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4日星期四

書包減不了重 談何教育改革? 2019年1月18日| 訊報

書包減不了重 談何教育改革?
過去一段時間,筆者收到不少家長對本澳教育問題的意見,其中,學童書包過重是家長關注的一個焦點。為了解本澳學童的書包重量情況,筆者的團體早前就在高士德一帶隨機訪問和為學生書包稱重,發現學童書包超重普遍,且超標十分嚴重。
書包逾體重百分之十五會有生理影響
根據研究,身上如果負重超過體重的百分之十,身體姿勢就會明顯改變,當背包重量達體重百分之十五以上時,頭顱、頸椎、胸椎、腰椎與四肢的姿勢都會改變,容易造成寒背、影響脊椎曲線、高低肩膀等,對於正在發育期的學童影響尤為深遠。
為此,香港早在二00三年已制訂「減輕學童書包重量」指引,並在二0一五年將原來「學童不應長時間背負重量超過該學生體重百分之十五的書包」,進一步收緊為百分之十,而台灣的書包重量標準則為百分之十二點五。
在澳門,雖然大部分教育界或幾乎所有家長並不知道澳門教青局有學童書包重量上限的「建議」,但若你有時間細心翻開近千頁的「二0一八╱二0一九學校年度學校運作指南」第三章第八節第六點,確有明確指出「學生書包重量不應超過學生體重的百分之十五」的建議,且有多項的建議。
抽查學童書包全超港標準平均逾八成
然而,根據筆者實地隨機街坊的結果,八十八位一至四年級學童的書包平均重量為五點四八公斤,中位數為五點四三公斤,以本澳三至四年班學生平均體重約三十公斤計算,就算以澳門不超過學童體重百分之十五的寬鬆標準計算,也僅得一位學童僅僅合格;若以香港教育局不超體重百分之十的建議,更是全部超標,且超重比率達八成!這次街訪說明了澳門學童書包超重情況十分普遍,且超標嚴重。
筆者明白,要減輕學童書包重量需要多方合作和配合,因此期望今次街訪能夠喚起社會關注,推動教青局能將「學生書包重量」指引修訂至不得超過學生體重的百分之十或不得超過3KG」,並與學校、老師、家長和出版商一同面對學生書包減重的問題,共同落實具體可執行的書包減重措施。
當中,具體的做法包括教青局應為學校提供適當及足夠的設施,包括安裝學生飲水機和儲物櫃,以便學生可以將部分書本和用具放在學校,以及免除攜帶水壺的需要,並推動學校在課程設計上和教育安排上作出協調和整合,減少每日上不同科目的數量。
硬件配套 課程調整 分拆書本 
學校方面在選用課本及編訂上課時間表時,要顧及課本重量,使學生不用在同一天攜帶大量課本。學校並應檢討和調節學生的功課量,避免選用過多補充作業或額外練習;過多的功課不僅大大增加書包的重量,亦加重學生的學習壓力。
 教師也應就如何運用好學校設施及儲物空間,以及每節課所需的課本和物品,給予學生清楚指引,教導學生收拾書包,並且避免懲罰偶然忘記攜帶課本或練習簿的學生。
  教青局應有措施推動出版商透過將課本分冊、分開印製課本和練習簿、選用較輕的紙質等方法,減輕課本的重量,並鼓勵學校以重量作為重要考慮標準選用教材。
 至於為人父母者,也有責任培養子女每天收拾書包的習慣,勸喻他們避免攜帶不必要的書本和用具回校;並為子女選用質輕而耐用的書包、筆盒和文具。學生亦應該自律,養成每天收拾書包的好習慣,不要把無用雜物帶回學校。
認真面對新學年應見到改變
必須承認,要減輕學童書包重量,是一個牽涉面廣、協調複雜的工程,單靠任何一個持份者,都難以作出改變。但筆者深信,只要問題得到社會足夠重視,通過政府、學校、教師、家長及出版商多方合作和努力,共同面對問題,各自付出、做好本份和採取實質措施,減輕學童書包重量是一個必可實現的目標,且在九月份的新學年就可見到實質改變。
書包減重僅是其中一個可量度、且有機會作為教育改革突破口的表象問題。澳門學童書包嚴重超重,更反映了澳門教育制度的沉重!古語雖有云:「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但我們必須慎思,今日的教育壓力,到底成為了推動學生全人發展、協助學生發揮個人最大潛能的助燃劑,還是滅火劑?
不諱言,面對社會和不少家長贏在起跑線、學生爭入名校、學校爭做名校的競爭心態而催生的填鴨式教育制度,學生功課、默書、測驗、考試壓力不斷是必然產物,這是不同持份者角力的共同結果和必然結果!
書包超重反映教育制度沉重
筆者認為,面對今日本澳漸趨變型的教育制度,社會、政府、家長和教育界都必須反思,我們的教育制度是否太過偏重透過書本傳遞的硬知識,進而不斷擴闊課程的同時,又不斷增加教科書的厚度,學生書包超重之餘、默書測驗考試壓力也只會有增無減。
筆者更希望,書包減重問題能夠成為推動澳門教育真正改革的第一步和突破口,要擺脫填鴨式教育制度、讓學生愉快學習之餘、令學生擁有持續學習的能力和興趣,澳門教育改革還有一座一座的大山需要各持份者一同努力去跨過!但很明顯,如果連書包重量這個小門檻也跨不過,澳門教育改革更加見不到希望的曙光!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澳門學童書包普遍超重且嚴重團體冀教青局制訂和執行書包減負措施 2019年1月18日|正報

