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9日 星期五

匯流牌無影「特許資產」仍獨家 5G就算推出市民也無真選擇|2021-07-09 訊報 宇論滔滔

 郵電局局長劉惠明早前表示,預計第 3季將公布5G發牌工作方案,由於《新電信法》未完成立法,5G將沿用獨立發牌機制,與之前的 2G、3G及 4G牌照一樣獨立招標。澳門電訊的「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即電信「特許資產」管理)年底到期,她預計未來的相關工作將在第 3 季公布消息,現階段雙方仍商討細節。

5G發牌推翻原規劃無交待原因單看新聞,似乎一直被拖延多時的5G發牌終見曙光,但實際上,政府完全推翻之前已作諮詢及表明會落實的電信匯流牌的電信業發展策略,更重要是,特許資產管理似乎仍會續期,若仍然維持一家獨享,澳門未來5G服務將難以推動有效競爭,變相令用戶沒有真正的選擇。而5G牌照不以匯流牌照模式發放,也極可能意味著營運商又需要獨立建網,大大增加5G的營運成本,市民亦可能面對基站眾多及不停掘路的困擾。

  必須指出,政府去年六月回應為何仍未完成《新電信法》立法及發5G牌時,曾稱:「先理順政府電信特許資產的歸屬」才發5G牌。但筆者翻查資料,政府早在2013年時,當時的電信管理局就提出電信牌照未來會朝「匯流」或「三網合一」的方向作考慮。

2017年7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向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交待未來電信發牌制度時強調,未來將以匯流牌照規管電信業,牌照會分為設施為本和服務為本的營運商,設施為本的營運商要向其他營運商提供網絡資源,服務為本的營運商則以零售形式提供服務。郵電局局長劉惠明稱,澳門電訊現行特許合同亦已規定若有新法規便需執行,即會自動納入匯流制度。2019年2月,電信網絡及服務匯流牌照制度正式諮詢業界。匯流牌照初步構想至今已八年,明確提出已四年,但實際發牌時間表仍未清晰。

「特許資產」公平使用拖沓十年無寸進雖然筆者同意,「先理順政府電信特許資產的歸屬,才發5G牌的方向」。但一年過去了「特許資產」的公平使用毫無寸進,甚至合同到期後的處理仍然未有任何交待,給筆者的感覺是沒有最HEA,只有更HEA!

要知道,根據政府2009年與澳門電訊簽署的《特許合同》第五條第二款:"CTM將於2011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包括「特許資產」的財產清冊予政府審批,因專營合同明確規定,專營期間建設的所有電信網絡、管道、機房及總部等,專營期完結後應歸政府擁有。」合同第九條已明確規定其他營運商應可付款公平使用,當中包括管道、網絡及特許資產的接入等等。

不說不知,就算是目前位於高地烏街的澳門電訊大樓及?仔電訊綜合大樓為例,根據1999年刊登過公報的合同,澳門電訊合同期間僅需要每年僅75,510元租用,且郵電局更要負責「物業之結構及保養,包括外部喉管、機器、發熱系統等以及外牆保養。」使用成本極低,加上新的特許合同未有交待新租金,筆者兩年前曾去函郵電局,要求交待現時澳門電訊向郵電局及澳門政府租用設施的的具體租金,但郵電局僅表示租金有調整,不肯交待實際租金。

合同要求公平使用實際獨家享用當年定立特許資產的管理合同,其中最重要的目標就是希望已屬政府擁有的電信特許資產,能夠以成本價格公平給多個不同營運商使用,推動真正有效的競爭,因此在有關合同中,有明文規定不得歧視任何經營者,政府也有權介入實際的接入安排及收費等,確保特許資產管理人不會濫用主導地位及作出違背競爭的行為。但十二年過去,有關條文只是一紙空文,完全沒有被依法執行,特許資產甚至仍是「獨家享用」的資產,與原來的政策原意完全背道而馳!當中不單涉及政府資源的捐失及浪費,更重要是窒礙了整個電信行業的發展。

隨著流動數據的速度不斷提升及技術應用的不斷發展,現代人的通訊除基本的語音通話外,其他幾乎都通過數據流的方式處理,例如現在IDD用量大跌,人們主要通過聊天或社交媒體軟件作長途語音或視像通話,不少人的生活、社交娛樂都在手機上完成。5G的網速大概較4G快10-100倍,時延大減則可實現更精細靈敏的遠程操作或自動駕駛,可同時連接的設備數目大增則可實現「萬物互聯」。

 但任何流動數據網絡都要通過基站接入光纖網絡傳輸,甚至全球不同國家地區及洲份通訊也幾乎是靠陸上或海底的光纜連接,所以推出5G,就意味著需要更多固網頻寬支持!

