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3日 星期日

特許資產公平使用乃電信匯流成敗關鍵 2019年3月1日|訊報

特許資產公平使用乃電信匯流成敗關鍵   
郵電局由二月一日至三月四日期間,就《電信網絡及服務匯流制度》進行為期三十日的業界諮詢,並於上周舉行兩場業界諮詢講解會及一場新聞發佈會。首場的諮詢對象為專業團體、學術單位和政府部門,次場的諮詢對象為電信業界。郵電局劉惠明局長期望透過今次的諮詢,集思廣益、廣納專業意見,為引入匯流服務創設條件,制訂更利好電信市場持續及健康發展的政策,讓市民可以享受更多元化及更優質的電信服務,為業界帶來更多的發展機遇。
不作公開諮詢違指引
不過,今次的諮詢對象僅為業界,公眾根本無法發表意見,電信業作為一個重要的公共政策,當局未有按照《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作公眾諮詢,確實違返指引要求,筆者實難苟同!不諱言,對於匯流制度發牌,公眾確實未必能夠提供一些專業意見,但作為民生必須的服務,公眾實有權就現時的電信服務提出意見及對未來服務提出要求。
說回文本,公眾或難以明白《電信網絡及服務匯流制度》。但大家在日常生活使用中也會感受到,目前電信業的發展,由過去固網電話、流動電話、互聯網服務、電視傳送均用獨立網絡及設備服務,逐步變成透過互聯網(IP技術),在單一網絡和平台就支援所有服務。即過去我們仍必須在家中撥號上網,但目前大家手機上已可上網,並通過手機通訊軟件,撥打電話、長途電話和視訊通話,且手機上亦可看到電視節目;過去曾極為流行的手機SMS短訊,也早已被Whatsapp、WeChat或Telegram等聊天軟體取代;而目前本澳的公天服務,核心網絡其實也是通過IP技術傳輸;簡單而言,電信服務的分界已越來越模糊。
一牌照可提供所有電信服務
然而,本澳目前電信服務的規管模式,仍是每種網絡技術和服務都需要有獨立的法規及規管方式,營運商需要就每張網絡和服務牌照分開進行競投或申請,並進行有關的投資和建設,營運商也難以推出跨平台的電信服務(例如內地購買互聯絡服務時,可以同時提供固網電話或有線電視服務等),確實阻礙本澳電信服務的多元發展。
故在新的電信法律制度下,我們提出一個跨網絡、跨平台及技術中立的經營及規管環境,對網絡營運商及服務提供者分開發牌規管,打破既有的競爭格局,並視乎情況向有顯著市場力量的營運商施加特定義務,營運商可在新制度下按其自身發展推出多元及新型的電信服務,並可以套裝組合的形式提供,經營更具彈性,與此同時,消費者在享用更先進、穩定的網絡和多元化電信服務的同時,其在服務合同和帳單資訊、服務質素、補償機制等層面上會獲得更全面的保障。
因此,《電信網絡及服務匯流制度》的方向,就是期望革新電信業的發牌制度,今後僅對網絡營運商及服務提供者分開發牌規管,網絡營運商的網絡可用作提供所有電信服務的傳輸網,而服務提供者牌照則可經營任何電信服務,營運商可因應自己需要,單獨或同時申請網絡或服務牌照,按照現時訊息估計,現有的流動、固網及有線電視等,相信都會同時申請網絡及服務者牌照,但本澳道路空間有限、建網成本不菲,相信營運商不會獨立建網,而是會透過共用或租用等方式建立自已的網絡,再提供服務,以減省建網成本和時間。
匯流成敗關鍵在營運商公平使用
因此,匯流牌照制度成功與否的關鍵在於能否公平使用網絡,關鍵在於所有服務營運商是否可以公平使用不同網絡營運商的資源,以及是否可以確保互聯互通暢順無阻。
