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4日星期一

政府所有對外服務須按序上網︳2021-01-04 市民日報

【本報訊】特區政府提出發展電子政務多年卻成效不彰,源於當局可以網上辦理的服務實在太少,政府部門各有各做,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澳門電子政務最大的問題是政府的決心和沒有具體工作計劃,以及執行力等,部門為應付而應付。政府部門所有對外服務都應該網上化,而非由政府部門挑選一、兩項容易做的去做,他促請政府把現時各部門零散的網上服務整合,制訂政府所有對外的服務都全都可以在網上辦理的時間表,並要求各部門落實執行。

綜合中心一站式服務五花八門

林宇滔表示,電子政務早在回歸初期便已提出,只是政府一直都沒有推行,近年又重新包裝「攞番出嚟」,其他地區發展電子政務原因包括:資訊科技發展,居民使用電子政府的門檻愈來愈低,公眾對電子政務需求愈來愈大,歐美地區更希望透過電子政府減省政府行政資源,澳門則一直沒有上述需求,所以各政府部門從來都各自為政,政府更專門在多區設立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推行所謂的「一站式」服務,其實也只是把各部門集中在一個地方辦公而已,市民仍要排不同的部門窗口辦理各種手續,而最奇怪的是,各個綜合服務中心服務五花百門,一個部門在不同的綜合服務中心會有不同的服務,不能提供該部門所有的服務和申請,理論上一個部門在某區設服務站,該部門的所有服務理應可以接受申請,不可能黑沙環綜合服務中心受理30項服務,中華廣場綜合服務中心則受理35項,離島可能只得20項,從政府「一站式」服務可以看到政府的決心。

《電子政務法》去年9月27日生效,為電子政務提供法理基礎,使用者毋需再上傳簽名等身分資料,他又質疑,既然政府要發展電子政府,為何所有服務項目都不能在網上辦理?現時政府的情況似是部門求其交差,例如推出網上辦理在生證明,為何政府每推一項電子服務,都要大力宣傳,而非設定在一定年期內,例如兩、三年內政府所有對外的服務都全可以在網上辦理?等同銀行,現時銀行大部分服務都可以網上辦理,「商業社會做得到,點解政府做唔到?」

各自為政一戶通未納普及服務

政府一直對未來有哪些服務可以網上辦理避而不談,林宇滔批評官員思維落後,「唔係加幾多項服務的問題,而係政府所有對外服務幾時能夠全電子化?」若政府有決心推電子政府,便應設立具體工作計劃,接著便按相關工作計劃推動電子政務。他又以早年行政公職局推出「澳門e辦事(ePass)」為例,居民透過ePass只能查詢選民登記記錄、退休基金會的公務員公積金、衛生局的醫療報告申請、勞工局網上求職服務、財政局的電子服務等,對居民來說其實作用不大,所以很少人會申請。過去各部門很多小問題一直沒有解決,到今日政府又再推「一戶通」,但儘管衛生局也加入「一戶通」,但該部門又並非所有服務都上網,只有「我的健康」,最多人用的醫療券帳戶則不能用「一戶通」登入,需要另外用衛生局獨立手機應用程式登入。

另一樣最多居民用來繳付交通罰款的治安警手機應用程式,也沒有加入「一戶通」。所以,當局聲稱會把最多人用的服務加入「一戶通」,令人感到質疑。

林宇滔又表示,近日政府一直強調「一戶通」開戶人數不斷增加,至昨日為止更突破10萬人,惟當中有多少是開了戶但沒有再登入的「疆屍戶」?居民開戶後,網上電子服務使用人次、電子申請佔了多少百分比等,這些都需要定期交代。他相信當局交代不到,等同上市公市不敢交代活躍用戶數目一樣。




2021年1月1日星期五

賀政府2020防疫戰報捷 2021年常態化防疫真考驗︳2021-1-1 訊報 宇論滔滔

 踏入2021年,首先祝各位讀者新年進步、身體健康,家庭幸福,事事順心!更希望能送走2020年晦氣,全球能夠盡快擺脫新冠疫情的陰霾,一切有新的開始!

