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6日 星期三

政府應與石油氣業界定調價準則 2018年12月20日|市民日報

政府應與石油氣業界定調價準則
  【本報訊】近年與民生密切相關的石油氣價格愈來愈高,昨在「民眾講壇」上,有講者指石油氣進口價與零售價相差較大,本澳石油產品價格高企最主要原因是市場壟斷及透明度不足,促請政府與石油氣供應商訂定價格調整準則,並要設解釋機制,讓石油氣供應商向公眾說明價格調整的原因,增加市場透明度,亦要盡快出台《消保法》和《反壟斷法》,進一步規範市場定價,長遠應引入更多競爭者。
  由民眾建澳聯盟舉辦的「民眾講壇」,昨邀請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民眾願景協會副理事長歐陽廣球、民聯智庫理事長陳冰冰、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等探討石油氣價格。
  歐陽廣球表示,本澳石油氣價格一直被社會質疑加快減慢,加多減少,13.5公升罐裝石油氣早前只售206元,最近加價至234元,加幅逾13%,令市民非常不滿。根據報道,今年1至8月,石油氣進口價平均每公斤5.5元,然而零售價平均為15.79元,即每公斤相差超過10元,扣除成本,相信石油氣商的利潤仍然可觀,亦顯示市場沒有足夠競爭。
促引入競爭機制免壟斷
  他認為本澳石油產品價格一直高企,最主要原因是市場壟斷,市場沒有引入更多的競爭機制,以及透明度不足。為解決市民「捱貴氣」問題,他認為石油市場必須引入競爭機制,《消保法》和《反壟斷法》須盡快出台,從法律層面監控物價。
  陳冰冰表示,雖然本澳是自由市場,但面對市場可能的聯合定價、行業壟斷,非常需要保障機制。她建議設立陳述和解釋機制,讓石油氣供應商在價格調整的過程中,向公眾說明相關原因,增加石油氣價格的透明度;建議政府與石油氣供應商共同訂定價格調整準則,尤其於國際石油價格出現調整時,本澳價格亦要有合理調整,保障消費者和行業雙方利益;加強市場監管,若出現聯合定價,政府要有機制監管;期望盡快出台《消保法》和《反壟斷法》,進一步規範市場定價;長遠希望政府鼓勵更多經營者進入市場,確保市場良性競爭。
  林宇滔表示,現時全澳有7家石油氣批發商,但臨時燃料中途倉只有7個位置,讓現有7間批發商臨時倉儲,反映政府沒有考慮公平競爭的問題,新的經營者欲進入批發層面,卻無法使用中途倉空間,故根本難以有新的經營者進入市場。他強調,石油產品是市民的必需品,政府必須確保石油產品價格的合理,上游、中游價格機制做到公開透過,讓有意經營者能夠在沒有障礙下進入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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