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9日星期五

特首曾指「駕照互認」未有共識 不應綑綁「澳車北上」應先作諮詢|2022-12-09 宇論滔滔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日前在施政辯論中表示,「澳車北上」及「駕照互認」已經「九九十十」,短期內有好消息公佈。然而,行政長官賀一誠在2020年11月16日談及「駕照互認」時表示:「立法會已就駕照互認有很大爭議,指出駕照互認必須是雙向,強調是否互認駕照仍需要聽取議員意見。」再者,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今年八月立法會口頭質詢回覆本人追問時亦清晰表明,「澳車北上」及「駕照互認」兩項議題並非「一齊」,並強調有關「駕照互認」在2018年的議會辯論中議員「沒有共同看法」。

特首曾公開指「駕照互認」爭議大無共識

    必須指出,「澳車北上」計劃廣受澳門人支持,應該要盡快上馬推出;然而,內地與本澳駕照互認問題在澳一直有很大的爭議,甚至因此觸發公眾遊行示威反對「駕照互認」,並要求當局加強執法,嚴打內地黑工司機等。社會實在不明白,當局為何會突然聲稱「駕照互認」短期內會公佈實施?

    翻查資料,政府早在二0一三年底已提出《粵澳小型汽車駕駛證互認》,已引起社會強烈反響,時任行政長官崔世安當時回應強調,留意社會對互認問題,包括有關兩地人口、面積以至口岸管理等具體問題發表許多不同意見,重申政府會以廣大居民的利益為依歸作整體考慮,並在二0一四年委託學術機構進行《粵澳小型汽車駕駛證互認之社會觀點調查研究》報告。但當局最終拖延至2017年底才公開上述報告,該報告建議包括:

政府曾做「駕照互認」研究有四項具體建議

一) 在「粵澳小型汽車駕駛證互認」計劃裡加入互認條件,如需要求申請人報讀一個有關粵澳兩地駕駛文化和習慣的短期課程,完成課程後才可獲批換取另一地區的駕駛證。

二) 在「粵澳小型汽車駕駛證互認」計劃裡加入換證限額數量,額滿便不再接受申請。當局可定期檢討計劃的落實情況,如公眾滿意情況,可逐步放寬限額。

三) 把駕駛證互認變為臨時駕駛證簽發的模式,即粵澳兩地的駕駛人士可向另一地區的交通部門申請簽發臨時駕駛證,在一定時間內(時限可定在數星期至一年之間)可在當地駕車。

四) 由粵澳兩地政府在橫琴或拱北地區合作設置駕駛培訓區,並設計符合兩地情況的駕駛課程,共同培訓粵澳兩地居民的駕駛技術,經考核合格後,參與駕駛訓練的兩地居民便可獲取粵澳兩地的駕駛證,可在兩地自行駕車;當局亦可以考慮接受沒有持駕駛證人士的申請報考這個駕駛課程。

指舊報告過時但又不作新研究

    報告也建議,澳門政府在決定是否落實《粵澳小型汽車駕駛證互認》計劃前,可製作計劃的諮詢文件,向澳門市民詳細介紹計劃內容,避免他們因對計劃內容的不認識而出現誤解;與此同時,亦可向公眾提出不同的方案讓澳門駕駛人士可在內地駕車,從而使澳門市民對此課題有更深入認識,並獲得公眾的支持,這有利於日後政策的落實和推行。

    對於為何不按政府研究報告推動「駕照互認」,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在2018年則辯稱:「隨著近年澳門社會發展方向和定位的轉變,在二零一四年進行有關駕照互認的研究報告,其數據分析和意見內容已不足反映澳門現況,故交通事務局不以此作為參考……」但過去八年期間,至今未見政府交代「駕照互認」最新的詳細內容,當局有否進行重新的調查研究及數據收集?當局有否評估目前本澳逾十萬內地外僱、數萬內地在澳高校生中,有多少人符合互換資格,這批人士會帶來多少新增私人駕車需求?當局有何措施避免他們對本澳本身已擠塞的交通造成更大的負擔?這些都是當局必須向公眾交待的。