若要選最能代表2020年的詞語,肯定是非"新冠肺炎"莫屬!疫情肆虐全球下,共令8,200萬人感染,逾180萬人死亡!全球各地經濟和社會運作也因應防疫幾近全面癱瘓和停頓,疫情甚至被認定是全球化進展逆轉的里程碑,故有人戲稱2020是被病毒偷走的一年,也有人嘲笑2020是"慢長的2019年",因為對很多忙於防疫的人或社會而言,2020年仿佛從未開始過!但無論如何,2020年將肯定被記入史冊,且有他自己的篇章!

4、6月賭收插水不及去年日收入對一直依?旅遊博彩業單天保至尊的澳門經濟及公共財政收入,2020均受到前所未有的衝擊,首11個月的博彩收入僅得526億,儘管10及11月份賭收已重上6、70十億的水平,但累計總收入仍較去年同期大跌8成,當中221億更是一月錄得(當時澳門仍未因疫情封關),甚至在4及6月賭收僅得七億多,較去年平均日賭收八億更低!

賭收大跌自然拖累公共財政收入插水,首11月幸運博彩稅收僅271億,僅約原預算982億的四分之一(過去預算一直過於保守,賭稅只有多不會小)。經過三次的預算修改,政府已動用近600億超額財政儲備,還未計及原來財政預算中逾220億的結餘,以及在澳門基金會撥出一百億的疫情財政援助款項。簡而言之,澳門庫房因疫情今年就已蒸發掉近千人億。

截至2019年底,本澳財政儲備的資本金額按年上升13.9%至5,794億元;其中,基本儲備及超額儲備分別為1,489億元及4,305億元。由於普遍預期就算疫情完結,賭收也難以重回過去約3,000億的水平,可能只有過去一半或三分之一規模,在預計未來賭收入跌下,過去感覺本澳極豐厚的近6,000億儲備,扣減今年疫情耗掉的近千億,澳門的"身家"絕非大家想象中豐厚!

賀決定人人有口罩打好防疫基礎面對新冠肺炎全球肆虐,澳門至今已連續270多天沒本地病例,連續181天無境外輸入病例報告,累計確診病例46例,沒有死亡病例,至今也從未出現新冠肺炎病毒社區傳播,無醫務人員受到感染;澳門抗疫成績表放眼全球確屬最佳之列,這與新特首賀一誠商人思維的決斷作風有莫大關係,尤其在疫情之初,各地在搶口罩時,特首明確承諾保證澳門全民日日有口罩,以及停運賭場兩周等的安排,成功穩定民心,為抗疫戰打好良好基礎!

但不諱言,近月本澳面對常態化防疫,特區政府的防疫政策鬆緊不一及不協調的問題也逐步顯現,這也突顯澳門長期積弱的公共行政問題。在危急關頭,單靠領導層個人的決斷力或許就能力挽狂瀾,但若要真正做到常態化防疫,政府部門間的高效交流、分工協助、科學決策及能與民意溝通的公共行政能力,才是真正的核心關鍵,特區政府這方面的短板,近月已非常特出;其中幼稚園K1學生未夠三歲不能復課的安排就是經典之一。

常態化防疫目標為社區零確診非零輸入筆者認為,未來常態化防疫政府應該繼續緊守"外嚴內鬆,口罩不放鬆"的原則,意味著本澳地外地入境的人士,除了內地或將來評估可作旅遊氣泡外,必須堅持指定酒店隔離。在社區運作上,政府要確保口罩計劃持續,社會上也要堅持戴口罩、勤洗手、常申報健康狀況等的防疫意識,才能真正落實常態化防疫,將社區運作最大程度常態化。

筆者也必須提醒,澳門要守住的防疫核心指標,應該是本地沒有出現社區感染、特別是不明源頭的社區感染堅持為零。但筆者必須指出,內地目前每日都有輸入性確診,政府若不惜代價麻目堅守在指定酒店隔離期間的人士確診為零,即"輸入性確診為零",其實並不科學,也絕對常態化防疫的真正目標和指標。11月特區政府願意邀請外地賽車手及工作人員到澳門參加大賽車,就是明白澳門可以接受隔離期間出現確診的風險,何以同樣的邏輯定,不能適用到澳門居民的非居民直系親屬?又或急需聘請外地家傭的家庭身上,這才是部份民怨對疫下辦大賽車出現反感的核心原因!

