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

廉署指社團機構「呃資助」居高不下 林宇滔:缺乏公開透明的「陽光」制度︳2021-05-21 力報

 澳門廉政公署2020年工作報告提及,去年各類社團或機構詐騙政府的案件高居不下,移送檢察院的18宗案件中,更有八宗涉及詐騙公帑等罪,涉及金額逾200萬澳門元。有評論員認為,澳門的資助審批應該要更公開透明,否則再講更多嚴格審批都沒有用,甚至會令資助審批走向極端化。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受訪時表示,「呃資助」問題在坊問一直有傳言,現時社會資訊發達,市民投訴意識提高,所以案件數量增加,而整個資助審批出現這個問題,根源主要是「公開透明」方面。林宇滔認為,社團及機構申請資助時,基金會除了要加強事前事中事後的監督外,還要公開申請者的報告(除涉及私隱外),至少讓公眾清晰明白申請者的目的及申請原因。

林宇滔亦指出,向政府申請資助者是應該要受公眾監督,這樣會令「申請資助」建立良好氛圍,且可以起到行內人士互相監督的效果。林宇滔坦言,就是不透明的機制,過去監管不足,令社團及機構申請資助某程度上成為「負面」的事,但其實申請資助不一定是負面,有些團體真的為社會發展而作出貢獻,只是沒有一個公開透明的機制,而有效的監督是會推動社會進步,認為所有操作應該是「陽光」的情況下進行。

他亦直言,現時政府在申請資助上變得較為嚴格,是有所進步,但「一味嚴格」卻沒有公開透明及公平機制,是不等於可以令實際情況有變好,最後反而可能會令申請資助走向「極端化」,一些真正為社會發展的團體卻因為當局「一味嚴格審批」導致申請卻步,反而令「呃資助」的團體就無所謂的不斷提交申請,當中缺乏公開透明的把關,隨時令情況變得更差。



