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9日星期三

傳新協抨交局與公衆對着幹 車位加架不裝咪錶助長濫泊|2020-08-19 澳門日報

對於交通局回覆傳新澳門協會去函,指若從根本解決電單車橫泊問題,需透過裝設泊車架從物理上阻擋橫泊。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通過"12a直泊輔助標誌"已可處理橫泊問題,並批評當局加設泊車架但不裝咪錶,減少泊車位同時,並無增加流動性,更助長濫泊。

裝架工程大減車位

林宇滔認同要處理電單車橫泊問題,指出舊區尤其街道較窄的馬路,因為電單車橫泊佔了部分位置,令直泊車的電單車主泊車時被迫超出停泊區,除了影響其他路面駕駛車,甚至會被抄牌。

對於處理電單車橫泊問題,據他了解,交通廳認為通過"12a直泊輔助標誌"便可,交通局堅持要安裝泊車架。他個人亦認同通過"12a直泊輔助標誌"及警方執法已可解決橫泊問題,加上安裝標誌牌從工程的簡易程度及實際操作上較安裝泊車架容易,且安裝泊車架除了工程量大,亦明顯減少泊車位,更容易造成濫泊。

何來增加流動性?

據交通局回覆,過去三年安裝泊車架的數量約為二千九百個,其中約六百七十個設有收費咪錶,已規劃但尚未施工的泊車架數量約四百六十個。

林宇滔認為,應在安裝咪錶的前提下才安裝泊車架。現時約二千二百三十個泊車位並沒有安裝咪錶,未來規劃的泊車架數量,亦無交代是否安裝咪錶,他質疑當局是否與公衆對着幹,安裝泊車架後令泊車位減少,亦沒有增加流動性。

如"劣幣驅逐良幣"

他稱,在泊車位有限的情況下,安裝咪錶可增加車位流動性,這是一種平衡方案。但現階段把所有泊車架都安裝咪錶並非好的辦法,亦認為是否改為咪錶位需要平衡,只是現時當局做法是"劣幣驅逐良幣",容易助長濫泊,尤其是本澳電單車與泊車位數量不對等時,當局不想辦法增加流動性,反有在居民區、泊車位緊張的地方安裝泊車架,有關操作是違反正常的邏輯。

林宇滔提到,由於設置泊車架限制電單車個別支點長期用力,加上本身地面質量問題,容易導致泊車位部分地面物料脫落、凹凸不平,影響泊車,他認為當局要重視處理及維修。 



2020年8月18日星期二

車胎公園有問市諮會意見|2020-08-18 正報

 市政署突然搬出來的氹仔車胎公園計劃在社會引起不同意見,市政諮詢委員林宇滔表示,署方公布前有諮詢市諮會,是否要用車胎、廠房拆留相信可討論,但增建尤兒童休憩設施實為社會所期望。

預計明年首季施工、斥資約三千萬元的氹仔車胎公園計劃除受歡迎外,也引發不少其他意見,如擔憂車胎有釋出有毒物質影響健康的風險、感慨地段現存的氹仔首座大型現代化工廠工業遺址要移平,以至批評計劃突然公布未諮詢、臨時性但投入大等。

身兼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證實,市政署在日前曾在市諮會的專題小組會議上介紹有關計劃,公眾目前關注的如車胎安全、廠房保育等問題和擔憂委員都有提出過,市署亦有回應。總而言之,市諮會最終對計劃是正面的。

林宇滔坦言,市諮會以至社會都一直希望政府善用閒置地增設更多休憩設施,尤兒童設施,令次正是回應各方的期望。車胎公園計劃確不在年度計劃中,市諮會也是忽然收到,但署方已透過記者會對外介紹並引起社會關注與討論,總好過建成後大眾才知悉、才有爭議。

對於回收廢棄車胎含有毒、致癌物等影響健康之擔憂,林宇滔說,過去出問題主要是劣質車胎破碎後膠粒及其劣質黏合劑組成的地膠所致,與一個完整、合格的車胎是兩回事,其屬相對穩定的惰性物料,相信不會有特別的污染問題。