賭牌臨時續約表面合理不利行業發展如何能夠以最合適的代價,確保不出現本地確診及社區感染,做到真正的恆常化防疫,當中不單涉及公共衛生和防疫的科學分析,也涉及政府內部的訊息溝通及民意反饋能力,當然更涉及民眾對政府信任程度等,環環緊扣、缺一不可,這將是考驗特區政府官員智慧和管治能力的指標性考題,也是今年的必考題!

更令筆者擔心的是,經濟單一的澳門,特區政府在過去一年不惜代價以千億代價穩住民心經濟,但2021年能否照版煮碗?將是很大疑問。雖然去年賭收大跌,但在賭牌續期的敏感時刻,各大博企雖然收入大跌,但仍保住本地僱員的飯碗,不敢輕易裁員,最多只是用買一送一的名義讓僱員選擇無薪價,是本澳穩就業保經濟的重要支柱,但長貧難顧,若賭收未能回升,博企是否願意長期不裁員,將是要密切關注的。但近日檢察院以不可歸責僱員的理由,僅按《公職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的提前六十日通知規定,終止一公務員的不具期限行政任用合同,做法等同裁員,政府在敏感時刻自己開了一個極差的先例,多少也反映政府智慧和敏感力不足!

政府敏感時刻帶頭"裁員"極不智最近有外媒報導,政府有意將賭牌續期(應為重新競投)時間由2022年中,再推延三年至2025年中,政府對此不置可否,但表示2021年下半年會就《博彩法》修訂作公開諮詢,按這個進度,連同諮詢細節、加上立法提案、立法會審議及賭牌招標程序等,確實未必能趕及2022年中完成,政府雖沒正面回應,但也側面引證賭牌將會延遲續期的講法合理!

疫情令澳門賭收插水,延期新賭牌的競投表面上合適,但筆者從來都認為,臨時續約、尤其不止一次的臨時續約,對任何公共事業的發展其實都不利,因為臨時續約表面上是維持公共服務的運作,但真正高質的公共服務都涉及到長期投資,包括基建、硬件及人力資源等,在前景不可預期,只會令營運者不會作任何長期投資,只會延長折舊或不投放人資培訓,令服務質素下降。澳門巴士服務多次臨時續約,令巴士公司無法購置新巴士就是一例,只是這些影響短期內較為隱蔽,公眾未必會察覺!

儘管針對新冠肺炎的疫苗已推出,澳門訂購的140萬劑疫苗明年也將陸續抵澳,確保本地居民每人能接種兩劑,但除非全球人口均成功接種(估計最快也要2022年下半年),且疫苗有效期夠長,否則新冠疫情將仍會與人類繼續糾纏不清,揮之不去!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



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

電子消費卡可變澳門通 意見指可研巴士補貼新方案︳2020-12-28 力報

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使用期至本周四(31日)結束,逾期未使用的餘額會退回庫房,而電子消費卡亦可轉換成一般澳門通電子儲值卡。有意見認為,巴士車資補貼應該僅限於澳門居民,而電子消費卡是實名登記、幾乎人手一張,政府是否可以利用此條件,實現將巴士車資補貼集中在澳門居民身上?

交通諮詢委員會副主席黃承發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早期政府是有意將補貼集中在澳門居民身上,但礙於澳門個資法律嚴謹,難以與巴士公司合作處理實名登記的問題。他認為如果市民接受使用電子消費卡,加強民生補貼會「容易得多」,且有關方案可以節省一定的公帑開支,未來補貼亦可「推得遠多啲」,包括輕軌及的士服務等,長遠而言更有助政府構建智慧城市。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同意將巴士補貼集中於澳門居民,但認為亦應包括外僱,因為相關人士在本澳使用交通是剛性需求。林宇滔同時強調,補貼方案不應僅限一個支付平台,他建議政府應盡快推出「聚合支付」方式,而且做到「轉數快」的方法,讓更多支付平台能用於巴士上。

市民:對未領卡者不公平

對於利用電子消費卡作交通補貼,市民高小姐認為此方法可行,亦認同交通補貼應集中在澳門市民身上。市民呂小姐則憂慮,假如完全將交通補貼集中於消費卡,對部分未有領取消費卡的人士或不公平,認為政府可以逐步處理。另外,亦有市民認為方案沒有太大意義。