澳門學童書包普遍超重且嚴重
團體冀教青局制訂和執行書包減負措施  
【特訊】傳新澳門協會日前做了一個有關為學童減負的調查,該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鑒於該會收到不少家長反映現時學童書包過重問題,為了解本澳學童的書包重量情況,該會早前進行街訪隨機抽查學生書包重量並拍成短片(#9吾講你知 - 小學生大壓力 (上集):https://goo.gl/rJiWT1),發現學童書包過重問題嚴重且普遍。
超重情況十分普遍
該會是次隨機街訪了8位小學一至四年級的學童及稱重其書包重量,若以本澳8至9歲學童平均體重約30公斤計算,該會發現所有學童書包重量均超過香港教育局指引少於3公斤(即不超過學童體重10%)的標準,平均重量達5.48公斤,平均超重達2.48公斤,即超標達83%。這次街訪不但反映了澳門學童書包超重情況十分普遍,且超標嚴重。
教局減負建議家長不知
眾所周知,處在成長期的學童,若書包過重會容易導致“寒背”及影響其脊骨生長及發育。該會已去函教青局,期待關注本澳學生書包普遍超重的問題,採取切實的措施推動家校合作,真正減輕學童的書包重量。據教青局的初步回覆,在現時的“2018/2019學校年度學校運作指南”第三章第八節第六點有減輕“學生書包重量不應超過學生體重的15%”的建議,但有關建議不單落後其他地區(香港為10%、台灣為12.5%),更重要是非強制性,且缺乏有效宣傳,大部分教育界及家長也不知道有相關建議。
冀共同落實減負措施
該會明白,要減輕學童書包重量需要多方合作和配合,為此,該會期望教青局能夠制訂和執行“學生書包重量不得超過學生體重的15%”或“小學生書包重量不得超過3KG” ”的指引,與學校、老師、家長和出版商一同面對學生書包減重的問題,共同落實具體可執行的書包減重措施。
該會亦建議教青局推動和支援學校為學生設立儲物櫃,期望學校和老師協調課程安排,並清晰學童書本、習作及工具書的使用時間表,鼓勵家長協助及督促學童每日整理書包,並推動出版商減較書本重量及將習作改成可分拆式的工作紙等,該會深信,通過官方、學校、教師、家長及出版商多方合作和努力,真正減輕學童的書包重量是一個必可實現的目標。

 

