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3日星期三

市諮委促協調部門優化渠網|2021-06-23 澳門日報

 【本報消息】市政諮詢委員會昨日舉行平常會議,多名委員關注水浸、塞渠等問題,促政府積極協調各部門優化本澳排水系統,落實渠網升級,分階段整治水患。

修公地規章起阻嚇

會議昨日下午三在市政署大樓禮堂舉行。議程前發言時,市諮會副主席鍾國榮表示,本月一日的大暴雨使本澳多區水浸,部分過往較少水浸的地方亦失守,坊間質疑內港北雨水泵站的作用。認為長久以來的水浸問題由不同原因造成,渠道老舊、胡亂接駁渠網、食肆非法排污等,單靠市政署的力量難以解決。建議特區政府積極協調各部門共同優化排水系統,分階段整治水患。

委員梁鴻細指出,水浸另一因素是建築工程的泥沙及食肆油污令管道淤塞,建議修改《公共地方總規章》,加大罰則及提高部門的執罰權。同時引入智慧渠務概念,利用感應器探測各類水渠沙井的水位及流量,根據分析知道一定範圍內的管道是否有堵塞或者梗阻,加快人員檢查與維護。長期應通過沙井和下水道流量監測資料,為渠網建設提供數據參考。

排水系統設計短視

委員林宇滔稱,暴雨僅能提前數小時預警,建議將黑色暴雨警告納入民防機制,以利民防系統調動資源,並用各區廣播系統警示受浸區域。此外,現時僅靠市政署外判廿五人確保全澳雨水渠蓋暢通明顯不足,應調動更多人員到前線疏通渠口。市政署應全面檢視渠網維護以及檢討外判清渠監督機制,加入檢測支渠是否暢通。按公開資料計算,內港北雨水泵站相當於能應對一百一十毫米的雨量,邏輯上上游渠網設計應以泵房排水量作匹配設計,但本澳現時仍有近三成渠網屬清污合流,且多集中低窪舊區,如何根治?月初的暴雨每小時雨量達一百二十毫米,超出內港北泵站設計能力,亦反映本澳雨水排放系統設計缺乏前瞻性。

倡監管外賣店排污

委員李良汪建議訂定渠務整治規劃,透過短中長期整治計劃完善本澳渠網,以先後緩急原則優先整治水浸較嚴重的區域,減少水患影響社區。同時加大罰則。

根據現行《公共地方總規章》,非法排污罰款六百元,由於罰則過輕,未能達到成效。建議加快修法提升執法力度,加強阻嚇。

委員趙蘭瑛建議市政署推行外賣店登記制度的同時監管外賣店排污,以降低日後因渠道被油污堵塞出現水浸的風險,亦可提高外賣店的食安意識,因油污隨意排放易引來鼠蟻曱甴,影響食店衛生。

市政諮詢委員會昨日舉行平常會議




發布紅雨及宣布停課時間尷尬 林宇滔:技術上準確但缺少預報性|2021-06-23 力報

 市政署市政諮詢委員會委員林宇滔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臨近上課時間發布紅雨警告及宣布停課,導致許多學生「來回(學校)又折返」,加劇混亂情況。

他認為,昨日早上氣象局發布紅色暴雨警告信號明顯喪失預警功能,因時間相當尷尬,雖從技術上來說是很準確,但沒有預報性,而在實際操作上是否真的可以「預早少少」?如果真的提早發布,氣象局又可能面對下雨情況臨時減弱,出現虛報情況。因此,林宇滔指出,作為氣象局應考慮預報達到幾個目的,第一,要以學生上課為基礎;第二,應以科學為基礎,服務為目的,需考慮社會安全運作等。此外,隨著全球暖化和氣候極端問題,現時暴雨天氣已經愈來愈頻繁,氣象局預報應更加人性化及以預報為目的,期望當局能改善有關情況,考慮實際情況提前發出相關信號。

另一方面,林宇滔又認為,教青局需予社會一個清晰的信息,若正在前往學校的學生應安全留在學校,而在黃雨期間學生出現遲到等情況,學校需按照教青局指引酌情處理。家長方面也應按照實際情況,自己判斷究竟小朋友是否適合前往學校上課。因為單靠一個氣象局信號再加上所謂的「機械式」暴雨停課機制,永遠都會出現不一樣的問題,更重要的是社會應有意識,因應自己的狀況彈性處理,以確保學生在各方面的安全。



