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8日 星期二

政府應訂禁一次性塑膠製品時間表︳2020-12-08 市民日報

 【本報訊】政府明年起禁止進口及轉運發泡膠製一次性餐具,包括餐盒、餐碗、杯及餐碟。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有關措施是禁用一次性餐具的一個好開始,但希望政府及早訂立和公開具體禁止使用各種一次性塑膠製品的時間表,讓業界和社會知悉並提早做好準備。他又指,在減用和少用的同時,政府亦應引導回收業界集中處理仍使用的一次性用品,才能達到最大效益。

冀宣傳明年禁進口發泡膠餐具

林宇滔表示,世界很多地方已著手禁止進口,甚至禁止使用一次性塑膠製餐具,始終塑膠問題對環境造成很大破壞,更是需長年累月處理,減塑是人類必須處理的問題,故他一直推動政府訂立具體和清晰禁止使用一次性塑膠製品的時間表。

他續說,禁止進口發泡膠製餐具是好的起點,始終發泡膠製餐具除環保問題,發泡膠餐具到達70度以上便會溶解表面物質,釋出的物質還可能影響身體健康,內地已禁用發泡製餐具,故澳門明年開始禁止進口亦合理。他指,是次問題是政府於1個月前才公布,感覺有點急,但要注意是次只是禁止入口,並非一步到位禁止使用發泡膠餐具,措施相對溫和,且市面上一次性外賣餐盒還有不少選擇,不少食店早已轉用半透明的塑膠飯盒。他說,理解部分商戶未必能即時掌握最新消息,希望政府在未來一段時間加強宣傳。

林宇滔又指,政府更應及早訂立具體和清晰禁止使用一次性塑膠製品的時間表,特別是公布各項目標,例如未來哪年禁止使用塑膠飲管,其後半年以至1年再禁止使用下一種一次性塑膠產品,讓業界和社會知悉並提早做好準備,否則業界仍有機會出現未能在短時間內找到替代品,短時間亦可以出現替代品價格昂貴的問題。

政府應引導回收業界集中處理

另一方面,林宇滔表示,明年禁止進口發泡膠餐具,業界可能會轉用可降解的環保餐具,問題是可降解的餐具只能透過堆填和一定溫度才能降解,但澳門只有建築廢料才採用堆填的方式,生活垃圾仍然是送到焚化爐焚燒。因此政府亦要釋放訊息,讓社會知道澳門的回收產業可以處理哪種一次性餐具,引導回收業界向有關方向發展;或者政府因應市場採用最多的一次性餐具具針對性做好有關資源回收,才能相得益彰。



2020年12月4日 星期五

標書法定公開非機密應上網 習非成是購標書礙公眾監督︳2020-12-04 訊報 宇論滔滔

《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去年6月3日生效,按規定,本澳所有的士須最遲在十二月三日安裝包括計程錶、全球衛星導航系統、錄音及錄影設備的車載系統,自今年八月中,交通事務局指定供應商陸續為的士安裝車載系統後,有關系統運作、安裝及收費問題,在業界普遍引起不少爭議,當中,尤以車主需要向供應商支付5,000元的按金及每月300元的日常維護費用,業界批評政府事前沒有諮詢,黑箱作業。

車載系統月費政府百五車主三百筆者翻查資料,今年八月二日被傳媒問到有的士業界不滿繳5,000元按金安裝錄影錄音系統,並認為不應收取每月300元維護費。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回應時指出:"安裝錄影錄音系統是按法律要求,並透過公開招標公司提供整個系統的服務,包括提供車載機及系統、後台管理等,按金亦已在公開招標文件上列明";至於每月 300元維護費,他表示,之前局方已公布的士車主每日需交約10元維護費;他認為,價格較合適,希望業界理解及配合。

值得留意,根據交局"的士管理系統的供應及維護服務公開招標"判給結果,"每套的士設備的士監管系統服務費"僅為150元。但據筆者向業內人士了解,原來判給公佈的服務費用是政府向承辦商每月支付的服務費,而非車主要向承辦商支付每月三百元的維護費。再者,就算按林局長所言,除非公眾付費購買"秘密"標書,否則根本不知道五千元的按金,以及政府服務費與車主服務費的分別。

筆者一直支持《新的士規章》和強制的士安裝車載GPS及錄音系統等,但在的士系統招標、系統測試、安裝細節的把關上,交局確實存在監管問題,也導致不少早期安裝系統的的士司機成為白老鼠及蒙受咪錶失靈等的損失;加上政府在跟進相關技術問題並不積極,且與業界就按金、月費金額制訂時缺乏解說、溝通和妥協,其慣常高高在上的官僚風格,自然令業界有眾多不滿!

