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氣象局在六月一日發出今年首個黑色暴雨信號,大炮台氣象站更錄得423毫米的日雨量,是一九五二年有記錄以來的最高單日雨量,中午時份友誼大橋東面更出現水龍捲。當日凌晨二時四十五分氣象局發出黃色暴雨警告,四時二十五分改發紅色暴雨警告,五時至七時更發出黑色暴雨警告,當中五至六點雨量高達120毫米,是有記錄以來第二高每小時雨量。
豪雨令多個地區頓成澤國,內港、下環、新橋、慕拉士、台山、青洲及離島一帶多區水浸嚴重,最深更達大腿位置。由於暴雨訊號凌晨時份才發出,不少商戶未及收拾,街上及多個停車場亦有車輛被水掩。筆者以下將會從暴雨訊息發佈及民防機制、雨水排放系統標準、渠網維護等不同角度,就今次超強豪雨揭示的問題提出具體的改善要求及建議。
黑色暴雨影響不遜風暴潮八號波
首先,本澳自去年九月實施三級暴雨系統,黃色是過去非公開的20毫米預警提示,紅色則為過去沒有分級的五十毫米暴雨警告,黑色是新增的八十毫米警告,六月一日是新系統生效後首個黑色暴雨訊號,無論以當日的雨量、水浸範圍、山泥傾瀉,甚至對地下停車場的災情等,影響均不會較八號風球或風暴潮等為少,但本澳的民防法例法規並未將黑色暴雨納入民防體制。
與颱風、風暴潮等可作提前預測不同,暴雨訊號最先進也僅能提前數小時預警,如暴雨當日凌晨,氣象局已提前發出不同級別的暴雨訊號提醒居民,惟不少人仍在睡夢中。為此筆者建議,應將黑色暴雨警告納入民防機制,以便利用現有民防系統調動資源,以及利用已安裝在各區的廣播系統,針對性向受水浸影響的區域作警示,將可大大減低不必要損失。此外,現時僅靠市政署外判廿五人確保全澳各區的雨水渠蓋暢通,有需要時亦可配合市政署調動更多人員,減緩水浸。
還記得暴雨前一天,筆者在公開會議追問時,市政署回覆已在五月完成所有低窪地區的渠網清淤,但當日如栢惠、八角亭等地勢較高點也出現水浸,反而下游未有水浸情況,而羅利老馬路、渡船街等到下午紅雨期間又再次出現水浸,這都明顯反映部分支渠仍有淤塞,當局平日清除雨水渠井垃圾的成效成疑。
六一雨量較頭五月總量更多
此外,全球暖化導致的極端天氣已成為我們日常,如澳門今年一月完全無雨、五月份僅有正常雨量的四分一,但六月第一天的雨量已超過今次一至五月的總雨量,也較平常六月份的總雨量還多。
正因如此,本澳確實要全面檢視整體雨水排放系統的設計標準,以當日新橋、渡船街、提督馬路一帶的水浸為例,該區的雨水渠都是經匯集入林茂塘的雨水涵箱、經海港樓的雨水泵房抽出海。據市政署回覆,該泵房最高排水能力為55毫米每小時,不及當日最高雨量的一半,就算渠網暢通,渡船街、光復街、羅利老馬路一帶新橋區也肯定會出現水浸。
翻查資料,市政署前身民政總署早在2014年已提出在筷子基增建雨水泵房,提升筷子基、新橋區及提柯區等地段疏導和排放雨水的能力,只是未能獲得部門及社會支持而擱置;同樣,剛完工的「內港北雨水泵站箱涵渠工程」,其實早在2012年左右就提出興建,同樣因為跨部門協調拖至2019年才動工。
根據當日實際水位監測,內港北泵站對出水位站早上六時的水浸高度為0.25米,明顯較地勢較高的下環區的內港南站0.43米為低,意味著該雨水泵房確實起到一定的排水作用,減緩水浸及加快退水。
雨量超林茂泵房設計能力逾倍
