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9日星期六

《道路交通法》應修 國際駕照漏洞要堵 2019年3月8日|訊報

《道路交通法》應修 國際駕照漏洞要堵
去年因為大加“牛肉乾”罰款,引起社會強烈反對後,交通事務局再就《道路交通法》修訂提出新的諮詢文本,並已撤走爭議最大的加“牛肉乾”罰款部份。客觀而言,現行第3/2007號法律《道路交通法》自2007年10月生效至今已逾11年,加上近年本澳道路狀況的急劇變化,修法確實是有需要的。
加毒醉駕罰則重在判刑
今次諮詢文本提出包括:一、提高對醉駕、毒駕、酒駕和超速駕駛、衝紅燈或不讓行人等若干輕微違反的處罰幅度;二、加強道路使用者規範:如擴大強制使用安全帶、禁止重型車司機使用手機免提、禁止車輛前排使用影視設備;限制機動平衡車在公共道路通行;制訂機動輪椅通行規則及完善單車的通行規則,並引入汽車停車熄匙的要求等。三、提升拒絕酒精測試違令罰則;修訂輕微違犯的累犯定義加強阻嚇;明確暫緩執行禁止駕駛的可接納理由;探討應否將輕微違反轉換為行政違法;以及引入“扣分制”的可行性等。
就加重醉駕、毒駕、衝紅燈、超速等罰則筆者並不反對,因為這些行為對所有道路使用者都有嚴重威脅,但社會必須思考,單純加強罰金真的就有足夠的阻嚇力?其實目前法律已可對這些行為判監或停牌,但實際判決時更多時緩刑或暫緩執行,最終只是罰金了事,故修法更應討論的是,針對累犯或造成傷亡的意外,是否明確不得緩刑或暫緩停牌。坦白說,不一定需要判處長期監禁,就算數日或一周的監禁,其阻嚇力就遠遠高於罰款!
重車禁免提矯枉過正
就加強道路使用者規範方面,筆者大部份都同意,惟文本提出禁止重型車司機使用手機免提的要求,實在有點矯枉過正,要知道重型車司機不少都是職業司機,確有通訊必要,當然這是不駕駛使用手提電話的理由,但若免提也不能用,會否導致免提都一樣罰、干脆用手機?更重要是,若不用手機,用對講機又如何?且在文本中當局亦列明鄰近地區都沒限制重型車司機使用免提,僅澳門有這項規定,到底當局有何科學數據支持這個建議?若有,司機改用對講機又如何?還是應該清晰重型車司機無論電話或對講機僅可使用免提通話,不能進行操作影響駕駛安全更實際?此外,禁止車輛前排使用影視設備的方向我不反對,但現時新車很多都是通過屏幕操控車輛,要避免司機分神,單是規定不能使用影視設備並不完備。
筆者也十分關注機動輛椅及完善單車通行的規則,機動輛椅確實需要規範,並制訂速度限制,確保其在行人道行駛和其他行人的安全,但如何確保全澳行人道都能配合無障礙通行,這就是巿政署應該前期做好的工作。此外,單車的規管除要細化其通行規則外,更重要是應將單車作發牌管理,並對其行駛及停泊作出明確的規範,否則再多的細則都可能無法有效執法。
拒酒測罰更輕早應修訂
筆者也絕對支持提升拒絕酒精測試罰則,因為目前的實務操作,不接受酒精測試的“違令罪”罰則僅可科處禁止駕駛兩至六個月;如果被驗出“酒駕”累犯,血液酒精含量低於0.8克/公升,可禁止駕駛六個月至一年,等於或超過0.8克/公升,可禁止駕駛一年至三年;而“醉駕”不用累犯,只要被驗出血液酒精含量等於或高於1.2克/公升,已可科處禁止駕駛一年至三年。這個漏洞本應盡早獨立修訂,根本不應等待其他問題才一同修法。
是否應引入“扣分制”是今次修法的其中一個焦點,筆者對此持開放態度,因為社會雖對《道路交通法》的執法成效存在許多不滿,但關鍵不在於有否扣分制,而是整套法律系統,包括執法、罰則及法院的判決等都有需要作出檢視。
駕駛態度改變要有強制再培訓
本澳雖沒有“扣分制”,但現時對輕微違反行為(如超速、不遵守停車義務、逆駛、不讓特定車輛先行、不讓行人先行及在人行橫道超車等)只要兩年內累犯同一問題,都已可處罰停牌,累犯制度本身亦存在執行的問題,如駕駛者連續衝紅燈兩次就不屬法律上的累犯,因為要等到法院判決確定後,駕駛者再犯同一項輕微違反才會成為累犯,在衝紅燈後,第二次所犯的是其他輕微違反行為如斑馬線不讓人、逆駛等都不屬累犯,故若如文本提出,將在兩年內再次實施《道路交通法》規定的部分輕微違反視為“累犯”,其阻嚇力絕不亞於“扣分制”。當然,法院最終是否會判停牌,同樣是應該要明確條文規定。
不諱言,世界沒有完善制度,關鍵在於具體執行和配套,例如不少地區的“扣分制”,扣滿分後必須上駕駛態度改善課程並合格才能復牌。如果本澳明列相關的課程和考核,其實不用“扣分制”,法官只要認為你駕駛態度有問題就可要求你強制上課。故筆者認為,真正要討論的不是“扣分制”本身,是如何能夠有配套,改善本澳駕駛者的安全駕駛態度和防禦駕駛的意識,例如不少人轉彎轉線時不打燈,不少意外都是由多個駕駛者同時疏忽所造成的,若果能夠打燈、注意多一點,其實許多意外都不會發生。這絕對不是增加電單車駕駛考試打八字難度,或增加罰則可以改善的!
國際駕照須先登記核實證照
另外,針對目前國際駕照在澳駕駛存在的漏洞,社會應要求當局將《道路交通法》第八十條第二款: “逗留超過十四天後於澳駕駛才要登記”的規定,改為必須先登記才可駕駛,讓當局有機會核實其駕照的真偽,向駕駛者提供本地安全駕駛資訊,確保本澳道路環境安全。此外,根據《道路交通公約》第四十一條第六款的規定, “發證時駕駛人的常住地不在發證國境內,或發證後已將其常住地遷至另一領土。”締約地區可以不承認此駕照。故當局在修法前,已可明確要求所有國際駕照持有人須持相同地區的有效證件,其駕駛資格才獲承認,以杜絕近年外地居民經常以其周邊地區車牌在澳駕駛的漏洞。
此外,根據第224/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的《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附件5.5.5明確規定公眾諮詢:「除透過書面、電話、傳真及電郵等方式外,還應採用其他不同形式的諮詢方法,廣泛收集公眾意見。」但今次及之前保安範疇的公眾諮詢,都不能以電郵提供意見,只能填寫電子表格,甚至連字數也有限制,有關做法明顯違反有關公開指引。

