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日星期二

剛完工後被投訴仍有惡臭公廁翻新後成效惹議︳2020-12-01 澳門日報

 【本報消息】市政署年中推出優質公廁計劃,期望能"落實以工代賑,建設健康城市"。有市諮委認同市政公廁優化計劃,但收到居民反映大量公廁工程差不多同一時間進行,也有公廁翻新完工後,就被投訴出現臭味,批評該署翻新公廁時缺乏足夠考量。

殘廁設計未按指引

委員梁鴻細認同市政公廁優化計劃,建議工程完成後更嚴謹驗收程序,避免出現如隱私度問題,在開放前做好整改措施。公廁重整時,優化接駁渠務工程應同步展開,盡量避免繼續使用儲糞池要經常維護抽吸,減少可能會發出臭味,影響居民使用。

有行動不便居民反映,一些殘障人士公廁設計未能完全遵照相關設計指引,令使用時出現困難。希望市政署進一步檢視及整改。

糞池應接公眾渠網

委員林宇滔指出,隨着市政公廁優化計劃工程展開,不少市民均反映大量公廁工程差不多同一時間進行,雖然部分地方有安排臨時廁所,但也十分影響市民的實際使用。更重要的是,不少公廁狀況良好,甚至剛翻新不久,竟被列作翻新公廁。亦有相當殘舊公廁翻新完工後,就被投訴出現大量臭味問題,最終發現原因是儲糞池傳出異味。應將其接駁公眾渠網,而非僅完成外觀美化。他已按規章要求市署提供六十個整體翻新及廿三個簡易翻新的公廁清單及相關費用,以及該公廁上次翻新時間及費用,以便讓公眾全面檢視計劃是否合理。

諮詢組織自薦納才

另外,他提到,兩年前首屆市諮會成立之前,政府公開接受市民以提供履歷資料,自薦或接受他人推薦方式申請成為市諮委員。然而,首屆兩年的任期將在年底完結,但至今仍未見政府公開接受自薦資訊,期望政府盡快公佈自薦方式,讓市諮會能繼續廣納有志服務社會的人士為澳門出力。亦盼將此機制推廣至其他政府諮詢組織,成為政府諮詢架構真正廣納社會賢能、多元意見的真正起點。



促全面檢討優質公廁計劃︳2020-12-01 濠江日報

 【特訊】在昨日舉行的市政諮詢委員會平常大會上,有委員關注市政公廁優化計劃,建議公廁完成工程後進行更加嚴謹的驗收程序,以及檢視各工程僱用本地工人的人數及執行情況等;也有委員促請市政署公佈翻新的公廁清單及相關費用,以及該公廁上次翻新時間及費用,以便讓公眾全面檢視計劃是否合理。

委員林宇滔促全面檢討優質公廁計劃及盡快接受市諮委自薦申請。他表示,市政署年中推出優質公廁計劃,但隨著工程展開,不少市民均反映,大量公廁工程差不多同一時間進行,雖然部分地方有安排臨時廁所,但也十分影響市民的實際使用;更重要是,不少公廁狀況良好,甚至剛翻新不久,竟被列作翻新公廁。為此,林宇滔促請市政署提供60個整體翻新及23個簡易翻新的公廁清單及相關費用,以及該公廁上次翻新時間及費用,以便讓公眾全面檢視計劃是否合理。

此外,市政諮詢委員會首屆兩年的任期將在年底完結,但至今仍未見政府公開接受自薦的資訊,林宇滔期望政府盡快公佈自薦方式,讓市諮會能繼續廣納有志服務社會的人士為澳門出力,期望不單市諮會必須要延續接受社會自薦的傳統,且更應將此機制推廣至其他政府諮詢組織,成為政府諮詢架構真正廣納社會賢能、多元意見的真正起點。

委員梁鴻細表示十分認同市政公廁優化計劃,對已經完成重整及翻新的公廁優化工程,普遍市民都是比較認同的,特別是在外觀及美化方面,確實優化不少,但仍存在一些完善空間。他認為,公廁完成工程後應該進行更加嚴謹的驗收程序,避免出現例如隱私問題,要在開放前做好相關整改措施;有居民反映一些比較新的公廁落成時間不會太長,但仍然進行重整,可能會有浪費的嫌疑; 以工代賑實際上提升本地工人就業率,建議市政署檢視各工程僱用本地工人的人數及執行的情況;公廁重整時其優化接駁渠務工程應同步展開,應儘量避免繼續使用儲糞池要經常維護抽吸的情形,減少可能會發出臭味影響居民使用的情況。此外,亦有行動不便居民反映,一些殘障人公廁設計未能完全遵照相關設計指引,令到殘障人士使用時出現困難,希望市政署進一步檢視及進行整改,要重視其使用功能。