林宇滔強調,暫未見有證據證明完整一個車胎有問題,內地、台灣以至歐洲都有車胎做兒童遊樂設施配件的。當然公眾的擔心可理解,公園也可不用此環保元素,重要的是如何做好公園,「我亦都唔相信市政署希望起個有毒嘅嘢畀大家吧」。

就地段現存舊廠房建築(涉公園的自由波地及滑板場的計劃範圍),林宇滔謂,多名委員關注其去留,有提出過是否可保留、部份保留的意見。而市政署解釋曾有考慮,但廠房荒廢多時欠維護,已屬「危樓」,保留或要「重建」,且其結構為一體性,難以部份保留。

林宇滔指,有關廠房未見有許多歷史記憶與價值,而過去工務局的街線圖也不見有何保育措施,市政署盡用無可厚非。他建議,文化局可就此發表專業意見,而他個人亦不反對保留。

至於該臨時設施要花三千萬元,林認為,以署方的構思設計、採用外國貨,公園又可臨時使用至少五年,並不算特別貴。未來只要能像更換問題設施也要二千多萬的氹仔中央公園般的高使用率,那就沒問題,「好坦白講,我又覺得值得」。



2020年8月17日星期一

新約欠動力令巴士公司提升服務|2020-08-17 市民日報

政府日前公布新巴士合同方向,除了3類特定人士每年3億多元巴士財政援助外,其他人士的巴士財政援助金額約6億多元,並設「封頂」,但巴士公司每年仍有權申請加票價等。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批評說,按政府公布的新巴士合同方向,看不到有何好處和進步,更看不到有動力令巴士公司自動提升服務,班次、路線調整等未見任何要求,這種政府全包服務模式,他認為巴士公司難以提升服務質素。

林宇滔指,由於政府並沒有公布新巴士合同細節,只是簡單選擇性公布部分內容,現時社會對巴士新合同存在很多疑問,所謂「魔鬼藏在細節中」,雖然相信政府並不想訂立1份壞的合同,但因為資訊不對稱的關係,令社會難以對新合同提供意見。例如除長者、學生、殘疾人士的3億多元巴士補貼外,政府另外要每年給予兩間巴士公司逾6億元的財政援助金,現時車資歸巴士公司,其中,3類特定人士的3億多元補貼如何計算出來?例如車票方面,現時乘客現金支付每程票價6元,用澳門通支付可享受優惠票價為3元,學生每程是1元,以學生為例,究竟政府是向巴士公司支付學生車資餘下的5元,還是支付2元,這問題一直以來當局都沒有說清楚,是細節的關鍵,由於上述3類人士資助不設上限,所以不同的計算方式隨時令相關部分的資助大增,將來相關費用如何計算,政府應向公眾說清楚。

包底服務無奈 必須詳細交代

他又質疑,現時政府擬定的財政援助金額,是巴士載客高峰期需要加開班次和加派特班車的費用,未來政府向兩巴「硬掘」支付6億多元財政援助,同時若乘客量進一步增加,新合同還能否在尖峰或特殊情況增加班次?他對此存有疑問。此外,儘管政府聲稱6億多元「只減不加」,不過大家都清楚,只有在巴士公司犯錯或服務評鑑不合格時,才會扣減其財政援助金,未來扣減時會減多少、如何令巴士公司有動力做好服務等,也是很關鍵的問題。

林宇滔指出:新合同不再以服務價值計價,又沒有機制確保巴士公司有動力提升服務質素,無論做得好與壞,都沒有罰款,政府照樣每年支付6億多元,這種包底服務模式市民只會更無奈。他又批評,政府官員到立法會介紹新巴士合同方向,屬政策講解,為何可以完全沒有文字資料,只有官員在會議上「口噏噏」,更沒有正式的新聞發布會,只有官員在會後向傳媒「你問一句我答一句」?他形容很「離譜」,「你都知羅司(羅立文)中文幾好,可能最後原來佢講錯或大家又理解錯。」他質疑為何政府在制訂公共政策時,從沒有清晰的解釋,包括現有制度和未來合同的變化,將來巴士新合同的監管、方向和邏輯等,這些都必須向公眾詳細交代。