的士系統五千按金 "藏"於標書條款但客觀而言,若車載系統運作成熟,且收費合理及業界接受,對業界、政府及社會都屬多贏,首先車載監測系統本身已可令的士違規行為大減、且日後處理乘客投訴或司機要作辯護時,也可有更多客觀證據佐證,減少爭議和誤判;再者,日後的士調費也可通過系統調整,而不需按過往要司機排隊自費調整。

的士問題容筆者稍後再談,今日想談一下由的士車載系統收費引伸出來的公開招標承投案卷(承投規則及招標文件)的透明度問題。正如林局長回應車載系統收費問題時自信地指出:"(五千元)按金亦已在公開招標文件上列明",實有質疑公眾不看公開招標文件的意味!

但按政府部門"習非成是"的慣例,"公開招標"不是所有資料都公開,一般只有"公告"、"開標結果"和"判給結果"才會公開,局長所提及的"招標文件"即承投案卷內容,公眾其實是難以查閱和知悉的!

按照第63/85/M號法令《規定購置物品及取得服務之程序》第十條第一款規定:"招標係以承投規則及招標方案為依據,自招標公告公布之日起至開標之日期及時刻止,應將承投規則及招標方案置於進行招標程序之部門總部內,供有興趣者查閱。"此條文明確承投規則及招標方案絕非機密,亦非僅供投標者知悉的文件,而是供所有有興趣者查閱!

標書法定讓公眾查閱付費可取認證副本再者,同條第三款亦明確規定:"有興趣者得索取供查閱的資料經適當認證之副本,但須支付一定款項。"意味著法律容許任何對招標"有興趣"之人士,就可向招標部門索取承投文件,只是倘要索取經適當認證的副本,才需支付一定款項。

第63/85/M號法令立法是上世紀八十年代,當年資訊科技落後,加上沒有互聯網,部門印製標書經適當認證副本時,確需一定成本,部門有權向索取副本人士收取工本費也有一定理據。但現時科技發達,上載電子版標書到網上本來就是最方便、省時和環保,甚至不少投標人向筆者投訴,一份工程標書動輒數百頁、甚至數千頁,買回標書又要花費時間掃描才能讓同事製作投標書,為何不能提供電子版?有趣的是,部分部門對此確有"進步",就以今次交局"的士管理系統的供應及維護服務"公開招標為例,有關"招標卷宗電子檔案"已是用光碟提供,較過去已行前一步,但每張光碟仍要價三百澳門元,且規定要辦公時間到交局購買!

交局公開招標雙重標準光碟收三百工本費交局此操作有幾大問題,首先法律僅容許部門對索取經適當認證招標卷宗副本的人士收取相關費用,交局的電子光碟是否有經適當認證本有疑問!第二,三百元一隻亦遠超合理工本費用;第三,交局既已將招標卷宗電子化放入光碟,為何不直接將內容上網,減省行政成本?更有趣的是,交通事務局過往就普通的士牌照進行公開競投時,亦會將電子版標書上載到網站。林局長實有質疑公眾不看公開招標文件的同時,有否反思有關招標卷宗的光碟要收費三百元?

必須指出,法律原意公開招標文件是可供任何人查閱,但經過長年"習非成是"下,法定須讓"有興趣者查閱"的招標文件已逐步變成:「標書詳細文本並非公開"、只有投標人提供法人或個人資料且付費才可"查閱標書"的 "違法慣例"。

筆者年前也曾因為政策研究需要,找同事協助購買一個正在公開招標工程的標書,但部門前線人員"按慣例"要求同事須有"公司章"蓋印才能購買,幸好筆者早已提醒同事,要提醒部門法律並無要求要公司名義才能購買標書,前線人員經諮詢上級後,最後表示不用蓋"公司章"也購得標書。很明顯,購買標書這種約定俗成做法已喪失公開招標完全公開透明的原意,且對政府及投標者都是費時失事、浪費資源。