2021年6月21日星期一

冀維持現有"通常居住"定義 傳新協:放寬居留限制或刺激濫用︳2021-06-21 澳門日報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正細則性審議《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法案,政府擬放寬臨時居留許可限制,於近期提出允許居留許可持有人只要頻繁及有規律來澳就學、工作或從商,即使不在澳留宿仍被視為"通常居住",換言之,日後技術移民或重大投資移民在內地住宿亦能續期居留許可,直至申領澳門身份證。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擔憂若明文定義不用在澳留宿或會刺激濫用,衍生更多問題,建議維持現有"通常居住"定義,並應對過去積壓個案按實際情況作審批,新個案則應清晰"通常居住"的要求。

放寬或引社會爭議

按政府最新的修法提議,是否所有頻繁來澳讀書、工作或從商的人士,不在澳門住宿都能取得居留許可或居留權?林宇滔表示,法案有"逗留"及"居留許可"兩種概念,舉例如外地學生、一般外僱等持逗留許可入澳的人士,即使在澳門住多久都無法取得居留權。技術移民、重大投資移民或親屬團聚等持臨時居留許可的人士,則符合資格滿七年可以申請身份證。

"通常居住"是審批居留權(永久居民身份)的重要考慮因素,"出入境管控"法案擬修改"通常居住"的定義,最初提案為"常居所",近期改為"頻繁及有規律來澳",即不在澳住宿亦能取得居留許可。林宇滔不認同改為"常居所",舉例如一名澳人因澳門房價昂貴、輪候公屋無期,逼於無奈選擇內地居住,其後與一名外地人結婚,若法案列明澳門為"常居所",則其配偶無法循親屬團聚方向申請居留許可續期。

林宇滔亦不能接受一下子放寬至"不在澳門住宿",擔憂會刺激濫用情況,且易衍生其他的問題,這也容易與能否申領央積金抵觸?認為未有充份諮詢和討論下,該修法會引起社會爭議及不必要的社會矛盾。

以裁量權解蘇州屎

林宇滔表示,政府從未認真規範"居留"的定義,過去審批個案標準不清晰。有一批居留許可人士在澳門工作,甚至子女也在澳門出生及上學,也有部分是因結婚申請來澳人士,因為樓價貴等原因,每日也在澳工作上學,晚上回內地留宿,政府過去一直容許且會續批居留許可,意味政府長期默許他們在內地留宿。直至貿促局涉貪案東窗事發,政府突然"轉軚"、收緊標準,以"不在澳門住宿"暫停續批居留許可,令他們措手不及。據悉受影響的個案有數百宗,身份證早已過期,無法在澳門銀行開戶口、無法領取消費卡、甚至影響其子女入學等,坦言該批人士好慘,政府確實要面對、實事求是處理,故建議當局用行政裁量權,逐個個案審批是否以澳門為生活中心,只要審批過程符合公開透明和秉持公平標準相信可以平息事件。但不宜因該批人士而大開居留權大門,擔心會因此衍生更多問題和挑起眾多社會爭議。

清晰定義審批標準

林宇滔建議,法案宜維持"通常居住"的表述,但政府今後要清晰定義居留權審批及續期標準,並清楚告知新申請者,"訂清楚條線,如要在澳門點住才能獲永久居留權",則新申請個案自然會跟隨新標準,避免再起爭議。



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

新街市管理制度成敗看管理細節︳2021-06-18 訊報 宇論滔滔

 《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案正式通過,將於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法案建議街市法案建議街市攤位分配以公開競投方式取代抽籤,政府強調不會以價高者得作為標準,以挑選有利街市長遠發展的經營者,法案亦有過渡安排,現有街市攤販經營者倘有意繼續經營基本具條件過渡,簽署新的經營合同,不用提交競投書。此外,為改善街市經營環境或配合城市規劃等公共利益所需,市政署得以直接批給方式分配攤位。政府強調,公共利益是一個概念,行政法規不會細化列舉。但強調絕不會"偷偷摸摸"直接判給,歡迎社會監督。法案討論逾一個半小時獲細則性表決通過,將於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街市將不抽籤改競投非價高者得

