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日星期二

特別大會上並討論本年度恆常工作安排 市政諮委會設四個專題小組︳2021-02-02 華僑報

【特訊】市政諮詢委員會日前召開特別大會,討論及通過市政諮詢委員會本年度工作計劃、設立專題小組及指定小組之協調員及副協調員,並討論市政諮詢委員會本年度恆常工作之安排。

 會議首先審議並通過《市政諮詢委員會二零二一年度工作計劃》,內容包括:就與市政署職責相關的年度活動計劃、項目及預算發表意見,加強與市政署各部門的互動和溝通,持續優化與市民的接觸渠道以吸納民意,就市政範疇議題開展專題研究並提出建議等。市政諮詢委員會主席司徒民義表示,市政諮詢委員會將繼續發揮市政署與市民之間橋樑的角色,為優化各項民生工作建言獻策,與市政管理委員會共同推進各項民政民生服務,更好地服務市民。

 會上又討論本年度恆常工作的安排,當中包括委員列席市政署?諮委管委熱線」、?社區座談會」及?公開會議」,每月工作會議以及每季拜訪各大社團和民間組織等。另因應市政署的職能,設立四個專題小組,每組由九位成員組成,並指定了各小組之協調員及副協調員。專題小組及成員名單如下:

 綜合服務文教專題小組:協調員胡景光、副協調員何凱玲,成員陳溥森、羅錦焜、邢榮發、辜文達、黃淑筠、張嘉敏、李兆祖。

 食物衛生專題小組:協調員柯清煌、副協調員趙蘭瑛,成員莫子銘、羅錦焜、鍾國榮、梁鴻細、盧偉樂、林宇滔、李良汪。

 環境綠化專題小組:協調員陳家良、副協調員辜文達,成員何觀倫、邢榮發、李煥江、何凱玲、李良汪、黃淑筠、張嘉敏。

 城市建設專題小組:協調員何敬麟、副協調員梁頌衍,成員余健楚、梁鴻細、李煥江、林宇滔、馬志興、趙蘭瑛、李兆祖。

 當日會議由市政諮詢委員會主席司徒民義主持,出席者包括副主席鍾國榮、委員胡景光、陳家良、梁頌衍、辜文達、何凱玲、趙蘭瑛、余健楚、莫子銘、陳溥森、羅錦焜、何觀倫、邢榮發、梁鴻細、李煥江、盧偉樂、林宇滔、李良汪、黃淑筠、張嘉敏及李兆祖。◇\



2021年2月1日星期一

應藉輕微民事法庭解決樓宇滲漏 林宇滔責政府切入態度反覆 倡採用新技術檢測滲漏源頭︳2021-02-01 市民日報

【本報訊】樓宇滲漏水問題長期困擾市民,住戶不合作致「入屋難」更是阻礙尋找滲漏源頭的關鍵,政府初步構思透過司法訴訟或必要仲裁,解決「入屋難」問題;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形容當局有相關做法反而是退步,最簡單、務實的解決方法,便是在輕微民事法庭引入新職能,當有足夠專業評估和證據下,輕微民事法庭可以發出入屋令,處理部分業主長期不配合檢測或已確定源頭卻不肯維修的老大難問題。

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日前在立法會表示,政府初步構思透過司法訴訟或必要仲裁,結合專業檢測機制,應對樓宇滲漏水「入屋難」問題。若有合理理由懷疑,受影響業主可提出司法或仲裁程序,要求懷疑滲水源頭單位配合檢測和維修。林宇滔對政府上述回應表示失望,認為是退步。他批評說,議員提出的改進檢測滲漏技術、「入屋難」問題,並非今時今日才出現,政府在2009年成立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便顯示早在12年前,澳門樓宇滲漏水問題已相當嚴重,以致需要成立跨部門中心解決。

他回憶早在2015年,時任法務局局長張永春曾在立法會表示,快速妥善解決樓宇滲漏水問題首要是業權人配合及鄰里互助,單靠中心的協調,甚至再賦予中心更多權限也無法解決,因問題本質是司法領域問題,公權力全面介入的空間有限,對於不配合的個案,唯有透過司法訴訟去解決。他說政府當年建議採用簡易訴訟程序處理,透過輕微民事法庭的方向,加入新職能去處理樓宇滲漏水問題,當局並會進行相關立法。