2020年12月27日星期日

資源分類回收源頭減廢早訂方案︳2020-12-27 市民日報

【本報訊】廣東省將在明年1月1日起強制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回收,未按分類規定投放生活垃圾,可被科處100至500元,澳門宣傳推廣垃圾分類回收多年,成效不彰,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直言澳門環保政策確實落後於鄰近地區,然而實施相關政策需很多配套,隨著鄰近地區禁止垃圾入口,澳門出口垃圾的選擇會愈來愈少,政府應及早制訂方案應對,包括盡快興建廚餘回收廠、廢紙、塑膠、金屬等回收設施,實現源頭減廢資源回收。

根據《澳門環境狀況報告2019》顯示,去年本地固體廢物回收率同比下降5.3%至16.8%,同時人均固體廢物持續上升至2.24公斤,為免「垃圾圍城」,社會近年非常關注如何推動和規劃減廢措施。去年8月行政長官賀一誠在競選時亦提到,本澳的問題是沒有做好垃圾分類,上海已實施垃圾分類,「呢條路一定要行」,以及必須研究垃圾分類後如何處理。

欠回收處理系統難推垃圾徵費

林宇滔表示,生活垃圾徵費目的並非為收大家的錢,而是透過經濟手段推動大家自覺將垃圾分類,把有用的垃圾分類出來。收費的是對沒有分類的垃圾,有分類的不會被徵費,例如若把廚餘、鐵、金屬、塑膠、紙進行分類後,餘下的不可回收垃圾才收費。

垃圾分類回收關鍵是要有資源垃圾回收處理、再造系統,惟現時澳門沒有相關配套設施和產業,要推行相關措施有困難。香港實行垃圾用者自付模式,去年提法案希望垃圾徵費,最後也是因為後續的資源回收的分類、處理都未完善,澳門面對的問題和香港一樣,且比香港更落後。

須指導大廈居民垃圾分類回收

他說,過去他亦一直推動政府盡快興建資源回收設施,包括廚餘回收廠、廢紙、塑膠、金屬等回收設施。過去澳門大部分垃圾都輸出到外地,內地是其中之一;惟是,近年內地不斷收緊資源回收垃圾的入口標準,包括明年1月1日起內地禁止廢膠、廢紙入口,所以才能有空間處理國內的資源垃圾。未來澳門垃圾可以出口的地方只會愈來愈少,且成本亦非常高,特區政府需有應對措施。

澳門自回歸且國以來便開始推廣垃圾分類回收,居民環保意識雖提高,但收效甚微,林宇滔指出,目前本澳垃圾分類回收純粹靠居民自發,政府又沒有整套政策,導致整個回收體系運作得不太佳,令政府垃圾分類回收淪為形式。今年環保局在本澳740幢大廈設分類回收垃圾箱,不過很多居民都當作普通垃圾桶使用,棄置垃圾時未有分類,未能發揮分類回收作用。他建議環保局下一步應派專人進入大廈指導居民,就如環保FUN計劃一樣,與環保團體合作,有專業人士帶領進行垃圾分類回收,方能提升大廈居民分類回收意識。



2020年12月25日星期五

電信規劃立法一拖再拖 兩年後澳有5G服務已屬萬幸!︳2020-12-25 訊報 宇論滔滔


5G速度上較目前4G高十倍以上,更重要是其"回應"時間快4G十倍,將大大提升自動駕駛或遙距應用的精確度和反應等,更重要是5G連結的設備數目較4G百倍,令"萬物聯網"變成可能,因此鄰近地區已先後推出5G,期望盡快開發相關應用和發掘新商機。以5G技術領先全球的內地為例,去年底已推出5G,香港及台灣在今年四月及七月也先後推出5G;內地5G用戶今年十月已突破兩億大關。

特首要加快推5G 新電信法卻消失?

