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餘分類回收助節能減排
林宇滔倡政府集中處理 或提供發電或變作肥料
市民日報 2010-12-26P01 | 要聞 | 頭條
【本報訊】台灣已進行廚餘回收工作,香港首個廚餘處理中心亦將於2013年投入使用,反觀本澳現時未有就廚餘作分類處理。有工聯成員認為,本澳運輸成本低,現行法例已規定食肆需把垃圾運至焚化爐的條件下,有利實行廚餘回收,把之轉化成電能。
工聯民政民生關注組成員林宇滔昨日接受訪問時表示:澳門應立即實行垃圾資源回收,因為焚化爐運行多時,減省了堆填區的壓力,讓市民以為垃圾處理的問題消失了。然而,隨着近期先後發生焚化爐和九澳飛灰場事件,顯示本澳有一定的垃圾堆填處理壓力。即使飛灰場管理情況有所提升,亦無可避免對本澳垃圾處理形成壓力。
垃圾回收中,廚餘回收可先行一步在澳實行,雖然沒有具體數字,惟林宇滔估計本澳有三分之一至一半的垃圾屬廚餘。
若把廚餘置於焚化爐中燃燒,可以產生一定的電能,然而,由於本澳廚餘含水量較高,燃燒至焚化爐的標準溫度需投入更多燃料,故成了變相浪費。
澳環境特殊 運輸成本不高故此,在廚餘進入焚化爐前可作分類回收處理,較燃燒為佳,加上本澳環境特殊,有條件去實行。以現時法例規定本澳食肆需集中垃圾後,付費交由垃圾運輸公司把廚餘等垃圾運送至焚化爐,故廚餘回收較有條件實行。他建議政府可指定食肆把廚餘運回特定地點處理,以本澳環境細小的優勢,運輸成本不高,且現有法例已有規定,不能推行廚餘回收。
現時食肆大多把廚餘分類,若未來實行廚餘回收時,食肆只需作些微調整,把不可回收物分開處理。
誠然,若擴展至全澳均需回收廚餘,需要將整個垃圾回收系統作考量。政府現階段較容易實行商業廚餘回收工作。
政府把廚餘集中處理後,可把之產生熱能提供發電,有利環保。至於把廚餘變作肥料,由於本澳幾乎沒有農業,但也可變作花肥,政府可視實際情況作出選擇,也可先作嘗試。
談到廚餘回收,林宇滔倡議也可作源頭減廢,香港有食肆實行「扣底」,如果顧客不需要很多飯量,食肆會減去一定價錢,達到雙贏局面,故廚餘回收工作可從多方面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