計劃更名範圍擴展 計劃詳情應向公眾公開

    更值得留意的是,四年前的《粵澳小型汽車駕駛證互認》已悄悄更名為 《內地與澳門關於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單從名稱變化、互換範圍由廣東省擴大至全國,駕照類型亦由最初的小型汽車變成機動車,名稱變化是否意味互換範圍由廣東擴至全國,駕照類型亦由最初小型汽車變成機動車等,兩方案在申請對象、互認駕駛證的類型及其他計劃詳情方面有何分別?當局有必要向公眾交待。

    再者,按照行政長官賀一誠在2020年11月16日對「駕照互認」時已明確指出,「立法會已就駕照互認有很大爭議,指出駕照互認必須是雙向,強調是否互認駕照仍需要聽取議員意見。」為此,筆者認為,當局會否承諾將社會沒有大爭議的「澳車北上」先行落實,並將爭議較大,且社會未有共識的「駕照互認」先作「公眾諮詢」!短期內,為方便澳人考取內地車牌,政府應積極與內地政府溝通,提供便捷措施方便澳人到內地進行交通知識考試獲取內地駕照; 長期來說,更應考慮研究報告建議,探討粵澳兩地政府在橫琴或拱北地區合作設置駕駛培訓區,設計符合兩地情況的駕駛課程,共同培訓粵澳兩地居民的駕駛技術,經考核合格後,參與駕駛訓練的兩地居民便可獲取粵澳兩地的駕駛證可在兩地自行駕車等。

在澳內地外僱及學生即時可駕駛承載力成疑

    最後,政府近期採取很多積極措施推動社會更多使用公共交通及減少私人車輛使用,且非澳門駕駛執照交通意外比率較鄰近地區高逾百倍的情況下,政府竟在互認條文內容「唔清唔楚」、「零配套」和「零應對」下,毫無限額全面容許在澳門逾十萬內地外僱及內地在澳高校生等,只要有內地駕駛證者可即時在澳擁有駕駛資格,這對僅得四百多公里道路的澳門,絕對是一個極為沉重的壓力;加上兩地駕駛方向、規則和習慣存在極大差異,只會衍生更多無謂和不必要的區域摩擦和矛盾,與區域共融的方向根本背道而馳!

□ 澳門立法會議員、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22年12月2日星期五

內地防疫政策明顯轉向 澳應做好四級醫療應對|2022-12-02 宇論滔滔

   執筆之時(周四零晨),本澳單日錄得八宗新冠陽性個案,儘管當局均列作輸入關聯個案,但因多個個案非在管控中發現,實際相關個案應屬輸入關聯的社區感染。再者,28日今波疫情首宗的士司機確診案例,當局指因司機表示於11月25日或26日中午曾經接載4名內地旅客,其中1人在車內有咳嗽情況,故暫列為輸入關聯的確診病例,但實際上該4名內地旅客至今仍未尋獲或被證實核檢陽性。

推「二十條」後控疫「亂」中趨「鬆」

  自上月11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公佈「進一步優化疫情防控的二十條措施」(下簡稱「二十條」),實際上已看到內地防疫政策轉向,包括不再追蹤次密接、取消中風險區、取消熔斷、整治層層加碼及重覆隔離、一般不作全員核檢等措施,從傳染病防控的角度,上述措施明顯是防疫政策的大轉變。但由於內地堅持動態清零已近三年,各地對「二十條」的執行有不同理解,初時各地控疫力度仍鬆緊不一,甚至出現不少混亂。因為基本不作全民核檢,內地疫情每日維持新增數萬宗,且多點爆發,更重要是,部分地區政府的過度防疫及層層加碼引起多地民眾不滿,儘管確診數字未見回落,但內地各市防疫措施放寬趨勢已極為明顯。

  包括廣州、成都、北京、深圳、重慶等多個中國主要城市紛紛突然宣布一定程度放寬防控措施。廣州市多區宣布解除臨時管控區,密接者亦可居家隔離。成都居民進入自家小區不再查驗核酸,進入辦公室核檢由24小時放寬至72小時。北京多區對無社會面活動人員,不再強制核檢。深圳市和重慶市宣告不以「時空伴隨」作為密接標準,允許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及不展開全民核檢等。與澳門關係密切的中山坦洲,除了取消便民核酸檢測點外,要求有症狀人士自行前往中山市坦洲人民醫院檢測。