日前政府官員又表示對不合作業主透過必要仲裁,若業主不同意再經司法訴訟解決。他個人不覺得經必要仲裁便可以解決問題。因為首先,仲裁是兩願,如果投訴人和被投訴業主是兩願,就沒必要仲裁;此外,仲裁以後其中一方也可以提司法上訴,所需時間和程序更加冗長、複雜。他認為最有效、現實可行的,便是輕微民事訴訟法庭引入新職能,在足夠證據和合理懷疑前提下,輕微民事法庭可以發出入屋令,不用增加行政成本的同時,更可較快處理問題,也可以保障私人財產權利,是一把有用的「刀」。

須推動專業認證培訓助社會處理

林宇滔說,惟到2018年,議員再追問樓宇滲漏水糾紛採用簡易訴訟程序處理的立法進展,當時法務局局長劉德學指有關方案不可行,但又解釋得「唔清唔楚」,議員又任由其不了了之,沒有再追問。

他認同政府在檢測滲漏水方面的技術有需要提升,現時工務局委託土木工程實驗室進行相關實際檢驗工作,據他處理的樓宇滲漏水求助個案反映,該實驗室所採用的技術和儀器、測量方式等都較守舊和保守,有必要引入新技術,長遠應引入更積極、主動、先進的檢驗,協助居民找到滲漏源頭。「過去下下廁所漏水都要拆浴缸先檢測到係咪滲漏水,而家已經有更先進的儀器同技術嘛!包括紅外線同微波。」之所以採用的測驗技術落後問題,他指源於工務局在標書中對實驗室沒有要求,更沒有競爭,「大家都係HEA做,業界亦反映,如果我咁積極(查找到根源),乜都搵到,咁咪更多人搵我做(檢測)。」故而整件事中,工務局也有一定責任。

林宇滔指出:政府應盡快推行相關專業認證和培訓制度,令市民在坊間也可以容易找到私人滲漏水檢測公司,進行樓宇滲漏水檢測,並作為法庭承認證據的話,相信很多市民都不會想用幾個月時間,等待土木工程實驗室做檢測。然而目前本澳並沒有相關專業認證制度,坊間亦提出希望建立相關認證制度多年,但政府一直不作為。此外,長遠而言政府在現時修訂的都市建築總章程中,應適當延長樓宇保修期,除延長樓宇結構、地基保修時間,亦要對樓宇防水方面設立相關標準,使到發展商做好單位防水,並就樓宇簡裝制訂裝修防水工程指引,讓裝修公司可以有標準依循,減少施工不當引致樓宇滲漏水。




2021年1月31日星期日

傳新倡公開標書加強監督︳2021-01-31 澳門日報

【本報消息】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公共採購招標金額大幅提升,卻無同步加強監督及公開透明的機制,必然會衍生更大問題。要求政府將所有公開招標標書放上網,讓公衆監督。

招標金額勁升

政府已向立法會提交《修改有關工程、取得財貨及服務的開支制度》法案。現行法律規定,工程估計金額超過二百五十萬元必須招標,法案建議調升為一千五百萬元;取得財貨及服務的估計金額超過七十五萬元必須招標,建議調升為四百五十萬元,勁升六倍。

林宇滔反對提升採購金額而無增加透明度的修法方向,亦不接受當局解釋因涉及複雜情況而分步修法。"採購法"一八年諮詢,修改是上屆政府任內承諾,社會亦一直有修法聲音。

採購金額應隨着社會發展提升,但要同步加強監督及公開透明的機制,清晰程序指引,確保提升金額不會引伸更多採購問題。政府過去不論採購、公共工程招標,都存在很多被社會質疑的操作。突然將招標金額提升六倍,必然衍生更大問題,"呢個方向係危險",亦難以獲得社會認同。

政府可以主動將所有招標資訊以及招標結果,系統性網上公開,"這些只要政府同意,毋須修法"。可惜,去年底其去信要求行政法務部門增加招標透明度,至今仍舊"零作為"。

政府應先行一步,至少第一步將所有公開招標的標書都放上網。公開招標標書,本身是法律的原意,現行"採購法"允許任何人得查閱標書,過去因無互聯網,索取標書要支付印刷費,政府卻將此做法"習非成是"。再者,旅遊基金、社工局等部門均已將電子版詳細標書上載至其網站,說明政府是選擇性去做,好應統一公開。

增透明防濫用

他強調,只要有一套電子化流程,放上網不涉及額外工序,現時財政局均要求部門提交財政帳目。只要系統化,願意公開,已大大增加對公共採購的事前事後監督,亦可避免公衆質疑,"單靠政府監督,都唔夠資訊透明,同對資訊最敏感的業界監督。"