社區人流增多 居民批滋擾生活 林宇滔:社區改造關鍵是持份者的溝通 2019年1月18日| 訊報

社區人流增多 居民批滋擾生活 

林宇滔:社區改造關鍵是持份者的溝通   


2019年1月16日星期三

非法旅館刑事化 加大警方搜證難度 2019年1月16日| 濠江日報

非法旅館刑事化 加大警方搜證難度  
【特訊】近期發生多宗非法旅館命案,打擊非法旅館「迫在眉睫」,非法旅館是否刑事化成為社會討論的熱點。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刑事化有利有弊,刑事化打擊力度大但是搜證要求更高,罰款未必能有效打擊,他又稱政府應考慮鼓勵業主作證人,免作出舉報的業主受罰。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同澳門需要推動更多酒店提供給旅客,但強調非法旅館內住的並非是旅客,可能是長期逗留澳門人士,或涉及違法行為的人士,所以要立法行政處罰針對性打擊。
《禁止非法提供住宿》自2010年生效,但旅遊局查封的1000多宗非法旅館個案中只有一成被處罰。他稱,法律生效後確實在非法旅館問題上有所改善,但有部分非法人員找到了法律漏洞,聲稱自己是租給朋友住,不利於警方搜證。至於非法旅館是否刑事化,他表示,刑事化有利有弊,刑事化打擊力度大但是搜證要求更高,罰款未必能有效打擊,不贊成刑事化後取消現時行政處罰,包括封屋。他稱,經營非法旅館封屋六個月,但有些業主毫不知情,發現後主動舉報,仍難逃處罰,政府應考慮鼓勵業主作證人,免作出舉報的業主受罰。非法旅館的經營者大多為內地人,若不交罰款又選擇不再來澳,便無法起到處罰作用。他稱,政府應有效打擊跨地區犯罪,不僅是針對非法旅館問題。
旅遊局早前公佈的調查結果顯示,居民對本澳設立民宿的意欲較過往下降。他建議,可以效仿台灣在商業樓宇內設立家庭旅館,但不贊成與住戶有共同通道,需設立獨立出入口,區分民宿與住宅大廈。

市民如何是好? 2019年1月14日|正報

市民如何是好?  