他認為,過去巴士合同按里程、按班次計價有其道理,只是政府監管不到位,現在又變成另一極端,他憂慮政府把其他人士乘搭巴士的財政援助金額訂為每年上限6億多元,變相若訪澳旅客增加,便會分薄本地居民乘搭巴士的補貼,故而政府應考慮把本地人和旅客的乘車優惠分開,旅客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乘車優惠,甚至要付全額車資,以免和本地居民爭奪政府巴士補貼。



冀加強管控走水貨 嚴防協助運毒|2020-08-17 濠江日報

【特訊】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水貨客問題之所以難以杜絕,原因在於難以辨別和處理,建議警方和海關加強合作,通過定點管控和追蹤分析,包括對水貨客最常光顧的關閘一帶店舖加強巡查,以及通過市場分析了解當下水貨客最熱衷於攜帶哪些貨物通關,以期可更有針對性地展開排查。

隨著珠澳兩地逐漸恢復正常通關,此前在疫情期間幾乎降至零數量的北區水貨客似乎已開始死灰復燃,雖然海關表示已持續打擊水貨客行動,但有意見就質疑北區水貨客數量未見下降,反有擴散趨勢。林宇滔昨日對此表示,水貨客問題之所以在本澳屢禁不止、難以杜絕,原因在於難以辨別和處理。隨著珠澳生活同城化,很多居民都會到珠海購物後帶返本澳,亦有人不時會幫助內地親友"帶貨",如屬正常的物資通關,為著兩地居民生活便利,顯然不應該亦不可能完全禁止。正因如此,海關是難以完全將正常帶貨的居民和水貨客分辨開來,即使檢查水貨客的過關貨物,只要數量沒有超出規定的上限,水貨客亦可辯稱有關貨物為自用,令海關人員難以處理。

有鑒於此,林宇滔建議警方和海關要加強在打擊水貨客方面的合作,通過定點管控和追蹤分析,包括警方應要對最常作為水貨客集散地的關閘一帶店舖加強巡查,從源頭堵截走水貨行為,此外亦可通過市場分析了解當下水貨客最熱衷於攜帶哪些貨物通關,以期讓邊檢人員可更有針對性地展開排查。至於警方接連揭發有人藉聘請水貨客以螞蟻搬家形式協助運毒的案件,林宇滔認為涉及毒品問題已經超越了如何界定和管控水貨客的範疇,不論如何嚴防都不為過,相信對於此類行為的重點防範和打擊是無爭議。 



2020年8月14日星期五

第二期消費券 澳門通收手續費惹議 林宇滔:無法接受 澳門通應交代帳目|2020-08-14 論盡媒體

第二期消費券計劃中,澳門通向商戶收取百分之零點五的手續費,做法引起不少爭議。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直言,無法接受澳門通向商戶收取手續費之舉,他促請澳門通公開其帳目,政府亦應針對澳門通的發展規模而增加其監管手段,並對所有電子支付平台作出規範。

澳門通公司早前透露,公司在第一期消費券計劃中已投入三千萬元成本,第二期亦須負擔高額維護成本。但林宇滔反駁指,澳門通公司絕大部分的投資都在第一期計劃時發生,第二期計劃僅是涉及系統上的維護及更新,所投入的成本肯定少過第一期,「既然第一期時澳門通承諾回贈所有交易手續費時,其實第二期更不應收。若以第一期的成本來衡量第二期收手續費,就代表第一期根本不是免手續費。」

他更質疑,政府早在四月份就公佈將會發放第二期總值五千元的消費券計劃,「為何當時不同步公佈要收手續費,而要與澳門通有默契地隱瞞到七月底才公佈?(政府與澳門通)是打算等到米已成炊,提前兩日才通知社會,就過到骨?政府至少要在最初頭(四月)公佈時,就要通知公眾會收手續費,若公眾不滿意、不能接受時,這就必須要公開招標,因為第一期澳門通之所以可以豁免公開競投,取得這項服務,就是因為免手續費及時間緊迫。」

