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4日 星期五

政府宜制訂明確時間表 實現一窗式一戶通服務|2021-09-24 訊報 宇論滔滔

    政府日前宣佈,由九月廿一日起,「一戶通」用戶可通過手機應用程式,將已持有的相關卡證綁定於「一戶通」電子卡包,電子卡證的效力等同實體卡證,客觀而言,過往市民需要攜帶多張卡出門,除了帶來不便,所衍生的遺失、補領問題也浪費時間和資源,推出電子卡包是「向前行了重要一步」。再者,相對於過去個別形式逐一增加的電子政務,今次「一戶通」將廿八張卡證一次電子化,算是一個「大躍進」,足見有關牽頭部門確實有與不同部門磋商落實推進電子政務的工作。

    《電子政務法》生效所有政府手續已可網上辦理必須指出,自《電子政務法》及《電子政務施行細則》去年正式實施,明確網上身份認證的法定效力,基本上已為所有電子化政務掃除執行的障礙。,本澳任何的政府服務,理論上均可通過電子化或網上申請進行。以今次的電子卡包為例,再多的電子卡包納入「一戶通」,實際效益也不及將最重要常用的身份證、駕駛執照等電子化為大。當然,有意見擔心身份證或駕駛執照電子化會帶來個資或私隱的憂慮,但筆者認為,只要做好安全保障,電子化身份證或駕照是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更方便的選擇,而有憂慮的居民仍可選擇實體卡,相信問題不大。

    筆者同意官員所指,部分證照因為受到法律及行政法規監管,如身份證及駕駛執照等,需要修訂法律法規才能進行,另外是否所有卡證均能線上辦理等,仍需與不同部門協調。但如果任何部門「自願」配合,要實現本澳全面化的電子政務,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正因如此,筆者更認為政府必須要做好頂層規劃,包括在特區政府第二個五年規劃中,明確政府證照全面電子化及網上申請的目標。

    訂年限賦權問責實現政務全網上辦理政出多門、部門間的不協調、不配合,一直是推動一站式服務和電子政務的最大難關。原因之一是特區政府缺乏制訂清晰的時間表和目標,部門也因此沒有壓力把配合一站式服務和落實電子政務提到日常工作的日程表上。客觀而言,相對回歸頭二十年,自《電子政務法》去年生效,近期電子政務的進程明顯加快,但從目前政府能提供的電子政務內容,個別如「在生證明」能夠讓長者市民有真正方便感外,其他推出的電子政務都是以政府部門角度為推電子政務而電子政務的,故居民感知有限。

    其實近年政府先後在北區、中區及離島設立市民服務中心,通過代辦或部門派員進駐,為市民提供多元化的行政服務,確實為市民社會提供不少方便。但如果細心留意,就會發現不同服務中心能提供的行政服務會有不同,且同一部門也不是所有服務均能在市民服務中心辦理,這充分折射部門並未全力配合一站式服務或電子政府的發展,這才是本澳推行全面化電子政務的最大和最關鍵障礙。

    落實一窗式政府服務全網上化水到渠成熟識政府行政手續的人士都明白,只要不同部門願意配合制訂行政手續申請的清晰指引和作出授權,市民服務中心本可一窗式代辦所有部門的行政手續和申請。但目前市民服務中心不能提供所有部門的行政手續申請,不同市民服務中心提供的行政手續也有差異,且有些部門是派人進駐市民服務中心提供服務,有些部門則是委託市政署提供服務代辦,原因是各部門只站在自己的角度思考,而非配合特區政府整體的電子政務發展。

    上述這些問題一日不解決,本澳根本難以全面實行便民的一站式、甚至一窗式的服務,提升政府效率、便民便商!但若上述問題能夠得到特首及跨司協調正視、面對和處理,不單一站式服務和一窗式服務大有可為,全面化的電子政務的落實亦會水到渠成,離所有政府手續可全面通過「一戶通」作網上申請,就只有一步之遙!