內地控疫短期內料急速改變

  根據新華社報道,分管中國防疫的國務院副總理孫春蘭昨日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召開座談會,聽取衛生專家對改善防控措施的建議時指出「Omicron病毒致病性減弱」,並指「中國疫情防控面臨新形勢新任務」,應持續優化防控政策,「不斷完善診斷、檢測、收治、隔離等措施,加強全人群特別是老年人免疫接種,加快治療藥物和醫療資源準備」。再加上近日網上亦流傳國家傳染病權威鍾南山表示「Omicron症狀輕,主要影響鼻咽及大氣管,肺炎比率低,死亡率接近季節性流感,市民毋需過度擔憂。」簡而言之,各方消息均顯示,內地防控政策極可能出現急速改變。

  筆者多次在本欄指出,本澳的旅客有七成來自內地,數以萬計的居民、跨境學童和逾十萬外僱都居住在內地,本澳必須維持與內地免隔離通關,社會經濟才能維持基本正常運作,故緊跟內地防疫政策,是本澳防疫策略目前唯一的現實選擇。再者,新冠病毒不會消失,「共存」必然是新冠疫情的終點,內地防疫政策逐步由「清零」轉向「共存」只是遲早的事,而本澳亦必須跟隨內地控疫政策,以確保與內地一直維持免隔離通關。

Omicron致死率似流感 但影響仍不輕

  筆者必須提醒,儘管Omicron的致病及致死率已趨近季節性流感,但因其傳染力極強,故其對醫療系統的衝擊仍遠高於一般季節性流感。因此,對負責任的政府而言,「共存」過程絕非「放手」或「躺平」,而是必須做好周全準備和預案並有效執行,才能做到可控的「共存」,澳門必須盡快消除現存的短板,例如高危人群的第4針、兒童第3針等,以及將用於全民核檢和封控的資源及時轉移到四級醫療。

  所謂四級醫療是指:「家居自我護理」、「社區門診」、「住院」和「深切治療」,即按患者屬無症狀、輕症狀、高危人群及重症等,精準分流到相應的四級醫療,並有機制系統持續對各級病人進行實時監測,並因病情變化在不同級別醫療快速轉移,目的是將醫療資源效率最大化,同時讓患者得到最適切的治療。但說易行難,面對大量新冠患者下,要維持醫療系統正常運作,盡量減少重症及死亡率,全球各地成功案例不算多。

「共存」非「躺平」 疫苗接種醫療分流最關鍵

  根據傳染病專家分析,從圍堵(相當內地「清零」)轉為「共存」的過程,澳洲、新西蘭做得最好,其次,日本、新加坡等也做得不錯,他們在「共存」過程中有充分計劃和準備,包括有效推動接種,並相對有效執行四級醫療應對大量新冠病患,實現在可控或相對可控的情況「共存」,將新冠疫情的重症及死亡率減到最低,也避免令醫療系統超負荷運作。

  相對而言,香港並沒有做好周全計劃和準備,實際上是被逼走向「共存」,故在第五波疫情期間,對香港醫療系統造成巨大壓力,單是上半年就有逾九千名長者因新冠病毒死亡。近期香港新冠每日確診數字仍近萬宗,每日死亡數字仍有十多宗,住院人數亦近三千人。

  然而,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儘管本澳防疫政策要在短期內緊跟內地逐步轉向共存,但本澳在十月公佈「應對大規模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預案」(下簡稱「預案」)第二版修訂時,當時內地仍未公佈「二十條」。「預案」第36頁的五個傳播級別的應對措施,仍然以動態清零為主要目標,在疫情出現廣泛傳播時,仍以全民核檢作為應對手段,未有就四級醫療做好準備,難以配合內地目前基本不實行全民核檢的防疫方針。

澳預案第二版未有四級醫療對策

  當局也必須及早制定預案,將原本用於全民核檢或其他防控措施的資源,儘快逐步調撥到四級醫療,確保政府跨部門能夠有效協作應對,確保四級醫療的有效運作,並向社會做好宣傳預案及系統更新,確保大量患者能在自己健康碼找到足夠的指引及資訊,減少政策推出時社會對政策的誤讀誤解,各方協力讓四級醫療高效靈活執行,確保所有患者得到最適切的醫療支援。