《風火台》談雨季防洪措施 2019年3月7日|澳門日報

《風火台》談雨季防洪措施  
經歷“天鴿”、“山竹”兩次超強颱風後,社會和居民十分關注一系列防洪設施的建造和進度,內港興建“擋潮閘”是個非常複雜的工程,但遠水不能救近火,面對即將來臨的雨季,當局又有何防洪防澇的措施?澳視澳門今晚《十點半澳視縱橫》播映的《風火台》,主持梁安琪會請來嘉賓林宇滔及葛萬金作剖析。另外,會講講《道路交通法》諮詢問題。
歐洲聯賽十六強首回合賽事於明晨上演,澳廣視會為球迷直播多場賽事。凌晨一時五十五分,澳視體育直播法蘭克福對國際米蘭,澳視高清直播雷恩對阿仙奴,澳視葡文直播薩格勒布戴拿模對賓菲加;凌晨四時,澳視體育會直播車路士對基輔戴拿模。以上賽事,澳廣視網站及澳廣視App亦會同步直播。


聖心奪文論說遺城辯賽桂冠 2019年3月4日|澳門日報

聖心奪文論說遺城辯賽桂冠 
【本報消息】澳門文遺研創協會、澳門演辯人同盟昨合辦“慶澳門特區成立二十周年——‘文論青說在遺城’辯論比賽”,八支參賽隊伍以兩輪積分制方式競逐各獎項。經一輪緊張的角逐,最終由嘉諾撒聖心中學B隊奪冠,粵華中學隊伍、紅藍辯手隊伍分奪亞、季軍。
決賽昨日下午一時於澳門國際研究所舉行,由文化局遺產廳研究及計劃處長蘇建明、議員林玉鳳、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澳門作家及資深辯論隊教練楊穎虹、澳門文遺研創協會會長譚志廣任評審。賽後一眾評審及教青局代表盧靜、澳門國際研究所代表賈奧高等向學生頒獎。
譚志廣表示,是次辯論賽採用兩輪積分制方式,讓辯手在賽事中不斷學習,提升能力及拓闊視野。辯論有助提升思維發展,思考辯題的正、反兩面,從不同角度看問題。
林同學表示,澳門作為文化之都,很多人即使生於斯,也較少把社會時事與自身聯結起來。透過自身參賽及觀賽,不僅增強了資料搜集能力,更提升對澳門本土文化的認識。
是次比賽有十四隊共七十六人報名,按先到先得形式選出八隊參賽,以兩輪積分制方式作賽,並按比賽勝出場數、總得票數及總得分爭奪獎項。最後由嘉諾撒聖心中學B隊奪冠,粵華中學隊伍、紅藍辯手隊伍分奪亞、季軍,全場最佳辯員為粵華中學學生阮天翔。