因此,由過去到現在,業界十分關心目前仍由澳門電訊負責管理的政府特許資產,如何能夠公平使用?儘管政府一直強調已有機制“保障”營運商可以公平使用特許資產,但事實上,電信巿場自2011年開放至今,政府的特許資產仍為澳門電信“獨家使用”,未有任何營運商可以共用。此外,澳門兩大固定網約,目前仍僅靠100Mbps的頻寬連接!這正是政府監管業界公平使用政府資產和互連互通的“成果”。
業界人士亦坦言,政府特區資產的公平使用一日沒有取得突破,澳門電訊現時的壟斷性影響力相信很難改變,正如目前本澳有二十家公司擁有互聯網服務牌照,但目前固網寬頻九成份額仍屬澳門電訊擁有,當中很大的原因,就是其他營運者,根本無法公平地以合理費用使用政府的特許資產,即使新的固網商Mtel,儘管其住宅用戶覆蓋已達合同要求的逾九成,但因無法使用或建設大廈內建的網絡,要增加巿場份額困難重重。Mtel毋須租用昂貴專線也如此,其餘近十多家可提供互聯網服務的營運商,單是計算租用專線的成本,根本就不可能提供有價格競爭力的互聯網服務。
專線費用高昂是電信業死結
至於5G服務,由於其傳輸速度快4G十倍以上,意味著營運商需要租用的機站與機樓間的專線頻寬同樣需要大幅增加,在本澳目前專營費用仍因為壟斷價格高昂下,業界確實並不熱衷開始5G服務。
故此,今次政府推動匯流牌照制度,表面上是取消過去固定牌照數目的限制,理論上可以有更多經營者進入巿場,但若當局不打破真正的競爭限制,尤其對政府特許資產的公平使用,以及網絡服務牌照持有人,應該公平對待,包括自己在內所有的服務營運者,否則可能只會如澳門互聯網巿場,開放近二十年,仍然維持假開放、真專營的狀態。
客觀而言,相對於幾年前提出的三網合一,現在匯流牌照可以說成是“N網合一”,實施後,營運商理論上就可以推動5G服務,而不需如過往般等待政府5G發牌競投後才可經營,這個發牌制度在不少鄰近地區早已實行,也確實是完全打破本澳現有的電信巿場格局。但要真正推動電信匯流牌照制度的成功,關鍵是在於真正完善特許資產使用的公平,以反將來網絡營運商同時兼營服務牌照時,有何機制確保網絡營運商對所有服務牌照都公平和劃一價格的使用等,以及確保所有網絡均有合理和充足的互聯頻寬等,都是匯流牌照制度是否能夠推動有效競爭的關鍵。
電信合同應訂最低標準保障消費者
文本亦提及,考慮到過去電信牌照中,均有明確的網絡覆蓋,確保偏遠地區居民均可公平使用電信服務,政府建議將基本語音服務、緊急電話服務、電話目錄和查號服務、公共電話服務(電話亭等)及寬頻互聯絡接入服務等,交由有顯著巿場力量者負責,確保有關基本服務不會缺位。
整體而言,筆者支持電信匯流制度革新的方向,但前提是當局必須認真面對多年來一直窒礙電信業發展的癥結問題──如何打破目前政府特許資產實際上仍“獨家享用”?如何制訂可行政策和措施,確保未來所有的服務牌照持有人,均是以統一公平的條件和價格,使用包括政府特許資產和任一網絡營運商的網絡和設備?
根據諮詢內容,政府亦有意簡化對電信巿場服務費用和價格的監管,加上容許提供跨領域的電信服務(如同時提無供互聯網及電視服務),當局有必要制訂明確嚴格的巿場規則及合同標準,例如簽約最長期限,毁約賠償上限,以及重覆簽約不生效等,避免鄰埠出現不實推銷,令弱勢社群不知情下被簽長約、甚至重覆簽約。
此外,為真正推動有效競爭,匯流牌照運作初期,當局亦必須有機制確保具有顯注影響力的營運商,不會以捆綁和過長合約方式,阻礙新競爭者進入巿場,為巿場開放創造真正的條件。要衡量巿場是否真開放,我們不能單看牌照數目,澳門固定互聯網服務的所謂開放就是一例。更重要是政府應創設機制,令巿場有一定數量擁有一定份額的營運者進行有效競爭。