做好應對走好疫情最後一里路

  此外,儘管本澳的整體疫苗接種率達92.1%,但兒童及長者接種率仍然較低。儘管院舍長者接種率已近九成,但整體長者、尤其八十歲以上的接種率並不理想。根據政府資料,目前八十歲以上長者約一萬四千人,當中僅七千多人接種疫苗,故如何及早提升這些長者的接種率,尤其是非院舍長者的接種率,也是逐步共存的關鍵工作。

  不諱言,筆者對本澳跟隨內地逐步「共存」過程的具體執行和應對等各層面實有不少擔憂,但筆者仍期望政府官員能夠精準理解「二十條」及掌握內地防疫政策的最新轉變,並盡量提升長幼及高危群體的疫苗接種率,真正帶領本澳走好疫情最後一里路,讓澳門經濟盡快復甦及社會重回正軌!

□ 立法議員、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




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

樓花一手樓銷售「零規管」 投訴個案「不多」非拖延立法理由|2022-11-25 宇論滔滔

    日前於行政法務領域2023年度施政方針政策辯論上,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在回應議員時指第7/2013號法律《承諾轉讓在建樓宇的法律制度》(俗稱《樓花法》)在其擔任法務局長時做了近一半,未來會跟進餘下的「樓花款」及「樓花銷售手法」規範,而關於「樓花款」的規範,剛通過的《信託法》已令其成為具可操作性的規管方向,又表示:「現時的樓花個案並不多,但這並不是構成法律制度不完善的理由。」

張司:13年立樓花法僅做了「一半」

    翻查資料,司長曾在2020年6月的立法會回應議員的口頭質詢時表示,《樓花法》生效後,爛尾樓的情況雖然有所減少,但是《樓花法》中仍有不足,尤其是樓花款項的監管,未有做到專款專用,雖然銀行作貸款時會作評估,起到非正式的專款專用監管作用,經研究後認為仍有需要進一步完善法律,將會參考珠海做法,進行樓花款專款專用;同時,政府發現,現行樓花銷售合同過於簡單,對小業主保障不足,未來修法時,將會就樓花銷售手法作出規範。他舉例,包括規範合同內容,例如樓宇的設施和所使用的牌子、配套、雙方權利等,期望合同和銷售手法能更規範,從而保障消費者,並希望於當屆立法會內向立法會提交《樓花法》法案,2021年就法案進行公開諮詢,收集社會及法律界、律師意見,同時



會修定《民事訴訟法典》有關規定。

    儘管近年樓市受到賭收下跌及疫情雙重夾擊,但不說不知,過去五年(2017-2021年)本澳單是樓花的平均售價竟高達730萬至993萬元之間,年交易額最高更達250億元。雖然司長在施政方針政策辯論上表示,現時關於樓花的個案或許並不多,但根據消費者委員會今年二月回覆本人書面質詢時亦指出,其於2021年接獲9宗主要涉及樓宇單位設備質量的投訴個案,而2022年1至2月期間接獲51宗主要涉及逾期交樓、費用爭議的個案,相關投訴個案明顯錄得大幅飆升!

無法規管 小業主永遠弱勢難爭「公道」

    筆者近年一直接到不少涉及樓花及一手樓買賣的投訴個案,當中有涉及失實陳述、不良銷售手法、延遲交樓、施工質量、電器及裝修貨不對辦、向小業主不當徵收各種費用、發展商在售樓後疑違規將大廈休憩空間劃為大業主車位再租售等;也有樓盤未轉確定性批給,銀行界未能借貸但發展商要求買家支付「尾數」,買家面臨「撻訂」或被迫向發展商借貸的困境。再者則是小業主在不知情情況下,「被簽署」大廈公共部份的授權書;部分問題雖在本人協助下討回「部分」公道,但大部分時候小業主都屬弱勢一方,求助無門。上述問題叢生,歸根究底,根源是本澳對樓花及一手樓宇的銷售「零監管」所致。