根據之前小組會的討論,未來街市會提供市民常用服務,政府代表舉例近年市政署重建或重整街市時,會把小販遷入街市經營、增設停車場、社區活動中心及市民服務中心等,日後有條件會引入日常生活服務相關攤位,舉例如配鎖匙、補鞋等服務。

翻查歷史,本澳目前實行的公共街市管理制度《市立市場章程》早在1960 年制定,而小販管理制度則沿用於1987 年頒布,適用於澳門半島的《澳門市小販、手工藝者及收賣舊貨者市政條例》,以及於1974 年頒布,適用於澳門離島的《海島市自治規約》,明顯無法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廉政公署在2015 年10 月發布的《關於巿政條例及巿政規章的調查報告》,就已促請當局必須儘快修法,故制度《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律方向上是必須進行,社會也普遍認同,但值得一提是,儘管《小販管理制度法》在2018年曾與《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一同進行公眾諮詢,但政府並未同時提案,故今次立法僅處理街市管制,小販管理制度何時立法,當局至今仍未有明確的處理時間表。

《小販管理制度法》仍立法無期

據了解,本澳目前約有八百個街市攤販及九百個小販(當中有二百個小販已遷入街市小販大樓),且近年數量有不斷下降之勢,較回歸前後高峰期的總數三千五百檔已大減近半。由於《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會將目前位於小販大樓的小販納入管理,一來一回下,明年的小販將進一步下跌至約七百個,當局若仍不及時制訂《小販管理制度法》及小販政策,小販行業很快會成為歷史。

《公共街市管理制度》細則審議時,多位議員關心未來街市攤位的的競投及直判的詳細安排。政府雖強調公開競投不以價高者得作標準,並把具體競投標準加入法案,包括考慮競投者的營運策略、經驗、每日經營時間等因素,從而甄選出真正有心經營者。

目前街市和小販採用的"公開抽籤"制度沒有設立任何審查條件,年滿18 歲的澳門居民即可申請,且無須申請費用,致申請者眾。如近年街市熟食檔動輒吸引數百人申請,但中籤都不代表有能力經營得好,亦無從知悉其是否會用心經營,個別檔位更因中籤者缺乏經驗不斷被放棄及重覆抽籤,所以"公開抽籤"的形式表面雖公平,但未必能令公共資源得到有效運用。

法案討論應與行政法規草案一併討論

為此,筆者支持法案將街市攤檔由目前公開抽籤改成公開競投,且不以價高者得為優惠的方向,但關鍵是當局如何衡量和把關實際的競投標準,真正挑選有利街市長遠發展的經營者參與街市的競投?當局表示,未來在行政法規會有詳細要求,但這也是筆者一直質疑的立法邏輯。筆者雖同意法律應有行政法規配套及落實細節執行,但當局卻從不在法案審議時提供行政法規的草案,只是憑空向立法會聲稱會在行政法規細則規範,或會在行政法規考慮,但最終是否有執行?根本是當局自行演繹;早前《的士法》有關咪錶或車載機的爭議,也是源於當局的細則性行政法規刊登公佈前,根本未與社會、業界及立法會溝通!

筆者認為《公共街市管理制度》僅是為未來街市管理定立框架性規劃,但今後街市能否持續發展,關鍵還是政府對街市管理的定位。近年,政府在多個大型公共房屋社區,如湖畔、石排灣等,均有以有濕貨售賣的超巿取代街巿的趨勢,這確實減少政府的管理壓力,但實際上是令市民的買餸選擇減少。

新區有否傳統街市規劃成疑?

筆者認為,有濕貨售賣的大型超巿確可為居民提供一個舒適的購物環境,但有關設施不應代替街市,因傳統的街市有眾多不同的攤販,居民可在不同攤檔格價,這種競爭是維持市場健康與避免劃一定價的有效方式,也保障了普羅大眾購物的價格選擇權利。

但無論是新口岸街巿用地被改作建設賭場酒店、石排灣公屋群無公共街巿等,都反映當局缺乏對街巿用地的前瞻規劃,未來整個新城填海A區的詳細規劃,到底有否街市用地?就算有,會否如石排灣公屋群的方式,又以有濕貨售賣的大型超市取代傳統街市?