十八委員續任新委三人 顧問公司把脈 都更報告將公佈 2019年2月28日|澳門日報


十八委員續任新委三人 
顧問公司把脈 都更報告將公佈   


【本報消息】《特區公報》昨刊登行政長官批示,續任十八位都市更新委員會委員,並新委任三位委員,任期三年。
續任委員包括王彬成、石立炘、李國豪、吳在權、余健楚、胡景光、姚偉彬、秦昶、陸惠德、陳澤武、黃中原、鄧漢昌、劉雅煌、劉雅樂、鍾小健、鄺玉球、蕭東文及謝思訓。新委任三委員任期三年,包括周子鍵、陳榮達及羅華杰。批示自三月三日起生效。原委員林宇滔、黃承發及葉兆佳不獲續任。
都市更新委員會委員謝思訓昨出席活動時,被問到都更會過去半年較少開會。他表示,過去數月開會次數雖減少,但政府已委託一家獨立顧問公司“把脈”,亦為未來都更發展撰寫顧問報告。報告出台後,政府會做公眾諮詢。至於報告何時出台,政府會較為清楚,委員們估計短期內可公佈,都更會小組將逐步開會討論。
過去三年來,都市更新委員會三個小組在不同範疇、不同課題研究並提供意見,包括成立都更公司,重建時給予稅務優惠、避免雙重課稅,業主同意的百分比調整等,都是都市更新過程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
民意基礎推進都更
過往數年政府很重視都市更新,每次小組提出的意見都交大會討論。經討論後,政府都會有明確表態。避免雙重課稅方面,已有法案交予立法會,並已一般性通過。過去數月,大家都在等待顧問報告出台,相信屆時社會可參與討論。每次都市更新課題,政府都會向公眾諮詢,因都市更新影響着澳門廿三萬住宅單位業主和所有居民,所以必定會經過公眾討論。
他指出,重建百分比調整方面,政府做法很合理,首先完成報告,讓公眾討論,經討論後對部分課題形成共識,政府掌握情況後才開展下一步工作,包括成立都更公司、法律等都有民意基礎,循序漸進的方式對都市更新日後工作推進打下良好基礎。


2019年2月27日 星期三

優化技術移民引科創人才 申請程序資訊應公開透明 人才原則須獲得社會共識 2019年2月25日 |市民日報

優化技術移民引科創人才 
申請程序資訊應公開透明 人才原則須獲得社會共識   
【本報訊】政府計劃另推優才先導計劃引進科創人才惹社會質疑,當局至今未能解釋優才引入計劃如何有別於現時貿促局同類計劃。傳新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批評,澳門技術移民和投資移民制度千瘡百孔,在現有制度漏洞未堵塞前,又推出1個新的計劃,令人難以接受和沒有說服力。他促請政府暫停上述居留政策,目前首要工作是優化現有制度,包括令所有程序、計分標準、審批和申請個案資訊更公開透明,並設每年審批限額等。其中,優化的技術移民制度申請更可改為由僱員提出申請,科創人才可以透過優化的技術移民制度引入,毋需另設新制度。
日前人才發展委員會舉行2019年特別大會,探討建立優才引進制度。委員會秘書長蘇朝暉會後稱,會上達成共識,認為澳門需引入優才;秘書處將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研究引入優才制度。
林宇滔表示,過去社會質疑重大投資和技術移民制度上的種種問題已得到廉署調查報告證實,所以在上述兩居留制度的重大漏洞未得到堵塞前,應暫停申請和審批。因為儘管政府亡羊補牢,聲稱會徹查事件及過去批出的居留個案,惟他懷疑「係咪真係可以查得到呢?當局又係咪有認真調查呢?」之前政府也有就事件展開紀律程序,但後來內部調查結果卻沒有人違規,但不久廉署發現3人涉違規送交檢察院並停職處理等。
目前益自己友申請澳難引人才
他又提到,早在2007年政府停止置業移民申請,原因有關政策和澳門整體利益有衝突,故要取消置業移民。而在重大投資移民審批方面,當局竟在內部手則所設重大投資移民的門檻是150萬元,難免令人覺得相關部門有陽奉陰違之嫌。
他認為,政府應公開過去獲批個案和現時收到申請的基本資料,例如重大投資公司的名稱、哪間公司申請多少個技術移民、具體職位等都應讓公眾知道。現在1間企業聘請多少個技術外僱的資料都有在網上公布,為何這些涉及居留資格的重要資料卻仍然諱莫如深?他認為資訊公開是基本前提。
林宇滔指出:目前技術移民核心問題是由僱主提出申請。廉署調查報告已顯示,僱主從來不是從人才角度,只從是否「自己友」角度提出申請;所以透過這制度取得居留資格的人士未必是澳門實際需要的人。澳門需要的人才也沒有辦法透過技術移民制度留在澳門,獲得工作或逗留,他並不反對可以由僱員就技術移民提出申請,但前提是所有程序和資訊都應該公開透明,其次要遵循澳門的人才原則,這個原則需要取得社會共識,而非現時由僱主單方認為是人才便是人才。
技術移民應列清單訂每年限額
他表示,香港人才引入機制有自己的要求,首先,香港引入人才原則是公開的,有人才清單列出需要人才的類別,其次須具嚴謹的計分機制,羅列計分條件和加分要求、名額和限額等,包括國際知名藝人、取得諾貝爾獎、運動金牌等可以加分,所以香港沒有技術移民制度;每年訂定1000個名額供人申請,且在計分制中獲最高分者方可以進入香港。香港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即投資移民方面亦已暫停,因為內地人到香港買1000萬元的住宅樓宇太容易。
林宇滔批評說,在現有制度漏洞未堵塞前,問題未釐清,又創造1個新的計劃,又沒有公開透明的機制,令人難以接受和沒有說服力。「舊制度由得佢繼續爛落去,新制度又見唔到有好大的理據支持。」澳門面對千瘡百孔的技術移民和投資移民,政府首先要處理現有問題。「新制度有幾多限額?1年10個同1年100個有好大唔同,如果照香港按人口比例每年設1000個限額,咁澳門最多每年都係得100個限額。」然而現時本澳每年技術移民獲批個案由幾十至幾百個都有,這是由於當局沒有設定限額所致,隨長官意志,所以日後技術移民制度中都應列清每年限額。而科創人才可以透過優化的技術移民制度,制訂引入人才清單引入,毋需另設新制度。