    由於沒有法律規範,不少發展商在銷售樓花時,售樓書的內容和示範單位尺寸及設計亦存在不少誤導,也會以限時優惠的方式「唧牙膏式」推售單位,營造單位極為搶手的氛圍,又一般會以贈送裝修、傢俬、電器,又或提供較優惠的按揭還款計劃;但礙於樓花無現樓可睇,加上對買家真正實用和關鍵的是樓宇資訊,如實用面積、單位間隔具體尺寸和樓底高度、所有單位售價和成交狀況等均未有完全披露,買家在資訊不對稱下,難以全面客觀分析資訊數據,更容易做出衝動和不理性的購買決定。

內地香港早已立法規管樓花一手樓銷售

    事實上,鄰近地區都已就樓花及一手樓宇的銷售作出不少規範。近年內地多個城市為打擊一手住宅樓宇的違規銷售行為,紛紛推出新規定,進一步提升一手樓銷售的透明度,以保障買家的權益,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

    以北京市為例,去年8月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發佈的《關於進一步規範新建商品住房銷售行為的通知》(下簡稱《通知》),加強規範商品房的銷售行為,當中包括規範預售方案中有關裝修裝飾的標準;售樓書、沙盤等宣傳資料內容須與規劃許可內容一致等等。除此之外,《通知》亦要求發展商對「項目內外可能對合同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情況,尤其是涉及噪音、煙塵、污染、輻射、隱私、通風、採光、裝修、喪葬等不利因素」,在銷售現場進行公示,公示資料應準確和全面。

    香港方面,2013年4月《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下簡稱《條例》)正式生效,港府亦於同日成立「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負責執行《條例》的規定,監管發展商的銷售行為是否符合《條例》的規定。《條例》詳細規定發展商在銷售一手住宅物業時須遵守的詳細規定,規管涵蓋售樓說明書、價單、成交記錄冊、示範單位、廣告、銷售安排,以及成交資料等資料均須全面公開透明和準確,也就臨時買賣合約和買賣合約須載有的條文等方面訂立詳細規定,倘在銷售一手樓時違反條例或作出失實陳述或傳布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均屬刑事罪行。

望今屆政府任期完成樓花一手樓銷售立法

    反觀本澳,僅在2013年就「樓花」的買賣訂定了《樓花法》,以規範樓花的買賣、轉售、抵押等法律行為;但對於發展商售賣樓花或一手樓時,向買家提供的資訊、成交資料的披露、宣傳資料的真確性及「不利因素」的公示等內容,本澳沒有任何規範。儘管今年生效的第9/2021號法律《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獲得指導及取得資訊的權利」、第十一條亦規定經營者須向消費者提供哪些資訊,但相關條文和要求僅屬一般商品的基本要求,根本難以有效保障樓花買家的合理權益。

    筆者過去多次在立法會追問樓花監管立法的進度,現時負責執行《樓花法》的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今年八月曾在立法會回應指:「樓花問題不太多,無修法迫切性」。但正如張永春在施政辯論所言,《樓花法》其實只完成一半,仍要跟進餘下的「樓花款」及「樓花銷售手法」規範,「現時的樓花個案並不多,但這並不是構成法律制度不完善的理由。」筆者認同張司長的講法,但也要提醒,參考內地及香港經驗,規範的範圍除樓花外,亦應包括「一手樓」,目前現屆政府只餘兩年任期,筆者期望司長在今屆政府能夠按承諾在任期內完成整套樓花及一手樓銷售規管的法律制度。

□ 立法議員、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

問特首如何保教育醫療人均資源不減 回答無實質數字只稱筆者統計有誤?|2022-11-18 訊報 宇論滔滔

  剛完成的立法會特首答問大會上,筆者提問如何確保人均教育及醫療資源投放不會減少,但只獲特首「提醒」,「要識睇預算」,期望議員對預算案每個細節要睇透。作為後輩,對特首提醒定必謙卑檢討,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但筆者最失望的是,「精於數口」又熟識財政預算的特首,整個回答上沒有用任何實質數字回應本人問題,限於不設追問環節,筆者只能藉會議結束握手時把握機會向特首表示千萬不能減人均開支,特首亦直接了當回答「一定不會」!筆者將會以此標準,在接下來的施政辯論,要求相關範疇的官員詳細交代如何不減人均教育醫療開支!