此外,街巿熟食中心不單為巿民提供多元和價廉的飲食選擇,也為有意經營飲食業的市民提供創業和低成本營商的條件,同時可為街巿帶來更穩定的人流,但當局近年對增建熟食中心並不積極,如水上街巿是在建成後才將空置活雞檔改建成熟食檔,營地街巿則寧將地庫改成貨倉也不考慮擴建該街巿極受歡迎的熟食中心,路環街市長期閒置也不考慮引入餐飲因素等。筆者認為,做好熟食中心,是今後未來街市發展的重要基本策略,故今後規劃和興建任何街市,應必須設有熟食區。

街市應有新定位小販應承傳尋出路

近年當局雖有重建街市,新街市的硬件設備有所改善,但與香港新型的乾式街市仍有相當一段距離。筆者認為,未來新建或重建街市均是服務年輕一代,要讓更多年輕家庭走進街市購物,未來街市的發展策略需要改變思路,既保留傳統街市選擇?多的優勢,也須在硬件及管理上作出適時調整,賦予新街市持續的生命力。

街巿及小販管理規章長年滯後,當局未有因應社會發展變化及早制訂街巿及小販的前瞻的規劃和管理政策,加上近年超巿售賣鮮活食品的趨勢越漸普遍,導致街巿及小販的經營正走下坡,更出現青黃不接的情況。

近年,除固定小販區外,當局近年對其他街道小販均採取"少一檔、得一檔"的政策,這與保留本澳小城特色的方向相違背,當局有必要對此作出檢討,並應參考新加坡政府主動協助當地特色小販傳承配對的計劃,研究推動街道小販承傳的可行性,不單為本澳特色小販傳承創造契機,更為年輕人提供更多不同的出路選擇,然而,連《小販管理制度法》至今仍立法無期,本澳小販衰落、甚至消失,似乎只是時間問題。



噪聲投訴增多或與疫情相關 內港水污染屬老大難問題︳2021-06-18 論盡每週專題

 針對《澳門環境狀況報告2020》(下稱:報告)中的噪聲及水污染問題,針對前者,綠色未來副理事長陳俊明認為噪聲投訴增加或顯示居民壓力增大,至於水污染應從源頭解決,他則呼籲政府部門以身作則,選用環保清潔劑以減少污染。而長期關注環保的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應對非管制時間內的噪聲也作相應限制,以及需從渠網的前瞻規劃、污水廠的興建和擴容及舊區渠網更新三方面持續下工夫,整治水質。陳:當局應推廣環保清潔劑及加快廚餘回收


陳俊明指出,污水中較多的是有機污染物如廚餘,不少市民及食肆直接將廚餘和油污排到污水渠,若能進行廚餘回收,某程度上可令水的污染物減少從而降低污水處理廠的負擔。此外,非環保清潔劑也是水污染的重要源頭。陳俊明稱政府一直未正視澳門所用的清潔劑是否對環境友善,「環保團體一直向市民推廣環保清潔用品、如何合理處理廚餘,但環保局的宣傳廣告從未講過環保清潔劑或如何減少水污染,這方面很落後。」


他認為在環保層面,政府應以身作則。「政府是一個很大的用家,每年用幾多水、用幾多清潔劑,用嘅殺蟲劑係咪環保,呢方面完全冇考量。如果政府帶頭,已經減少很大的污染源。」又指,現時當局的環保政策似有先後次序,現階段先著重減塑,下階段再推行其他政策,認為環保政策應同時並進,否則一旦造成污染則難以恢復原貌。

預計疫情持續 醫療廢棄物或更多

陳俊明表示,《澳門環境狀況報告2020》難以與前幾年作比較,因疫情下來澳旅客減少,該報告呈現的狀態非常態。他提到,過去一年醫療性污染物如口罩、醫護用手套等的處理量增多,當局應思考若疫情持續該如何更好地處理這類廢棄物。澳門現行的焚燒方法會產生大量飛灰,倘飛灰量日漸增多又無法填埋或引致其他問題。因而他建議當局升級危險物品處理中心,或研究引入新技術等,尋找更合理的處理這類醫療廢棄物的方法,以減少污染。