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

公共泳池私教應傚香港分區規範 只重申不容私教是離地官僚思維︳2021-05-14 訊報 宇論滔滔

  有家長在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不滿家傭攜帶小童到公共泳池跟私人教練學習游泳時必須購票,又對新花園泳池欠缺親子更衣室感到不便。體育局致電電台回應時重申,根據「體育局游泳池使用總則」規定,12歲以下小童須在成人購票及陪同下(最多兩名兒童)才可使用游泳池。局方轄下所有體育設施包括公共泳池,在公眾開放時段均不容許私人教練授課。局方一直採取措施令有關私人教學運作不暢順,如發現有私人教學,前線工作人員會制止,市民亦可即時反映。此外,轄下9個公共泳池中,7個已設有親子更衣室,剩餘的鮑思高泳池亦將會增設,而新花園泳池因屬舊建築及空間不足,當局正設法優化。
公共泳池私教是「不能說的秘密」
  若根據現行規則而言,局方的回應並沒錯,且局方確實有採取措施令公共泳池私人教學不暢順,例如花公帑在氹仔奧林匹克游泳館入口專門建造大幅磚牆,阻礙家長和教練在泳池入口交接等。但人盡皆之,澳門大部分家庭都沒有會所泳池,就算有,不少都同樣不容許私教,故在公共泳池私教的問題在澳門相當普遍,由筆者兒童年代至今二、三十年從未間斷,實際上也未見當局有嚴格執法(甚至應說是從未執罰),原因很簡單,因為公共泳池私教是剛性需求,當局強行執罰只會引起強烈反彈,只是當局既然早知問題,為何多年來仍未敢面對核心問題,對公共泳池的私教進行明晰規範,既滿足公眾需求,又能做好規範和避免對其他游泳者造成影響?
  新聞出街後,筆者接到不少家長反映,體育局一再重申公共泳池禁止私教的規定,只是突顯官員離地的官僚思維,批評官員講法是「何不食肉糜?」如果政府或泳總的游泳班能滿足需求,家長怎會花錢聘請私教?要知道,泳總游泳班、體育局的大眾體育健身興趣班及暑期游泳班都根本難以抽中,加上官方游泳班通常一名教練同時教授六至八名,甚至更多的學員,而私教能夠一對二、三,甚至一對一,能夠讓兒童更快學會游泳和提昇水平,都令私教游泳成為剛性需求,成為不少家長僅有的選擇。
官方游泳班遠未滿足實際需求
  雖然體育局稱,一直舉辦大眾體育健身興趣班,並於每年暑期活動提供逾 6,200個游泳班名額,游泳總會亦全年開辦不同年齡層的游泳班,表面上學額不少,但有業內人士就推算,澳門官方統計零至十四歲的人口約為九萬一千,若按比例推算三至十二歲兒童學游泳的主要族群約有六萬五千,假設當中有一半人想學游泳,游泳學額的需求就高達三點三萬。不諱言,單靠官方的效率,要通過泳總及暑期活動的游泳班滿足目前龐大的兒童游泳學習需求是不現實的。
  據業內不完全估算,目前私教人士有逾百人,且主要授課場地均在公共泳池,多年來政府對私教其實一直相當「包容」,基本上從未執行在公共泳池禁止私教,與其公開表示不容許公共泳池私教,明顯是「講一套、做一套」,故有體育界人耳語,認為家長在電台說了 「不能說的秘密」,但筆者認為,面對、解決和規範「不能說的秘密」才是官員應有之責和為官之道,也是澳門成為一個更進步、公開、透明的社會的必由之路!
澳門規例從無排除公池私教
  翻查資料,規範澳門體育局設施使用的「第19/2002號行政法規」,實際上並未有限制體育局的場地或泳池進行私教,只是「體育局游泳池使用總則」第四條規定:「在開放時段內,禁止進行任何教育或培訓活動,但體育局組織或批准之活動除外。」意味著只要體育局批准,公共泳池是可作私教的。再者,體育局的宗旨為指導、鼓勵、協助及推動體育運動,協力為體育發展創造必要條件,故在需求殷切下,規範公共泳池的私教,不單符合法律要求,更是體育局的職能之一。
  值得留意的是,根據「香港申訴專員公署」去年七月公佈的「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公眾泳池公眾授泳活動的規管」的主動調查報告指出,雖然香港《公眾泳池規例》有訂明:除獲許可,公共泳池不得進行商業行為,包括私教等,且也有市民投訴有泳客在公眾泳池內進行私人或集體泳活動,對其他泳客構成滋擾。但公署認同康文署所指,授泳活動有助推廣游泳,並且確有不少市民需要利用公眾泳池習泳,故容許市民在公眾泳池內授泳的做法,符合該署推廣游泳運動的目標和職責。再者,有數據支持有設「公眾授泳區」的公共泳池,相關投訴有明顯回落,有助平衡各類泳客的需要,故公眾認為,康文署應積極考慮利用「公眾授泳區」將授泳人士與一般泳客分流。
港泳池分區私教成功值借鏡
  只是由於沒有設立「公眾授泳區」的公共泳池相關投訴自 2016 年有上升趨勢,故公署建議康文署應就所有公共泳池設立「公眾授泳區」制定統一政策和機制:如目前設立「公眾授泳區」與否僅取決個別泳池及主管的判斷,故公眾認為公署應制訂設立「公眾授泳區」的統一標準;並且應加強「公眾授泳區」的管理,包括限制教授人數,使用人數上限等。報告亦指出,康文署通過將較多人使用的公共泳池劃分為「公眾授泳區」、「團體租用區」、「公眾循環泳區」、「公眾游泳區」等,不單可減少授泳人士與其他泳客的磨擦,亦提升不同需求泳客使用泳池的滿意度。
  儘管香港康文署被申訴專員批評未有就所有公共泳池設立「公眾授泳區」制訂統一的標準,但相對澳門體育局無視實際的公眾需求,只是一再重申公共泳池不容許私教的規定,康文署的思維明顯較澳門的更務實和貼地,且香港通過設立公眾授泳區,減少私教與一般泳客使用的磨擦也絕對適合澳門參考應用。
泳池使用率高早應分區管理
  筆者也請教過不同的泳客、教練及家長等,大家都不約而同表示,本澳公共泳池使用率甚高,尤其一些近居民生活區的泳池,以及暑假及周六日的黃金時段,更是人滿為患,近期雖因疫情關係,當局需要限制入場人數及分節開放等,情況稍有改善,但因本澳公共泳池均沒有分區管理,就算沒有私教問題,一般泳客使用間也有不少矛盾和磨擦,如能參考香港將公共泳池劃為不同區域,讓不同需求人士能夠有秩序進行游泳活動,對所有使用者都是好事!
  還有一個筆者必須指出的核心問題,就是本澳公共泳池不單整體數量不足,也出現區域分佈不均的問題,如新口岸皇朝區及澳門半島的西區和南區均完全沒有公共泳池。筆者一直倡議,政府有必要在總體規劃中加入人均社區設施(包括社區、休憩、體育、綠化設施)的規劃標準,以便未來在各區的詳細分區規劃中,按區域實況規劃各類社區設施,確保不同區的不同社區設施需求得到科學規劃和滿足。