不設追問無法要求交代實質數字

 由於提問限時兩分鐘,筆者難以羅列足夠的數據。本人提問簡述如下:「新冠疫情已有三年,特區政府亦因稅收大減而緊縮開支,儘管政府在昨日施政報告一再強調教育、醫療開支不會減少,但事實並非如此。例如非高等教育免費教育包班津貼已連續三年無調升,政府更逐步將每班人數由25人向35人靠攏,升幅達四成,意味每名學生分配到的教育資源正在大幅減少。另外,明年醫療開支預算為123億元,較今年140億元大跌12.05%,若再考慮近十年本澳老年人口急升逾倍而產生更多醫療需求,意味明年人均醫療資源將有明顯下降。請問行政長官會否承諾和有實質措施,確保未來的人均教育及醫療資源投放不會減少,甚至應維持合理的增加,更好地投資澳門的下一代,同時為本澳步入老年化社會做好醫療資源投放的規劃?"」

  特首回應時則認為,本人統計數字不準確,有關醫療開支方面,特首指要同時計算PIDDA(投資預算),當山頂專科大樓落成後,不可能每年再加入建設的PIDDA,故扣除PIDDA後醫療開支必然降低。

山頂專科大樓開支無法解釋醫療開支大減12%

  但事實上,2019年至2023年本澳醫療範疇開支的預算分別為:95億、99億、121億、140億、123億,至於特首所提及山頂專科大樓(正名應為仁伯爵綜合醫院擴建工程)的問題,筆者也為此專門翻查相關預算,該項目總預算僅為11億,且屬2022年的預算開支僅為6.1億,2023年的開支預算為9500萬,兩者僅差約5億,根本無法解釋醫療開支大跌17億的問題。

  在教育方面,特首解釋指,政府資助入網學校費用以每班30-35人計算,而非按「人頭」計算,且本澳仍保持77間基礎學校,沒有像鄰近地區(因每班人數減少)「殺班殺校」,也沒有減少相關預算。他更承諾任內不會減少教育和醫療的開支,即使本澳多年財政預算赤字,政府只減少公務員綜合開支5%。他更希望與議員多交流溝通,並通過電視直播,以免市民誤解教育醫療縮減開支。

小班教學30-35人屬口誤還是錯誤理解法律?

  首先必須強調,根據第9/2006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教育行政當局協助和促進學校的課程和教學的發展,包括鼓勵和支援學校推行小班教學。」而第19/2006號行政法規《訂定免費教育津貼制度》第六條一至三款則規定了免費教育每班學生人數為25至35人,第九條第三款亦明確學校義務,規定每班人數不能超過第六條的上限,其實在過去政府一直通過「優化班師比津貼」,鼓勵學校增聘足夠老師提升教育質素,簡單而言,只要學校聘有足夠數量的老師,且每班收生接近下限25人,將可獲得最高的學生人均資助金額,落實法定鼓勵小班教學的要求。

  受惠此政策,本澳非高等教育無論是每班人數和師生比,過去十多年來確有明顯改善,整個非高等教育階段的師生比由2011/2012學年的13.8,逐步改善至2019/2020學年的11.1,同期每班的人數亦由29.3人,降至27.5人,連同免費教育津貼(俗稱包班津貼)的每年調升,特區政府在免費教育的投放,確實令到學生人均獲得的教育資源不斷增加,為提升整體教育質素打好基礎!

