增加的地積比,也可以在其他土地使用相關地積比,興建餘下的單位。因此部分區位極佳的舊樓業權人,甚至幾乎不需要額外支付溢價金,就可舊樓換新樓。

然而,台灣有關都更模式亦一直未能獲得社會正面迴響,有評論認為此種以容積獎勵出售獲利作為更新動能的模式,導致更新推動與否,完全依賴更新後房價增值或是否投資獲利與否;導至結果是,高房價地區的房子雖沒問題,也要納入更新拆除重建;房產增值空間小的地區,縱使環境破敗危險卻還是乏人問津,無法推動更新。

廣州—行政主導重建

而內地廣州方面,其都更模式則是以行政主導為主。對低效存量建設用地進行盤活利用,以及對危破舊房進行整治、改善、重建、活化和提升; 城市更新方式包括全面改造和微改造方式。《 廣州市城市更新辦法》所定的土地,經申請納入省「三舊」(舊城、舊村及舊廠) 改造地塊數據庫,可列入城市更新範圍。

如較常見的舊城鎮全面改造或微改造項目,均是由市、 區政府安排財政資金組織拆遷補償安置,同時徵詢居民對改造區域意願和拆遷補償安置方案意見,兩者比例分別達到九成以上和三分之二以上, 方可啟動改造。 如屬舊村莊的情況,按全面改造模式區分為徵收儲備,由政府整理土地,負責村民住宅和村集體物業復建安置補償;另外亦分為自主改造和合作改造。

新加坡—高度集中由政府統籌協調重建

至於新加坡方面,其市區重建都是以行政主導為主,大部分重建由公營部門而非私營巿場所發起。新加坡市區重建局會發布總體規劃,總體規劃是一項國家土地利用規劃,指導國家今後10至15年的發展,並五年檢討一次。其後,新加坡公營部門透過選擇性整體重建計劃(SERS)執行都市更新工作,該計劃目的是為推動舊公營房屋的重建工作;建屋發展局會賠償業主實施時物業的市場價值,同時會補償搬遷和安置費用。 建屋發展局會在計劃的鄰近區域提供新公營房屋置換,業主若選擇重置只需補償舊居與新居的差價。

此外,新加坡國家發展部下設的市區更新局是新加坡的主要規劃及文物保育機構,因此在都市更新中,新加坡政府在文物保育方面顯然走在前面;此外,從架構上看,新加坡的市區更新制度也是上述城市中最為簡單的,其高度集中一個政府機構,並由該機構統籌協調。

各地都更不盡相同 難供澳門「照抄」

然而對於各城市的都更過程中,又是否有澳門值得參考的地方。都更會前委員林宇滔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環顧世界各地、尤其是亞洲地區城市的都更工作,都經歷過不少「慘痛教訓」,認為沒有一個地方的方案是值得澳門「照抄」,因每個地方都不盡相同;但本澳門可從這些城市中吸取失敗經驗,從而避免再走彎路。

林宇滔稱,澳門都更必須先定出目標方向,釐清究竟重建的核心目標是甚麼,而他認為本澳都更的目標是在於改善舊區居民的整體生活質素。他續稱,因為不同地方的目標是各有不同,例如東京的總目標是從環境、災難預防及國際化角度等方面出發;而韓國首爾就是側重於改善城市肌理及居住環境,從而提升成世界一級城市。因此先有清晰目標非常重要。

新加坡市區重建具效率 值得參考

就不同城市在都更上的「慘痛經歷」,林宇滔表示,香港目前對於一些有利潤的重建項目,私人發展已做得七七八八,但對於剩下的以公共利益為主、利潤不是太多的項目,便是靠香港市建局完成;而儘管香港政府已對市建局作不少政策傾斜,但無奈市建局的重建速度還是很慢,遠追不上樓宇老化的速度。又例如台灣會用獎勵地積比手段,最終亦令本身都更的目標變質,成果均未如人意;內地方面的都更由行政主導,雖較具效率,但其方法等於將個地方「推倒重來」,將原有風貌、城市肌理等均破壞掉,因此參考的價值亦不大。

林宇滔認為,新加坡市區重建工作有部分是值得澳門參考,因新加坡是由很強的行政主導來推行,其規劃和執行均屬同一部門,這便能有更好的力度、誘因和配套去推行重建,且重建過程中亦能顧及到保育的問題。他直言,其實都更工作,除了要有明確核心目標外,便是要有良好的規劃配套,上述缺一都要令整個都更大打折扣;因此他認為新加坡的都更是目前最具社會效益,這行政上的配套是值得澳門參考。

規劃主導重建 當局都更欠決心

林宇滔指,反觀澳門,自2005年政府宣布會重建祐漢七群樓後,由該刻開始,「要落釘的人已落釘」,有人大量收購上述大廈的住宅單位,等待將來舊樓重建收購或發展時獲得賠償,不會再有人願意再投放資源去維修保養大廈,因而大廈環境愈變惡劣;15年來多次進行入戶調查,但重建工作仍有毫無進展。