  特首賀一誠在其今年首份施政報告已明確提出 "加強5G 網絡、數據中心等新型基建,致力建設世界領先的新型智慧化特區,打造數字澳門。"同年運輸工務司施政方針亦明確表示,郵電局會完成草擬《電信網絡及服務匯流制度》(下簡稱《新電信法》)和《無線電通訊制度》, 並推動進入立法程序。也將檢討《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下簡稱《特許合同》)。"而賀特首上任不到兩星期內,就已巡視郵電局,並明確要求"加快推行5G網絡服務",反映特首確實關心5G推出的時間表。

  但上月立法會辯論明年施政時,有議員追問5G進度,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就回覆指:因澳門電訊的公共電信特許資產管理的中期合同明年 (2021年) 底到期,會與 5G發展一併研究,故5G網絡最快要明年底或後年才能推出,更以個人身份提醒議員"現時不要轉5G手機,因為本澳有5G服務時已經轉新款手機"。

  筆者不知司長是"自嘲"5G發牌進度緩慢,還是"真不懂"手機技術,手機是否支援5G關鍵在手機的CPU,新手機CPU目前絕大部份均已默認支援5G網絡,故明年要買一支非5G新手機選擇並不多,且5G手機均可向下兼容4G及3G等網絡,故唔轉5G手機實屬笑話一則!

 唔換5G手機是自嘲?還是真唔識?

  但司長回應,意味澳門原來仍未有明確的5G發牌時間表。筆者必須質疑,《新電信法》早在2019年初已完成專業諮詢(筆者當時已批評為何不作公眾諮詢),有關法案草案早應完成,為何仍會消失在明年的立法項目清單?更離譜的是,明年2021年的施政報告竟提出 "將繼續發展 5G 網絡。"、"加快 5G 應用,推進政府智慧服務。"試問連5G牌照都未有,政府加強5G網絡和應用根本就是空話,要發展智慧城市、數字城市,實際也是葉公好龍!如此關鍵的問題,在完全缺乏辯論氣氛的施政辯論,當然沒有下文!

或有意見認為,羅司表示5G發牌最快要明年低或後年,可能是慣用的"期望管理"手段,5G實際推出應可更早!但筆者必須提醒,若政府未能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將《新電信法》提交立法會,司長的預期絕非保守!因明年九月要舉行立法會選舉,今屆任期內未完成的法案都會成廢案,要待明年九月後新屆立法會選出後再提案及審議,就算審議順利,連同頒佈生效及相關行政法規頒佈,以及法律生效後才開始接受電信牌照申請及審批,以及獲得牌照後再建網的時間,本澳5G服務能在2022年底推出已是十分樂觀了,意味較內地最少慢三年以上!

 澳5G慢內地三年業界大失預算  客觀而言,澳門新電信服務推出慢並非新鮮事,但在近年政府一直鼓勵大灣區融合發展的前提下,本澳5G推出慢內地三年以上也實在遠超營運商合理的預期,這也令個別今年中已投放六億元完成5G首階段建網的營運商大失預算,意味著已投放的資源要最快兩年後才能開始營收,由於技術不斷更新,兩年後建網肯定有更平、更先進的設備選擇,意味其現時5G網投資已注定浪費!

  另一個公眾或會忽略的關注點是,賀一誠特首在施政答問回應議員時表示:"5G雖好,但每一基站的覆蓋範圍較窄,若要覆蓋全澳,至少要建 500個宏基站,每個超過 60萬元,還要建 2,000個小基站,共需投資逾 30億元,需考慮由政府投資還是由專營公司繼續承擔。"  筆者也是首次聽到,政府有投資本澳5G建網的想法,但回歸前後本澳電信市場一直均由營運商投資建網,政府只是通過專營權或發牌監管,從未參與投資建網,尤其在政府目前財政緊縮的今天,由政府投資建設5G網絡真的合適及有效率?筆者有極大疑問!更吊詭是,業內人士耳言,並計過去從未建議政府投資5G建網。

 5G建網政府投資?30億有冇計錯數?

  再者,澳門建5G網投資需30億元的講法本身也有矛盾!按照特首所言,500個宏基站每個60萬計算投資額為3億元,小基站價格肯定低於宏基站,但就算小基站也以每個60萬計算,2000個小基站也僅12億元,故全總投資僅15億!就算按今年中已完成5G首期建網的營運商聲稱,首階段建網投資約6億,連同未來5年的建網及優化投資才約20億,故業界也普遍認為,30億建網計算有相當水份。

  因5G基站密度較4G更高,業內人士確有建議,希望政府帶頭協調,在所有政府建築物為所有營運商提供公平建設基站的環境,此外,也希望本澳可仿傚內地"鐵塔公司"模式,由所有營運商一同投資建設基站,既減少建基站時與市民的爭議,也可減省建網成本及確保5G覆蓋!