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

林宇滔:做好球場管理按序分流︳2021-05-12 市民日報

對於觀音像休憩區多功能球場兩種球類交替使用,市政署諮詢委員會委員林宇滔指出:澳門空間有限,場地選擇不算多,混合場地有必然的需求,並考慮到該區有意設置其他運動場所,讓市民對場地有更多元化選擇,因此交替形式的設計原意可以接受,亦是無奈的選擇。

對於每小時輪候1次的設置,他直指當局判斷錯誤,強調「該場地的問題並非太多人踢足球或打籃球,而是場地管理問題。」澳門自由波地管理,當局並未認真與社會溝通及完善,而市政署目前的想法,則是以「自由波地,先到先得」來實行場地使用,若果是籃球場和足球場單獨分開處理,民間也有「跟隊」等不同形式處理,問題不大。

籃足球每小時交替用錯方法

但林宇滔指,混合場地重點在於不同球類的場地使用分流,他建議當局採用日子或星期分流,「例如星期一、三、五踢足球,星期二、四、六打籃球,星期日再決定是否半日分,或以單雙日交替,設置使用秩序。」他強調,場地在繁忙時段使用者較多,非繁忙時段作其他球類則問題不大,重點要有清晰次序,從而提高場地使用率。

林宇滔認為,只要明晰操作,例如方便公眾上網查閱等,也能有助管理,現時1小時的設置,只會降低場地使用率,「大家辛辛苦苦約班朋友去打波,最後只能打1個小時,還未計算跟隊時間。」他指出:每個小時的交替設置似乎用錯方法,應該更適用於較受歡迎的兒童遊戲區。



石油氣瓶漏氣險些惹禍 意見促完善法規明確監管︳2021-05-12 力報

 對於昨(11)日有石油氣瓶在運送途中發生漏氣驚險意外,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接受本報訪問指出,今次事件凸顯了儲存器具的安全問題,促請當局作詳細調查並公開報告,行業亦需檢視其他石油氣瓶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嚴格按照規定操作。此外,林宇滔指出現時本澳未有正式部門監管燃氣安全,法規亦已跟不上社會發展,建議盡快修訂相關安全規章,以及明確監管權限部門。

早於2016年,本澳曾有運輸石油氣車輛起火,所幸無引發嚴重意外。林宇滔指出,本澳對於運送石油氣罐及液體燃料的車輛安全守則實施逾30年,部分規定已不合時宜。參考鄰近的香港,對於運輸石油氣車輛有較詳細發牌規定,列明各項安全條件,包括可以在車外操作的緊急停車掣,並由機電工程署每年作檢驗。林宇滔建議當局在《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立法過程中,需就燃料運輸車輛的各方面安全標準作出詳細規範。

林宇滔進一步指出,無論從石油氣瓶、運輸車,到爐具、輸氣喉管、熱水爐等,「由頭到尾都未有一個正式部門規管」。他認為,工務局新成立的機電廳除了監管升降機設備之外,還應該負責規管燃氣安全問題,「將所有問題納入正軌」。

另外,根據第8/93/M號法令核准的石油氣氣罐規章,所有氣罐及零件須在每次入氣後接受一項密封測試,測試時間必須足以證明沒有任何漏氣情況,該測試是以浸水或任何其他同樣有效的方式進行,違反者可處以澳門幣4,000 至20,000 元罰款。



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

祐漢7棟成政府舊區重建下最大受害者 林宇滔倡推優惠政策吸引業主參與重建︳2021-05-10 捷報

 祐漢新村7棟至今樓齡已將近50年,大廈石屎剝落、鋼筋外露、塞渠漏水等普遍,並衍生衛生、治安、安全等問題,困擾區內居民,重建已是刻不容緩,然而特區政府提出重建該7棟大廈已經16年,歷屆政府也只是「空談」重建問題,工作毫無寸進。都更會前委員、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形容,政府都更態度是任由大廈自生自滅,推動重建態度消極,令祐漢7棟成為政府舊區重建下的最大受害者,現在的關鍵是政府的立場,如果是想推行都市更新,便應盡快完成都更法立法,並推出優惠政策吸引和鼓勵業主、發展商參與重建,方能真正落實本澳都更工作。