林宇滔指出,消費券計劃乃是政府的公共政策,而政府與澳門通之間的關係則屬於服務判給。而澳門通最初的說法是會收取「最高百分之零點五」的手續費,變相令部分商號可以因應其生意額等各個方面的因素,而令其手續費更低,「既然政府做得消費券,為何政府又會容許澳門通最高收百分之零點五?再者,既然部分大商號可以收取比百分之零點五更低的手續費,其實代表住手續費可以降得再多一點?」

借消費券免收費擴大市佔率 林:應交代帳目

林宇滔亦提及,澳門通曾於二零一八年公佈其全澳的消費點有一萬三千個,但在「獨攬」消費券計劃後,消費點在這數個月急增至二萬八千個,增長的速度較澳門通由二零零六年成立後十多年來還要快,「過往澳門通曾多次與街市攤販商討安裝澳門通機具,但商攤販都不願意。但正正因為消費券計劃,你看街市內大部分攤販都裝了機,反映出澳門通顯然是透過免收手續費來擴大其市場佔有率。」

他亦指,當澳門通消費點增加後,亦吸引了不少市民轉用澳門通公司旗下的電子支付產品如澳門通卡、MPay等,「必須強調,在首輪消費券使用期間,僅是消費券的交易費用全免,當市民用其澳門通卡、MPay來支付時,澳門通會收取每筆交易約百分之一至一點二的手續費,但商戶都無辦法拒絕市民去使用。

社會對澳門通的做法存在諸多質疑,林宇滔認為,要釋除社會疑慮,澳門通必須要向公眾交代投入消費券計劃的三千萬元款項究竟用在哪裡?亦要交代清楚在消費券計劃實行的期間,消費券以至澳門通卡、MPay的消費額合共增加多少?「既然澳門通第二期要收費,從監察角度而言,就不能單純看消費券的問題,更是要從整個電子支付的監察角度來處理。」

澳門通幾乎壟斷電子支付市場 林:因應其規模相應增加監管

近年本澳有不少電子支付平台面世,但是林宇滔坦言,澳門通能夠形成初發的壟斷優勢,與政府長年的政策傾斜有關。他以巴士服務為例,政府自二零一一年起與澳門通訂立「澳門道路集體客運電子收費及清算」服務判給合同,每年收取一千四百多萬元的結算費用,截至二零一八年已收取多達一點一億元費用,形成澳門通的獨家優惠,「澳門通自己都曾講過,每日七十萬筆支付當中,有六十萬筆都是來自巴士,顯然是政府傾斜澳門通,導致今日局面。」

他強調,政府在今年底巴士服務合同完結時,應處理好澳門通獨家優惠的問題,「既然是一個付錢的服務,為何只有澳門通有獨家優惠,其他支付平台則沒有?當局必須要想想公共利益。」他亦強調,政府必須做好對澳門通的監管工作,因應其規模發展增加監管的手段,並要對所有電子支付作出規範。」

明年推聚合支付?林冀打破金融壁壘

針對本澳電子支付的未來發展方向,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早前提到,擬明年初推出指引,整合各大電子支付工具。林宇滔同意「聚合支付」的發展方向,認為可以解決現時商戶需要分?操作不同電子支付平台所帶來的煩擾問題,亦讓居民自行選擇心儀的電子支付工具,冀能加快推出。

他更指,除了聚合支付外,當局更應加快推出類似香港「轉數快」的轉帳服務,以打破一直存在的「金融壁壘」,即銀行間的轉帳並非即時,亦涉及轉帳手續費,「有了這些平台後,大家可以想像,將來無論是現金分享或是消費券,政府都不用再依賴任一機構去做,而是透過這些電子支付平台來發放,政府變相就可以有主導優勢。而當居民有不同選擇時,就會形成真正的競爭,這些都是推動市場競爭的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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