委員趙蘭瑛表示,近年因應社會生活節奏及居民生活習慣改變,社區上越來越多外賣小食店的開設。在營運有關飲食場所時,基於經營成本的關係,有不少外賣食店會設於舊式樓宇之地舖或內巷中。由於外賣食店對於隔油方面未有明確要求,個別外賣店有做相關隔油設備處理,較多存於大廈內街內巷之外賣食店在設備上未有較大意識,容易積聚油污導致污水未能有效排放到街渠,影響居民生活。她建議盡快修法監管外賣食店排污設備的安裝,加強對有關店舖的巡查,減少非法排污的情況,增加對店舖有關宣傳上的工作,注意渠務清潔,保持渠道暢通,創設良好的社區環境。




2020年11月27日星期五

大花公帑仿真擋潮閘落實無期 威尼斯成功經驗何以視而不見?︳2020-11-27 訊報 宇論滔滔

 因應澳門二零零八年受到颱風黑格比的風暴潮影響,特區政府在二零一四年提出興建媽閣到灣仔的擋潮閘,以保護澳門西區,即媽閣、內港、筷子基到青洲一帶,免受風暴潮的影響,但由於政府缺乏執行力,有關工程一直落實無期。及後,經歷二零一七年的天鴿、二零一八年的山竹兩個超強颱風及風暴潮侵襲,造成人命傷亡及以百億計的經濟財產損失後,上屆政府才加緊落實,並曾承諾最快在二零一九年底前動工。

擋潮閘早獲中央批覆調升高度應可動工很明顯,上屆政府又再失信於民,新一屆政府上任後,包括筆者在內的社會不少意見,均力促政府盡快落實擋潮閘工程,筆者唯一的意見,就是政府應加高擋潮閘的設計高度,以應付全球暖化伴隨而來的越趨強勁颱風及風暴潮。

但可惜的是,雖然今屆政府有將防災減災作為重點施政方針之一,但對興建擋潮閘的態度卻十分曖昧,一直不置可否,且一直以各種理由拖延。筆者整理了今年有關政府對擋潮閘取態新聞標題及內容如下:六月十二日"羅立文:內港擋潮閘需延至年底動工"、六月十六日"羅立文: 年底至明年初決定是否建造擋潮閘"、十月十五日"羅立文稱,該研究共有三部分,現在才收到第一期報告。他稱每一期報告都要工務局通過,判給的一百八十日不包括工務局的研究及通過時間。"十一月十六日"賀一誠表示因要求有關單位研究增加分析擋潮閘會否加重C區低窪地區的水浸,仿真研究有望明年中完成,屆時將對外公布,若有爭議會對外諮詢。"四千多萬仿真研究詳細內容無交待根據工務局資料,"澳門內港擋潮閘工程實時數字仿真驗證"去年六月三日以詢價方式判給"亞洲仿真控制系統工程(珠海)有限公司",造價四千三百五十萬,工期一百八十天。當中應未包括特首所指的會否加重C區低窪地區的水浸的要求!值得留意,到底實時數字仿真驗證是甚麼?政府從未解釋,按一般理解,"仿真"是指製作一定比例的實體模型作實際研究,費用較高、需時較長尚可理解,但"數字仿真"是電腦模擬?還是實體模型?還是兩者結合?筆者實摸不著頭腦。但若僅屬電腦模擬,今次工程判給和工期似乎並不合理!

筆者個人一直支持政府要研究提升擋潮閘的高度,應付更趨激烈的風暴潮,但實在難以苟同政府今次大費公帑論證擋潮閘會否加劇周邊低窪地區水浸的問題。首先,中央早在二零一八年已批覆內港擋潮閘的可行性報告,意味著工程已完成論證及工程屬可行,當時五區填海也早已定案,有關論證早已包括五幅新填海區,何需再重覆研究?甚至判給後再增加"會否加重C區低窪地區的水浸"的項目?筆者實在百般不解!