根據報告的數據,各相關政府部門(包括治安警察局、環境保護局、巿政署及旅遊局)在 2020 年接收的噪聲投訴總數較 2019 年亦大幅增加超過4成,環保局表示由此反映疫情期間居民更關注所處環境的噪聲狀況。林宇滔及陳俊明都認為疫情下有關噪聲的投訴個案增多,與居民多留家活動有關。

陳俊明表示,居民在疫情下無法出外,甚或長時間留家負面情緒難以排解,某程度上對噪聲的投訴也體現居民所承受的情緒壓力。「表面上是噪音問題,實際上可能是心理狀況,或是情緒炸彈 ,準備可能(被)引爆。」

林宇滔認為,除了限制管制時間內的噪聲,或也需為非管制時間內的噪聲制定嚴格標準。他舉例,某些商戶長期播放喇叭作推銷,聲量之大足以影響其他商戶及住戶;又如,不少居民早上9點「準時」在公共休憩空間熱烈起舞,因9點前屬管制時間,做法或滋擾輪班人士,但上述行為亦未違法。故他認為可先從分貝等作適當規範,讓居民意識到噪聲之影響,以顧己及人。

另外,工程噪聲方面,林宇滔認為工務局及環保局應做好協調,對於一些必定會產生噪聲且不合規定的器械作出限制,「(在噪聲)萌芽的時候通過跨部門協調處理」,相信工程噪聲會大大減少。

談及澳門的水污染,兩人亦認同官方報告所述,主要原因包括舊式雨污合流下水道的溢流排放、下水道錯駁、非法傾倒等。

目標、指標及時間表皆欠奉 林:政府未具決心處理水污染問題

「一個先進的地方,渠網應該清污分流,清水即雨水應直接排向海,污水即生活污水等應直接排向污水廠……天晴時若雨水渠都有水排出,證明為污水渠錯接清水渠,澳門常見這種情況。」林宇滔稱,澳門存在清污沒有分流,渠網亂駁、駁錯、非法改裝的種種情況。他形容清污合流是致命傷,當局的臨時污水處理設施或只能止一時之痛,要根治問題需從渠網的前瞻規劃、污水廠的興建和擴容及舊區渠網更新三方面持續下工夫。

他亦指出當局現時對清污分流、截污,甚或未見進展的港珠澳大橋人工島污水廠,都沒有清晰目標及明確時間表,顯示當局仍未具決心處理水污染問題。

林宇滔又表示,低窪地區水浸與污水排放屬「環環相扣」,他以早前八角亭附近水浸為例,較八角亭地勢更低的地區都未水浸,後發現原來是渠道淤塞。而當局從來對外公佈渠網去水能力的清晰指標,「澳門的渠網一個鐘可以承受多少雨量,唔超過唔應該浸,超過咗浸都唔關你事」,無從追責也無數據可參考。

林宇滔關注旅遊業影響空氣質量

去年疫情嚴重,澳門及周邊城市各類生產活動頻率有所降低,空氣明顯改善,見藍天的日子亦隨之增加。林宇滔提到,本澳旅遊業在疫情下曾一度停擺,期間突出某些空氣污染特徵,如船舶交通對於空氣質量的影響。他引述報告內數據指出,一般大氣污染物的排放源方面,各類懸浮粒子(TSP、PM10、PM2.5)的主要排放源由2019年的海上交通運輸轉為 2020年的建築業。認為數據值得當局警惕,當旅遊業恢復後是否應進一步收緊船舶的排放要求?甚或建築業機械的排放標準也需更嚴格規管?

政府之環保承諾尚未兌現

此外,林宇滔亦關注資源回收的問題。他提到若建成廚餘回收廠,可降低焚化爐壓力與污染之餘,更能大幅提升回收率。「即使處理一半的商業廚餘,回收率大概都可提升15%-20%。」其次,他亦促請政府盡快兌現承諾,在堆填區批出及劃分作塑膠、紙、金屬回收產業的土地,令乾淨回收實現一定程度的在地資源化。他認為環保基建刻不容緩,投資環保基建是為持續發展打好基礎。

前任特首崔世安曾在2019年施政報告中提及,在建築廢料堆填區內撥出 1.5萬平方米土地,供回收業界競投使用,作為紙張、塑膠及金屬 3類物料出口前的預先處理場地;又提到,撥出 1幅 30,000平方米的土地,興建廚餘集中處理設施,以每日處理整體廚餘量 50%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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