16年前已提出重建祐漢7棟成新小區

早在2005年的運輸工務範疇施政報告,便提出「在過去美化和整治城區的工作基礎上,2005繼續推進舊區重整的工作,已初步完成重建祐漢區數幢舊樓的規劃設計,並會繼續收集社會意見,不斷完善方案,致力將重建範圍建設成為具完善社區功能的全新住宅小區。」2006年,政府便向當時的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介紹3個「祐漢重建區用地規劃」構思,三項構思均為建築40層以上樓宇,分別在於建築密度。3項構思中,預計最少提供1,940個單位,最多提供3,200個單位;估計完成重整後,區內可容納最多1萬人。接著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亦曾在2007年委託理工院開展了「祐漢新村居民生活現狀調查」,在2010年起對祐漢7棟群樓住戶進行家訪,並進行過分析研究,在2012年公佈「祐漢7棟群樓住戶現狀分析報告」。林宇滔直言,多年前相關調查結果與日前都更公司公佈的入戶調查結果差不多,數據和推算結果變化不大,都是住戶中只有約3成是自住業主,接近1半是租客,當中有大量外僱租住其中,樓宇狀況惡劣,所有結果都是預計之中。

政府都更態度是任由大廈自生自滅

然而在完成入戶調查後,下一步都更公司想點呢?林宇滔認為,做更多調查都沒有用,因為大部分業主都未就重建達共識,加上都更公司沒有任何立場。參考香港都更做法,在公佈要對相關樓宇重建後,下一步便是凍結人口,後續便是落實收購業權和重建工作,惟澳門現時連《都更法》都未立法,對極具爭議且是重建關鍵的降低同意重建業權百分比問題上,當局仍未有方向,報告亦提到受影響業主和住戶的補償問題,究竟政府對都市更新是抱持甚麼態度呢?如果是把都更放在社會優先工作,例如台灣,便是提供誘因,吸引樓宇進行重建,包括贈送地積比,容許發展商即使在重建地段不能使用增加的地積比,也可以在其他土地使用相關地積比,興建餘下的單位。所以,現在關鍵是政府究竟是否想推動都更,推出優惠措施吸引小業主和發展商參與重建。

不過他也承認,這些優惠政策難免會引起社會爭議,可能會有人覺得是「益咗發展商」,或者「益咗小業主」,但問題是究竟社會和政府想不想做都更?現在政府的態度便是任何該7棟大廈「自生自滅」,明顯的做法便是「一定要百分百小業主同意才啟動重建,小業主自行解決建築費,若有地積比剩餘的話便允重建商加高增加單位數量」等等,非常消極地推動重建工作。

林宇滔謂,「自生自滅」的結果,便是難以實現重建,因為第一步「收樓」已經做不到,集齊百分百同意重建業權百分比根本就不可能,每屆政府都會提一提祐漢7棟重建,每5至10年做一次入戶調查,自2005年政府「出口述」宣佈會重建祐漢7棟樓宇後,由該刻開始,「要落釘的人已落釘」,有人大量收購上述大廈的住宅單位,等待將來舊樓重建收購或發展時獲得賠償,不會再有人願意再投放資源去維修保養大廈,因而大廈環境惡劣屬正常。他曾到過現場,大廈外牆出現鋼筋外露,單位內更有跌石屎問題,對居民來說非常危險,最慘的是居住在大廈的小業主,祐漢成為了政府舊區重整下的最大受害者。

林宇滔指出,過去澳門有多棟被列作危樓要拆卸重建的樓宇,鉅富花園、福寧大廈、明興樓,甚至善豐花園,都毋須等政府的都市更新,小業主均已自資重建,事實也證明:「如果你相信政府政策,等政府幫你,咁可能就要等15年都毫無進展喇!」

單棟重建效益不大未能改善社區設施

都更公司日前透露,祐漢 7棟樓群中,已接洽其中 1棟樓群逾 7成業主,其他樓群只有 4至 6成業主聯絡都更公司,祐漢樓群重建具有一定挑戰性,為加快重建,都更公司將採取逐棟解決方式,優先重建業權收集完成的樓群。林宇滔批評,若採單棟重建方式,是完全沒有效益,達不到當初政府希望整個片區規劃的效果,更不可能釋放社區、公共設施空間,令區內社區環境得以完全改善。況且,祐漢新村大廈內除了住宅單位,還存在很多地鋪業權、住宅變商用等爭拗,這些問題要如何解決,當局至今也沒有方案,所以他相信,祐漢7棟單棟重建也很困難。

林宇滔又提到,都更法作為一個整體政策,法律適用範圍應是全澳樓宇,若因祐漢7棟被列為都更試點,小業主和重建商獲得更多的政策優惠,便會對其他需要重建的大廈小業主造成不公,政府是有責任協助小業主重建,但要負多少責任,政府心裡要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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