林宇滔:缺乏總體規劃 自然生態無法有效保育 2019年2月22日|訊報

林宇滔:缺乏總體規劃 
  自然生態無法有效保育   

都更會首任到期 落實都更關鍵政府議而實行! 2019年2月22日|訊報

都更會首任到期 
落實都更關鍵政府議而實行!   
三月一日將是首屆“都巿更新委員會 ”任期的最後一日,作為都巿更新委員,有責任向公眾交待過去三年都更的工作,以及目前的工作進度。無論續任與否,筆者也期望社會、政府和立法會真正認真看待都更議題,真正推動澳門的舊區重整及活化,改善澳門人、特別是長者們的居住環境。當然,在巿諮委引入自薦機制後,看不到理由政府不在都更會委任時接納自薦申請。
都更委任應有自薦機制
截至去年底,官方統計本澳三十年以上的舊樓達4,838幢,較七年前增加逾千幢,樓齡偏高加上不少樓宇缺乏足夠的維修保養,不少舊區的生活環境逐漸變差,不單影響居民生活質素,安全風險亦越來越高。
為此,特區政府早在2005年成立“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經委員會舉行近百次會議及對祐漢、下環等舊區進行了住戶調查、訪談及問卷等,制訂了《舊區重整法律制度》及一系列的細則性行政法規,該法案在2011年提交立法會並獲得一般性通過,並交由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進行細則性討論。不過,政府在2013年以配合土地、城規及文遺三大法的出台,宣佈撤回法案。現任特首在2014年競選連任政綱中提出“以都巿更新概念推動舊區重整”,並在2016年3月成立“都巿更新委員會 ”,筆者擔任委員,著力推動包括樓宇保養維修、重建樓宇免重覆徵稅、降低重建業權百分比及美化舊區的四個工作。三年後總結,前兩項已完成立法和推出,都更會也共識重建百分比,只是美化舊區因為部門間無溝通協調,確實無甚前進!
回顧過去三年的都更會工作,筆者上任之初已公開表示,應在原有《舊區重整法律制度》及過去“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的工作基礎上,先找出一些爭議不大的內容,先易後難先行立法,推動舊區重整。推動樓宇保養方面,每個城巿都會進入樓宇老化的高峰期,只要進入此周期,再有效率的重整或更新,都追不上樓宇老化的速度,為此,支持和鼓勵業主做好樓宇保養維修,也是減慢樓宇老化,減少危樓或居住環境惡化的重要手段。2016年底,都更會同意和推動政府擴大樓宇維修基金的資助範圍,鼓勵大廈業主、特別是唐樓業主做好舊樓的檢測和維修保養。
三年僅落實重覆徵稅樓宇維修
稅務優惠方面,因出現殘危決定重建且已獲全部業主同意重建的福寧、鉅富及明興樓等幾個個案,政府不單未有簡化重建的行政程序,甚至因為重建時涉及戶主將業權交予發展商、建成後再交回業主,致使涉及兩次物業轉移印花稅及特別印花稅(短期轉讓),筆者形容若不修法處理這些重覆徵稅的問題,政府根本就是阻礙、甚至扼殺樓宇重建。為此,都更會成立不久,就已推動政府將《舊區重整法律制度》中有關避免重建樓宇重覆徵稅的法案提交立法會,該法名為《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上月亦已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和生效。
樓宇重建和都巿更新其中一個最大爭議點就是取得全部業權人的同意,降低重建業權比例在任何地方都是爭議的議題。但筆者認為,不降低重建比例,也難推行有效的都更,因為現實大部分個案中,很多時會由於業主無法聯絡,或因為繼承等複雜因素,某些單位無法集齊業權人簽名等,故任何地區要推動都更,降低百分比是必須處理的,問題降低多少?以及有否其他附帶限制。當然,如何保障少數業主的權益及不被壓價等,也是必須審慎處理的問題。
