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清單應公佈 管理計劃要交待
全澳第二批共九個不動產評定十一月七日正式展開為期六十日的公開諮詢,九個被納入評定的不動產包括:更館(沙梨頭)、先鋒廟、聖保祿學院遺址(圍牆遺跡,高園街一段)、東望洋斜巷六號房屋、得勝馬路三十號房屋、梅沙家族房屋、聖味基墳場(舊西洋墳場)、原沙欄仔街市舊址(原泗口孟街市舊址),以及嘉模墟(原氹仔市政街市舊址)。當中六項的業權無登記或者屬於特區政府,三項屬私人業權;建議評定類別分別為紀念物、具建築藝術價值的樓宇和場所。期間,當局會諮詢業權人、文遺會及社會意見,亦將舉辦三場公眾諮詢會,當局爭取一百八十天內公佈總結報告,按法律規定當局需要在明年十月底前完成評定程序。
第二批評定為何十三變九要解釋
值得關注的是,今年年初,文化局曾公開表示,第二批不動產的文物評定有十三項。但是次評定為何「消失」了四項?文化局回應傳媒質疑時,只是表示,目前九個項目是從最初十三項中甄選出來。「因經深化研究和論證分析之後,發現部份項目未有足夠資料,又或論證未夠充份,經最終評估後,當局不希望因為兩三個項目而延誤整批不動產評定的時間表,因此今次先將九個條件成熟的項目進行評定,剩下的項目會作後續的相應處理。」筆者對此並不認同,就如首場公眾諮詢會,與會者均支持九個待評定項目列入文物清單,更多意見是督促政府做好對文物的保護和活化工作,並提出不少意見和建議,包括有意見批評政府的文物評定進度慢,令一些具價值的建築來不及評定就已經被拆除;又有希望文化局交待時間表,第三批評定程序會是何時展開等。
早在二0一四年,文化局表示已完成了對不動產類文化遺產的普查工作並會作公佈,藉此掌握本澳具文化價值不動產的基本情況、數量、分佈、特徵及保存狀況等資料,並曾透露有近百個建築需作評定程序。但四年過去,連同最新的九個待評定項目,《文遺法》生效後僅有十九個建築新增為文物或在受保護的待評定階段,意味著當年近百個待評定的文物建築,仍有最少七、八十個「準文物建築」處於毫無法律保護的「空窗期」。
不公佈清單「準文物建築」才最危險
有關注文物建築的人士估計,由於當局評定進度緩慢,加上沒有任何臨時措施,七、八十個本應要進行文物評定的有價值「準文物建築」,正一步步「被消失」。筆者一直要求當局,應開誠佈公公佈普查結果,盡快啟動相關評定程序,依法決定哪些需列作文物建築保護,這不單可以切實履行《文遺法》保護文物的立法精神,也可以避免再有更多「渡船街一號」、「荔枝碗船廠」保育等的爭議。
對上述質疑,文化局則堅持不提不公佈普查清單,稱:「不動產的文物評定需要分批去做,不希望提前公佈,因為只有處於待評定狀態的不動產才受《文遺法》保護,擔心若貿然公開文物普查清單,卻沒有法定保護,會產生不必要的風險。」表面上,文化局擔心若只公佈清單又不作評定,「準文物建築」會有風險,聽上去邏輯是沒有錯,但在實際操作中,這個風險絕不會因為公佈清單而增加,因為作為業權人對自己擁有業權的建築物是否屬有機會被列入評定清單最敏感,若其本身不明白、不重視文遺價值,甚至認為列為文物建築會阻礙地段發展,只要當局一日不啟動評定程序,建築物早已有被消失的風險,故當局即使公佈文物清單,實際上並不會增加「準文物建築」被消失的風險,相反會引起公眾社會的關注,令「準文物建築」不會被隨便消失!目前當局既不公佈清單,又不加快文物評定程序,「準文物建築」才真正面對最大的「被消失」風險,特別是當局一早已表示第二批文物評定會有十三個項目,但為何突然會消失四個?實在耐人尋味,當局有必要向公眾解釋清楚。
《管理計劃》月底前要交聯合國
當然,筆者認為最周全的做法,是公佈文物清單的同時,同步啟動文物評定程序,確保「準文物建築」能夠依法在最長一年內完成評定及作臨時保育。筆者亦不認同文化局認為,文物評定要分批去做的講法。因當局在四年前進行文物普查時,早已對所有本澳具文化價值不動產的基本情況、數量、分佈、特徵及保存狀況等資料作出初步整理,即使同時啟動評定程序,工作量雖大,但絕不是不可能任務!當然,如果當局能有臨時措施,確保「準文物建築」不會被消失,有合理時間表的分批評定,筆者也會同意。
另一值得關注的是,二0一四年三月生效的《文遺法》規定,「澳門歷史城區」受以行政法規形式頒佈的保護及管理計劃規範。文化局自二0一四年十月就《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框架進行公眾諮詢後,曾表示下一階段《管理計劃》的諮詢會在二0一五年下半年展開,但一直無下文。
直至去年中,世界遺產中心的決議草案中,對澳門歷史城區的保護狀況,包括如盧家大屋相鄰的工程項目、澳門城市的規劃,以及《管理計劃》的進度表示關注,更批評澳門政府保護世遺不力,要求澳門政府盡快完成編製《管理計劃》,必須於今年十二月一日前向聯合國世界遺產中心提交報告。文化局直到今年三月中完成《管理計劃》公眾諮詢,當中包括南西灣湖的景觀視廊的具體保護和細則操作、嚴謹程度等都是公眾關注的焦點,儘管在六月底已公佈了意見總結報告,但報告僅是概括性將公眾意見整理匯總,並未詳細闡述政府的政策取向,離向聯合國世遺中心提交報告的限期僅餘不到十日,《管理計劃》最終文本仍未見當局正式公佈,當局的工作進度和決心實令人憂心!
特首申遺成功應善始善終
今年已是《文遺法》生效四周年,儘管特區政府一再強調重視世遺保護,但法律明文規定的《管理計劃》到今天仍未正式依法頒佈,七、八十個理應要進行評定程序的「準文物建築」至今仍處於零保護狀態,這絕對不是澳門文遺保育的一份合格成績表!
今年是澳門申遺成功十三周年,現任特首崔世安當年正是主責申遺的社會文化司司長,期望特首能在今屆政府的最後一年任期,不忘初心、善始善終,將《文遺法》執行上的問題盡快解決,為其任期的文遺保育政策填上一個完整的句號!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