  特首一直強調必須「依法施政」,所以一直迴避連續三年停止注資長者及殘疾人士央職金7000元的問題,故筆者希望特首回答所指「入網學校費用以每班30-35人計算」僅為口誤,而非其對《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及現行免費教育資助制度的錯誤理解。

今屆政府上場班師比變差 免教津貼調升斷纜三年

  然而,賀特首2019年底上場後,致力壓縮政府開支,儘管強調不會減少民生福利開支。但實際上,根據教育統計,自2020/2021學年開始,本澳非高等教育無論是每班人數和師生比,一改持續十多年改善的趨勢,並連續兩年錄得上升,反映學生人均教育資源有實質下降。

  再者,本澳自2006年通過第 19/2006 號行政法規設立《免費教育津貼制度》後,儘管經歷2008年金融海嘯,以及2015年本澳賭收大跌三分之一等經濟衝擊,政府仍堅持每年調升免費教育的包班津貼,確保教育資源投入,但這個連續十四年的「記錄」,在2021年被今屆政府「斬纜」,且已連續三年沒有提升。

  更重要的是,在2021年初,教青局向本澳所有入網學校發出公函,通知學校在「2021/2022學年的班級規劃」中,幼一、小一、初一及高一共四個年級的每班收生人數應向35人「靠攏」,即每班學生要由「最佳」25人,變成「最佳」35人,變相重回「大班」教學。

必須指出,筆者收到不少老師和家長反映,每班由25人增至35人一班,學生數實際上大增四成,原本在「小班」教學工作量不少的教師,更難有時間照顧有特別需要的學生,勢必令整體教育質素下降。

靜悄悄推每班25變35人 教師工作量大增四成

  更重要的是,由於入網學校將逐步統一將每班增至35人,當新學年收生時,更多家長心儀的學校收生特別多,而一些位置較偏僻或名氣較差的學校,就會出現收生不足、未能開班的情況。由於收生不平均的情況嚴重,不少學校不單開不成班要縮班,不少學校甚至可能要裁減教師!

  然而,如此重大的教育政策改變,當局竟未有在事前向公眾解釋政策原由!筆者在立法會質詢時,教青局則解釋35人仍屬《免費教育津貼制度》第六條的範圍,措施主要是應對學生數量的變化,不肯正面承認和回應免費教育私立學校學生人均資源正在明顯減少的事實,今屆政府對非高等教育「靜悄悄」地採取了緊縮政策根本是鐵一般的事實,只是教育界敢怒不敢言!

逆周期聘師資提教育質素 一石二鳥為何不做?

  「教育興澳,人才建澳」是近年特區政府一直強調的施政理念。加上政府早年鼓勵中學畢業生投身教師行業取得相當成效,近年不少畢業生均選擇就讀師範教育相關專業。根據官方資料,近年高中畢業生平均有500人選擇就讀師範及教育類學科,佔總體畢業生約一成,當中還未包含修讀純學科專業,如中、英、數、物理、化學等專業的潛在教師資源。然而根據官方統計,2020/2021學年本澳非高等教育的教師共7,050人,近5年,本澳教師數目年平均增長約200名,即使連同退休或其他離職的空缺,本澳非高等教育老師的職缺,目前明顯屬「供過於求」。

  近年無論是從非高等學生人數增長、提升教育質素、還是特殊需求學生的融合教育,對教學人員的實際需求本來就應該有增無減,只要政府能堅持「教育興澳,人才建澳」的信念,敢於繼續投放教育資源在下一代身上,不單可為澳門未來發展埋下更成功的種子;再者穩定、甚至因應實際需求增聘教師這種政府逆周期的操作,也有穩定就業市場和減少經濟衝擊的即時效果,實際是一石二鳥之舉!

討論公共政策不應以氣用事應以數據服人

  最後,筆者必須承認,自己對《財政預算案》、《預算綱要法》,以及其他很多要審議的專門法律真的無法「睇通睇透」,但向政府質詢提問卻是立法議員的天職,筆者也會謙卑接受社會任何批評,但筆者更深信不恥下問,有錯必認才能夠使人成長和學習。正如筆者早前在財政預算案將「錙銖必較」的「錙(正音為「知」)」錯讀成「老」音,筆者也提醒同事必須在片段中寫清楚讀法,以免誤導觀眾。

  立法會是討論公共政策的地方,也是講數據、說道理的最佳場所,針對特首未有回應任何實質數字,解釋今屆政府人均教育及醫療資源的減少的事實,筆者會正式通過立法會向政府索取資料,要求政府詳細交代本澳歷年的人均醫療及教育投放,期望特首要信守承諾,不能在今屆政府任期內,減少教育及醫療的人均投放。