"資訊透明係公衆監督和行政效率之間最好的平衡。只要資訊公開晒,相信所有人都會小心處理,唔會濫用呢啲機制。亦可將濫用的門檻大大提高。"他強調,資訊透明公開的同時,提高必須招標的金額,才是應遵循方向。



2021年1月30日星期六

關注網絡系統事故民眾講壇探討智慧政務︳2021-01-30 澳門日報

 【本報消息】由民眾建澳聯盟主辦、匯賢社承辦的"民眾講壇"昨日舉行,以"網絡系統事故頻發,智慧服務亟待優化"為題探討。

"民眾講壇"昨日上午十一時在民眾建澳聯盟轄下民眾頤菁中心舉行,澳門城市大學數據科學研究院課程主任劉文堅,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公用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澳門國際科技產業發展協會理事、博維業務顧問部總監吳鴻祺,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出席。

劉文堅指出,"一戶通"出現事故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及帶出積極的信號。建議有關部門一方面可加強網絡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網絡頻寬和網絡穩定性,同時關注軟體供應商的能力建設,提高軟體產品的穩定性和安全性。政府亦應加強部門及各行業間的數據互聯互通,通過物聯網和雲計算技術,讓數位城市變成智慧城市。

林宇滔認為,近期所出現的網絡故障,體現當局對基礎設施缺乏監管與維護,建議各部門可汲取經驗,提升基礎設施。另外,現時"一戶通"仍處於預約及查詢等基本功能,若涉及需要證件、簽名或指紋等識別認證服務則無法辦理,居民若想辦事仍需來回現場處理。建議政府透過技術手段將認證服務融合至網絡服務,達到真正便民效果。

保障個資防黑客

鄭仲輝關注網絡安全問題,隨着智慧化、電子化的發展趨勢,未來有更多居民使用網絡辦事,若遇到黑客攻擊,當局是否有萬全的措施保障居民的個人資料及數據安全,確保不會被更改、丟失或洩漏?建議當局加強關鍵信息及基礎設施的安全防護,提升突發網絡事故的應對能力,確保政府及居民數據的安全性。

吳鴻祺表示,《電子政務法》在去年實施,多項公共服務相繼推出電子化及網上服務。但"一戶通"接連發生事故,致使服務停頓。

他指出,智慧城市建設需所有部門共同協作及規劃,期望當局制訂規劃與時間表,加快建設速度,及時更新資訊與技術,推動智慧城市相關建設。

李良汪表示,除了近期發生事故的部門,亦值得其他部門檢討及評估自身情況,提升應急能力及縮短修復時間。他亦指出,現時各部門手機應用程式眾多,有部門更推出多達數個應用程式,建議未來逐步統一歸納,減少管理成本及行政資源,便利公眾使用。




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

私地古樹納入法定保護 剛起步健康欠佳難放心︳2021-01-29 訊報 宇論滔滔

 根據2014年3月生效的《文化遺產保護法》,市政署需要評估、擬訂和更新《古樹名木保護名錄》(下簡稱《名錄》),按民政總署早在2004年就發行《澳門古樹》一書,古樹名木標準為樹齡逾100年、樹種珍貴、樹形奇特、稀有,或具特殊的歷史或文化意義的樹木。

但政府在落實《名錄》工作進展極為緩慢,直至2016年9月,當時的民政總署才將555棵在澳門公共地方的古樹列入《名錄》保護,至於位於非公共地方的170棵古樹,則未有交待納入《名錄》的時間表,未能納入法定保護,做法明顯違反了《文遺法》的立法原意。

文遺法生效逾六年「樹王」才受法定保護更重要是,本澳最老的古樹正正是位處私人土地──美副將大馬路的觀音古廟(又稱觀音仔廟),該廟兩棵海南蒲桃樹齡分別達500年及480年,同廟另一棵古樹雞蛋花樹齡也達280年,均因非位於公共地方,《文遺法》生效逾六年多仍未依法列入《名錄》受法定保護。而青洲山也有36棵百年以上的古樹,有樹齡更達200年以上,也有澳門唯一一棵的血桐古樹,同樣因位處私人土地而全部未被依法列入《古樹名木保護名錄》受法定保護。

幸好,在社會各界關注,以及筆者在市諮會的推動下,現屆政府上任後確實加快了《名錄》的更新,單在去年就兩次更新《名錄》,6月的更新是首次將四株位於私人地段的古樹(均在前文提及的觀音仔廟內)以及位於公共地方的12株古樹及1株名木納入《名錄》。11月的更新則將位於宗教場所、文化遺產保護區等地點為主的53株私人古樹,以及位於公共地方的12株古樹及1株名木納入《名錄》。截至去年11月底,受《文遺法》保護的法定古樹及名木共584棵。