標書網站公佈最省手續成本各方有利現今科技發達,特區政府亦力推電子政務,加上各個政府部門都有其網站,當中旅遊基金、社會工作局等均已將電子版詳細標書上載至其網站上,意味著部門將標書供業界及公眾自由查閱是完全符合法律規定,倘標書須釋疑或更正內容等,部門也可在網站公佈"透過解釋會詢問的問題與回覆"、"透過電郵詢問的問題與回覆",大大減省現時需要影印或燒錄光碟作標書副本的繁複和浪費資源的不必要行政手續,就算承投人依法要求當局按照上述條文的規定製作"經適當認證之副本"時,亦可透過第2/2020號法律《電子政務》的相關規定,以電子方式進行認證,以達到方便、省時及環保之效。

已發函行政法務司冀制訂公開標書指引必須指出,上屆政府未按曾承諾在任內向立法會提交《公共採購法》法案,現任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今年四月亦指出,法案牽涉面很大及相當複雜,故政府目前未有確定把握可在今個立法會期提案,也要考慮明年八月立會換屆期限,過不了會變廢案。

正正由於《公共採購法》至今仍修法無期,故筆者更認為現在是合適時機,由行政法務司統籌統一指引和規範,要求所有部門統一將公開招標全部卷宗在網上公開讓公眾查閱,以便在未修法的前提下,進一步加強公眾及業界對公開招標的監督。就此筆者已發函張永春司長,期望盡快制訂統一指引,要求所有政府部門在網上公開所有招標文件卷宗內容,以增資訊透明度。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20年12月1日 星期二

市政署整體工作目標進度 較預期慢百分零點二六︳2020-12-01 華僑報

 【專訪】市政諮詢委員會昨日舉行平常會議,報告截至十月底為止,整體工作目標的平均實際進度比平均預期進度慢了百分之零點二六。

 根據本年度的六大目標,共有五十二個工作計劃。按「計劃管理系統」資料顯示,截至十月底為止,整體工作目標的平均實際進度為百分之八十三點零七,比平均預期進度慢了百分之零點二六。在預算方面,預留執行率為百分之八十四點八六,結算執行率為百分之六十四點七八。

 會上有十多位委員作議程前發言,包括建議增設環保回收點、勤查路面耗損狀況、關注路環生態保育、要求完善外賣食店渠務清理及推動立法監管、嚴格把關進口食品、完善街市管理制度、盡快接受市諮委自薦申請、深化街市管理電子化等。

 其中林宇滔提及,市政諮詢委員會首屆兩年的任期將在年底完結,但至今仍未見政府公開接受自薦的資訊。期望政府盡快公佈自薦方式,讓市諮會能繼續廣納有志服務社會的人士為澳門出力。他更期望,不單市諮會必須要延續接受社會自薦的傳統,且更應將此機制推廣至其他政府諮詢組織,成為政府諮詢架構真正廣納社會賢能、多元意見的真正起點。◇



剛完工後被投訴仍有惡臭公廁翻新後成效惹議︳2020-12-01 澳門日報

 【本報消息】市政署年中推出優質公廁計劃,期望能"落實以工代賑,建設健康城市"。有市諮委認同市政公廁優化計劃,但收到居民反映大量公廁工程差不多同一時間進行,也有公廁翻新完工後,就被投訴出現臭味,批評該署翻新公廁時缺乏足夠考量。

殘廁設計未按指引

委員梁鴻細認同市政公廁優化計劃,建議工程完成後更嚴謹驗收程序,避免出現如隱私度問題,在開放前做好整改措施。公廁重整時,優化接駁渠務工程應同步展開,盡量避免繼續使用儲糞池要經常維護抽吸,減少可能會發出臭味,影響居民使用。