□ 立法議員、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









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

5G牌僅兩營運商競投足證電信政策反複無規劃令業界卻步|2022-11-11 訊報 宇論滔滔

    特區政府於今年6月30日透過公開招標形式,宣佈發出最多四張5G牌照,但政府只收到澳門電訊和中國電信(澳門)提交的兩份標書。最終,特區公報於本周一(11月7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澳門電訊和中國電信(澳門)一如所料分別獲批5G經營牌照,有效期為8年。牌照規定,持牌人須在牌照發出日起計一年內開始提供商業服務,自建一個可良好覆蓋澳門全境50%的系統,並在之後18個月內以自建、共建共享或共用方式良好地覆蓋全境。最令筆者失望的是,儘管拖延多時的5G發牌終塵埃落定,但是窒礙電信業長遠健康發展的兩座大山:公平使用特許資產及盡快發出匯流牌照,政府至今卻未給出任何解決方案及時間表。

窒礙電信業發展兩座大山:「特許資產」與「匯流牌」

    在電信特許資產上,政府於2009年與澳門電訊簽署《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的附錄合同》,合同規定澳門電訊須於2011年12月31日前提交包括「特許資產」的財產清冊予政府審批,亦明確規定其他營運商應可付款公平使用特許資產。但政府不單未有把握2011年固網開放的契機落實特許資產公平使用,且到2016年的中期檢討、2021年合同到期都未認真處理,反而再簽「1+1」合同延期兩年,令特許資產至今12年仍獨家使用,完全違反當初開放固網市場定下的初心。

    筆者必須指出,5G有傳輸速度高、延時少及可連接更多的終端設備的優勢,但不論5G抑或4G網絡,在用戶體驗上並無根本性分別,但礙於電訊特許資產一拖再拖至今仍是獨家使用,令專線租金費用水平較鄰近地區高幾倍,政府更一直沒有介入和落實特許資產公平使用,故5G投入運作後,對於需租用專線的營運商成本會大增,形成更加不公平的競爭。再加上今次5G牌照沿用過去獨立發牌的方式,即獲發牌營運商需要自行建立一個獨立運作的5G網絡,考慮投資成本不菲,有兩家正營運的流動電信營運商均無參與競投。

專線費高昂 獨立建5G網令業界放棄5G

    政府早於2013年提出,未來電信牌照會朝「匯流」或「三網合一」方向考慮;2019年政府就電信網絡及服務匯流牌照正式諮詢業界,建議將匯流牌照分為基礎網絡及服務兩牌照,前者負責建網及基站,後者提供各類電訊服務,只要有服務牌照,營運商就可經營所有電信服務,以符合電信服務發展越趨多元化的需要。但政府於2020年曾表示要「先理順政府電信特許資產歸屬」才發5G牌照,而匯流牌立法及發牌卻一拖再拖,最終政府於2021年初突然轉軚,5G將與之前的流動電信牌照一樣採獨立發牌機制。

    筆者必須指出,雖然政府過去一直強調要發展新興產業及「數字澳門」,但5G作為世界上最新興的電訊服務,本澳卻只有兩間公司投標及獲發牌,反映出業界已用實際行動證明對澳門的電信政策失去信心。再者,5G服務的速度、可連接設備均較4G大增,但專線頻寬亦比4G多出逾百甚至逾千倍,若當局再不解決電信特許資產一家獨佔的死胡同,其他電信營運商要營運5G就只能花鉅資獨立建網,只會令未來電信服務的不公平競爭進一步加劇!

研究不能無了期 電信政策應有規劃及時間表

    電信特許合同將於2023年12月31日完結,政府去年委託南京郵電大學所作的「澳門電信發展和改革規劃」亦將於明年上半年有結果。筆者認為,特區政府應把握契機,解決現時電信特許資產由單一公司壟斷、業界無法公平使用的問題,令到電信市場真正開放。當局應儘快向社會公佈未來處理電信特許資產的方案,確保電信特許資產能真正能開放公平使用,當局亦應儘早交代「電信匯流牌照」的立法與發牌時間表,使電信業之間可以達到公平競爭,令本澳電信業重回健康的發展軌跡,亦令居民可以享受到優質、價廉的電信服務。

□ 立法議員、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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