2019年3月3日星期日

優化技術移民引科創人才 申請程序資訊應公開透明 人才原則須獲得社會共識 2019年3月1日|市民日報

優化技術移民引科創人才   
申請程序資訊應公開透明  人才原則須獲得社會共識   
【本報訊】政府計劃另推優才先導計劃引進科創人才惹社會質疑,當局至今未能解釋優才引入計劃如何有別於現時貿促局同類計劃。傳新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批評,澳門技術移民和投資移民制度千瘡百孔,在現有制度漏洞未堵塞前,又推出1個新的計劃,令人難以接受和沒有說服力。他促請政府暫停上述居留政策,目前首要工作是優化現有制度,包括令所有程序、計分標準、審批和申請個案資訊更公開透明,並設每年審批限額等。其中,優化的技術移民制度申請更可改為由僱員提出申請,科創人才可以透過優化的技術移民制度引入,毋需另設新制度。
日前人才發展委員會舉行2019年特別大會,探討建立優才引進制度。委員會秘書長蘇朝暉會後稱,會上達成共識,認為澳門需引入優才;秘書處將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研究引入優才制度。
林宇滔表示,過去社會質疑重大投資和技術移民制度上的種種問題已得到廉署調查報告證實,所以在上述兩居留制度的重大漏洞未得到堵塞前,應暫停申請和審批。因為儘管政府亡羊補牢,聲稱會徹查事件及過去批出的居留個案,惟他懷疑「係咪真係可以查得到呢?當局又係咪有認真調查呢?」之前政府也有就事件展開紀律程序,但後來內部調查結果卻沒有人違規,但不久廉署發現3人涉違規送交檢察院並停職處理等。
目前益自己友申請澳難引人才
他又提到,早在2007年政府停止置業移民申請,原因有關政策和澳門整體利益有衝突,故要取消置業移民。而在重大投資移民審批方面,當局竟在內部手則所設重大投資移民的門檻是150萬元,難免令人覺得相關部門有陽奉陰違之嫌。
他認為,政府應公開過去獲批個案和現時收到申請的基本資料,例如重大投資公司的名稱、哪間公司申請多少個技術移民、具體職位等都應讓公眾知道。現在1間企業聘請多少個技術外僱的資料都有在網上公布,為何這些涉及居留資格的重要資料卻仍然諱莫如深?他認為資訊公開是基本前提。
林宇滔指出:目前技術移民核心問題是由僱主提出申請。廉署調查報告已顯示,僱主從來不是從人才角度,只從是否「自己友」角度提出申請;所以透過這制度取得居留資格的人士未必是澳門實際需要的人。澳門需要的人才也沒有辦法透過技術移民制度留在澳門,獲得工作或逗留,他並不反對可以由僱員就技術移民提出申請,但前提是所有程序和資訊都應該公開透明,其次要遵循澳門的人才原則,這個原則需要取得社會共識,而非現時由僱主單方認為是人才便是人才。
技術移民應列清單訂每年限額
他表示,香港人才引入機制有自己的要求,首先,香港引入人才原則是公開的,有人才清單列出需要人才的類別,其次須具嚴謹的計分機制,羅列計分條件和加分要求、名額和限額等,包括國際知名藝人、取得諾貝爾獎、運動金牌等可以加分,所以香港沒有技術移民制度;每年訂定1000個名額供人申請,且在計分制中獲最高分者方可以進入香港。香港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即投資移民方面亦已暫停,因為內地人到香港買1000萬元的住宅樓宇太容易。
林宇滔批評說,在現有制度漏洞未堵塞前,問題未釐清,又創造1個新的計劃,又沒有公開透明的機制,令人難以接受和沒有說服力。「舊制度由得佢繼續爛落去,新制度又見唔到有好大的理據支持。」澳門面對千瘡百孔的技術移民和投資移民,政府首先要處理現有問題。「新制度有幾多限額?1年10個同1年100個有好大唔同,如果照香港按人口比例每年設1000個限額,咁澳門最多每年都係得100個限額。」然而現時本澳每年技術移民獲批個案由幾十至幾百個都有,這是由於當局沒有設定限額所致,隨長官意志,所以日後技術移民制度中都應列清每年限額。而科創人才可以透過優化的技術移民制度,制訂引入人才清單引入,毋需另設新制度。

林宇滔:扣分制背後須有配套配合 提高罰則但執法不從難有實效 2019年3月1日|訊報

林宇滔:扣分制背後須有配套配合 
提高罰則但執法不從難有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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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新感言--林宇滔 201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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