有行動不便居民反映,一些殘障人士公廁設計未能完全遵照相關設計指引,令使用時出現困難。希望市政署進一步檢視及整改。

糞池應接公眾渠網

委員林宇滔指出,隨着市政公廁優化計劃工程展開,不少市民均反映大量公廁工程差不多同一時間進行,雖然部分地方有安排臨時廁所,但也十分影響市民的實際使用。更重要的是,不少公廁狀況良好,甚至剛翻新不久,竟被列作翻新公廁。亦有相當殘舊公廁翻新完工後,就被投訴出現大量臭味問題,最終發現原因是儲糞池傳出異味。應將其接駁公眾渠網,而非僅完成外觀美化。他已按規章要求市署提供六十個整體翻新及廿三個簡易翻新的公廁清單及相關費用,以及該公廁上次翻新時間及費用,以便讓公眾全面檢視計劃是否合理。

諮詢組織自薦納才

另外,他提到,兩年前首屆市諮會成立之前,政府公開接受市民以提供履歷資料,自薦或接受他人推薦方式申請成為市諮委員。然而,首屆兩年的任期將在年底完結,但至今仍未見政府公開接受自薦資訊,期望政府盡快公佈自薦方式,讓市諮會能繼續廣納有志服務社會的人士為澳門出力。亦盼將此機制推廣至其他政府諮詢組織,成為政府諮詢架構真正廣納社會賢能、多元意見的真正起點。



促全面檢討優質公廁計劃︳2020-12-01 濠江日報

 【特訊】在昨日舉行的市政諮詢委員會平常大會上,有委員關注市政公廁優化計劃,建議公廁完成工程後進行更加嚴謹的驗收程序,以及檢視各工程僱用本地工人的人數及執行情況等;也有委員促請市政署公佈翻新的公廁清單及相關費用,以及該公廁上次翻新時間及費用,以便讓公眾全面檢視計劃是否合理。

委員林宇滔促全面檢討優質公廁計劃及盡快接受市諮委自薦申請。他表示,市政署年中推出優質公廁計劃,但隨著工程展開,不少市民均反映,大量公廁工程差不多同一時間進行,雖然部分地方有安排臨時廁所,但也十分影響市民的實際使用;更重要是,不少公廁狀況良好,甚至剛翻新不久,竟被列作翻新公廁。為此,林宇滔促請市政署提供60個整體翻新及23個簡易翻新的公廁清單及相關費用,以及該公廁上次翻新時間及費用,以便讓公眾全面檢視計劃是否合理。

此外,市政諮詢委員會首屆兩年的任期將在年底完結,但至今仍未見政府公開接受自薦的資訊,林宇滔期望政府盡快公佈自薦方式,讓市諮會能繼續廣納有志服務社會的人士為澳門出力,期望不單市諮會必須要延續接受社會自薦的傳統,且更應將此機制推廣至其他政府諮詢組織,成為政府諮詢架構真正廣納社會賢能、多元意見的真正起點。

委員梁鴻細表示十分認同市政公廁優化計劃,對已經完成重整及翻新的公廁優化工程,普遍市民都是比較認同的,特別是在外觀及美化方面,確實優化不少,但仍存在一些完善空間。他認為,公廁完成工程後應該進行更加嚴謹的驗收程序,避免出現例如隱私問題,要在開放前做好相關整改措施;有居民反映一些比較新的公廁落成時間不會太長,但仍然進行重整,可能會有浪費的嫌疑; 以工代賑實際上提升本地工人就業率,建議市政署檢視各工程僱用本地工人的人數及執行的情況;公廁重整時其優化接駁渠務工程應同步展開,應儘量避免繼續使用儲糞池要經常維護抽吸的情形,減少可能會發出臭味影響居民使用的情況。此外,亦有行動不便居民反映,一些殘障人公廁設計未能完全遵照相關設計指引,令到殘障人士使用時出現困難,希望市政署進一步檢視及進行整改,要重視其使用功能。

委員趙蘭瑛表示,近年因應社會生活節奏及居民生活習慣改變,社區上越來越多外賣小食店的開設。在營運有關飲食場所時,基於經營成本的關係,有不少外賣食店會設於舊式樓宇之地舖或內巷中。由於外賣食店對於隔油方面未有明確要求,個別外賣店有做相關隔油設備處理,較多存於大廈內街內巷之外賣食店在設備上未有較大意識,容易積聚油污導致污水未能有效排放到街渠,影響居民生活。她建議盡快修法監管外賣食店排污設備的安裝,加強對有關店舖的巡查,減少非法排污的情況,增加對店舖有關宣傳上的工作,注意渠務清潔,保持渠道暢通,創設良好的社區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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