若與過去相比,去年五月三十日本澳各區同樣因暴雨水浸,當時峰值雨量為69毫米每小時,水浸時間約五小時,而今次雨量峰值近120毫米,水浸時間僅約三小時,以數十年最高雨量而言,十月初五街、新馬路及沙梨頭一帶水浸程度已相對較輕、退水較快!但筆者必須指出,去年水浸正值天文大潮,今次水浸潮位僅一點九米左右,故今次水浸較輕微實屬正常。
筆者一直不明白,市政署為何一直未有向公眾清楚交待其排水能力,以便公眾及上級作監督。為此,筆者僅以公開資料計算,該泵站每秒抽水能力為14.28立方米,以該泵站設計的集水區面積46.5萬方米計,相當於能應對110毫米的雨量,但泵站設計最大抽水能力,實際仍要看集水區的渠網容量及清淤情況(相當徑流量),但邏輯上,上游渠網設計應以泵房排水量作匹配設計。
日前黑色暴雨期間每小時雨量高達120毫米,是紀錄第二高的每小時雨量(最高是1964年),確已超出內港泵站的設計能力,面對全球暖化帶來的極端天氣,泵站剛建成就面對超過其設計能力的雨量,這也多少反映本澳泵房及雨水系統的設計缺乏前瞻性!
泵站設計乏前瞻擋潮閘又重蹈覆轍?
或有意見認為,雨水系統設計不應以一兩次天氣極值作參考,但筆者必須提醒,近年天氣極端化的趨勢幾成定局,例如2017年天鴿之前,上一個十號風球已是1999年的約克,但接下來2018年的山竹、2020年的海高斯都掛上十號波,事實證明,極端天氣甚至已變成慣常現象。
筆者一直提醒,今屆政府已拖延年多的內港擋潮閘工程應盡快興建,政府近日雖表示會落實興建,但仍堅持不增加設計的擋潮高度。按之前的公佈,該閘擋潮位僅較天鴿潮水高七厘米,如果山竹風暴潮遇上天文大潮,擋潮閘就會完全招架不住。故筆者對當局並未考慮極端天氣頻發,僅以過去歷史資料作為設計基礎的做法,實在難以苟同!到時投放巨額公帑的擋潮閘,極可能在未正式投運時已未能應對極端天氣。
要真正治理本澳水患問題,首先要將水浸成因如:風暴潮、天文大潮倒灌、暴雨水浸等分開討論,並對症下藥做好擋水和疏水,由於防洪排澇屬系統性工程,只要當中任何環節出錯或出現瓶頸等,都會影響其整體表現。
筆者感到,過去本澳每次出現嚴重水浸,政府或社會並未清楚分析水浸成因,甚至將不同成因的水浸混為一談、討論,本澳舊區地低、人多、渠網有限且複雜確是事實,但政府亦從未交待本澳雨水系統設計的瞬時雨水承受能力,每次水浸總搬出各種理由解釋。特首就日前水浸的「地勢低」論就是一例,這難怪公眾質疑政府治水的決心。
客觀指標利監督及推動渠網改善
筆者同意,在天氣越趨極端下,無人能保證本澳不會出現水浸,但特首有責任要求包括工務局及市政署,交待本澳雨水渠網的可承受雨量,並以此作為本澳雨水排放系統的指導標準,確保渠網從規劃、設計、興建、維修保養,甚至排污處罰等均應以此標準作為成效衡量指標。如果雨量未超過設計標準就出現水浸,相關官員理應問責;若雨量超過設計標準而出現水浸,政府就要考慮將基建標準進一步提高,也只有通過客觀的指標,有關範疇的工作才能得到可量化的改善和評價,同時才能有更科學的理據爭取社會足夠的支持,盡快落實雨水渠網基建。
如今次水浸的重災區下環一帶,政府去年已提出「司打口及下環區改善排水系統之研究方案」。先不論其五十年一遇的設計標準能否應付極端天氣,但至今仍未有具體興建計劃,加上唯一應對風暴潮的基建──撐擋潮閘至今仍興建無期,下環一帶的居民不知何時才能脫離水浸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