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日 星期五

禁電子煙出入口不限使用真有效? 不管「火車頭」真的不吃人間煙火?|2022-09-02 訊報 宇論滔滔

    第七屆立法會第一個會期(首年)告一段落,最後一次大會先後細則性討論及表決通過了《修改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案(下簡稱《控煙法》)和《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下簡稱《升降機法》)法案。客觀而言,今屆政府的立法效率確實有明顯提升,單是今屆立法會首個會期,政府就提交合共廿九個法案,其中十九個已在今個會期內完成審議,按照政府立法規劃,估計下個會期仍有十多個法案提交立法會。

控煙法生效十年煙草使用率下降達世衛標準

    今日會先和大家談談《控煙法》修訂,因為法律規定政府每三年對控煙法的執行進行檢討。根據政府的檢討及總結報告,新《控煙法》自2012年生效至今超過十年,本澳的煙草使用率持續下降,其中15歲及以上人口的捲煙使用率由新《控煙法》生效前的16.6%逐步下降至2019年的10.7%,相對下降至35.5%,澳門已達成世界衛生組織倡議各地2025年煙草使用率較2010年下降30%的目標。

    但值得關注的是,《澳門青少年煙草使用調查2021》報告,13-15歲青少年電子煙使用率為4%,較2015年的2.6%增長逾五成,甚至明顯同齡人較捲煙使用率2.1%為高,反映電子煙在青少年群體中日漸流行,研究亦指出使用電子煙的青少年成年後吸食捲煙的比例較無使用電子煙的人高出四倍,故政府在今次修法中提出要全面禁止在本澳製造、分銷、銷售、進口和出口電子煙及供口服或鼻吸的煙草製品。

修法不限使用存貨或「用之不盡」

    由於政府今次法案僅有禁止在澳門製造、銷售及進出口電子煙的條文,筆者對法案投下了贊成票,但同時也在法案討論及表決聲明中要求政府回應其他社會關心的控煙問題。首先,筆者對法案未有就禁止使用電子煙訂定明確過渡限期十分失望。政府回覆筆者時表示,希望以循序漸進的方式控煙,並相信目前本澳電子煙及煙彈的數量存量有限,禁止製造、出入口及銷售,相信已能有效遏止電子煙的使用,政府的講法明顯過份理想,筆者實難以苟同!

    必須指出,目前網購極為發達,加上本澳關口眾多,人流往來頻繁,根據海關在法案一般性表決時回覆筆者提問時指出,過去幾年本澳未有任何電子煙的入口紀錄,但電子煙使用在本澳隨處可見、甚至青少年使用電子煙的情況令人擔心,反映目前本澳電子煙的購買和入口途徑非常多樣且隱蔽。

    若今次修法政府不參考新加坡和台灣訂定明確禁用電子煙的限期,實質是變相默許、甚至變相「鼓勵」本澳持續非法進口、非法購買甚至網購電子煙,令電子煙對青少年繼續產生深遠的禍害。筆者也敢斷言,本澳一日不禁止使用電子煙,本澳電子煙的存貨根本用不完!

「火車頭」最擾民政府竟冇符?

    另一個筆者不滿的是煙草稅方面,法案亦未有按《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建議,由現行的60%提升至75%。按政府的回覆,加煙稅是涉及《消費稅規章》修訂,但政府擔心在經濟環境差時加煙稅會加重負擔。筆者認為,加煙稅是一個公共健康政策非經濟政策,相反,經濟差時加煙稅甚至有助減低煙草使用率,筆者實難明白政府的邏輯。

    此外,公眾亦對俗稱「火車頭」(即在街上邊走邊食煙,令跟隨行人食二手煙的行為),以及電單車駕車期間吸煙或將煙支伸出車外的行為十分厭惡,其實無論是政府的總結報告,還是筆者收到的市民意見反映,「火車頭」都是公眾最關心的,筆者要求政府就算今次未有提出修法規範「火車頭」,也應啟動研究,至少在下次三年後檢討及修法時提出方案。但政府只表示澳門街道狹窄,難以騰出地方要求煙民在指定地點吸煙,故難以作出規範,只承諾會加強宣傳教育。但筆者或不少意見認為,當局應該規範煙民不要邊走邊食煙影響其後行人,而非必須在指定室外地點食煙,筆者感覺政府似乎未弄清真正問題,真的有點不吃人間煙火!

疫情期間控煙執法力度明顯大降

    必須承認,澳門現時的無煙環境較十年前《控煙法》初生效時大大改善,但在這幾年的疫情期間,《控煙法》執法方面,可能因為各方面的人手關係,筆者收到市民反映,執法人手是有所下降的,尤其是深夜期間,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地方違法吸煙問題屢禁不止,希望政府能加強執法,多方面著手,為下一代構建無煙城市作出努力。

□ 立法議員、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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