黑格比後若及早應對天鴿可免受災值得留意,如果擋潮閘能夠在2008年黑格比之後盡快提出和落實興建,按當時的設計已可成功抵擋天鴿和山竹的超強風暴潮(擋潮閘高五點六米,天鴿及山竹潮高分別為五點五八米及五點二一),令澳門可免去以百億計的經濟和人命損失,低窪地區免受水災之苦。

黑格比至今已十二年,擋潮閘仍然停留在研究、再研究、繼續研究的階段,這絕對不是特區政府負責任的行為。令筆者更不滿的是,就算政府不認同擋潮閘方案,也應該提出替代方案,而非無實際替代建議,而不斷質疑擋潮閘是否可行。

客觀而言,媽閣擋潮閘非唯一可抵抗風暴潮的防災基建,政府確實也可由媽閣沿內港到筷子基、青洲等岸邊興建全長約三公里的堤圍,並一次解決澳門西岸渠網整治、外環高架道路、輕軌及海濱整治等系列民生工程,但堤圍沿岸邊最少要高三米以上,且涉及面廣,以澳門政府的執行力,絕非十年八載能完成,故筆者才認為長六百多米的擋潮閘,才是刻下處理風暴潮最務實可行的唯一選擇。

不建擋潮閘又無替代方案實卸責筆者理解坊間有不同意見,特首的言談之間似乎也將風暴潮與一般洪水概念混淆,擔心建閘後風暴潮會影響其他低窪地區,與處理洪水應以疏導不同,因為洪水是瞬時大量水經過河流造成氾濫,不疏導只加高堤岸確實會加劇其他低窪地區的災情,但風暴潮的成因是風暴中心低壓將海水"吸起",只要擋潮閘的位置較風暴潮高,海水就會被擋而不會令其他低漥地區水浸加劇,情況就如同每日潮水漲退僅受月球引力影響,與我們有否填海、或海口寬窄無關。故其應對方式,不能與應付河流洪峰或暴雨混為一談!

海高斯遲兩小時澳將再現黑格比風暴潮回看澳門,全球暖化對澳門的影響已越來越烈,根據研究,一九七零年開始,本澳海平面每年平均上升4.2毫米,即過去五十年澳門海平面上升了廿一厘米。全球暖化亦令颱風速度更快、引起的風暴潮更高。根據資料,回歸後澳門僅掛了三次十號風球,分別就是一七年"天鴿"、一八年"山竹"、以及今年八月二十日的 "海高斯"。前兩者對澳門的破壞相信不用再提,若"海高斯"登陸時間比預期早兩小時,錯開了天文大潮的高值及風暴潮造成的"增水",海高斯的風暴潮將達四點五米,地窪地區最高有一點五米的水浸,災情雖不及"天鴿"與"山竹",但已與2008年的黑格比相若。

與澳門同處低窪岸邊的意大利威尼斯,同樣因為受風暴潮水浸影響,早在二零零三年拍板興建擋潮閘(當地稱"摩西工程"),計劃包括4個區段78片閘門(規模較澳門大十倍以上)預計可以阻擋3公尺高的大潮;工程原定2011年啟用,後因嚴重超支及貪污等各種問題一再拖延,預算也一路追加到55億歐元(約524億澳門元);直到2019年11月,威尼斯慘遭五十年來嚴重洪災,水淹至1.87公尺高,當地古跡、商家、房屋等合計損失達10億歐元(約95億澳門元)及2死後,當局才加緊興建速度。今年七月 "摩西工程"完成閘門總測試,預計所有工程明年完工。

威尼斯剛建擋潮閘成功擋風暴潮值得留意,該工程在當地同樣有不同意見及爭議,但威尼斯今年十月三日受到風暴影響,原本預計潮水將達一點三米,將會令當地地標——聖馬可廣場及市區三分之一地方受浸,但因擋潮閘成功發揮作用,令威尼斯全市完全不受今次風暴潮影響,證明擋潮閘計劃是成功的!

經歷天鴿一役後,每年風季低窪地區的市民商戶,都深受風暴潮侵襲的陰霾影響,就算特區政府今日拍板動工興建擋潮閘,低窪地區商戶、居民最仍要擔心害怕多數年等待擋潮閘建成!特區政府若真的急民所急,威尼斯"摩西工程"的他山之石就是最好和最實在的例證!特區政府何以視而不見,反而要不斷花費公帑不斷研究、仿真,令擋潮閘工程至今落實無期?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團體討防火安全新法︳2020-11-27 澳門日報

【本報消息】立法會正審議《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法案,民衆講壇昨日邀請多位嘉賓圍繞法案的內容、現存的防火安全隱患、執法困難、業主的防火安全意識等分享看法和意見。

輕微違反簡易處罰

民衆講壇昨日下午三時在民衆建澳聯盟綜合活動服務中心舉行,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城市大學應用經濟課程主任林德欽、律師麥興業、岐關新村管理機關副主席郭寶健,以及民衆建澳聯盟大廈事務委員會主任袁漢均出席。