應訂私地古樹納《名錄》限期市署亦明確承諾,今年會將位於青洲山和益隆炮竹廠內共約32棵位於私人地段的古樹納入《名錄》,再下一階段會考慮將位於學校和鮑思高青年村等地合共 50至 60棵古樹一併納入名錄。

政府近年更新《名錄》的進度和積極性的確值得肯定,但按上述數字簡單推算,市政署已納入及計劃納入《名錄》的私人地方古樹約140棵,數字仍較2016年約170棵少約30棵。筆者認為,若非有關古樹已枯死,否則當局應明確訂出將所有位於私人地方的古樹納入《名錄》作法定保護。

按現有機制,市政署定期會聯同樹木及生態保育專家對納入《名錄》的樹木進行整體性健康評估,且每年至少一次恆常巡查,監測古樹的整體生長勢、病菌蟲害、立地條件等,並根據古樹的健康情況進行評級,制定具針對性的養護復壯方案,透過修枝整形、加設支撐架、施藥防治病害、修補樹洞及損傷、改良土壤等不同措施,對不同級別的古樹進行護理。但私人地方的古樹能否獲定期保育確實是疑問。雖然根據《文遺法》,私人地方的古樹屬持有人管護,市政署亦已制定《澳門古樹名木養護指引》,供私人地方古樹持有人或業權人代表參考。但不諱言,古樹保育專業性要求高。筆者認為,只要業權人同意,由市政署負責古樹的保育工作在實際操作上似乎更可行。當然,面對既不負起自己保育責任,又不容許政府協助私人地段古樹保育的業權人,當局理應依法強制對古樹進行保育,並對業權人作出處罰。

六棵一、二級古樹竟五棵健康「瀕危」值得留意,若按國家古樹分級標準,500年、300年或100年或以上的樹木會依分別被評為一級、二級及三級古樹。本澳目前584棵古樹名木的健康狀況並不理想:有一棵一級古樹(觀音仔廟的海南蒲桃樹)健康狀況屬「瀕危」、5棵二級古樹中則有4棵健康狀況屬「瀕危」,另一棵則為一般;三級古樹的情況則稍好,575棵中,有7棵健康狀況「瀕危」、373棵為「一般」、194棵為」「健康」。4棵名木中,狀況屬「健康」和「一般」則各有兩棵。意味著本澳古樹名木僅約三分一狀況屬「健康」,情況確令人憂心!如市民發現古樹有異常情況,也應主動聯絡市政署跟進。

澳門世遺歷史城區雖受關注,但不說不知,澳門的古樹資源同樣極為豐富,例如以面積是澳門35倍的香港,其《古樹名木名冊》僅約有500棵,數目甚至較澳門更少,這突顯本澳其實擁有數量可觀、密度極高的珍貴古樹名木資源,這些古樹更是木澳四百多年中西文化交流的活載體,絕對值得好好保育。

推古樹網值肯定惟內容應度身訂造每棵不同過去本澳對古樹認知的推廣極為有限,市民大眾或教育界要了解本澳古樹狀況,除個別的政府刊物外,一直無其他網上及公開途徑可作參考研究。幸好市政署接受筆者在市諮會的建議,正陸續進行「古樹牌」的更新工作:於牌上加設古樹專屬的二維碼,同時亦於去年底正式推出「澳門古樹名木」專題網頁,列舉現有584棵古樹名木在澳門各區的分佈情況、位置、種類、健康狀況等,冀藉此讓更多市民能多方面認識本澳的古樹名木,這對推動全社會一同參與古樹保育、推廣古樹資訊普及,確實有里程碑的意義。

當然,筆者認為有關古樹的資料可以更加詳細及個性化,例如,古樹網對同種古樹的形態特徵的描述均一樣。但據筆者了解,市政署對每棵古樹的生長狀況、特性都有詳細記錄竊以為若能標標註每棵古樹的土壤情況和枝葉生長情況等,相信更有助古樹教育、科普和公眾監督。

徵古樹故事推導賞增歸屬感助保育此外,每棵古樹至少記載著過百年的歷史進程,是城市人文景觀和自然景觀的綜合載體,為加深對每棵古樹歷史了解,市政署也可公開向民間徵集每棵古樹的有趣故事及歷史記錄,整理發佈,甚至可通過古樹導賞,從另一個視角探索澳門的歷史發展痕跡,也讓公眾更全面理解保護古樹的重要性,對古樹保育更有歸屬感。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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