    為此,筆者認為,現階段政府有必要從頂層制訂所有部門必須遵從的一站式服務及電子政務發展時間表,自《電子政務法》生效後,本澳所有政府服務,理論上均可通過電子化或網上申請進行,故特區政府亦明確電子政府的具體目標要求,例如所有政府服務須在三年或五年內全部實現電子化網上申請,並向牽頭電子政府的公職局賦權問責,讓不同部門自行制訂時間表,按「先易後難」的原則,配合整體電子政務的時間表和目標,按序落實電子政務。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21年9月17日 星期五

打工仔七成接種率仍逼針? 徒增疫苗猶豫得不償失!|2021-09-17 訊報 宇論滔滔

   新冠肺炎疫情席捲全球,全球每日平均新增五十七萬宗。世界各地包括本澳均積極展開新冠疫苗的接種工作,截至本月十三日,本澳已接種的新冠疫苗劑數為621,410劑,已接種至少一劑的人數為332,204人,按澳門總人口682,500人計算,接種率為48.7%。而已接種第二劑的約有291,195人,接種率為42.7%。

應鼓勵自願接種逼針加劇「疫苗猶豫」  但正如世衛所言,「疫苗猶豫」是世衛提出的重大公共衛生危機,所謂「疫苗猶豫」是指:「儘管可以接種疫苗,但仍延遲或拒絕接受疫苗。由於新冠肺炎的疫苗面世時間有限,且研究數據也不多,「疫苗猶豫」在新冠疫苗上更為嚴重,筆者認為,這更要相關衛生部門開誠佈公,透明更客觀科學的數據發放和教育,推動和鼓勵市民自願接種、提升接種率,減少「疫苗猶豫」的情況。

  然而,本月十三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卻發出新《指引》,要求「為預防新型冠狀病毒在工作場所傳播,所有工作人員均有責任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工作時須與服務對象接觸,或在有其他人的密閉空間工作,因而容易在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後傳染給他人者,若未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則應至少每七天接受一次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各公共及私人實體須根據實際情況,對本身的員工或受監管機構的員工落實上述指引作出相應安排,並在需要時諮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的專業意見。」打工仔接種率已近七成何需「逼針」筆者必須指出,根據衛生局資料,目前本澳二十至六十歲人士為主的工薪階層的疫苗接種率高達67.7%,已接近當初構建「群體免疫屏障」的高水平目標,但衛生局的《指引》並未有提供足夠的科學數據和理據下,就貿然不分工作種類、場所及風險程度,要求包括公私營實體「工作時須與服務對象接觸,或在有其他人的密閉空間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員接種疫苗或應至少七天接受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等。變相是向所有公私營機構僱員「逼針」,做法實有失科學,不單無助減少「疫苗猶豫」,甚至已激化坊間對接種疫苗的抵觸情況,對疫苗接種更反感和恐懼!

不打疫苗無核酸證明當不合理缺勤明顯違法  再者,根據行政公職局按《指引》發出的傳閱性公函竟然指出,若不在九月廿七日前注射新冠疫苗或提供七日內核酸證明,將被視為不合理缺勤,明顯違反《通則》有關缺勤的規定,若執行也必然受到法律挑戰!明顯可以看出,無論是衛生局欠缺科學數據支持的《指引》,還是公職局跟隨《指引》發出的傳閱性公函,根本「既不科學,也不合法」,這種低水平的變相「逼針」手法,實在已引起大部分公務員(包括已接種疫苗公務員)的不滿,只是礙於飯碗敢怒不敢言!

  但經筆者與不同層級的官員溝通,他們並不了解公務員的真正想法,這才是今日公務員士氣低落的核心原因之一!為此,筆者已去函衛生局,也在此再次促請重新檢視和修改相關《指引》,包括在提出合理理由及科學數據的前提下,科學評估和明確哪些高風險的特定人群需要接種疫苗或作定期核酸檢測,而非一刀切令公私營機構都出現更多「疫苗猶疑」,令疫苗接種率更難提升。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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