林宇滔強調,現行的《防火安全規章》已沿用廿五年,加上多年來被架空,一直未有依法嚴格執行。他對新法的多項建議仍有疑問,如新法建議清晰工務局與消防局的權限,但具體能否解決因僭建而導致的防火安全問題?因為建築物僭建影響防火安全,最終都由工務局負責,而工務局的往績及效率非常不理想。又如業界反映現行《防火安全規章》不少技術問題很複雜,雖然今次修法希望能改善,但最重要的技術要求卻由行政法規訂定,這種法案與行政法規未能同步公開讓立法會及公衆發表意見的做法,如同不少法案一般,會影響立法質量。此外,建議輕微違反,如雜物阻塞走火通道可用簡易程序,定額罰款,無需經冗長的投訴、聽證。

加強舊樓防火宣傳

郭寶健提到,普遍舊樓住戶防火意識薄弱,如在大廈範圍內燃燒冥鏹、拜神燒香等,容易引起本可避免的火災。舊樓電線老化、設施殘舊,亦有機會增加火災風險。大廈管委會當然希望業主注意防火安全,但以岐關新村為例,阻塞走火通道、泊滿車輛等情況,因屬私人地段難以投訴,沒意外固佳,有事時或影響逃生。當局必須盡快通過立法,提升居民的防火意識。

袁漢均稱,全澳有數千幢"三無"低層樓宇,由於業主消防意識薄弱形成嚴重的消防隱患,政府必須加強宣傳。

麥興業認為新法較現法進步,尤其是釐清責任人以及清晰工務局與消防局的權限,亦有助解決現時消防局不能執罰、只能將個案轉介工務局的困局。

林德欽指出,一七至一九年平均每年約有一千宗火警,人均火警數字較內地城市高,或與本澳人口密度高有關。認為舊區防火壓力較大,以及需要做好消防人才培訓。



民眾講壇探討防火規章︳2020-11-27 濠江日報

 【特訊】民眾建澳聯盟主辦的"法案出台賦權增刑責 大廈防火安全可保障?"民眾講壇昨舉行,與公眾探討本澳的防火安全規章及大廈防火安全。有嘉賓認同《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法案的修法方向,賦予消防局監督和處罰職權,但擔憂程序冗長造成執行上存在問題,建議當局簡化有關程序及提高效率。有嘉賓認為新法案對廣大市民是好事,有助提升居民及大廈業主的防火意識。另有,嘉賓認為新法案有進步,凝聚社會共識。

論壇昨日下午三時假民眾建澳禮堂舉行,城市大學應用經濟課程主任林德欽,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律師麥興業,民眾建澳聯盟大廈事務委員會主任袁漢均及岐關新村管理機關副主席郭寶健等出席。

林宇滔同意《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法案將適用範圍擴至"樓宇及場地",因過去防火規章只規範樓宇,對於一些沒有人居住或其他場地沒有規定,法律修改是一件好事。他表示,過往消防局日常巡查工發現有違規情況時並無執法權,只能通報工務局處理,認同新法案的修法方向,賦予消防局監督和處罰職權,但擔憂程序冗長造成執行上存在問題,建議當局簡化有關程序及提高效率,針對一些輕微的防火違法行為,認為可加一些定額罰款,不應太多行政程序。

新法訂定防火安全資格制度,專門規範技術員及合資格企業為執行檢查、保養和維修防火安全系統職務的註冊及責任制度,並由消防局監管。林宇滔支持有關修法方向,但他指出,雖然目前有相關專業人員的資格認證,但本澳防火專業人才並不夠,質疑有否具體執行細則程序,能確保本澳有足夠專業人員嚴格執行法律,尤其法案仍未有相關細則,業界是否有足夠時間做好準備?他指出,新法生效後,大廈樓宇需要足夠的消防專業人員落實監督,業界需要及早做好準備,包括人員培訓及執行細則等。

麥興業指,"防火安全規章"於一九九五年實施,沿用至今二十五年,難以適應社會變化發展,認為新法案是社會價值及共識的進步,認同今次修法後,賦予消防局監督和處罰職權,列明清晰工務局和消防局權責分工。他亦指出,新法案表明市民阻止權限實體進行巡查有機會違反"違令罪",認為這方面的法律定明,可讓市民明白到防火安全的重要性。

林德欽表示,政府要理清各部門間的防火責任,特別是在火警發生後,各部門行動的責任,尤其本澳舊樓宇多,人口密集,防火安全壓力大,政府可針對這方面作更多考慮,並作出一些調查研究,加強有關防火安全的專業人才培訓。

袁漢均認為新法案對廣大市民是好事,有助提升居民及大廈業主的防火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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