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選項與代價
力報 | 2013-07-16
報章 | P06 | 澳聞 | 眾言堂 | By 林宇滔
報章 | P06 | 澳聞 | 眾言堂 | By 林宇滔
上周香港政府擬擴建3個堆填區的撥款申請均觸礁而回,江門巿鶴山核燃料加工廠亦因應上千名群眾上街遊行抗議而取消,兩項目同樣因為民間反響極大而被迫擱置,但問題根本從未解決,社會最後仍須面對。
首先是香港垃圾問題,源頭減廢和資源循環最多只可減量,且前提是居民必須接受嚴格的垃圾徵費制度,堆填區是必須的垃圾終端處理設施,要暫緩擴建就必須將垃圾焚化(可減量9成以上),但環保團體質疑焚化會產生劇毒二噁英,周邊居民則長期受堆填區臭氣和污染影響,即使港府能立即實施垃圾徵費,最多亦只能將興建焚化爐和擴建堆填區的時間稍為延後!
至於核燃料加工廠,目前廣東共有5座核反應堆正在運作,連同正興建的5座和計劃興建的22座反應堆(全部距澳300公里內),在區內興建核燃料加工場只是遲早,否則長期遠距離運輸核燃料亦會衍生其他問題。
今次備受爭議的核燃料加工廠,只是將自然鈾礦中濃度只有0.7%的「鈾235(同位素)」,提純至5%作為核燃料(核武鈾濃度需在85%以上),整個過程都不會產生任何高輻射,工人甚至不需特別保護,因為核燃料要在特殊的核裂變過程,才會釋出能量和產生高劑量輻射。在資訊不對稱下,加上福島核事故的陰霾,公眾憂慮核設施安全實可理解,但個人認為,正在運作和即將興建的核電廠的安全,更應是公眾關注的焦點,因為每個核電廠興建時都聲稱採用了最安全的技術,亦有最嚴格的管理和監管程序,但蘇聯切爾諾貝爾、美國三哩島和日本福島三大核事故,都與人為操作和設計失誤有關,事實證明再精密的設計和監管程序亦難保不會出錯。
儘管發生多次重大核事故,但核能發電確實有低成本、超低污染等優勢,以台灣為例,核能發電成本若為1元,燃煤、燃油、水力和天然氣發電成本則分別要1.28、2.91、3.34和4.1元,更不會像燃煤發電會產生陰霾天氣,這正是核能無法被取代的關鍵原因。不擴建推填區、不興建焚化爐當然動聽,但社會準備好嚴格高昂的垃圾徵費了嗎?停用核能發電雖可防止核事故,但我們做好增加電費和空氣污染加劇的準備嗎?世上從來沒有萬全之策,客觀地在可行選項中,充份考慮每項決策的代價,並作出平衡取捨,才是負責任的做法。
時事評論人( 逢周二、四見報) macaopen@gmail.com
林宇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