 訂基站安全標準確保間距減爭議  筆者同意,本澳人口環境稠密,5G基站建設不容易,除正在試行的智彗燈柱,政府建築物優先開放建基站等都是可行的方向。但更重要是政府應制訂一個考慮本澳實際情況,且較內地標準(內地標準較歐美更嚴格)更嚴謹的基站輻射標準,並通過獨立第三方測試認證其安全性,以增強公眾的信心!也要加強公眾教育,讓公眾理解5G基站的電磁波屬非游離輻射,與其他可影響人體DNA的游離輻射性質完全不同,其能量僅太陽光照數千份之一。更重要是讓公眾明白,由於電磁波的強度衰減是"與距離的平方成反比"(這是經精確實驗被證實的),故只要離基站10米,其電磁波就會減少90%以上(已較普通手機輻射更低),故只要規限基站功率,並確保與民居有相當距離,市民實不必過慮。

特許資產清單歸屬十年仍未搞清!

政府指明年未能完成《新電信法》立法及發5G牌的關鍵原因,是要"等埋" 《特許合同》2021年底到期的處理,"先理順政府電信特許資產的歸屬"才發5G牌。客觀而言,5G網絡的核心確實是連接不同基站的固網,但政府以此理由拖延5G發牌,筆者實難接受!

  首先,根據2009年政府與"澳門電訊"簽署的《特許合同》第五條第二款"CTM將於 2011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包括特許資產的財產清冊予政府審批(即專營期間建設的所有電訊網絡,專營期後應屬政府所有)。何以十年後,仍未理順"特許資產"的歸屬?

 十年前承諾公平使用至今仍獨家享用  政府當年簽署《特許合同》時一直強調,"特許資產"雖然由澳門電訊管理,但已有明確條款規定其他營運商應可付款公平使用;但過去十年未見當局有任何具體措施落實"特許資產"的公平使用,當局甚至未有依法將政府特許資產的獨立會計帳目公開,讓業界和公眾監督有關資產的使用及入帳情況是否符合法例規定,更遑論依約監督"特許資產"的定期更新維護!

  《新電信法》提出「電信網絡及服務?流制度」屬較新的電信管理法律制度,其目的是取代原用近二十年的《電信綱要法》,改變過去"每一電信服務一牌照"的發牌邏輯(提供3G,4G、電視或互聯絡服務均需獨立牌照)。將電信市場簡單分為兩類牌照,即:第一類:設置及經營公共電訊網絡牌照;第二類:提供電訊服務牌照。其中,第一類是建設基礎電信網絡,包括基站等牌照,投資較高但有權建設電信網;第二類牌照則是電信服務提供者,可向市民企業直接提供任何電信服務。營運者可單獨申請第一或第二類牌照,也可同申請兩類牌照。

匯流牌要有機制推動競爭保消費者權益  筆者同意,匯流牌照符合電信業未來的發展模式,只要管理得當,可推動電信業的良性競爭,也讓市民更多的電信服務選擇。但政府有必要訂好遊戲規則,包括在初期應禁止第一類牌照營運商以捆綁多種電信服務和過長合約方式,阻礙日後新競爭者進入巿場;此外,拖踏十年的《特許資產》未來如何能夠打破"獨家享用"的現狀,讓所有營運者公平使用也相當關鍵!

筆者也特別提醒當局,應在《新電信法》中加入條款機制,保障市民公平使用電信的權利,例如過去電信牌照有明確的網絡覆蓋,確保偏遠地區的居民能以同樣價格和條款使用電信服務;以及應對第二類牌照提供者,制訂基本的市場規則及合同標準,包括簽約最長期限,?約賠償上限,加入冷靜期等,也要明確所有電信營運商必須強接接受消費爭議仲裁,避免鄰埠出現不實推銷,令弱勢社群不知情下被簽長約、甚至重覆簽約。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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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新感言--林宇滔 2017-06-28

傳新角度-林宇滔(Ron) 由 論盡媒體 AllAboutMacau Media  發佈  ·  6月28日 22:51  ·       人到中年, 先後做過記者、傳媒主持、議員助理、社諮委和都更會的公職等,亦成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