為此,經委員會討論,都更會在2017年8月已同意和向政府提出樓宇重建業權百分比建議:樓齡三十年以下,須全部業權人同意;樓齡達三十年或以上四十年以下,須百分之九十的業權人同意;樓齡達四十年或以上,須百分之八十五的業權人同意;基於重大公共利益(尤其是指生活環境及社會發展的利益)、妨害公共衛生、因被工務局確定為危樓並已拆卸的樓宇,須百分之八十五的業權人同意。因樓宇重建而受影響的業權人,可考慮提供現金或單位換單位作為補償,現金補償金額應不低於樓宇的市場價值,單位換單位指與業權人透過協議方式,在完成樓宇重建後,業權人可重新獲分配至少與原單位面積相當的新單位,有關意見已呈交政府。2017年10月都更會也通過了都巿更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章程,交予政府展開成立公司程序,作為本澳推動都更工作的具體執行部門。
比例應降關鍵保護少數權益
此外,政府在2011年推出“工廈活化計劃”,但該計劃根本是“改錯名”,因計劃只是工廈若重建成細面積單位住宅,便可縮短一半的行政程序申請時間,與工廈活化根本沒有很大關係。但筆者必須指出,本澳工業雖已式微,但工廈空置率並不高,因為工廈的租金相對便宜,現已有大量非工業用途進駐工廈,例如教學培訓中心、健身中心及辦公室等,甚至有政府指定的國家職業認證的場所亦設於工廈內,相關操作明顯已違反工廈用途的規定,加上與其他工業用途共用工廈,確實可能存在安全隱患。
為此,筆者所在的都更第二專責小組,就此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一般而言,工廈本身的防火條件確實比住宅和商廈高,其目的是應付工廈可能存在的涉及易燃及危險品的工業運作。故小組提出,可考慮以先導計劃有限期准照的模式,若大廈所有業主向政府申請承諾不從事高風險的工業運作,理論上工廈是可安全地作其他用途,肯定較目前更安全、更規範,但政府卻一直沒有正面回應。
支援舊樓裝電梯便長者出入
隨著本澳已踏入老年化社會,不少居住在舊區的老人家均向筆者表示,生活本來過得不錯,亦習慣了社區的生活環境,但隨著年紀漸大、行動越見不便,每天上落舊樓樓梯已成為他們日常生活最大的挑戰和困擾,甚至有長者如非必要的覆診等,寧願長期不出門,生活質素、身心均大受影響。這類長者因擁有物業,不能申請公屋,更沒有能力購買有電梯的私人樓。故不少地區亦會有政策協助舊區低層樓宇加裝垂直電梯或新型自動上樓梯設備(目前上樓設備完全可無縫安裝在本澳的舊樓),且取得不錯的成效,筆者早在2016年已向當局建議,但至今仍不見有任何行動。
都更會提多項建議石沉大海
筆者感受到社會對都巿更新期望極高,但社會普遍感覺十年多來工作都停滯不前。但作為諮詢機構,都更會過去三年已按職能就重點議題,包括:擴展樓宇維修基金範圍、重建樓宇稅務優惠、降低重建業權百分比、都更公司運作模式、工廈活化等都有共識方案及提出具體建議,但除前兩項落實執行外,其他建議的跟進態度感覺十分消極,甚至在最後一年會期,才提出要將都更會建議作公開諮詢。儘管經委員會努力下,由諮詢招標研究製作文本、公眾諮詢到完成總結報告大大壓縮到兩百日,按工程進度,初期報告應在去年十一月就可提交,但至今仍未有任何蹤影,一拖十四年的舊區重整能否落實,關鍵是政府議而實行!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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