寬頻上網開放廿年仍「真專營」 2011年前因固網仍屬專營範圍,流動電訊營運商只能向澳門電訊租用專線作為其流動電信網絡的基礎連接,但由於沒有競爭,澳門專線費用較香港同類專線貴5到7倍,國際專線倍數更高,這也是一直以來澳門電信費用較鄰近地區高昂的主要原因。

 隨著專營權在2011年完結,政府招標批出多一個固網電信牌照給Mtel,原有的固網特許資產只要能受政府監管下讓所有營運者以同一價格作公平使用,不單有助其他流動電信營運商降低成本增加競爭力,也有助新的固網營運商通過特許資產,盡快完成網絡覆蓋及提供服務。

 然而,政府不單未能在固網開放之初,落實「特許資產」的公平使用,甚至2016年合約中期檢討時,仍未將特許資產的詳細清單公開,甚至一直未有依法將政府特許資產的獨立會計帳目公開,讓業界和公眾監督有關資產的使用及入帳情況是否符合法例規定,有否對其他經營者造成不公等等,更遑論依約監督"特許資產"的定期更新維護!為此,筆者稍後會入信廉政公署,要求就「特許資產」有否嚴格按照合同監管,作出合法性調查。

5G專線量較4G大增競爭更不公平5G速度上較目前4G高十倍以上,意味客戶對數據的需求將會大增,營運商需要租用的基站與機樓間的專線頻寬同樣需要以十倍計的增長。若政府仍不落實「特許資產」的真正公平使用或大幅降低專線費用,營運商間的鉅大營運成本差距,只會令流動電信的不公平競爭進一步極化,甚至會令行業重新走回壟斷時代。簡單而言,政府過去十二年任由「特許資產」獨家享用的情況持續,即使政府今年獨立發出5G牌照,未來5G服務根本不可能出現真正有效的競爭,甚至可能重蹈互聯網巿場開廿年仍然維持「假開放、真專營」的狀態!

「特許資產」應收回及大幅降價 按照政府匯流牌照管理電信服務的方向,只要營運商獲發匯流牌照,就可經營任何電信服務,包括5G、光纖上網、有線電視,甚至未來的6G等,而不需要等政府逐一發出有關牌照,匯流牌在很多地區已實施,也可令電信服務商更靈活配合市場需求。

 但要真正推動電信匯流牌照制度的成功,關鍵在於真正完善特許資產使用的公平,以及將來網絡營運商同時兼營服務牌照時,有何機制確保網絡營運商對所有服務牌照都公平和劃一價格的使用等,以及確保所有網絡均有合理和充足的互聯頻寬等,都是匯流牌照制度是否能夠推動有效競爭的關鍵。

 目前離「特許資產」管理合同今年底到期只剩不足半年的時間,從實際操作角度,合同到期後政府即時收回「特許資產」自行或外判管理已幾乎不可能,但政府會否有實際措施落實「特許資產」的公平使用?政府會否即時大幅下調專線費用等,都是關乎市民是否有真正5G服務選擇的關鍵。

5G獨立發牌重覆建網弊大於利 除特許資產的管理,未來本澳建設5G網絡時估計基站要較目前4G網絡大增,保守估計要2500-4000個基站,才能較好覆蓋全澳,雖然政府已協調部門提供二百多個基站點,但要不同營運商在民居設點將會吃力不討好。再者,政府突然推翻之前通過發出匯流牌照推出5G服務的規劃,這也意味著獲牌照營運商需獨立建網,需要的基站必然會更多,這將大大窒礙5G的發展,不單基站爭議會更多,也牽涉更多的掘路工程,社會成本極大。

 故筆者一直建議,政府可牽頭或由各營運商合股經營類似內地鐵塔公司,以獨立第三方身份,統一負責本澳的特許資產管理及公平使用,以及往後5G基站的統一建設及維護,也是符合本澳電信業未來發展的可行方向,政府有必要及早作出研究部署!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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