促修改《公共地方總規章》,為公共地方發出滋擾噪音定罰則及《噪音法》規管時間以外,對公共地方發出滋擾噪音的規管
生活噪音迫人,市民如何是好?市政署諮詢委員林宇滔指出,《公共地方總規章》中對於擴音器的使用,的確有灰色地帶,例如罰則僅限部份場所作規範。但規章當中,有訂明不得在公共地方發出滋擾,只是欠缺罰則。隨著市民對於廣場舞、大媽舞或做運動人士、唱歌人士聚集投訴的情況,加上澳門是廿四小時運作城市,日與夜都有市民需要休息,他建議,修改《公共地方總規章》,為公共地方發出滋擾噪音定罰則,起阻嚇作用,同時亦要考慮,在《噪音法》規管時間以外,對公共地方發出滋擾噪音的規管。他理解,市民需要活動、運動的空間,建議市政署做好各區休憩及公共空間規劃,按每區人口特性設計休憩設施,建設時要充分考慮使用者對附近民居產生的噪音滋擾,加裝隔音設施等,平行使用者需求及居民生活空間。
《公共地方總規章》有列明相關遵守義務,但缺罰則
澳門是廿四小時運作的不夜城,除了正常日間工作人士,例如白領、零售業、部份藍領工種等,不少行業都需要廿四小時輪值工作,包括佔本澳就業比例甚重的博彩從業員、部份廿四小時運作的餐飲、超市從業員、保安、運輸業從業員、酒店從業員、航空業人士、警員、需要輪值的醫療人員等,估計佔就業人口一半以上,他們未必能如白領或日間工作人士般,夜間睡眠休息而日間工作,日間也是他們的寶貴休息時間。林宇滔指出,過去有接到不少生活噪音的投訴個案,有受樓下或附近商業場所噪音影響的個案,也有在民居附近做運動、使用擴音器對附近居民造成滋擾造成的個案,還有低頻噪音滋擾居民,冷氣或通風系統運作引致居民住所地下出現震動等的個案,《噪音法》規管時間內或外規管時間的情況都有發生。部份個案投訴地點在公園、休憩區比較易處理,有部份個案,發生地點的屬性問題,處於法律灰色地帶或未有規管到之處,例如行人路,公共道路等。
大媽舞、廣場舞是否無法例可以規管呢?他指出,《公共地方總規章》一般義務中有訂明不得在公共地方發出滋擾,只是欠缺罰則要求,對於擴音器的使用,的確有灰色地帶。隨著公共地方人群活動發出噪音而影響到附近民居而衝突情況發生,例如廣場舞、去年的祐漢公園唱紅歌大媽事件、做運動人士發出噪音等,《公共地方總規章》有修改的必要,需要為公共地方發出滋擾噪音定罰則,制止有關行為,而不只僅限於使用擴音器或某些設備、某些休憩空間才能處罰,填補目前法律漏洞。他以去年祐漢公園唱紅歌大媽事件中,雖然沒有使用擴音器,但有關群體所發出的音量的確對居民構成嚴重滋擾,在處理該事件中,民署(目前市政署)也遇到了挑戰。其後,向有關人士提早開放祐漢活動中心,作為緩解方案。自此後,民署透過有修改祐漢公園使用規章,禁止在此聚集唱歌,可見其實對於公共地方噪音的法律規管,的確存在不少未完善之處。
活動人士在行使自己活動權利之餘,都不能侵害他人的權益。
現行《噪音法》日間規管時間僅至早上九時,面對日、夜都有人需要休息,的確存在不足,他建議,《噪音法》未來應對日間噪音情況收緊規管,定立日間應遵定的義務,規範不要產生不必要的噪音。公共空間活動人士在活動之餘,都應盡公民義務,減低音量及避免產生不必要的噪音,為己為人,在行使自己活動權利之餘,都不能侵害他人的權益。
在不少生活噪音投訴個案中,都面對住噪音人其噪音行為的重複性,屢勸不止,林宇滔認為,公權力有介入的必要,未來需要完善上述兩法律法規,為公共地方日間噪音作更好規管,即使日間都不應發出騷擾他人安寧、作息及滋擾的行為或活動。
缺乏各區社區設施指標
澳門人口已突破六十五萬人,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由二零一一年一點八四萬人上升至二零一六年的二點一四萬人,二零一七年人口密度回落至二萬一千一百人(原因是二零一七年土地面積按年增加零點三平方公里),但土地人均佔有率僅二十二點多平方米,人口密度排名多次位居世界前列,尤以澳門半島北區更為世界人口密度最高的城區之一。
市政署網頁資料顯示,現時,本澳共有四十四個公園、花園,集中在澳門半島北區、東區、南區,離島有四個郊野公園。因為公園是市民長時間聚集和活動場所,故公園的設計,除了注重綠化的景致,還需要有很多配套設施,如球場、兒童遊樂設施、圖書館、泳池、電動遊戲車。而二零一七澳門環境狀況報告指出,二零一七年澳門的人均綠化面積輕微下降百之零點九。
市政署成立後,民康職能將會加強,體發局將會交還自由波地予市政署管理,由於戶外活動場所管理的增加,運動場所貼近民居,未來可能會引發更多的生活噪音投訴個案。但不是每個區都剛好有活動中心,能夠仿效祐漢唱紅歌大媽解決方法,將相關群體移到室內,減低公共地方的噪音。
林宇滔批評,政府在分區規劃上一直缺乏指標,以致出現休憩、公共設施,甚至社區服務,例如托兒額、長者服務等各區分配不均情況,出現跨區讀托兒所、長者服務、上學等情況,他建議,市政署按照各區人口結構分佈,制定一套指標,以便在各區規劃社區設施、綠化、休憩空間和室內外運動/活動場所等。由於本澳人口密度高,為減低使用者與居民間矛盾,在休憩空間、室外運動場所設置中,要加入隔音設備。甚至在離民居較遠的地方,例如海濱和人口密度低的區域,興建更多戶外運動場所,供市民使用,既能滿足運動人士需求,又能減低對社區的滋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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