他續稱,時至今日都更的法律配套仍未出台,直指「無法律配套都更根本就只係廢話!」。即使有法律,要落實仍是困難重重,因只目前仍未有具體規劃配套、優惠政策等,均未能取得居民共識,這些都是立法時便要全面考慮,但現在仍時「十畫都未有一撇」。他重申,都更及舊區重整是政府始終都要面對的問題,認為當局在過程中是可以有傾斜政策作為推動,但政府必須是統一對所有有需要重建區域的市民,而並非只是針對祐漢七樓群。

林宇滔認為,都更工作該是由規劃作主導,當有完善的法律、規劃配套出台後,其實都更何止是祐漢區,根本本澳還有很多舊區都可考慮推行都更。但無奈多年來上述所有政府均仍未有出台,質疑政府都更工作上根本是「無決心」,令祐漢七樓群成為政府舊區重建下的受害者,現在的關鍵是政府的立場,如果是想推行都市更新,便應盡快完成都更法立法,並推出優惠政策吸引和鼓勵業主、發展商參與重建,方能真正落實本澳都更工作。




中水回用應充分考慮定位效益 林宇滔籲勿先供應住戶 先易後難用於灌溉博企|2021-07-08 市民日報

 【本報訊】政府過去曾提出「再生水發展十年規劃」,惟其後予以擱置。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日前突表示,決定放棄再生水計劃並以「中水回用」取代。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強調,政府應充分考慮中水的定位和實際效益,倘先供應新城A區則只有3萬多個單位,若將來再供應到其他地區,需另建新管網供應中水,將引發大問題。他建議若實行「中水回用」,不應先考慮供應住戶,而應先易後難用於綠化灌溉以及博企景觀用水。

林宇滔認同政府考慮珍惜水資源,及設想更多辦法節省和重新利用水資源。但他直言,當年已經對政府再生水規劃的定位和策略思路有保留,因當年政府再生水定位比較特別,把再生水的水質提升到接近自來水,但只供應給石排灣公屋群和澳大用作沖廁用水,而採用的做法更是「分質供水」,即分別供應兩種水質的水。

分質供水困難 鋪管長遠複雜

他指出:全世界廣泛成功應用「分質供水」的地方不多,香港是其中一個「分質供水」以海水沖廁的地方,但香港由1950年推廣至今70年,也只有八成用戶使用海水沖廁,因鋪設管網是長遠和複雜的事。而非常缺水的新加坡亦沒有採用「分質供水」,新加坡因考慮「分質供水」的困難,一不做二不休,當地的「新生水」,是把污水直接提升到飲用水和工業純水的級別,做到比自來水更高的級別,而當地七成「新生水」用於工業用途,剩下三成亦不會直接供到水網,而是排到水塘變成自然循環,先進如新加坡亦沒有走「分質供水」的路。

林宇滔強調,從來不反對澳門使用中水、再生水,甚至更高的「新生水」,但希望政府更多考慮實際效益,環保本身若果要使用更多資源,應用在刀刃上,綜觀其他地方應用「分質供水」不多,因每家每戶都要多1套管網,成本效益和將來的維護管理值得擔心,現在澳門單是1條管網已經有很多維護管理和滲漏問題,故對另建1條中水管網用於每家每戶沖廁有保留。

循水源頭思考 擴集雨水面積

他又指政府現時的計劃是把中水處理設施設於港珠澳大橋人工島,將先供應新城A區,但A區只有3萬多個單位,不敢想像將來如果把中水水管鋪到舊區,現在社會一直詬病的掘路工程只會更嚴重。而另一問題是過去石排灣和澳大已預鋪設了另一條水管預留給供應再生水,但一直未有再生水,仍只使用普通自來水,此舉就是浪費,他指政府似乎未有計劃把中水接到石排灣和澳大已鋪設的再生水管。

林宇滔說,即使要使用再生水和中水,應先易後難,先用於綠化灌溉以及博企景觀用水。他舉例說,威尼斯人大運河和湖,以至永利度假村的噴泉都大量用水,博企用水量可能等於千家萬戶,且向博企供水只需1條管道,遠比向不同住戶再鋪新水管簡單。他更認為,澳門不是缺水的地方,唯一擔心是秋冬季節鹹潮抽不到水,屬季節性缺水,澳門應在水的源頭多思考,例如應考慮收集更多雨水,雨水收集後經簡單處理便可以使用。現時澳門的集水面積僅得幾個百比點,新加坡則超過一半,澳門應思考如何增加集水面積。

另外,林宇滔批評說,中水處理不應只有立法會的立項而沒有規劃,過去政府有提出2013至2022澳門再生水發展規劃,現在突然扭轉方向,應該先向公眾交代清楚,分析和聽取公眾意見,為中水探討合適的定位;惟現時政府未有做好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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